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点是关于名人的宗教信仰。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伟大的人物都是基督徒,但是同样也有很多伟大的人物不是基督徒。我认为许多基督教的宣传在关于名人的信仰问题上是很不负责任的。最常见的是声称爱因斯坦也相信有一位主宰一切的神的存在。我读了一些爱因斯坦的亲笔文章,发现爱因斯坦笔下的上帝只是神秘的大自然的代称。

而关于他有宗教信仰,相信有一位主宰宇宙的人格化的上帝的传闻,他自己说那是“有系统地捏造的谎言”。爱因斯坦不相信基督教的人格化的上帝,也不相信人死后灵魂仍然存在,这一点从他的很多文章中都可以看到。在科学家中间,上帝这个词常常是神秘的自然规律的代名词。所以如果有人说科学家大都信上帝,还是要先把定义搞搞清楚。我还读到一些美国开国国父(富兰克林,华盛顿,杰弗逊,亚当斯,托马斯.培恩,等)的引言,发现他们对基督教有谴责,有异议,而至少是持怀疑和不接受的态度。他们明智地在宪法中专门强调了美国政府对各种宗教的中立态度并且坚持了政教分离的原则,按杰弗逊的话说“立一堵将政治和宗教分离的高墙。”这一决定为美国避免了难以想象的麻烦和灾难。所以如果有人说美国是基督教立国或是基督教国家,那说明他对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没搞清楚。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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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点是关于人类起源,人生的意义以及人神的关系。按我对基督教的理解,基督教认为神创造了人,而人生的意义便是恢复与神的关系。关于进化论与创造论我只想说根据我所读到的反基督教的资料,这远远不是某些基督教刊物宣传的那样好象在科学界“漏洞百出”的进化论已经很大程度上被创造论否定了。

我发现其实我对基督教最反感的一点是它所强调的绝对的崇拜。这恐怕也是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在某些方面相对比较能接受耶稣的原因。任何人都有权对上帝发出发自内心的赞美,但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是人人都必须做的。如果我认为宇宙的主宰不需要我的赞美,不需要我的奉承,不需要我的崇拜,而更在意我对他的尊敬,对他的教诲的理解和接受,那么请问我可不可以不参加主日崇拜?你能想象一个宇宙的主宰,仁慈公义的上帝一定要听一群渺小的人类对他的赞美,奉承,马屁吗?什么样的人或者神才会觉得对他的赞美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呢?圣经的主题是神拣选了犹太人,要他们永远归向他,崇拜他,从而得到拯救。然而我们可以看到神一次又一次失败了,整本圣经可以说是一本记录上帝如何失败的书。即便是今天犹太人还在等他们的救世主,因为他们不承认耶稣是上帝派来的特使。所以按天主教或基督教教义,犹太人还是没有被拯救。如果世上真的有位万能的神,那他会觉得圣经是对他的万能的证明呢还是无能的证明?而对于旧约中记载的神的血腥暴行,他会觉得是对他公义慈爱的证明吗?他简直是地球有史以来的头号杀手,不管是看受害者人数之多,年龄分布之广,种族之杂,还是看杀人效率之高,手段之多,之残忍。难怪有人说如果真有上帝的话,有神论比起无神论来说是对他更大的侮辱。

基督教谈到创造论常常用世界的精美来说明一位设计者的存在。然而对于世界丑恶的一面,则统统归罪于撒旦和人类。请问一方面不愿意对消极的一面承担责任,一方面又希望被赞美为万能的,完美的,至高的主宰,这是健全的心态吗?关于神的万能,古希腊的一位诗人曾打了这么一个比方:如果上帝是万能的,那么请他找一块他无法举起来的巨石来,如果他找不到,那他不是万能,如果他找到了,那仍然证明了他不是万能。如果耶稣真的是万能,为什么他每次只治好一个瘸子,一个瘫子,一个瞎子,为什么他不能让整个人类永远与疾病无缘?为什么他不能让这个世界美丽得过分?使空气成为备用食品,非洲难民再也不受饥饿之苦,在没东西吃的时候猛吸两口气便填饱肚子,刚出生的婴儿个个健康聪明,世上的蚊子,苍蝇,臭虫,蟑螂,病菌,疾病,统统消失,或者至少让蚊子不叮人类只叮老鼠,等等。所以用伍迪埃伦的话来说,上帝最多是一个“underachi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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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听到,见到的基督徒的见证中,有述说如何依靠上帝而从不治之症中奇迹般恢复的,也有生患绝症者说上帝是如此青睐他以致一定要让他患上绝症以便来传扬福音。有人曾经打过这样一个关于基督徒见证的比方,某架飞机失事,一百个人中九十九个死了,幸存的那位见证耶稣救了他。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如果那位幸存的可以见证上帝的存在,那么是否可以说死去的九十九位便可证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不公义呢?

人类的灾难和上帝的仁慈万能之间的矛盾是从一开始就一直困惑我的问题。最常听到的回答是上帝不想让我们成为“温室里的花朵”,所以要让一些消极的东西如灾难之类存在。我听到这些回答常常想到林肯的一句话,“每次我听到有人为奴隶制辩护时,我总有一种冲动,一种将奴隶制施加在他个人身上的冲动。”我并不是针对某个人有成见,我只是不太相信有人能告诉一个被日本兵强暴的母亲说仁慈万能的上帝之所以没有制止那个日本鬼子用刺刀刺死她的婴儿是因为他不希望她成为一朵“温室里的花朵”。

圣经中对灾难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是约伯记。我读完后没完全明白,只感觉上帝比人类更自私。为了与魔鬼打个赌,为了检验约伯是否对他忠诚,他可以让约伯的全家成为牺牲品。其实从整本圣经看,这似乎便是上帝生存的意义和目的--让人类认识他,崇拜他,必要时检验他们的忠诚。至于是什么手段,是用今世的灾难如降灾于长子,降瘟疫等等来逼迫,还是用自己儿子的死来感化他们,或是用来世天堂的诱惑或地狱的威胁,上帝无所谓,可谓是不择手段。读一读旧约那些繁琐无比的宗教礼仪和教条我们便可以看到上帝对人类是否忠诚听话的重视远远超过他对人类自身的幸福快乐的关心,我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林肯说“圣经不是我的书,基督教也不是我的宗教,我永远也不会赞同圣经中冗长烦琐的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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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的这些类似问题,教会都早就做了回答。

这方面书很多
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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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开始慢慢理解人性解放的意义了。它不是指从人类道德的约束中解放出来,而是从基督教教条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明正言顺地追求人类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当一个人听了基督教的福音但不接受的时候,常常会有人用约翰福音3章19节来说明原因,"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倒想问问这个世界上有几个基督徒有资格对别人下这样的论断。圣经中耶稣教导年轻的富人应该将他的财富分给穷人,雅各书中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这样的标准有几个人能做到?对许多做不到这两点的基督徒来说,如此论断别人是否有点五十步笑百步?我看只有在亚非洲贫穷的国家传道的牧师才有资格这样评论别人。我对他们有一种复杂的感觉,一方面对他们传达的信息我不知道是更多地安抚了心灵还是麻痹了知觉,一方面又对他们无私的献身精神由衷地尊敬,羡慕,甚至嫉妒。我参加的教会活动中最感动的,印象最深的一次便是看一位从美国去罗马尼亚向一群大陆的生意人传福音的牧师的录象。我不是被福音感动,我是被他个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里对他的理想的追求而感动,而落泪。

道德的标准是无法定义的,我想道德标准之所以没有成为法律的一部分,便是因为它的难以定义。事实上要定义法律已经是何其难。我倒相信世界上大部分的道德问题应该是把握分寸,就事论事,而不是一刀切。也许一个人行为处事能多为别人着想,能愿意牺牲一部分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错了。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么?是战争,疾病,灾害,事故,地震,饥荒,贫穷,是天生的不健康的婴儿,而如果一个能制止这一切的人对这一切无动于衷的话,我们当然要谴责他的不道德,但是一旦人换成神,他的无动于衷为何就不受谴责,反被当作高深莫测,当作深谋远虑,当作别有安排?基督教以圣经为标准我认为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也就是如何理解圣经的问题。世界上说起来只有一本圣经,然而在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同版本的圣经。否则这个世界上也不会出现这么多基督教派别了。就说“爱人如己”这句话,英文是“爱你的邻居如爱你自己”。有人可以理解为“爱所有的人”,有人可以理解为“爱你家周围一英里的邻居”,也有人可以理解为”爱你家周围五英里的邻居”,当然也有人可以理解为“爱与你在信仰上相近相似的人”。再说教会里最常听到的“爱”这个词你如何定义,哥林多前书十三章中的定义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了,然而也有极端的基督徒认为以屠杀制止别人犯罪是“爱”。试想如果你认为一个人马上要经受不了一个诱惑从而犯罪下地狱的话,你杀了他。从而他上天堂你下地狱,那你可以说是牺牲了自己而救了他。我觉得“爱”和宽容,理解,同情都是应该提倡的。与信心相比,理解不是基督教倡导的重点。而要实现一个人内心的平静,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和平,理解应该是最理想最有效但可惜也是最困难的途径。人与人是如此的不同而相互理解又是如此的困难,这恐怕是人类最大的悲剧之一。我想即便是天天生活在一起,深深相爱的夫妻都时常会体会到这一点。宽容可以说弥补了理解的不足,可是基督教的教义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其他不同思想的排斥和不宽容,这也就难怪会出现十字军东征及迫害异教徒的现象。新约中好容易有点宽容别人罪过的教诲,但仍然是建立在基督教本身的一套是非标准上。而且马太福音第十章则使这一教诲很难让人有清楚的理解。与爱相比,对陌生人的宽容和同情更容易一点。然而如果基督教对很多不同的意见和没有伤害到别人的行为很轻易得就定为“罪”,那么“爱”是不是太遥远,太不切实际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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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极端分子这也是我开始不太明白的问题。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不少变态的杀人犯或者恐怖分子是有宗教信仰的,而世上也有不少极端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他们的所作所为很难让人将他们和耶稣放在一起。然而,圣经上的确是有很多的非常极端的教义,比如说咒骂父母的要处死(出21:17),通奸的要处死(利20:10),割自己的手,挖自己的眼(太5:29-30),等等。当然很多基督徒会说圣经中很多是比喻,而非教条,当代的基督教早就吸取了过去的教训。问题是在美国最近的10年里,我们可以看到持极端基督教观点的总统候选人如帕特.罗伯逊,帕特.布坎南以及其他极端保守的基督教领导人是如何借助教会的力量力图使基督教参与和影响政治,从而使之成为道德的准则和强加的信仰。布坎南便在讲演中将无神论者,同性恋者,非法移民,烧国旗者,罪犯,等等归入一类。罗伯逊则说“我们不是一个国家,我们是两个完全分离的国家,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他们对非基督徒的仇视让人很容易就联想到希特勒对犹太人的仇视。说起来似乎华人基督徒都不太会那么极端,都是只讲耶稣的爱,但是只要你相信世界上有魔鬼撒旦,那么无论如何你都是朝着相信某个人是魔鬼的化身或附身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小步。我们全家常去的华人教会就发生过请人来驱灵赶鬼的事,虽然说起来是用了比较好听的词。结果是导致信徒的迷惑和彼此间的意见看法不合。

大部分人谈基督教都是基督耶稣的爱,而不是旧约的老上帝。耶稣的很多教诲是发人深省,让我时常为我自己的自私和对他人的漠不关心而感到惭愧。但是说他的所作所为是人类道德的最高境界是否有点过分,其实在他之前的希腊哲人早就提出了类似的道德教诲。耶稣如果是全人类的救主,为什么他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15:24)。旧约虽然充斥了血腥的暴力,但更残酷的地狱的概念似乎反倒是新约中象征着温情,容忍,仁爱的耶稣提出来的。除了地狱,耶稣最让我难以接受的几句话是马太福音第十章。“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看看中世纪的黑暗,耶稣的这段话可谓是准确的预言。我最喜欢的新约的一句话却偏偏不是耶稣而是一个普通的文士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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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可12:33) 这或许是因为我个人比较讨厌表面形式。

最后再谈谈教育孩子的问题。中国人都认为让孩子在对一个权威的尊敬和服从中长大比较保险,这样的孩子不太容易走歪路。我同意这一观点主要是因为在孩子对很多事情还没法理解的时候是需要学会服从。但是我不同意我们应该将自己和自己长大的孩子永远当作婴儿从而对一个权威永远服服贴贴。只有用讲道理来说服孩子,才是最好的教育。人类今天的主要科学成就可以说与对上帝的崇拜没有太大关系,恰恰相反,对上帝及其他的权威的盲目崇拜始终是科学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

作为一个非基督徒,我认为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他生来就是罪人,他的本性就是邪恶的时候,这是扭曲人性,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他的成就实际不是出于他,而是一个至高的神通过他而完成的时候,这是扭曲人性,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他的过错都是出于他自己罪恶的本性的时候,这是扭曲人性,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绝对地服从一个至高的权威的时候,这是扭曲人性,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这个世界上的人只分为两种,一种进天堂,另一种进地狱的时候,这是扭曲人性,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对不能理解的东西盲目地相信甚至崇拜是一件美德时,这是扭曲人性,当我们教育一个孩子说为了取悦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而献上自己亲人的生命是一种美德的时候,这不是扭曲人性,这是扼杀人性。

我知道包括我太太在内的许多基督徒朋友恐怕不会同意我的很多观点,有的可能感觉受了侮辱,我对此很抱歉。但如果我不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写出来,我觉得那是我对他们的欺骗。我只是感慨世界上的人是如此不同以致同样是一本圣经居然能有如此不同的基督徒。我不否认对有些基督徒有一种羡慕和嫉妒的感觉,因为他们从他们的宗教信仰上得到了精神上的力量,他们体会到了一种我无法体会到的奇特的感觉。圣经里的很多东西对我而言象无法越过的鸿沟,而他们或凭理解,或凭信心而不断从中找到了力量和依靠。我想就象耶稣听到施洗约翰被杀后躲到无人的地方长时间祷告一样,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在遭遇到挫折和不幸后的尽心祷告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良药。相信有一位宇宙的主宰与你同在,做你的指路明灯,做你的力量源泉,做你来世入天堂的保证,那是挺美妙的。你不再害怕死亡,你有了标准答案,你盼望永生,你潇洒今生,你没有与家人的生离死别,因为你们将在天堂重逢,一起敬拜上帝。然而正如圣经中说,“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可22:14)虽然我听过一些与神直接交流的见证,自己也做过祷告,却从未感觉到有这样一种神秘的力量的存在。我想我大概便是没被选上的。我想我最终能做的便是对自己的诚实,如果我对基督教的基本教义都不能接受的话,我想我对圣经和基督教的真伪已经懒得追究了。我对一个完美的神有太美好的想象和太高的标准以致要我接受旧约上的这位我所不齿的神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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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已经暂停了对基督教的追求,但我对一年来参加的查经和教会活动并没有觉得是浪费。至少对基督教的了解帮助了我理解和欣赏伍迪艾伦的电影,尤其是其中很多精彩的台词。我觉得恰恰是因为对基督教的矛盾心理促使我对许多信仰,人生观,死亡等问题做了很多反省和思考,这其实可以说是我一年教会活动最大的收获。我也在与基督徒朋友的交往中深深感受到信仰自由的重要--我觉得他们选择信仰基督教的自由是不应该受到任何侵犯的,就好象我选择不信仰基督教的权力不应该受到侵犯一样。以前我以为自己相信的是无神论,其实对有神论可以说所知甚少,这也难怪接触到一点基督教的一些积极的价值观便很快迷惑了。

对基督教的幻灭对我有一点打击,人毕竟是不太甘心到这个世界上只走一会。但是恰恰是出于对神的存在的幻灭,使我越发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情的重要。我们就象一群没有父母保护和照料的孤儿在这茫茫的宇宙之中生存挣扎,彼此能做的也就是相互拉一把。我觉得罗素的话有一定道理,“你只要承认科学的一般规律,就必然认为,地球上人类生命和一切生命到了一定阶段都将灭亡,这是太阳系逐渐衰亡的过程." 读到这里我不由想起前不久看过的迪斯尼电影《恐龙》,当时我在观看时就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咱们人类不就挺象那一群恐龙嘛?卡尔.萨根说得好,“在这个因为爱和深深的道义而显得如此精美的世界上,我们没有理由用一些没有多少证据的美丽的故事来欺骗自己。对我而言,更好的是在我们意识到生命的脆弱之余,用我们的双眼面对死亡,并且每天为短暂的生命所提供的如此丰盛的一切而由衷地感激。”

话又说回来,人即便有了永生又如何呢?永远地跪下崇拜上帝,聆听地狱的哭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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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好,一字不漏都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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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iejiedog at 2005-12-13 02:53 AM:
写的好,一字不漏都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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