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商贸英语
  
    再到流曲吧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想到可能会遇到那个莫名其妙数落我的女孩子,心里不自在。不过也想,反正我心如死灰,就算你是大石头,恐怕也难激起水花。吧台前面果然已经坐了一圈女孩子,也就是经常遇见的那一群,不过那个女孩子倒不在期间。我叫酒水的时候,有个女孩子嬉皮笑脸地冲我喊:“官人,我们二爷看上你了。”然后是更大更多女孩子的笑声。我懒得理她们,不过脸肯定已经红的发紫了,倒不是因为这些女孩子的调戏,而是想起那天那个女孩子对我的挑剔。我低头找了靠近一丛天竺葵的位置坐下,这样我可以躲在天竺葵的后面,不让她们看见我的窘态。
    
    我把商贸英语书翻开,从上次停顿的地方开始看起。学会用英语思维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一回跟澳洲的一个客户商谈一比生意,拿给他看合同的草稿,并问:“Any problems?”我的意思是他对合同有什么疑问。他笑着对我说:“Actually, Anais, there’s no problems at all.” 我一下明白过来我说错了一个单词,应该是question, 而不是problem. 这两个单词在中文里面都是问题的意思,但在英文里有很大的区别,question是疑惑或者疑问,problem则是困难或者漏洞、毛病,带着消极的因素。像这样低级的错误犯得真是让人脸红都觉得还不够羞惭。
    
    还有一次是约见一个新西兰的客户,我告诉他我在单位的大门口等他,结果左等不来右等不来,还好他打来电话问怎么不见我,问我跑哪儿去了。我问他他现在在哪。他说在我办公室门口。我的办公室跟单位不是一个地方,为着业务的方便单位特地在另外地方租的一套房子。我当时疑惑,我明明说是在单位门口见他,他怎么会跑到我的办公室那边去。前思后想,是我顺口就说了at the door,而大门应该是gate。我当时恨不能一下晕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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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暮色里你漠然转身 渐行渐远
长廊寂寂 诸神静默
我终于成木成石 一如前世
廊外 仍有千朵芙蓉
淡淡地开在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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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宜芏
  
    在快看完offer单元的时候,有人敲我的桌子。我抬头一看,是刚刚叫我官人的那个女孩子。她在对面坐下,假装友好地向我伸出手来。还是那样玩世不恭的笑,说:“我叫宜芏,二爷经常说起你。”我也伸出手随便跟她握了一下,我想二爷应该就是那个挑剔我的女孩子。宜芏上上下下打量我一番,还顺手翻看了我手中的书,说:“你应该有两天没洗澡了,不过头是天天洗的,现在穿得是蓝色的袜子,红色的内裤和胸衣。”说完回头冲吧台的其他女孩子放肆地哈哈大笑,那些女孩子也都跟着笑。我不仅是脸红,而且火气一下子直往喉咙冒,我强迫自己冷静地说:“你怎么知道我这么多?”宜芏翻翻眼睛,故意迟疑了一下了说:“二爷说的啊。二爷说你穿蓝色袜子的时候必然是红色内衣,紫色袜子的时候是粉红色内衣。三天洗一次衣服,每天晚上7点准时洗头发,二爷没说错吧,哈。”我本来想说:“见你的鬼”,然后走人。但我忍住了。我倒是想知道她们到底知道我多少。
    
    宜芏看我不仅不发火,怒气倒渐渐消了。更加肆无忌惮,说:“那个经常开车送你下班的不会是你老总吧。有一会他给你一个彩纸包装的盒子,你转身就把他给了路边的一个乞丐,哈哈。可怜的男人。那个坐在你床上跟你一起看电视的长颈鹿,绝对没安好心,拿着玫瑰花到了你宿舍门口又掉头走了,而且不是一次了。你家的窗户玻璃太脏了,你早该叫人擦了,害得我们二爷用望远镜都看不清里面的东西。还有你那窗帘也太老土了,早该进垃圾桶了,亏你一挂就挂了三年。”
    
    我到G城已经三年,三年来一直住在现在的公寓,里面的东西三年来几乎都没变过。那个长颈鹿大概是小麦,老总却不是老总,其实是一家公司的主管,因为顺路,所以一直坐他的车回家。我倒是没想到三年来还有这样一个人不时地观察我的生活,还好是女孩子,而且比我小那么多,不然恐怕真是不能让人接受。
    
    三年换了三家单位,不过行当倒是没变,一直都做外贸。第一年的时候,适应气候,适应工作环境,还因为感情的事情,搞得疲惫不堪。第二年慢慢好了,英语水平也大大提高,洽谈生意的时候再不用翻译了,工资也一下上涨。更关键的是知道了如何拒绝自己不喜欢的人靠近,其实什么否定词都不用说,调侃就行。把他好不容易制造出来的氛围,好不容易酝酿好的情绪,在嬉笑中破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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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声明,不管我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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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Chris
    
  不过也有难缠的,就会那么厚着脸皮跟着你。那是在一次英领馆主办的商务party上认识的一个英国男孩,小名叫Chris,一头红头发,在G城的一家英国公司做商务代表。汉语说得不是很好,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拿着一杯红酒,Nice meeting you之后,用汉语说:“我是个很敞开的男孩,我叫库里斯,今年27岁。我来自英国。你是一个漂亮的女人。”27岁还叫男孩,我有点哭笑不得,那个敞开大概是英文里的open-minded,不过也对他笑笑,给了他一张名片,说了Glad to meet you之后转身就走。不想他倒跟了过来,问七问八,直到晚宴结束,他说:“我有汽车,我开汽车送你回家。”我就轹谎说我家很近,走路五分钟就到。他说:“那我跟你散步。”我说:“我不习惯有一个人在我身边跟我一起回家,我喜欢只听到我自己的脚步声。”他无奈地说:“你真是一个坚固的女人。”我忍不住笑了,知道他其实是要说tough women。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第二天Chris就打电话约我,又说开汽车来接我。我说已经occupied了,而且语气也极为冷淡。原想我这样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他再不会来纠缠的。但过一天他又打电话。于是就跟他出去了一次。往后就不得了了,天天给我寄卡片,写着歪歪扭扭的汉字,我想初学字的小学生也没有他写得那样难看的。还错别字连篇。而且开头的一句话必然是“好九不见,天天好相你。”后来我干脆看都懒得看就往垃圾桶塞。我甚至当着他的面说了,我不可能跟他在一起,我跟他不合适。但他好像一直都没明白我的意思似的,还以为我也是喜欢他的,更气的是把我介绍给了他家里人。有一会深更半夜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老太太的声音:“Hello, is that Anais speaking?” 聊了几句才知道是Chris的母亲,但也不好怎么样,胡乱应承着。他母亲以为我和Chris已经是非常好的恋人了,我哭笑不得,又不好意思在这样一个老太太面前说我跟Chris连朋友都算不上。我就奇怪,难怪就是因为文化的差异,使我这么难让Chris理解。
    
    还好,没过多久Chris就被调回国了,我很快换了我的手机号码,在公司是听到他的声音就挂电话。还特意叮嘱同事,要是Chris询问,就说我离开公司了,不知去向。他还是照样往公司给我寄卡片,写信,寄一些零碎的小东西,比如巴黎的名牌香水集合套装,瑞士的精致小怀表,有时还在信封里夹寄新款的英镑。我是从来不回信的,免得招致更多麻烦。
    
    我从来没有把Chris往家带过,所以宜芏倒是没提到他。宜芏临走的时候说:“你穿深色套裙的时候应该洒浓郁点的香水,但也不要太浓郁了,就像栀子花那样的香,带点刺激的。这是二爷的观点。我个人也是这么认为。象你今天就应该洒清淡香型的。以后讲究点,不然我们二爷真是很难喜欢上你的。”宜芏走出老远了,又跑回来问:“最重要的任务倒是给忘了,你叫什么名字啊?”我说我叫安思,安静的安,思考的思。宜芏撇撇嘴说:“晕死,这么沉重的名字。”
    
    我坐在那想,我才晕死,这么一帮奇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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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诚实可靠小太监~ at 2005-6-20 10:21 PM:
先声明,是我要的啊!


我知道我知道,不用再提醒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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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出走
    
  在流曲吧见到宜芏的第二天,我就奉命去了另外一个城市,这一次离开G城不是一两天或者一两个星期,而是三个月。当我大包小包从宿舍下楼的时候,恰好碰见那对老夫妇,他们都站住看我。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弄得我一阵紧张,以为衣服没穿紧,曝光了,小声问帮我拿行李的小麦,小麦说:“没有啊,一切正常。”我就开始怀疑是这对老夫妇的问题,我想他们大概不会不久人世了吧,不然怎么突然如此关心起我来了。这时我听见那个老太太叫:“安思。”我吓一跳,赶紧拉小麦的手,感觉自己的魂突然恍惚一下,象出壳那样。小麦笑着搂搂我的肩说:“小孩子,自己吓自己。”用手指指行李包上的签条,那签条上有我的名字。我还是赶紧提着行李箱快步往下走。
    
    临上飞机的时候,我把宿舍的钥匙解下来,给了小麦,叮嘱他一个星期去看一次,主要是怕老鼠见没人打理房间,就无法无天起来。我对他笑笑说:“就当是去看我好了,我的影子肯定是留在家里的。”小麦的眼睛一直看着我,但我看不出有任何的留恋之意,我想我的眼神也一定是这样的。这是最好的,彼此都没有什么负担。
    
    我要去的城市X城是一个海边城市,跟牧也的家所在的城市一样,只是比牧也的家乡要更发达和出名一些。两年前的男友世炎就在X城的一所大学教书。我在飞机上想着到了X城要不要跟世炎联系。已经两年时间了,虽然几乎没再联系过,但往事还是历历在目,只要我想起它们。世炎有给我发过几次短消息,我都是淡淡地回一句就不再理他。
    
    两年之后回头看,我能理解一切,也意味着我原谅了他的一切。但他也已经跟我无关。人是容易寂寞的,况且也总有柔弱的时候。而我又不在他的身边,这个时候另一个人乘虚而入是很自然的。但我觉得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他总寻求在我身上找到什么,而我恰恰又没有他要找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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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邻座女孩
  
  我正独自出神,邻座的女孩子碰碰我的肩,告诉我皮鞋被踩脏了。我低头一看,鞋尖上真是被踩得一塌糊涂,大概是刚才排队上飞机时挤的。那个女孩子递给我一张纸巾,我随便擦了擦。女人就是细心,没办法,我自己是因为工作的缘故变得越来越粗糙了。我对她说了声谢谢,便随便和她聊起来。
    
    我已经习惯了称呼任何一个比自己小的女生为女孩子,而且看她们说话行为,也真是觉得她们小。旁边这个女孩子很瘦,脸很清秀,她还把她皮夹里的照片给我看,照片里的她显得更女孩子气一些,而且穿得是裙子。她那时穿的是一身宽大的男式休闲装,还带着男式鸭舌帽把长头发都箍在里面了。她告诉我她是跳舞的,有时在迪吧,有时在夜总会,到处跑,反正那有场就去哪。
    
    她跟我说起她喜欢的一起跳舞的一个女孩,圆脸,可爱的不行。每天拿着镜子自己对着自己发呆,叹口气说:“什么时候白马王子把这么一个标致的人儿娶走?”一起住的人都腻味死了她每天这样的自言自语,就一起商量着把她的镜子藏起来。圆脸女孩找了很久都没找到自己的镜子,向别人借,大家都忍住笑,都说自己正用着镜子,不借给她。圆脸女孩站在房子中间,六神无主,良久叹一口气说:“唉,白马王子再也找不到这么标致的人儿了。”自己闷闷地躺倒在床上,不过五分钟鼾声如雷。
    
    邻座女孩说:“她有一点不好,太贪便宜。喜欢随口应承男人的邀请。男人送什么她都接着,有时甚至自己还向男的开口要东西。本来已经有个男的送了她一部手机,这一次又有一个男的要送她手机,她撒谎说自己没有手机,就接下了。结果拿回宿舍就转手把手机卖给了另一个女孩子。有时候我真是恨的牙齿咯咯响,但也不能对她怎样。”
    
    我虽然没说什么话,但我的眼睛是一直看着她的。她说什么我都能理解,并且也能和她一起会心地笑。后来要吃午餐,我说我没有胃口,她说她也没有胃口。结果我们两个人什么都没吃,光喝了饮料,感觉起来似乎是某种默契似的。
    
    下飞机的时候,我记得她拉了我的手。两年时间了,我的手还没被人拉过,当时那一刹那竟然有心动的感觉。后来各自领各自的行李,就分开了。
    
    X城的阳光真是明媚,而且还是灼人的,虽然已经是下午5点了。三个月的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我还是想能够早点回到G城。G城的一切都是自己熟习的,即使有什么不幸发生,我也愿意发生在G城,而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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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融化的高跟鞋
    
  在X城的业务开展的比我预想的胜利得多,关键是有一个得力助手,疃倪。疃倪比我大几岁,是看上去就很干练的那种女人。高高挑挑的,总是能把短头发梳得很精神。衣服穿的也是一丝不苟,上班时间穿的衣服和着的鞋子,绝对不会有累赘之物,甚至扣子都不会有多余,衣服上凡是出现的扣子必然都是跟一个扣眼紧密扣着的。她不会穿跟很高很细的那种高跟鞋,有时候看我穿她也会皱眉头,原因是走路不仅发出烦扰人心的细碎的踢嗒声,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鞋跟就断了。
    
    记得第一次跟疃倪见面,我就出了洋相。那一天上午敲定了一个久拖不决的合同,心里大大松了口气。客户方的代理是本地人,因为生意做成了也很高兴,就说带我到环岛路飙车。我一口应承,刺激刺激神经也不坏。我自己是不敢飙的,所以就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抱着他的腰,闭着眼睛,任凭他如何,就算死我想也没什么。我不知道车速有多快,只感觉到海风整块整块地向我摔过来,摔过我的头发。但心是悬着的,有几次我感觉摩托车飞离了地面,突然往下俯冲,心也跟着往下冲。
    
    车停下来的时候,我都站立不住,那个代理商扶着我。我靠着他定了定神,说没事了,他就松了手。结果我一下就坐到了地上。他慌了,立即过来抱我。我笑着说:“真是没事,不是我的问题。”我脱下右脚的高根鞋给他看,他哈哈大笑。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把脚搁在摩托车的排烟筒上了,结果鞋跟被融化掉了一大截。
    
    想回住的地方换鞋,但已经约好了要到咖啡店跟新来的助理见面,看时间已经来不及了。还好我距那家咖啡店近,我想我先到那边坐着,只要不走路,她不会注意我的鞋的。
    
    我到那家咖啡店的时候,那位助理真的还没到。我随便拣了个位置坐着,先要了一杯爱尔兰咖啡。没过多久,就有一个女的朝我走来。她先笑着向我伸手:“我想你就是了安思了,你可以叫我疃倪。”她坐下后要了杯咖啡,又笑着对我说:“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我自己吧,我喜欢工作,喜欢在工作中发展友情,这一点我跟别人不同。单身。”她说单身的时候声调自然下降,很轻柔。我说:“我也是单身。”我们两个同时笑起来。
    
    我是不怕跟任何人接触的,我本能的觉得,只要我向对方很轻松地敞开我自己,对方肯定也会向我敞开。当然这种敞开只是在某种层面上的敞开,比如在工作或者任何一种需要合作完成的事情中,在不损害各自的利益范围内,没有人会拒绝你向他表示善意的心的靠近。
    
    我想我跟疃倪就是这种能在工作中表达心的靠近的类型。在第一次见面,疃倪就几乎让我知道了她的大半情史。我想她在识人方面肯定是比我厉害的,大概几句话下来她就已经明白了我是可以听她倾诉,并且绝对不会伤害她的。
    
    我借口要等一个朋友让疃倪先走,疃倪站起来笑着说:“好啊,我先走了。”走出几步她又回头了,朝我诡秘地一笑,说:“本来是不想揭穿你。不过我想即使揭穿了,你也不会怎样。我早就看见你的右脚鞋跟少了一截。”她哈哈一笑,自顾自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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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疃倪
  
  我的办公桌素来都是整整齐齐的。电话、传真、常用数据文档放左边,笔筒、便笺、笔记本在右边。我不喜欢在自己的桌子上看到零散的纸张,风一吹,整个房间都是。
    
    读三年级的时候,语文老师要我们每个星期交一张楷书。我都是要到交的时候才会拿起毛笔火急火燎地涂鸦。课桌很窄,还有三八线在那摆着,往往写不了几个字手腕提得就发酸,于是两只手就会松开桌子上的毛纸舒展一下,然后就会听到毛纸噗的一声被风吹起,我整个心神都吸引了过去,就是想把毛纸在落地之前抢救回来。
    
    疃倪是个比我还整洁的人,每天上班都必先把自己身体可能接触到的桌柜椅子擦一遍。在我看来,这是她的一种心理准备方式。一旦开始工作,她就能把自己的心情很好地从手头处理的事情剥离,做什么,都是从容不迫,井井有条。我急的时候,语速自然地变快,即使自己镇定着,还是会有点语无伦次。疃倪就会故意地放慢语调,甚至有点慢条斯理地,把我的话重复一遍给我听,我点头称是,她就去处理了。
    
    我经常会在一些细节上疏忽,比如把订单往什么地方一放,回头找的时候到处找不着;比如在同一时间约见了两个客户,疃倪总是能把我的疏忽以最快的速度弥补,而且往往都是在她已经处理好了事情才会跟我说。任何事情跟她一起做我总是很放心。
    
    有时候我是带着感激跟她相处的。本来我是她的上司,但在很多方面她都比我成熟,所以我给自己摆的位置倒是在她之下,当然这是在工作之外。英文understand这个单词,说出了一个朴素的道理,那就是,倘若你要理解一个人,你应该stand under him(站得比他低)。
    
    疃倪喜欢跟我一起散步,有时候下班了,我们就一起到海边。她对我的信任有时候让我都觉得不能承受。有一段时间她总跟我说一句话:“有一件事情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她那话里好像很愧疚似的。
    
    不过到底在我离开X城之前,疃倪告诉了我她隐藏很久的事情。那也是在一次海边散步,我们俩都感觉腿走得累了,于是准备就近找个酒吧。疃倪说:“我印象中看到过一个,离我们不远。”我们就往她记忆中的方位找。没走多远,果然看见一家。名字是“断桃吧。”疃倪说:“这名字看起来不错呢,不知里面如何。”
    
    我们就进去了。人挺多的,服务生都是17、18岁的少年,我感觉真是貌美如花,从没见过的。疃倪突然扯扯我的衣襟说:“奇怪,今晚都是男生。”我也向四周巡视一番,果真不见一个女的。疃倪说:“不管了,先找个位置坐吧。”于是我俩随意找了个空位坐下。疃倪一会又恍然大悟似得说:“我明白了,这是gay吧。我们还是走吧,被人家赶多不好意思。”我说:“不算什么,倘若他们真赶我们,不显得他们太自绝于人民么?”疃倪笑了,说:“倒也是,任何一个圈子若不能包容异质,这样的圈子不会好哪儿去。”我说:“我们早该明白这不是我们可以随便进的地方,不是叫‘断桃吧’么,我刚才怎么就没想起来。”疃倪说:“怎么讲?”我说:“‘余桃断袖’的故事你知道吧?”疃倪说:“你别考我,我最怕读书的。”我说:“不管你,自己回家翻书去。”
    
    我们等在位置上,心也是悬着。若是真让人赶,不是滋味的。一会果然有个服务生微笑着向我们走来。他走近来躬着身子,说:“二位要点什么?”我和疃倪都愣了一下,疃倪很快也微笑着说:“来一匝冰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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