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车主欺人太甚, 众弟兄齐声讨伐

注:  
1. 这是整理后的贴子. 昨天发贴时火气大, 说了脏话, 不妥.
2. 感谢各位善意提醒. 毕竟大家万里来此是读书来的, 大家更应互相帮助和鼓励,不该为万里之外的事斗嘴,所谓亲痛仇快,不可为.
3. 我把有关贴子编辑后重贴.   原贴我已存了备份, 如果原作者仍需要你的贴子, 可来短信,我给你发过去,建议慎重考律后自行决定贴或不贴,以及贴在哪里. 这次我保留这个主题不再处理.
4. 对给各位作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刚过个节, 又看到一篇人性缺失的实例-----------只有生气,谴责之


首页>>沈阳新闻
  划了□道歉了□还不解气
逼你□羞辱你□高桥投河
霸道“凌志”挤对小推车
  

   “今天是元宵节,看着家家团圆乐呵呵地吃元宵,我真的很难想象,那个推
车的老人是怎么咬着牙把自己的车扔到冰河里,又怎么一步步迈到冰河里去把这
辆车拖出来的!一样是人,黑色凌志车司机凭什么把老人逼成这样?!”元宵节
的傍晚,站在沈河区万柳塘路早市旁的小桥上,目击者之一的王先生愤愤地诉说
着……
  下午4点40分,南运河的河水静静地流淌着,泛着一点点的冰凌。万柳塘
早市的桥面上车来人往,人们都急着回家过节,丝毫看不出就在半个多小时前,
这里发生过一幕怎样的荒诞剧。
   “当时是4点左右吧,我出门买菜,刚到桥头的路口就看到路边围着一群人
,好像出了什么小的交通事故。仔细一看,是一个50多岁老人推的一辆小翻斗
车把一辆车号为辽AP99XX的黑色凌志车车门划了一道,凌志车司机正在那
儿和老人讲究着呢。”据王先生和当时就在路边卖菠萝的水果贩说,那个推车的
老人大冷天的只穿了一双单鞋,衣服也很破旧。车划了以后,他一个劲儿地给凌
志车司机道歉,但同时也说了家里困难没有钱赔给他。可凌志车司机不依不饶,
“他一个劲儿地说自己今天不顺、倒霉、心情不好,我们周围围观的人怎么劝都
不好使,最后他居然要求那个推车的老人自己把那台闯了祸的小推车扔到旁边的
桥底下去!”
  王先生本以为凌志车司机只是吓唬吓唬那个推车老人,转而去买菜,但有心
的他却借了支圆珠笔在手腕上记下了凌志车的车号。可就在十几分钟后,当王先
生再回来时,看到的却只是呆呆站在桥面上的推车老人,凌志车和围观的人都不
见了。“你的车呢?”王先生问。“扔下去了,不扔咋办?不扔不让走,逼着… .
…”推车老人回答。王先生往桥下探头一看,缓缓流动的河水中,翻斗车的手把
还露在水面上。
  但王先生没见到的事情卖菠萝的水果贩却看清楚了。“那个开车的让推车的
把自己的车扔河里去,推车的说天太冷了别扔了,指着这车干点活赚钱呢。开车
的不干,说没钱赔就扔车。推车的没办法了,只好抬着车往桥下扔……车抬不动
那个开车的就帮着一起抬,往下扔……扔下去了开车的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记者赶到现场,卖菠萝的水果贩说刚刚推车的自己脱了鞋下水把车给拖出来
了,“真没想到这么大冷的天他真能光着脚往冰河里走去拖车……”
  目击者说,老人的两轮推车很小,带个翻斗,就像工地上那种运水泥的手推
车。很难想这么冷的河水老人怎么迈得动步?这样拖上来车后他怎么度过这个冰
冷的元宵节?
  图:从这扔下小推车。

  记者王晓倩 实习生赵东阳/文 记者王迪摄

[ Last edited by idiotor on 2004-2-8 at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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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无罪的苹果 at 2004-2-7 11:49 PM:
不要脸,最恨这样人
会遭报应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永武
外婆的澎湖湾
at 2004-2-7 11:49 PM:
就是要杀一儆百
等报应是消极的,应该更积极一些,不要怕被美国人说没人权
人,这种东西,除了法制外,也要人治!

Originally posted by jiejiedog at 2004-2-7 11:49 PM:
穷人是人,富人也是人,谁都有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权利,谁也没有权利“斗”对方。



Originally posted by 逍遥游
谁可伴我逍遥游
at 2004-2-7 11:49 PM:
气愤阿。。。气愤。。。可我能做的也只有气愤。。。哎。。。
十年磨一剑,
寒霜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
哪有不平事?
可惜我不是那仗剑的英雄。。。

Originally posted by 古墓孤魂 at 2004-2-7 11:49 PM:
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种人简直就丢尽了我们中国人的脸!
可,偏偏这种人皮兽心的爆发富在我们的中国还不是少数!
为了自己的私利,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又能记得什么叫人性?

Originally posted by 狮子王 at 2004-2-7 11:49 PM:
为富不仁,如本贴里的凌志车司机,仗势欺人,不应该,绝对不应该!
为贫不仁,如小偷强盗等,偷鸡摸狗,趁火打劫。贫穷也不是你不仁的理由。同样不应该。
为不富不贫者不仁,你既没有富人的财势,又没有贫者的无奈,你为什么不仁。没有道理!
不管什么样的人都不该不仁!
[ Last edited by 狮子王 on 2004-2-7 at 12:47 ]

Originally posted by 骑小猪晒太阳 at 2004-2-7 11:49 PM:
这种事太多了~~~
在这边愤怒也起不了多大作用
看过了记住,以后警醒自己就OK了~~~


Originally posted by 骑小猪晒太阳 at 2004-2-7 11:49 PM:
这种事太多了~~~
在这边愤怒也起不了多大作用
看过了记住,以后警醒自己就OK了~~~

[ Last edited by idiotor on 2004-2-7 at 2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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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就这样把O的帖子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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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贴子内容还在

笨猫说:

斗争了又有什么用呢?

社会不民主,治标不治本。

再过30年还是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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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说得没错。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皇帝面前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钞票面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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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笨猫 at 2004-2-8 00:58:
我觉得我说得没错。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皇帝面前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钞票面前呢?


如果钞票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穷人损坏了别人的东西就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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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凌志也可以出广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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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wiely at 2004-2-8 12:41 AM:
如果钞票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穷人损坏了别人的东西就不用赔偿?


可以用法律手段解决嘛。人的尊严是可以用钞票衡量的,这种事情一点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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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笨猫 at 2004-2-8 01:44:
可以用法律手段解决嘛。人的尊严是可以用钞票衡量的,这种事情一点也不奇怪。


金钱可以衡量任何价值,否则它就不叫金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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