汉诺威杀人案庭审第二日 中国籍证人未到场

汉诺威杀人案庭审第二日 中国籍证人未到场  
  
(欧览/汉诺威)汉诺威中国学生杀人案10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汉诺威州法院刑事庭进行了第二次庭审,由于嫌疑犯张某以及该案的重要证人已经在第一次庭审中已经提供了很多的案情资料,第二次庭审波澜不惊。一位中国籍证人的缺席成为该日的一个小插曲,与上一次庭审相比,此次当场的中国留学生明显增多。欧览在线还就此案的审理进程采访了死者卢珏璋家属的代理律师。

在29日的庭审过程中,法官传唤一名姓王的中国籍证人,可是王某迟迟没有出现。在座的中国学生说,王某可能是前往汉诺威的博览会打工。按照德国法律规定,作为法律案件的证人不出席作证,将被罚款150欧元或者监禁5天。由于王姓证人在案件中的角色并非很重要,最后法官放弃了听证,而且还手下留情:王姓证人缴纳罚款150欧或者被监禁3天。


庭审中心理专家向法庭描述了该案嫌疑犯张某的心理检查结果:张某没有心理疾病的迹象,只是因为远离家乡、独自在德国求学,处于一个封闭的状态中。心理专家的鉴定对于此案的最后的量刑非常关键。


当天的庭审结束之后,欧览在线还采访了死者卢珏璋家属的代理律师,其表示对于审判的进展十分不满意。“在两天的审理过程中,张某的杀人动机没有被真正的揭示出来,张某可能是受到了第三者的影响。”


本案的第三次庭审将于11月1日上午10点举行,届时检察官将会提出量刑建议,而张某的律师则会为张某进行减刑辩护。如不出意外,该案将于11月1日结案,法庭会宣布最后审判结果。

Quelle: http://www.ouline.de/shishi/story.php4?story_id=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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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叶子飘零 at 2004-10-29 06:57 PM:
很想去旁听,但是不巧每次都我的vorlesung的时间冲突,可惜,可惜!想看看许某到底一何女子,有这么大的<本领>,还有问一下这个案子电视会播么?

你以为是"心连心"艺术团来了啊,怎么可能直播...再说我觉得这件事很影响国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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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去旁听,但是不巧每次都我的vorlesung的时间冲突,可惜,可惜!想看看许某到底一何女子,有这么大的<本领>,还有问一下这个案子电视会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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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连接的东西,觉得不管谁错再先,张和许再有难言之隐,但也不能杀人,杀了人就是不可争的事实:他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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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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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第二次庭审了~~~~~~~

期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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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作者: eimer


看到有某些人在为凶手和Xu小姐辩护,气愤不过,上来说几句。 请有条件的朋友去听听看看,且不说汉诺威华人圈子众多人的看法,仅仅在26日第一次庭审中,凶手和Xu的表演就可以说是“拙劣”!!! 有好几处自相矛盾,难圆其说。不仅让法官无法相信,把律师脸都气红了。 凶手避重就轻,说道自己就忘了,记不清了,说道被害者一点小细节都清清楚楚。不知道是不是需要记不清的时候,脑子就很听话的不好使了。Xu小姐多次推翻在警察局的笔录,上厅时竟带草稿,照着念。当法官问道“你和张(凶手)是什么时候成为男女朋友的?”答“在我们住到一起后” Xu小姐住在汉诺威的学生公寓,面积不过10平,要一男一女住到一起后才成男女朋友,我无话可说。
法庭上他们始终强调他们对死者有恐惧感,把死者描述的象个魔鬼。在案发前几周Xu小姐和死者发生了一次冲突,然后就没了联系,但Xu小姐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非得说是要把问题彻底解决,几周后和死者约时间见面。到了楼下因为太恐惧,不敢直接去,就先去7楼朋友那上网,发邮件。可笑啊,是不是都恐惧到不恐惧了,在场的都不禁发笑。连法官都说“你们如此紧张,那回家去好了。”
更多的我不在此罗列,明天29号09:30第二次庭审,1号10:00宣判。如果大家有时间可以亲自去看看。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Quelle: http://www.ouline.com/bbs/read.p ... 4&story_id=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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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個人 (203.162.3.---)


不知樓上的古或仔為何等人物,那麼賣命為許賤人辯護,簡直是個社會人渣!
你暫且先不管為盧氏說話的是什麼人,總之都是伸張正義的人,為什麼參加評論的人只有你替許賤人說話?不是跟她有n腿那是什麼?難道你是暗戀她許久的人?你喜歡一個心理有問題的人,莫非你也心理缺陷不成?那你為她做了那麼多的事情,她有什麼回報給你嗎?她那賤人現在都不知道在哪個男人的床上說:“那些都是替我背黑鍋的人”!到時你眼淚都沒有得流!你啊,真是可悲....(不過沒有人會同情你的)

Quelle: http://www.ouline.com/bbs/read.p ... 4&story_id=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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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心


蛊惑仔君,无心实在不想与你计较。文人骂战,不比泼妇骂街,是要讲一些道理的,更不可与一些女子争一时之意气。诺大一个论坛,千夫所指,变用孔夫子的话,君累累若过街之鼠,正义在那一边,不言自明。无心已经与律师见过面了,我上述事实,警方已有备案,需要我出庭的话,无心自是不甘人后。明天即是判决之日,我们在法庭见。届时也想当面向阁下请教一二。不知君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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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蛊惑仔 (193.174.21.---)


你他妈就是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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