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在学生宿舍上网的问题,非常感谢!

本帖最后由 youthstory 于 2009-10-4 01:12 编辑

我住在彩虹楼里(robert koch strasse 38)。最近因为要准备一个考试,需要下载很多东西(国内的,这边根本买不到,还有一些光盘视频什么的)。请问在彩虹楼上网有流量的限制吗?我下载会影响别人使用网络吗?如果我把速度限制的很小(小于100k/s),下载会被禁止吗?

小白一个,什么都不懂,就是听说在德国不能随便下东西的,但是又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可想。请大家指教,非常感谢!
Share |
Share

貌似共用网的话下载多了别人就会慢……当时被网管提醒过不要下BT……不然上传多了可能也会自动全体断网
之前其他地方没出现这类情况
哥廷根华人基督徒团契
主日崇拜:周日下午3点整
Buergerstr 14号的教堂
周二查经:
6点半晚餐7点半至9点查经
带大家了解基督教具体内容
更多信息请见http://www.ccg-goettingen.com

TOP

非常感谢回答!
不知道如果自己包一个类似O2的网络可行不?
2# 雪球团长

TOP

彩虹楼的我不清楚,但是uni的无线网是没有流量限制的,但是有版权限制

TOP

本帖最后由 youthstory 于 2009-10-4 13:19 编辑

谢谢回答!

我也经常听到关于版权的事情,不过好像据说是只要不是太新的电影和音乐就不是太危险的了。

4# kenyang

TOP

转载个关于这个的帖子吧(from 萍聚by dejurist 2008-01-14)

在德国下载文件的法律问题
相关知识点:
1.        音乐,电影,电子书,电子游戏及软件在德国都属于受著作权法(Urhebergesetz)保护的作品。
2.        这里将这些作品及其复制品称为文件。
3.       只有著作权人对作品的复制、修改、传播和销售享有权利。
4.        从网上将文件下载到本机上属于对该原文件的复制行为。
5.        使用P2P软件下载一个文件的同时也在上传该文件的内容。
6.        德国著作权法规定,用作私人用途的复制可以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7.        根据伯尔尼公约和知识产权公约,外国作品在德国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8.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由权利人主动向法院主张权利,请求保护。但是严重的侵犯著作权行为也可构成刑事处罚。(§§ 106-108 UrhG 规定了那些是构成刑事处罚的侵权行为。)除非侵权行为涉及公众利益,否则属于不告不理的诉讼案件,检察机关不会介入。(§§ 374, 376 StPO)。对于属商业性目的的侵权行为检察机关可以主动介入调查。(§ 108a UrhG)
根据上面的这些前提,简单说说在德国哪些下载是不违法的,那些是违法。
下载不违法的情况:
1.                使用除P2P软件外的下载方式在网站上下载。如http,FTP等直接下载。
2.                没有证据证明该网站上提供的文件本身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例如,某电影还未在德国上映,某网站却提供了该影片的下载连接。在这种情况下,下载该文件就构成了侵权。因为,源文件本身就是明显侵犯了著作权的。这种下载不再构成私人用途。任何由翻译小组配上中文字母翻译的电影都是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的文件。
3.        下载后的文件不是用作商业用途,如刻成CD出售,或有偿再提供给其它人下载或使用等;不进行再传播。将下载得到的文件刻成CD使用,甚至是赠送他人都是允许的。但是根据德国最高法院判例,最多只可以将文件复制7份。超过该数目就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存在商业目的的可能。
4.        下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如作者已去世70年,他的作品就经入公共领域,可以为任何人使用)或作者明确向其它人免费公开提供使用的作品(如Open Source Software, 或免费提供下载的软件,歌曲,电影等)。
5.                  从网络商店上有偿下载。或者是著作权人提供的免费下载。
构成违法的情况:
1.                 使用任何P2P软件下载。因为P2P软件的工作原理是在下载一个软件的同时也向上传该文件的内容供其它人下载。那么这种情况已不属于单纯的下载,也就不是单纯的供私人使用目的的复制行为。如果该文件不属于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作者向任何人无偿提供的作品,使用P2P下载就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        任何提供下载源文件的行为。除开供私人使用目的进行的复制,其它的复制作品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将文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构成了非法传播作品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除非该文件属于该文件不属于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作者向任何人无偿提供的作品。
3.        将下载下来的文件放在共享文件夹内未及时删除的,也不在属于私人使用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因为他人可以从共享文件夹中下载到该文件,等同提供下载源文件的行为。
4.        下载明显属于已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文件。如抢鲜版的电影文件,PSP游戏ISO等。

TOP

本帖最后由 学生会老主席 于 2009-10-4 22:06 编辑

直接去問網管。。。。。睡覺很晚的。。。。。

TOP

呵呵,谢谢指点!
7# 学生会老主席

TOP

好像没人管。
彩虹楼0层那个网管是中国人,可以问问他

TOP

啊,太谢谢啦!

9# 啊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