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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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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恨极天涯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便到了三月,正是春花烂漫的明媚季节。
这一日,江白却只是捧着一本书发呆,秋意遥见之也不打扰他,自看自的书。
半晌后,江白忽然问道:“意遥兄,你说世间有神仙吗?”
秋意遥闻言淡淡答道:“信则有,不信则无。”
“那你信不信?”江白又问道。
“我?”秋意遥不由放下手中的书,眼光迷蒙的落向窗外,“没想过。”
其实他多希望能有鬼神啊,多希望梦中那一缕芳魂能走到他面前来!
而方家,鹿儿与方灵灵又相约逛街去了,本来邀风倾雪一起去的,只是这杭州城几乎已游遍了,而她又素不喜人多的街市,因此便独自留在家中了。
方家小院也种着一些花花草草的,只是皆不是什么名花异卉,不过种了几株桃、李、菊、桂之类,而靠院墙一边却种着一排约三尺高的桅子花,只是此时还未到花期,否则白色的桅子花一开,定是清香盈院。
桅子花前的空地上有一张石桌,围着四张半月形的石凳,石凳绕桌而环,齐齐整整又是一个圆。
风倾雪在石凳上坐下,正对着桅子花,看着桅子花,忽然间,她不由想起了与水落云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在桅子花树下,桅子花又快要开了,而他……
想着不由心中一暗,从袖中取出一支绿竹笛,这是水落云的遗物,本来焚化遗体时,这笛也应随他而去的,只是当时不知为何,却留下了,笛依旧,而人已化尘,物是人非事事休,可是指这般?
将笛凑近唇边,想吹曲《梅花三弄》,那是唯一一次与水落云合奏的曲子,却是试吹了几次,喉咙处却似被什么堵住了一样,怎么也吹不出,叹一口气,作罢。
手指把玩着绿笛,点着一节一节的笛孔,仿佛间又看到了水落云,依然青衫落拓,狂傲不羁:我叫水落云……倾雪……我们去东海……
鹿儿曾问,水落云在她心中到底如何?她自己也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人已死,何必再想?只是某个低头回眸的瞬间,总会想起这么一个人来。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中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不知不觉中,这首《梦江南》便又脱口而出,水风空落……水落云……落云,你现在是否四海逍遥、潇洒至极呢?记得你说过,一个人终是没什么意趣的,我依若孤鸿飘零,而你,可有找着相依之人?丢下那一身的负累与悲痛的人,总应该快乐了一些吧?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唉……”不自觉的便是一声长叹,仿佛叹尽心头所有的憾与愁。
“离原!”
猛然间,身后忽传来一声惊呼声,回头一看,却是一征,身后站着一名老者,脸上带着一种似惊似喜,似疑似豫的神情,在她回头的一杀那,便化为了失望与惊鄂。
“你是谁?”老者问道。
这年轻女娃是谁?不过着一袭简单素凈的白衣,却是美得平生未见!那样的一张白玉生成的脸,不知那“倾国倾城”可是足以形容?便是年已老迈的自己见着了,依然有着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老者打量风倾雪的时候,风倾雪也打量着老者,只见他大约五十开外,头发已全白,但不显老态,身材高大,国字脸,剑眉,配上一双精光湛湛的眼睛,想来年轻时定也是闺中少女梦中的佳郎,肩上还挂着个蓝布包袱。
“是方伯父吗?”风倾雪猜测着,并站起身来施礼,“晚辈风倾雪,是灵灵的朋友。”
“哦?是灵丫头的朋友?”老者正是方灵灵的父亲、江湖有名的侠盗方鹏天。
方鹏天随意在石凳上坐下,他仔细打量一下风倾雪,然后点头笑道:“灵丫头竟能结交到姑娘这样朋友,她眼光倒是长进不少。”
只是又疑惑道:“她有这样出色的朋友,我怎么都不知道?”
“倾雪是最近才到杭州的。”风倾雪微微一笑答道,不想提与方灵灵相识之经过。
“喔,是新近结识的?难怪我没见过,这段日子我都不在家。”方鹏天点点头,将包袱取下搁在桌上,注目于她:“你刚才念的那首词是谁教你的吗?”
“不是。”风倾雪摇摇头,直视着他,“我从书上看到的。”
“喔。”方鹏天似是极为失望,然后便看着包袱出神。
过了好一会儿,忽听得耳边有人唤道:“伯父远归而来,喝杯茶解解渴吧。”
回神一看,桌上已有两杯清茶,想来是风倾雪在他出神时斟来的,当下笑笑,端起喝一口,然后看着她道:“刚才你念那句词的语气像极了一个人。”
“是吗?”风倾雪依然只是笑笑,不似常人一般好奇的开口问道:像谁?
方鹏天专注的看着她,自问识人无数,阅历颇深,却无法从眼前这一张平静淡然的脸上看出任何情绪与心思,反倒是那一双清亮如水的眼睛似已将自己看了个透。
终于放弃,将眼光越过她落在那桅子花树上,脸上神情似陷入极远的回忆之中。
“那一份哀与愁,那一份怅与茫,都像极了,连那一声叹息都似意犹未尽,绵绵无绝,像极了当年我与她分离时的语气,当年她便是念着这首词送我的。”
风倾雪不语,只是看着他。这个人就是名传天下的侠盗?敢入大内偷奇珍盗龙渊的人?只不知当年他与秋意亭是如何了却那段公案?秋意亭不是简单之人,而这人可在他手下安然无恙,定也有其过人之处!
方鹏天收回目光看着她,但见她沉静如潭,素凈如莲,神态间有着一种不沾红尘的脱俗,周身散发着一种静谧、安祥,而若非亲耳听得,刚才那一声叹息真不似发自她。
“转眼间便是三十多年了!”方鹏天言语间有着一丝萧索与怅然。
“伯父可喜欢说故事?”风倾雪忽然问道,脸上带着一抹轻烟似的淡笑。
“说故事?”方鹏天反问道。
风倾雪却不答话,从袖中取出竹笛,凑近唇边,轻轻的吹着一支曲子,笛声悠扬,不悲不喜,无忧无愁,平淡静然,这庭院便是一个小小的天地,有清风拂面,有花香盈袖,有艳阳暖心,更有那知己话肠。
方鹏天在这笛音中只觉得舒心畅意,轻松自在,那心中藏了几十年的故事便娓娓的道出。
“以前有个年轻人,学了一身的本事,加上年轻气盛,好打抱不平,便以侠士自居,一生之快事便是行侠仗义,除暴安良。而且最恨富贵人家,穿绸裹罗,山珍海味的,而穷人却是三餐不继,寒天赤足,因此便立志要做一名侠盗,偷遍天下所有富人,救济天下所有穷人!”
“有一年,他到了蜀地,那儿有一巨富,足可以富可敌国来形容,因此那年轻人便三番四次去那富人家偷东西。那富人家虽然有钱,却也没请什么打手护院的,不过是些家丁,所以那年轻人可说是畅行无阻。有一天晚上,他又去了,只是每次金银珠宝都轻易到手,他觉得很没劲的,因此这次想偷点不一样的东西。后来他看到有一座楼在月下看来特别漂亮,因此就摸了进去。”
“年轻人没想到自己竟摸进了小姐的闺房,那房间呀可说是年轻人一辈子见过的最漂亮最雅致的房间了,便是连皇上的寝宫都比不上的。那年轻人仗着自己本领高,便毫无顾忌的东看看西摸摸的,将那房中的古玩摆设看了个遍,想挑一件稀奇物,只可惜瞅了半天,那全是女孩儿喜爱的东西,没一件中意的。最后,年轻人看到铜镜前搁着一支眉笔,便起了恶作剧的心理,想着用那眉笔在镜上留下几行字,到明日那小姐醒来,发现夜里竟遭贼了,不知会不会吓得发抖?况且明天自己也不打算来了,看在这家人对他这般‘礼遇’的份上,也应该给他们提个警醒嘛,以后可不会有他这么善良的贼人了!”
“正在他拿起眉笔打算写字时,背后忽传来清脆的声音:你拿我眉笔作什么?年轻人一惊,马上回头,身后应该是小姐的卧房,中以珠帘隔开,借着窗外射进的那一片银光,清楚的看见,一位约十七、八岁的少女双手分帘俏生生的立在那儿,满脸好奇玩味的笑容。”
“年轻人当时大窘,想他下山以来可还从未失手过,想不到今天竟让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子当场抓住,而且手中拿的还不是那价值连城的宝物,而是那不值钱的眉笔!”
“只见那小姐笑吟吟的走近,看着他说:你第一次偷了我们家一千两白银,后来听说麻里巷那一带的贫民一夜间每人家都多一袋米。”
“第二次你偷了我们家一尊青铜汉鼎,后来听说丰慧当铺被人强当去了五万两白银,典当物便是一尊汉鼎,哦,忘了告诉你,丰慧当铺是我们家开的。”
“第三次你偷了我们家一块苍山玉璧,然后启成绸布铺被人以一块玉璧强行换去了一千匹青布,再然后听说单基巷的穷人一夜间又天降青布,再告诉你,启成绸布铺也是我们家开的。”
“第四次你偷了我们家一支红珊瑚,后来听说,县令大人的官印丢失了,案上却留下了这支红珊瑚及一张字条,条上写明,叫县令大人出黄金千两买下这支红珊瑚,否则官印就永不能归来!而当县令大人从私库里捧出那一千两黄金时,监察御史却到了。”
“你……你……你竟全知道?!年轻人当时真是惊呆了,想不到自己做的事,意全被人家知道得一清二楚的,真是要多逊便有多逊!”
“偷东西的人到底是谁,我们并不知道的。那小姐笑意盈盈的凑到他面前,就着月色把他细细的看了一遍,那一双眼睛亮得好象天上的星星。但自家的东西不见了还是知道吧,而且还从自己的铺子里跑出来,你说还能不清楚吗?不过爹爹说不要报官,反正少了的东西做了不少好事。这几天呀,我每天晚上都没睡,看着你树上、屋顶的像个猴子一样跳来飞去的,真是好看极了!”
“你……你……竟说我是猴子!年轻人又惊又气,这小姑娘竟把他那超凡入圣的轻功说成了猴子跳!虽然武功不敢自夸绝顶,但轻功可是他的绝技,江湖上少有人能比的!”
“好好的路不走,却非要跳来跳去的不是猴子是什么?那小姐似乎非常开心的,从见面起,那脸上的笑就没断过。”
“唉!年轻人长叹一声,然后手一挥,眉笔落回妆台上,想不到我今日竟栽在了你这小姑娘手上。”
“那小姐在妆台前坐下,拾起眉笔,在眉上轻轻描了描,然后回头一笑,问,漂亮吗?”
“呃?年轻人呆住了,暗自想着,是不是遇上了傻子呀,深更半夜的,屋子里出现了贼人,一个娇滴滴的千金小姐,不但不怕,反还轻松自在的画着眉,还去问那贼人漂亮不漂亮。想虽是这样想,但口里还是老实的回答着,漂亮。那小姐确实漂亮,那面若银月,那眉如翠羽,那眼如秋水,那唇似樱桃……呸,自己在想些什么呀?”
“真的?那小姐却似极为开心,一把走近他,那眼波转呀转呀,转得年轻人头都昏了,脱口道,我虽是偷儿,可从不打诳语。话说完了,又后悔了,自己在说些什么呀?”
“嗯,我信你。小姐笑得更美了,然后挥着手中的眉笔,这次你难道想偷我的眉笔不成?”
“年轻人忽然生出一种恶作剧的心理,一定要吓吓这小姑娘,否则一直处于劣势的可是自己。当下便满脸凶相的说,我是打算偷你的!话一说出口,便知道说错了,当下脸火烧似的烫,一直烧到耳根脖子,却犹自解释道,我是说偷了你去买!嗯……买给人家做压寨夫人!”
“可惜,那小姐竟一点也不害怕,反说道,真的?那你买我好不?”
“什么……什么……咳咳……年轻人差点给自己的口水呛死,你……你……那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偷儿此时竟给那个娇弱的小姐戏弄得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此时,忽然门外传来声音,小姐,你在和谁说话?”
“那小姐一听,马上手一伸拉住年轻人,然后往里间走,走到床边,一把把他推进去,然后用锦被把他从头罩到脚,再自己也躺了进去,还把罗帐放下了。其实那年轻人只要施展轻功,随便一跃便可跳上房梁,躲避起来的,只是也不知是因为什么,他竟胡里胡涂的服从了那小姐,竟躲到人家被窝里去了。”
“刚弄好,房门便开了,然后进来两名丫环,一直往里走,走到床边,试探着的叫道,小姐?小姐?”
“那小姐故作困顿不堪,语气夹着嗔怪,谁呀?干么吵醒我?”
“小姐,你睡着了吗?刚才好象有人在你房中说话。帐外两人答道。”
“有人吗?没有啊,可能是我说梦话了吧?小姐道,没事啦,你们去睡,别吵我了。”
“是。帐外两人答道。”
“等那两人离去后,那年轻人马上从锦被中爬出,而那小姐也坐起身来,帐中朦朦胧胧的,两人面面相视,一时间竟不知要如何是好,也许因为罗帐中太小,也许因为锦被太厚,两人都只觉得全身发热,呼吸急促,那年轻人看着小姐此时面色绯红,艳若桃花,眼波盈盈,情意流转,只觉得心头一荡,不由伸出手抱住了小姐,那小姐柔若无骨的倚入他怀中,他情不自禁的低下头,在小姐桃瓣一般的脸颊上轻轻亲了一下。小姐叹息一般的轻轻说道,你和我睡在同一张床上了,而且你亲了我,咱们有了肌肤之亲的,所以你得负责,你得娶我。”
“年轻人一听,就象当头棒喝一般,马上清醒过来,一下推开了小姐,瞪大眼睛看着她,看看她是不是在说胡话?”
“你得娶我!小姐却清清楚楚的、一字一字的说着。”
“娶你?我?年轻人指指自己。看着小姐轻而肯定的点头,年轻人不由伸手一掌拍在脑上,想清醒一下,看是自己在做梦还是那小姐是疯了!”
“难道你想做那种不负责任、敢做不敢当的乌龟男人?小姐却睁着亮晶晶的眼睛追问道。”
“我当然不是!年轻人马上反驳,一说出口,便又知自己落入了套中。”
“那就得了,你要娶我!小姐斩钉截铁的说道。”
“小姑娘,你——嫁给我?年轻人伸手指指她再指指自己,你——是千金小姐,我——是人所耻与为伍的盗贼!你要嫁我?”
“你是偷儿,我知道。小姐伸出纤纤玉手,贴在他的胸口,可是我知道,这儿很好很好!所以我要嫁你!”
“这儿很好?年轻人喃喃自语,手不自觉的抚住胸口,也握住了小姐的纤手。嗯,很好!小姐再重重点头。年轻人一瞬间,只觉得很温暖很快乐很幸福!他走下床,走到桌边坐下。小姐也跟着走到桌边坐下。”
“月从窗口射入,洒在桌旁的两人身上,沐浴在月光中的两人静静的凝视着对方,彼此的眼睛对视着,仿佛能触摸到对方的灵魂。良久后,年轻人开口道,我叫方鹏天,今年二十一岁!小姐盈盈一笑,似一朵昙花悄然开在月中,美不胜收,我叫江离原,今年十八岁!”
“我娶你!年轻人郑重承诺。”
“我嫁你!小姐郑重许诺。”
“三个月后,我会请我师父和武当紫晨道长来江府提亲。年轻人道。”
“好,我等你来!小姐道。”
“我一定会来!年轻人站起身来走向窗边,他准备离去了。”
“若是你不来娶我,我便出家作姑子,而且我一定要在你面前落去那三千青丝!小姐也站起身来送他至窗边,你一定要来!”
“我会来的!年轻人再次保证。”
“要分别了,两人都恋恋不舍,黯然消魂者,唯别而已矣!小姐忽幽幽的念道,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呃?年轻人不大懂这些,恨?恨天涯?”
“你等我!年轻人跃上窗棂,然后飞身而去。”
说到此处,方鹏天脸上一直挂着浅浅的笑,似是沉浸于某种快乐中,而风倾雪的笛声依然飘然而悠扬,依然无喜无悲,只是一片平静淡然。
“只是三个月后,当年轻人再回来时,只余一座颓废了的空宅,而空气中弥漫着一丝残留的血腥味!”
“年轻人发疯一般的寻找着小姐,可即算是掘地三尺,也依然找不到!他向所有江湖朋友打听消息,却只知道是一批强盗洗劫一空后灭门而去,此后便消声匿迹,从官府到白道侠士再到绿林好汉,都不知道那一批强盗哪去了,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小姐可能没死,官府并未找着她的尸首。”
方鹏天的语气依然平静,只是那紧握的双拳、那一双悲痛的眼睛泄露了他的情绪,可风倾雪的笛音却还是那样的平静无波。
“这三十年来,年轻人终年奔走,寻找着小姐,他想若她没死,肯定在某个地方吧?被人买入青楼?或在路边乞讨?或嫁人生子?不管是那一样,他总是要找着她,他们说好了的!他娶她!她嫁他!三十多年都过去了,年轻人也变成了老人了,而天涯海角,人海茫茫,小姐却依然杳无踪迹!”
方鹏天的故事已说完了,风倾雪也终于止了笛声。两人都沉默着,静静的坐着,一个看着茶杯中波光粼粼,一个抚着手中竹笛。
良久后,方鹏天才似已平复心情,抬首看向风倾雪,“多谢姑娘的笛声。”
这么多年来,这是他第一次能如此“平静”的回忆这个“故事”。
“伯父无需言谢。”风倾雪抬首笑笑,心中忽然一动,想起一些事情。
方鹏天看着她淡雅如莲的一笑,心头忽然开阔,沉重的心情竟一下轻松了一半,。眼前这个人虽年轻,却仿若深不可测的大海,可包容所有的秘密,说出了,自己便解脱了些。
“那位小姐姓江,这便是伯父要灵灵嫁入江家的原因吗?”风倾雪想起小百灵以前说过的话“他娶不成姓江的,我便得嫁个姓江的”。
“灵丫头向你诉苦吗?她还在怪我将她嫁给江白?”方鹏天反问道。
风倾雪微微一笑,“伯父当然也知道灵灵是藏不住话的人。”
“嗯。”方鹏天点点头,站起身来,抬首看天,天空中艳阳高照,“灵丫头既然当你是好朋友,自然也会告诉你,她中意的是秋意亭,那个号称皇朝第一人的秋意亭!”
听到秋意亭的名字从别人口中说出,风倾雪不知为何心头一跳。
“她是有说过。”风倾雪淡淡的答道。
方鹏天回转身,目光炯炯的看着她,“倾雪姑娘,我想你这般聪明的人自然明白我的意思,先不要说侯府公子、皇朝大将军、大元帅与盗贼之女的这些门弟身份,单论他们个人,灵丫头她是个好孩子,但她配秋意亭……却是太远了,秋意亭仿若这一轮九天朗日,而灵丫头不过是一只可爱的百灵鸟而已,她如何能如凤凰一般飞上九天,追上那灸日!更不要说秋意亭对她根本未曾有过丝毫情意,最多也只当她是个朋友或妹妹,我若让她继续痴想下去,那才是害她!”
风倾雪低眉敛目,静坐如一尊玉像,可是心中却是波澜起伏,再也不能平静。秋意亭,这个人人称诵的、人人渴慕的人,曾是自己的丈夫,却也是自己亲手推开的,而自己想要的,却也是永不可及!。
“而江白,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虽然脾气燥了一点,但就象离原当初说的一样,这儿是很好很好的!”方鹏天指指胸口,然后转身目光穿过院墙,落向遥远的高空,“秋意亭那样的人世间能有几多,灵丫头到哪去再找一个喜欢她、她喜欢的‘秋意亭’,与其蹉跎年华,不若我作主将她嫁与江白,江白的优点,等她再长大些、成熟些便会看明白的,那时候她自然会知福惜福!”
风倾雪静静的听着,良久后忽然幽幽叹出:“天涯地角有尽时,只有相思无尽处。”这是为己、是为方鹏天、也是为方灵灵而叹。
方鹏天一听却是一征,然后微微苦笑,“我是个粗人,并不懂这些诗啊词啊的,离原当年念道‘千万恨,恨极在天涯’我并不明白是何意,后来才慢慢知道了,她恨的是离别,恨的是我人远在天涯!若当年我不一定要请师父提亲,自己当面去说,然后带离原离开,或许便不会有今日!”
风倾雪收起竹笛,当年?当年还自惜,往事哪堪忆……当年啊……人总是会说着若当年……可是不可能回到当年,人是不能往回看的!
“伯父一定要找着这位江小姐吗?”风倾雪看着他,这满头白发可是为那人而生?
“是的,一定要找到!”方鹏天语意坚定。
“江离原?”风倾雪念着有些熟稔的名字,想着那一首《梦江南》,心头已是一片清明,“伯父可有去过洞庭君山?”
“哦,三年前曾去过一次,看一位老友。”方鹏天答道,疑惑她为何问出此话。
风倾雪站起身来,走到李树下,折下一枝白色李花,“水风空落眼前花……伯父去君山碧云庵看看吧,或许能找到当年的那一朵花。”
“什么?”方鹏天猛地走到她面前,目光灼灼的盯着她,“你知道?离原难道在君山?”
风倾雪却依然神色淡淡,对于方鹏天的激动情绪似视而未见,指尖轻点花蕊,淡然而道:“伯父若一定要寻着,那便去君山看看罢,只是有时相忘于江湖也未尝不妥。”
“她在君山……她在君山……”方鹏天喃喃念着,一双手已在微微发抖,然后猛然转身,抓起桌上的蓝包袱便往院外而去。
“伯父不见见灵灵吗?”风倾雪看着他离去的背影道,却已知留不住。
方鹏天止住脚步,却未转身,只是淡淡的道:“叫她和江白好好过日子!”说完便头也不回的离去。
风倾雪垂首看着手中的李花,笑笑,却笑得有丝无奈而凄凉。
他这般急着赶去,只想早日见着心中的爱人,可是三十年的时间,改变的东西太多太多了,昔日已是发黄了的、带着淡淡怅意的一幅美丽的画图,回忆起来,依然是美的,可亲眼看着,那美却是带着刺心的痛的!
那位带发的碧尘师太,真的一定要在他面前落尽三千青丝吗?她是罚自己还是罚爱人?还是为着心中那一点不可磨灭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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