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刑事罪案总数上升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透露,2006年前11个月中,中国共审理近60万起刑事案件,比前年同期增加1.6%,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谋杀、爆炸、抢劫、强奸、绑架以及黑社会等重罪案件。 肖扬在星期日(1月7日)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公布数据称,2006年1-11月中国共判处罪犯近76万人,比2005年同期增加了4.3%。 肖扬指出,根据数据分析,2006年中国发生的刑事案件中重大案件数量比以往有明显增加,谋杀、投毒、爆炸和绑架等暴力案件特别突出,而且跨国以及跨地区罪案上升。 他披露,中国的犯罪问题有明显向组织化、暴力化、智能化、低龄化发展的趋势。 肖扬还承认,各地由于民众不满而引发的集体抗议和与当局对抗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在这次会议上,最高法院还宣布中国在2007年将考虑设立刑事案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中国法院目前普遍提供诉讼前和诉讼中的救助,不过部分法院也在探索设立诉讼终结后的司法救助。 诉讼后司法救助包括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对生活困难或急需医疗救治,而被执行人又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申请执行人进行经济救助或救急资助等。 肖扬指出,司法救助制度是保证司法公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肖扬说,"如果没有对困难群众、困难群体特殊的制度保护,法庭就容易变成诉讼技巧的竞技场,强者和弱者在形式正义面前会很难获得实质正义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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