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验

我建议首先你要给你的ARBEITGEBER写封信,大致内容就是如不付清就采取法律程序。必须注意,此信要挂号,并备份。你所有的ABRECHNUNG必须保存。再有你必须注意时间,有的合同注明,超过2-3个月你就失去了要钱的权力。如采取诉讼也是在合同截止后的1-2个月。总之不能耽误时间。所以建议你同时写信给你的ARBEITGEBER,你不妨去ASTAY要求援助,那有关于工作纠纷的BERATUNG。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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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阿斗 于 2007-6-20 00:50 发表

能说的详细些吗?请问是在哪个部门开证明,请问你知道关于交费10欧的事情吗?感觉找律师也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很麻烦。

我朋友当初是在埃森,他们就是在埃森的Amtgericht 开的证明,多蒙应该也有类似的机构,具体的地址你google一下吧。交不交费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他们办的很快也很顺利,拿到证明以后再去找律师,律师的态度很好,因为是政府出钱,所以他们收入也有保障。 其实只要语言上没有大问题,找律师还是很方便的,不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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