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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6-3-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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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iongheyou 于 2006-3-6 12:46 发表
主旨在说明不断极端的民愤在国内的影响
扯两句闲篇看看能不能把这问题说清楚。
据说,某国的入籍宣誓词中有句“遵守xx国法律”
人是群居生物。想要加入某个国度(群体),就必须对这个国度(群体)的规范制度进行认可。
某个国度中,能达成最广泛共识的协议,成为法律。 次一等的,成为道德规范或者各团体的内部规范。
前端时间,bild上有人自爆亲兄妹乱伦,大大吸引德国民众和媒体的眼球和口水。为什么? 因为违反了德国的法律和道德规范,被德国社会所不容。但是如果Discovery报道亚马逊丛林某部落实行直系亲属婚配,那估计德国人也就看了一笑了之。就算有报道比如法国发生这件事,德国人也不会这么兴奋了。 德国民众兴奋,只是因为这事偏偏在德国!
回到所谓“民愤影响”的正题
假设国内某次人代会上某代表响应“民愤”提出要恢复古代酷刑的议案,并且假设国内民主体制公正而完善(2个假设都是虚拟语气),并且表决通过, 那么全体中国国民都应该遵守这条新法律,因为法律代表多数的共识。不愿遵守的,请自觉移民(到外国,或班房),脱离这个社会环境。
但在“民愤”变身为法律之前,它只是一种声音。 就象:佛教禁止杀生吃肉,否则报应循环。非教徒完全可以忽视这个佛教教规。但如果哪个非教徒觉得“报应循环”一说是佛教对他的诅咒,那就是他自己心理素质不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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