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5407
- 威望
- 1203
- 金钱
- 0
- 阅读权限
- 90
- 在线时间
- 538 小时
|
3#
发表于 2007-10-1 21:52
| 只看该作者
自食其果,害人害己
事物总是两方面的。害人必害己。
7 \8 Q! m1 q5 c/ O; [2 v蓄意诽谤总是会引起反弹。我不信在德的几万中国人都是哑巴、瞎子或傻子。
4 F2 ^- j+ x% S9 K人在德国 社区德语中常说: Luegen haben kurze Beine.
8 a0 M# f% Q; D7 L# |; t5 H假话一旦让人戳穿,坏掉的便是自己的名声。我们每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是要遵守一些基本道德准则的,为人要本分。不然就会遭人唾弃。
( w7 @, x- \ w y& V声誉对媒体也一样重要。如果一味要哗众取宠、夸大其词、为人鼓噪,不惜编造和篡改事实,唯恐天下不乱。于是也就越过了道德底线。自然也就会为人所不齿。结果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是其一。
8 A& I9 H/ n$ k+ d: @" X o! }, w其二,如果其文字也为法律所不容,那就像北方话说的“吃不了、兜着走”。惹上官司就不是什么好玩儿的了。这大概就是作茧自缚的意思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