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考(含高职类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i 各区教育局教育科(招生办)、有关学校:
根据省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5]342号)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圳市户籍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持“外侨居留证”、《广东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子女报考,按省的规定办理。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户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校负责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和社会青年到指定的各区报名站报名。各学校和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校长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准确性负责。严禁非深圳户籍户口或未办理借考手续的考生在我市报考,严禁将往届生、复读生假冒应届生报考。按省的文件规定,凡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二、 报名时间
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网站www.sz9500.com 。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报考全国普通高校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考生,上网预报名时间为2月13 日-16日,其中电子摄像及确认报名资格时间:2月17日—19 日,第二阶段为报考全国普通高考的普通类(3+X)考生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生,报名时间:3月8日~13日,其中电子摄像及确认报名资格时间:3月12日—16日。
三、报名方式及报考手续
1、 按省的文件规定,考生原则上要回户籍户口所在地报名。凡有深圳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籍所在学校审查报名资格,领取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网站www.sz9500.com 。本市户籍在外地中学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深圳市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往届高中毕业生,持深圳市身份证、户口簿(均为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毕业证及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同意报考证明,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到设在翠园中学(负责罗湖、福田、盐田区户籍考生)、南头中学(负责南山区考生)、宝安中学(负责宝安区考生)、龙城中学(负责龙岗区考生)、电子学校(负责高职类的考生)报名服务站审查报名资格,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登陆密码。由于高考报名系统中需输入个人身份证号,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2、考生在报名时,首先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 网站www.sz9500.com ,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可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应届毕业生到本人所就读学校、往届生及本市户籍,在外地中学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见附件1)进行。由于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本人目前所就读中学的名称及代码,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必须选择本人所属的报名站。各中学(报名站)在发给考生的考生号时,必须按我办下发的“中学编码表”的规定编排,告知考生应选择的中学名称及代码。
3、蓝印户口等未具备深圳市户籍户口的考生,不能在我市报名。对具有广东省内户籍,又在我市中学就读高中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借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填写《深圳市200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并交验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学校审核后,由学校统一于3月8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于2月13日)前报市招生办审批后方可发给考生号及初始密码报考。凡在深圳借考的考生,不能享受深圳市户籍考生的待遇。
4、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均需认真核对省统考或院校单考的信息,体育类考生需认真核对报考的体育专项项目。考生报名确认后由中学(报名站)在术科考试前打印高考准考证,考生凭高考准考证参加广东省术科统考。
5、报考高等职业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高、中专、中技)的应届毕业生,考生报名时由学校负责审查考生是否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及报考资格,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中职毕业证原件。往届中职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还须持有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由报名站审核报考资格后,发给考生号及初始密码报名。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及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放入档案。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已报名参加2006年3、4月份组织的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预报名时须输入参加这两种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考生需在5月2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6、考生须认真核实各学校(报名站)打印的《高考考生报名表》,对表中各项内容逐一核对,最后才签名确认。《高考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今后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此为准。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核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中学业(报名站)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
7、考生的考试费需在确认报名时,由学校或本人到深圳发展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文化科目的考试费,每科25元。但英语(2)一科为50元。体育、艺术术科报考费由考点按规定收取,考生在参加术科考试时直接向考点缴交。
四、报考数据采集
1、报考数据采集的范围除参加全国普通高考(3+X)和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证书)的考生外,凡报考普通高校招收的保送生、特长生、小语种、体育运动训练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及电子摄像。没有报考基本信息的考生将会影响其录取结果,并无法办理毕业证书的电子注册。
2、各中学(报名站)要抽调足够的人力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
3、摄像结束后,各中学(报名站)应及时打印出《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表》给考生校对并补填漏输信息,考生确认无误后在表上签名,并由中学(报名站)工作人员收回该表放入考生个人档案内。今后,考生凭校对回执申领准考证。
4、各中学(报名站)在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五、建立电子档案
各中学(报名站)在考生确认报名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按照省考试中心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标准,准确录入考生的毕业成绩、毕业鉴定、奖惩情况、体检情况,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体育尖子”、“省级优秀学生”、“地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及其他需审核照顾加分的特殊考生信息,由中学(报名站)核准后在5月25—30日通过互联网输入 网站www.sz9500.com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编号由各中学(报名站)确认,报省考试中心复核。在上报有关电子档案时,如有错或更改,需及时同与我办联系,保证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
高考报名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省的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进行,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各中学(报名站)必须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报名期间,省考试中心下发的文件、通知,我办将及时挂在“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和深圳招考信息网 http://www.sz9500.com 上,并同时将文件名称通过短信发至各校高考工作联系人的手机中,各校人员要负责及时下载。市招办设立报名值班电话:82294044、82294042(传真),联系人:戴惠芳、蔡勤。
附件: 1.200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2.200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简要工作流程
二ΟΟ六年一月十日
附件1:
200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200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为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准确性,现制定如下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第一条 普通高考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前由省、市招办预先做好中学代码库的维护工作。报名时考生凭中学(或报名站)派发的考生号、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后修改密码,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在省招生办规定的确认报名资格时间内到市招办指定的中学(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交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校对表。
第二条 考生的考生号和登陆初始密码由中学(或报名点)的工作人员负责派发。考生通过互联网自行录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其中基本信息内容为: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考生类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个人特长、个人密码和就读中学、学籍等。报考信息包括:考试科目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含编号)等。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报名结束后,中学(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市招办,由市招办统一上报省考试中心。
第三条 普通高考报考类别分为普通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及其它类六大类。其中,其它类是指普通高校招收的保送生、小语种及单考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残障人员考生。
第四条 全国普通高考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为:综合、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英语(2)、美术术科、音乐术科、体育术科。普通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3+综合+1”,其中“1”为可在“物理、生物、历史”或“化学、政治、地理”或“英语(2)”中选择一门或二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科目组成考试科目组。除外省音乐类、美术类考试科目组为术科和其他X科外,广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历史和音乐术科,招收美术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历史和美术术科,招收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组为综合和体育术科。考生可根据院校专业的要求在上述选考科目中选若干科目组。外语选考语种包括含英语、日语,考生必须选考其中l门。
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第五条 考生可采取两种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到省考试中心(网址为:www.ecogd.edu.cn)的普通高考报考系统网页后,按网页提示自行录入有关信息。
2.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上网报名,报名点可预先印好空报名表,也可在网页上即时打印报名空表交给考生。考生填好表后交报名点或有上网条件的人帮助录入。报名点可即时录入也可集中录入。
第六条 考生报名时,需准确选择考试县(区)地点,并按系统的提示到相关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
第七条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系统要求考生阅读《考生须知》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确认,才可进入填报考生基本信息。
第八条 考生必须记住本人的个人密码,以便在确认报名资格时修改本人的资料及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第九条 确认报名资格时,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考生号确认是该考生的资料后进行电子摄像,并提交。正确提交后系统打印出该考生的报名信息表。
第十条 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表中的内容,并签名确认。如果核对时发现有错误,考生可在报名信息表上用笔更正,再交给报名点工作人员修改,重新确认。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名采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组织的工作方式。省考试中心负责全省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市级招办负责各县(区)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及时发放用户帐号和密码,在网上监控各县(区)报名工作的进程,处理个别遗留问题。县(区)考试机构负责各中学、各报名点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及各类信息采集工作的实施,以及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或中学提供上网环境与便利,并在网上监控各中学、各报名点的工作进度,处理遗留问题的整理与申报。各中学、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和报名时监控考生报名信息及其他信息采集工作的进度,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中出现的问题。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与录取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实施细则由广东省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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