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男女~~作者不详, 文笔很亦舒。。。。

引子:
  
  玺彤跟我说:
  
  龙虾和芥末,
  
  婚姻与激情,
  
  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
  
  但没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我说: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她说: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 本帖最后由 水瓶座小天天 于 2006-6-22 10: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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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简直是个奇迹!
  
  阳光象成都女人的眼波,明媚而热情地布满这个灰色城市的每个角落。
  
  成都的冬天很少有这样的天气,连一向瓦灰色的天空,也碧蓝得万里无云。
  
  我真没想到,老天会如此厚待我——在我婚礼的当天,赐我无价的阳光。
  
  我对着镜子,镜中的我空前美丽,雪白的婚纱,唯美复古的希腊风格,一层一层的纱、缠绕包裹着我,映衬着我化着明艳新娘妆的脸。右手无名指上那枚小小方钻朴实大方,低调而不乏品味,很符合我心血管内科医生的身份。
  
  我有些紧张,喉头有点发干,连手心都是汗。
  
  母亲已经第二十次看表:“这个陈志谦,怎么还不来?哪有新郎迟到的?”
  
  我更加紧张,难道志谦逃婚?
  
  天 ,我不要在婚礼当天出天字号第一的丑。
  
  “玺彤,给志谦打电话!”我声音有点哑。
  
  “已经打过了,接不通!”为了不抢我的风头,一向美丽的玺彤特意打扮地很低调。
  
  我也开始频频看表。
  
  我不断望向窗外,秋水已经望干
  
  
  
  
  “锦诗,时间到了,我们走吧!”志谦被人簇拥着走进我的房间。
  
  谢天谢地,他终于来了!
  
  我险些轮为弃妇!
  
  我松口气。
  
  咦?志谦的头发有点油腻,西装下摆甚至皱了一小片。
  
  奇怪,志谦一向爱好整洁,今日怎如此马虎?
  
  我的心往下沉了一点。
  
  我深吸一口气,提醒自己:锦诗,今日是你的大日子,开心一点。
  
  “锦诗——”志谦看着我,无比专注。
  
  我仰起头,也凝望着他,期待他说出每个新郎都会对新娘说的那句话——今天你是最美的新娘!
  
  “锦诗,怎么你口红的颜色恁地艳?太妖娆,不配你!发髻梳得太高,有点显老!”
  
  我差点昏厥,当着诸多亲友的面——
  
  新郎竟在结婚这天抱怨新娘不够美!
  
  我忍不住瞪志谦。
  
  谁知,他竟白我一眼,那目光竟这样不屑。
  
  我的心情立即跌至谷地。
  
  突然,那阳光变得分外刺眼,仿佛在嘲笑我:梁锦诗,这才是开始!
  
  
  
  
  木然地跟着车队到了餐厅,一大群人,闹哄哄的,有人叫我上台与新郎行结婚礼。
  
  我固执地坐在椅子上不肯动,真要把自己交个这个男人吗?
  
  “锦诗,该你行礼了!锦诗,快上台去,志谦在等你!”
  
  我还是稳坐着不动,如同赌气一般。
  
  婚礼现场哄闹起来。
  
  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我想站起来,可是婚纱却缠在椅子上,一点也动弹不得!
  
  我急了,一用力,“哗!”婚纱顿时撕成两半。
  
  ……
  
  
  
  
  我猛地睁开眼睛——窗外的确有慵懒的阳光,可我并未在自己的婚礼上。
  
  面前的桌上放着一个玻璃小碟,碟子里快要融化完的冰淇淋--是新开张的百度咖啡的哈根达斯!
  
  我摸摸额角,好逼真的梦,竟惊骇出汗来。
  
  等人,等志谦,等这个和我交往了5年,已经谈婚论嫁的男人,一家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
  
  等太久,我经不知不觉盹着了!
  
  我不禁讪笑!
  
  
  
  
  隔着偌大的落地玻璃,春熙路上人来人往,时尚的、落魄的、幸福的、窘困的、散漫的、不快乐的、颦着眉的,瘪着嘴的……
  
  奇怪,只隔了一层玻璃,一切都不同了,仿佛,玻璃里的我和玻璃外的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似乎一切凡尘俗事都与我无关。
  
  不过,一切只是似乎,并不是真的如此。
  
  生活里有太多的幻象。
  
  
  
  
  我的好友原玺彤常常嘲笑我是——春熙路动物。
  
  是的,我承认,我喜欢春熙路,胜过这世上任何一条街。
  
  从我上中学起,从春熙路还只是一条窄窄的、破落的小街开始,我就迷恋它。
  
  只要有不开心的事情,扎进春熙路的人群里,我就能快速的平静下来。
  
  
  
  
  玺彤常说,百度不过是一间搭在公厕上的玻璃房子,凭什么一个单球冰淇淋要卖28元?
  
  可是,我偏偏喜欢。
  
  冬日,躲进这不透风的玻璃房子里,晒太阳,喝咖啡,吃冰淇淋,看一本闲书,是可以忘记一切烦恼的。
  
  
  
  
  现在是下午4点半,太阳已经有些提不起精神了。
  
  志谦还没有来。
  
  不过,我并没有着急。
  
  我已经习惯等他,对于他,我永远都在等待。
  
  他总是迟到,或者不到,很多事情,频繁发生,渐渐人就会麻木,说好听一点,就是习惯。
  
  我正努力把最后一点冰淇淋填进嘴里,手机响了。
  
  我接起来。
  
  “锦诗,我来不了了,你别等我了。我现在在机场,到上海出差,一个星期以后回来!你自己回家吃饭吧,跟你父母解释一下。”
  
  “哦,路上小心!”
  
  “晚上睡觉关好门——”
  
  “我——”
  
  我话还没说完,志谦的电话已经挂了,只留给我嘟嘟的忙音。
  
  
  
  
  我叹口气,拨了家里的电话。
  
  “喂,妈妈!志谦不能来吃晚饭了,他出差了!”
  
  “又临时出差,他好几个月没来吃饭了!”母亲的声音有太多的不满。
  
  “那你回来吗?”
  
  “我,我也不回来了,玺彤约我吃饭!”为了不回家听母亲抱怨唠叨,我咬咬牙,狠下心来。
  
  “……”母亲一言不发地挂断电话。
  
  真难想象,平时温文的母亲会这么无礼地挂断别人的电话,不过,我不是别人,我是她的女儿。她无需在我面前讲礼貌,她大可把平生所受之气,全都发到我身上。
  
  谁叫我那么不听她的话呢?
  
  
  
  
  
  
  
  我抬头看看天——
  
  奇怪,不过接了两个电话的时间,天空突然不再蓝得通透,连阳光照在身上都没有了暖意。
  
  我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信手拨电话给玺彤,约了她晚上在MIX见面。
  
  挂了电话,我喉头象堵了一块卵石,有些透不过气。
  
  看着窗外熙来攘往的人群,想到自己又形单影只一个人,我不禁悲从中来。
  
  我甩甩头,买了单,走出来。
  
  清冷的空气,瞬间将我包裹起来,我甚至能感觉到干燥的空气即刻吸干我裸露在外皮肤的水分。
  
  这一刻,寂寞更象深入骨髓的癌细胞,迅速在我体内扩散,走在热闹的街头,我却已被寂寞吞噬。
  
  不能让这阴郁的情绪控制我,我努力对着橱窗给自己挤出一个笑容。
  
  然后,随着人流走进商场。
  
  
  
  
  我和所有女人一样,特别喜欢购物。
  
  开心的时候要SHOPPING庆祝,不开心的时候,亦要SHOPPING发泄,心情平和的时候,SHOPPING更是工作的动力。
  
  我在太平洋选了一件Hermes粉红色羊绒大衣,质地异常柔软,象情人的嘴唇。
  
  然后,一件驼色的无袖大翻领毛衣抓住了我的视线,我试穿了一下,毛衣非常贴身,把身材衬托地分外婀娜,尤其是胸部到腰间的线条,玲珑而优雅。那厚实的大翻领更是让脖子显得颀长又高贵。
  
  换了平时,我不会买这件毛衣,高领的无袖毛衣非常挑剔穿着的气温,太冷、太热都不适合。
  
  一年当中,穿它的机会,不会多过两次。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
  
  我今天,心情不好。钱又是我赚的,谁又能说“不!”呢?
  
  我侧着头想——哦,志谦一定会说不,他还会说“锦诗,你的衣服已经多得穿不下了!”
  
  可是,志谦现在不在,山高皇帝远啊!
  
  我偷偷笑,爽快地买单。
  
  未婚,就是有这点好处。
  
  我大可告诉他,这些衣服,是我大前年买的,反正,我那么多的衣服,他未必记得住。
  
  想到等一下,要到酒吧去,我脱下身上这件白开水一样没有味道的毛衣,换上了这件新买的无袖装。
  
  
  
  
  成都的冬天,天黑得特别早。
  
  等我从商场出来,已经华灯初上,夜上浓妆了!
  
  “夜上浓妆”,我很喜欢这个词,就象夜晚流连欢场的女人,在五彩浓妆的掩盖下,在虚假的屈意承欢中,让人辩不清真伪。苍白的面孔,憔悴的神情、空洞的眼神和糜烂的灵魂,全都悲哀的掩藏在浓妆之下。
  
  成都的夜,在华灯的浓妆下,不知道藏起了多少故事,引发了多少欲望……
  
  
  
  
  好不容易捱到8点钟,我打车到MIX,径直走进最里面的小厅,这里播放的都是电子音乐,有种很异样的情调,总觉得有无数赤裸的欲望在蠢蠢欲动。
  
  我选了最角落的位子坐下,要了一瓶蓝宝石,我这个人凡事喜欢低调,非常不喜欢在酒吧里遇见熟人,尤其怕碰见我的病人。
  
  很多病人在酒吧里遇见自己的医生,都会觉得难以接受,似乎泡酒吧的医生,都不够专业,似乎医生就活该活在福尔马林里。
  
  尤其是我的病人,都有脆弱的“心灵”,我可不敢刺激他们。
  
  为了我的专业形象,为了我的病人,我不得不低调、低调、再低调。

酒吧里人不多,连打碟的DJ都还没到。
  
  可是,我还是注意到,我斜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一个男人。
  
  除了我这个寂寞的人,谁还会如此早就到酒吧里泡着呢?
  
  我禁不住打量他,可是,酒吧里灯光太过迷离,我只能隐约辨认他的轮廓,不出意外,这应该是个相当好看的男人。
  
  不过,我对好看的男人一向没有兴趣,男人一好看了,难免让人觉得不够深度、不够稳重、不够专业、不够MAN。
  
  可是这个男人有点例外。
  
  他在等人?亦或一个人?
  
  我下意识的猜测,谁知,他也向我看过来。
  
  我慌忙把头移开。
  
  他发现我在看他了吗?
  
  我的脸有些发烫,但愿没有!
  
  一个女人直勾勾盯着一个男人看,总不是件光彩的事情。
  
  
  
  
  玺彤还没到,美丽的女人总是让人等,我已经习惯。
  
  可是酒吧里其他的客人也还没来。
  
  偌大的酒吧,除去这个男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停留目光的地方了。
  
  我又偷偷望向他!
  
  天,他居然还在看我。
  
  我慌忙把视线闪到一边,假装欣赏他身后的吧台。
  
  可是,就算不看他,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在注视我。
  
  我的脸开始发烫,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这样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承认,我也算是个美丽的女人,可是在医院里,整日面对的都是愁眉苦脸的病人,他们全都对着我作“西施捧心状”,那里有功夫欣赏这个穿着白大褂的女人五官是否长端正了。
  
  而志谦更是对我视若无睹,每当我穿了新衣服,换了新状容,向他询问意见,他总是连头也不抬,整个人埋首书中,胡乱应付两句:“还过得去啦!”
  
  不是不影响心情的,但是,时间一久也习惯了。
  
  玺彤常安慰我:“没关系,天仙美女也会三日看厌的,何况他对着你整整5年。”
  
  
  
  
  我忍不住,又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咦?他好象已经没有看我这边了。
  
  我抬起头,又开始明目张胆地看他。
  
  哦,他好象有很挺的鼻子,嘴角的线条很性感,眉毛很浓,眼睛嘛——
  
  啊!我们的视线居然碰到了一起,要想移开,已经来不及了!
  
  我的心顿时漏跳一拍,咚咚的快跳起来,似有人在急叩我的心门。
  
  我想迅速低下头,可是他对着我笑了笑,那笑容很清澈,没有一丝杂念,我也只好故作大方地对着他牵了牵嘴角。
  
  这笑容,一定尴尬到极点。
  
  我暗暗发誓,今天晚上决不再看他第二眼。
  
  
  
  
  还好,有客人陆续进来,酒吧一下喧闹起来。
  
  玺彤还是没有来,而且她竟然打电话告诉我,有客户约她谈事情,来不了了。
  
  “原玺彤,我今天已经第二次被人爽约了!”我几乎忍不住对着电话抱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让她放下工作来陪我这个寂寞无聊的大龄女青年?
  
  我叹口气,拿起酒杯,猛喝了一大口。
  
  很怪,我很喜欢喝蓝宝石兑水晶葡萄,口感异常清爽,象夏天雨后的黄昏,清新又热情。
  
  
  
  
  还不到10点钟,我左边桌的三位的美女便已被隔壁桌称不上帅哥的男人勾走了。
  
  而右边桌的三位美女则已经喝的烂醉如泥,瘫倒在桌上了。
  
  其余的美女则保持着高度的清醒,目光如炬,妄图在昏暗的灯光下,发掘真正的帅哥。个别还不时蹿进洗手间,填补残缺的妆容。其实如此迷离的灯光下,那个男人又能分辨出女人脸上胭脂是否脱落呢?
  
  我暗自好笑。
  
  酒吧里,人越来越多,可是我觉得越来越寂寞。
  
  我试着打志谦的手机,可是电话一直关机。
  
  本来平静下来的心又烦躁起来。
  
  摇着手中的液体,我的心一点一点沉下去。
  
  还记得,刚和志谦谈恋爱的时候,他一下飞机就会立即给我打电话,抱着电话,我们谁也不想先挂断。
  
  可是,现在……
  
  我禁不住想笑,难道时间真的可以磨灭任何一种激情?
  
  我一杯接一杯,喝下去。
  
  渐渐,整个人轻飘飘的,眼前的焦距似乎有点散乱,身边的人变得忽远忽近。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本来粘得很近的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分隔千里。
  
  人如此,心也如此。
  
  志谦?你的心已经离我很远了吗?
  
  志谦?你还把我放在心上吗?
  
  志谦,我还把你放在心上!
  
  朦胧中,我看见斜对面桌的那个男人,还是一个人在自斟自饮。
  
  哦,原来他也一个人。
  
  被人爽约了?亦或本就一个人?
  
  我下意思地猜测着。
  
  原来孤单的人不只我一个,也许这座城市里,每一个酒吧,都有孤单的人。
  
  乘自己还能清楚地向出租车司机说清楚家庭住址,迅速把剩余的大半瓶酒存了,离开这个喧闹的地方。
  
  走出MIX,寒风象刀片一样划向我的脸,我顿时清醒了许多。
  
  
  
  
  回到家,我匆匆沐浴,头发湿着,便昏昏沉沉倒在床上。
  
  被子很软,很香,可是,没有志谦。
  
  我一向要抱着他才能入睡的,志谦是我的安眠药,幸亏今天有酒,我才能迅速合上眼睛。
  
  可是,一直半梦半醒,睡不塌实。
  
  朦胧中,听见志谦在唤我:“锦诗,起来,锦诗起来,头发还没干,不能睡!”
  
  我挣扎着,睁开眼睛——原来电话响了。
  
  我接过电话,志谦的声音传过来:“锦诗,我手机没电了,又没带充电器,借别人电话打给你的,你早点休息!”
  
  我含含糊糊应了一声,挂了电话,埋头继续苦睡。
  
  志谦没有忘记我,志谦给我打电话了!
  
  我的心顿时塌实下来,瞬间睡得死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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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6点半,闹钟便乱叫不止,声音响得简直可以追魂夺命。
  
  我恨它入骨,却又离不开它。
  
  完全如同一些人和伴侣的关系,离不开舍不下,却又相互怨恨。
  
  好不容易挣扎起床,头痛欲裂。
  
  我迅速把微波炉打开,放进一袋牛奶,然后冲进洗手间洗漱。
  
  天,我的脸上全是被单褶皱印。
  
  我赶紧拍了一张保湿面膜在脸上。
  
  女人一过25岁,皮肤就开始走下坡路,不得不随时注意。
  
  象我这样的女人,年龄一大,身材容易变形,皮肤会得干燥、头发开始发叉、眼睛也逐渐黯淡,再不结婚,就会打破“新娘是整个婚礼最美丽女人”的神话了。
  
  说不定志谦哪天突然醒悟,扔下我,寻找更加青春美少女!
  
  哦!
  
  幸亏有面膜。
  
  面膜是大龄女人的救身圈。
  
  我亲爱的面膜。
  
  为了买更多更好的面膜,我必须加倍努力地工作。
  
  这个月我值白班,一整天都得呆在医院!
  
  一想起医院那浓重的消毒水味道,我心里就不舒服,象有无形的蚂蚁,密密麻麻爬上我的脊背……
  
  
  
  拉开衣柜,我顺手拿出一件米黄色的大衣,样式非常普通。
  
  一进医院就得换上毫无特色的白大褂,穿什么样的衣服出门,已经不重要了。
  
  我相信,我医治过不少病人了,可是真正记得我的脸的病人,没有几个。
  
  他们根本自顾不暇,全都揣着“心事”。
  
  
  
  
  
  
  
  我在住院部工作,不过休息了两天,竟然又新添了五位病人。
  
  这年头,人的心脏承受能力越来越低。
  
  不过也好,病人一多,时间过得特别快。
  
  我8点整开始查房,然后进一步了解新住进来的病人。
  
  中午到是食堂吃饭,遇到我们门诊部的柯忺宇医生,他也是心血管科内科医生。这五个病人都是由他周末接收,转过来的。其中一个还要做心脏搭桥手术。
  
  我坐下来和他谈了两句。
  
  柯医生是我们科最年轻的男医师,刚满30。而我是科里最年轻的女医师,那群护士最爱开我俩的玩笑。
  
  可惜,我一早已经有了志谦。
  
  科室里有很多护士对柯医生情有独钟,因为他特别儒雅有风度,温文得象个大学讲师。
  
  护士总是偏爱医生,就象空姐钟情机师一样。
  
  谁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下午,病人明显少了。
  
  我试着拨打志谦的手机,仍然处于关机状态。
  
  我看看表,已经5点半了,整整一天都快过去了,志谦还是一个电话也没给我打过来。
  
  他不联系我,而我又联系不到他。
  
  我恨恨地想,总是思念多一点的哪个人亏多一点,感情付出越多,主动权就离你越远。
  
  想到下了班,又一个人,没有地方可去,凄清的感觉就不由自主涌上心头。
  
  其实,平时下班,也呆在家里。志谦总是在电脑前加班,或者看书,很难和我说上两句话。
  
  可是,有他在,我就是觉得心里特别安稳。
  
  有种坚如磐石的稳定。
  
  想到昨晚开的酒还没有喝完,我信手打电话给玺彤。
  
  为着昨天的爽约,玺彤还心存内疚,除了答应和我一起去MIX,还附加请我去红高粱吃海鲜。
  
  我立即把这好消息告诉乐欣怡,欣怡开心地连声说好。
  
  
  
  
  忻怡是我的小学同学,因读书早,她比我小整整两岁。而玺彤则是我的高中同窗兼室友。
  
  我们三人一向情同姐妹,但亦是最佳损友搭档。
  
  玺彤是出了名的美人,高中时学校里三分之一的男生都或明或暗的喜欢过她,不少男生都给她写过情书,虚荣的玺彤至今还保存着满满两大抽屉情书。
  
  她常常把这些情书拿出来,在我和欣怡面前炫耀:“看,我收的情书多得可以砸死你们!”
  
  如今的玺彤呢?更添成熟风韵,举手投足风情万种。
  
  她的追求者,更是多如过江之鲫了。
  
  我四岁的小侄儿总是夸耀地对她的小同学们说:“电视里的万人迷不漂亮,我的玺彤阿姨才是真正的万人迷。”
  
  看,小小年纪就已经被玺彤的美色收买。
  
  最可贵,玺彤工作态度一流,加之天生一副水晶心肝、玲珑肚肠,很快成为房产界翘楚。
  
  每每看到玺彤累得半死,忻怡就会感叹:“你天生一副不劳而获的面孔,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呢?找个男人养你不好吗?”
  
  玺彤定会给她一个白眼:“金丝雀太娇贵!我不过贱命一条。”
  
  “交个男朋友,不如养条狗!这句话,你没听说过吗?”
  
  “……”
  
  呵呵——她就是一张嘴太刻薄,让人吃不消!
  
  忻怡,不是特别美,但是有种特别的味道,她非常的出尘,有如今中国女人少有的温婉、雅致和天真。可能和她的职业有关系吧,她是音乐学院教古筝的老师。
  
  不过,只我和玺彤知道,看似柔顺的忻怡骨子里倔强无比,她认定的事情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从小忻怡就开始联系古筝,可能她的那份难得的古典韵味,就是靠它培养出来的吧,难怪现在的父母都要让孩子学学乐器。
  
  每次听她弹《高山流水》,我就要晕,而玺彤更是不客气,抓过琴就乱拨,奇响无比,她还美其名曰:“这就是著名的《秦王破阵子》!是否够铿锵?”
  
  我们笑成一团。
  
  笑着笑着,都成了大龄女青年。
  
  呵呵……
  
  
  
  
  下了班,玺彤来接我,忻怡已经在车上了。
  
  我一上车,忻怡就皱眉毛:“好浓的药水味道!锦诗,没有男人会喜欢你的!”
  
  “没关系,我的消毒水味道有志谦喜欢,倒是你,用这么好的香水还找不到男朋友!”我嘴巴也不肯饶她。
  
  忻怡详作恼怒,抓起车上玺彤的“奇迹”就望我身上喷,我赶忙躲闪,玺彤一边开车一边大叫:“多喷点,让她淋个香水雨!哈哈,香到极至会变臭哦!”
  
  我们闹成一团。
  
  唧唧喳喳吵个不停。
  
  每次和她们在一起,我的心就会充盈而喜悦,谁说女人没有友情?
  
  只是女人的友情更娇弱,需要比爱情更多的呵护。
  
  
  
  
  忻怡用“哉”,很清淡,象她的人,飘逸但又有足够亲和力。
  
  而玺彤,她的香水乱七八糟,专门挑瓶子漂亮的买。
  
  我们常常说她“恶俗”!
  
  而且,香水的价格似乎和它的味道无关,反而是瓶子越精美,价格越不菲。
  
  唉!这个买椟还珠的年代!
  
  基本上,我不喜欢用香水,用了也盖不住消毒水味道,说不定还会怪怪的。
  
  况且,一个身上香喷喷的年轻女医生,会让病人没有安全感。
  
  看,为了病人,我放弃我诸多女人的嗜好。
  
  谁说医生没有牺牲?
  
  这就是牺牲!
  
  
  
  
  一路上,都有人往玺彤这辆火红的热情的POLO上瞄,一车美女,香味四溢,而且叽叽喳喳闹个不停。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香车美女”!
  
  
  
  
  到了红高粱,我们点了最喜欢的龙虾、三文鱼、蒜蓉青口、红烧九肚鱼、两道精致的小菜,用龙虾头褒了白粥。
  
  龙虾蘸芥末酱油碟,十分好味。一入口,芥末浓厚的味道,如一根游丝般钻进鼻内,瞬间直达心脏,泪腺受到强大刺激,随即眼泪盈满眶,每个人,看起来都似有无穷伤心事,全都吃得眼泪汪汪。
  
  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忻怡一边擦眼泪一边说:“我失恋也没流过泪,这芥末太厉害了,比爱情还让人难以控制!”
  
  玺彤抹抹嘴角说:“龙虾和芥末, 象不象婚姻与激情的关系?有人吃龙虾可以不要芥末,
  
  但没有人会为了芥末放弃龙虾!“
  
  我不屑一顾:“没有芥末我就不会吃龙虾!“
  
  玺彤笑得前仰后俯:“那只能说明你是个渴望得到婚姻还要去寻找激情的人!”
  
  我白她一眼:“我有志谦,我们很相爱!”
  
  “那你们还有激情吗?还会一日不思量,也攒眉千度吗?会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吗?他还会深情吻你吗?”
  
  我被玺彤连珠炮似的问题,问得愣住了。
  
  是,我们还没有结婚,可是已经不会牵肠挂肚地想念对方,如果不做爱,几乎不会拥抱接吻了,甚至——连做爱,也如同刷牙一般。
  
  “玺彤,爱情不会永远充满激情!”我有一点失神!
  
  “没有激情的爱情,简直不能称作爱情!”忻怡轻声怪叫!
  
  “但,没有激情的婚姻仍然是婚姻!”我看着她们,突然间,我们都若有所失。
  
  “那不是等于喜欢芥末的人,必须不蘸芥末吃龙虾?”忻怡瞪圆了眼睛:“锦诗,这样的婚姻,你想要吗?”
  
  “有了芥末,龙虾卖得还是很贵,可是,没有芥末,龙虾却还是龙虾!”我也望着忻怡:“所以,人们不会为了没有激情而不去结婚!”
  
  “没有激情的爱情不算爱情,可是婚姻里却缺少激情,那婚姻里岂不是没有爱情?多可怕!”忻怡笑起来:“我可不愿意结婚!了”
  
  玺彤忍不住笑起来:“婚姻里是有爱情的。只是婚姻里的爱情没有激情,所以很多人才会到婚姻以外的地方寻找激情,然后打着爱情的幌子——”
  
  我和忻怡全都笑起来。
  
  然后忻怡正色:“如果不能让我很心动,我是不会结婚的!”我们都知道,忻怡以前谈过好几次恋爱,但是因为实在找不到那种极至心动的感觉,都一一作罢。
  
  她常常回忆起高中时代,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整日想着他,偷偷骑了车,跟在他身后转半个城,丝毫不觉气喘,只觉满心欢喜,虽只是背影,也可在睡前反复咀嚼回味。如果有机会从他身边走过,心脏几乎激动地可以跳出来……可惜,从此以后,对着任何一名男子,我都无法再产生这种心动的感觉了。如果找不到这样的男子,我宁肯终生不吃龙虾!”
  
  忻怡负气地说着。
  
  那时候,我们也常常躺在被窝里,听她描述梦中情人,她做梦一般的神情与现在一般无二。
  
  此刻,见她如此心驰神往,似乎又坠回高中时代,我和玺彤同时尖叫:“把嘴里的龙虾吐出来!”
  
  忻怡被我们戏噱,忍不住还击。
  
  一顿饭吃得异常热闹。

到了MIX,音乐立即铺天盖地地将我们包裹,密密实实,水泄不通。
  
  我们选了靠墙的位置坐下。
  
  想起早上的头疼,我尚心有余悸,暗自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喝多了。
  
  可是,蓝宝石那样诱人,志谦仍旧一个电话也没打给我。
  
  我又一杯一杯接着喝下去。
  
  幸亏兑了水晶葡萄,否则一早醉死。
  
  
  
  
  正在聊天,手机响起来,是赵凯。
  
  我看了玺彤一眼,赵凯是她的前任男友。
  
  “喂?锦诗,你那边好吵,你在哪里啊?”赵凯几乎对着电话在吼。
  
  我也对着电话大声喊:“我在MIX,找我有事吗?”
  
  “下周我结婚,请你来观礼!我马上把喜帖给你送过来!”赵凯声音里透着喜悦。
  
  “别——”可我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电话挂断。
  
  我看了看玺彤,她正在和忻怡讲她一个追求者有多么无赖,两个人笑得前仰后俯,花枝乱颤。
  
  我咽了口唾沫,决定先不告诉玺彤,还是等赵凯自己送上门来吧。
  
  过了半个钟头,我正俯身听忻怡讲她的暗恋史,见玺彤突然表情僵住了,直愣愣看着我身后。
  
  我回头一看,一个男人站在我的身后,笑容可掬,哦,赵凯已经来了。
  
  “玺彤、忻怡你们也在啊?”赵凯有些意外:“正好,我把帖子也给忻怡!”
  
  “什么帖子?”忻怡白他一眼。
  
  “我下周结婚,请你来喝喜酒啊!不过,我没准备玺彤的,如果你不介意,也一起来吧!”赵凯眼睛看着别处,根本不敢在玺彤身上停留。
  
  “好啊!看我那天有没有空!”玺彤瞥一眼赵凯。
  
  我赶紧打圆场:“赵凯,你还有很多喜帖要送吧,赶紧去吧!”
  
  赵凯离开。
  
  玺彤瞪了我一眼:“他要来,你怎么没告诉我!”
  
  “他自己要来的,我可没叫他来!怎么?听见老情人要结婚,新娘不是你,心里不舒服!”我决定再刺激一下玺彤。
  
  “我有什么不舒服的?”
  
  “你不难过吗?”忻怡也不肯放过她。
  
  “难过?难过也得有时间啊!我每天忙得跟条狗似得!那有功夫?”玺彤一脸的不屑。
  
  然后,玺彤定下来,开始和临桌一名窥视她已久的男子眉来眼去。
  
  天!就着昏暗的灯光,我们都能清晰地辨别出那男人有一口大黄牙!
  
  玺彤这么苛求完美的女人,这么对男人不屑一故的女人,竟然对这口黄牙视若无睹,还频频向对方放电!
  
  还说自己不介怀?
  
  我和忻怡对看一眼,各自都在心里叹了口气。
  
  事情过去这么久了,玺彤竟然还放不下。
  
  赵凯是玺彤大学时代的恋人,两人死去活来地爱了三年。
  
  可突然有一天,玺彤发现赵凯的目光不再留连于她的身上,连说话都心不在焉,老躲在一旁发短信,打电话。
  
  精明如玺彤,那里有不起疑心的?
  
  一调查,果然,小赵同志和一名小学老师又偷偷好上了。
  
  玺彤气结,揪着赵凯不放。
  
  那一日,我和忻怡都在,赵凯苦着脸辩解:“我是爱玺彤的,小学老师怎么能和她比呢?可是两人朝夕相对,感情早就降温。我找小学老师,不过图一时新鲜快乐,如同看书、钓鱼一般,是业余爱好,消遣。可玺彤是正职,怎么能相提并论?”
  
  我们三人都被他气得哭笑不得。
  
  原来老婆是正职,情人是兼职或者业余爱好。
  
  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男人。
  
  不过,这可是大实话,在爱情的道路上,也许每个男人都愿意拥有一份优渥的正职外,还兼职数份,顺便有广泛业余爱好。
  
  呸!美死他们!
  
  那段时间,我也盯志谦特别紧,一下班就回家守着他。
  
  可志谦还是一如既往,上班、下班,一回家就对牢电脑和书本。
  
  电话从头到尾也不响一声,身上没有任何其他异性的香味,只有永恒的,我的消毒水味。
  
  我放下心来。
  
  
  
  
  可是,现在玺彤的状态让我和忻怡都很不放心。
  
  她一个劲的喝酒,娇笑不已。
  
  笑着笑着,眼泪自眼角滑落,滴进酒杯里,泪水晶莹,一跌进酒里便再寻不到。
  
  如同,玺彤的悲伤,在喧闹的酒吧里,融进去,便不易察觉。
  
  明明是玺彤主动和赵凯分手,难过的应该是赵凯。
  
  可偏偏放不下的是玺彤,而那边厢,赵凯已经欢天喜地结婚派喜帖了!
  
  这大该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吧。
  
  
  
  
  玺彤对着酒杯独自垂泪,发了一会儿呆,又自顾自深吸一口气,突然笑了。
  
  她以为我和忻怡没有察觉,故作开朗地举起酒杯:“来,希望我们都能拥有龙虾和芥末!”
  
  我和忻怡只得陪她喝了一杯。
  
  谁知她又给自己斟满,一饮而尽。
  
  她快速地给自己斟酒,又飞快喝下,拦也拦不住,还不时大声笑:“今天很开心!你们要陪我多喝几杯!”
  
  我很忻怡担心地看着她。
  
  很快,玺彤就醉了,伏在桌上,一边笑,一边哭。
  
  脸上的妆容全糊了,任谁也看不出,这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原玺彤了。
  
  结果,忻怡只好开车送玺彤回家。
  
  
  
  
  看见玺彤这样,我心里突然憋闷无比,自己的眼泪也快要忍不住了。
  
  我没有离开,反而坐下来,继续喝酒。
  
  我一向不是嗜酒的人。
  
  可是,这两天,不知为什么,我开始觉得酒是好东西。
  
  喝到熏熏然,飘飘悠悠,所有烦恼都可以化解。
  
  志谦,你把我忘了吗?
  
  
  
  
  12点,正是酒吧里人最多的时候,突然我觉得好象有人在注视我。
  
  我抬起头,看见隔了两个座位,一名男子正看着我微笑。
  
  竟然是昨天在这里遇到的哪个男人,他还是一个人。
  
  刚才那张桌上坐的还不是他,可见他刚来。
  
  见他望着我笑,我也大方地对他笑笑。
  
  他突然对我比划了一下,我没看懂,只好睁大眼睛一直看着他。
  
  他用手轻轻抹了抹自己的眼睛,又指指我。
  
  我下意识照他的动作,抹了抹自己的眼睛——竟然满脸是泪。
  
  原来,我哭了,但是我自己并不知道,需要一个陌生人来提醒我!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有些尴尬。
  
  他观察我有一阵了吧。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不自然,举起酒杯,对我作了个干杯的动作。
  
  我突然轻松起来,也回应他,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笑了,我也笑了。
  
  隔着几张桌子、隔着烂醉的人群,在明暗不定的灯光里,在暧昧的音乐中,我和一个陌生的,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相视而笑……
  
  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天,我一定醉了!
  
  
  
  
  回到家,我倒头便睡,梦里,有一双眼睛一直看着我笑,在这笑容里,我轻松而愉快。
  
  第一次, 我的梦里有了除志谦以外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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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志谦终于打电话给我,他太忙,新客户要求甚多,非常刁难人。
  
  
  以志谦这样孤傲的性格,想必忍得很难受,心情恶劣,自然不想四处借电话打给我。
  
  
  今日心情好一点,头一个必定想到借部手机打给我。
  
  
  虽然只在电话里三言两语,但五年的感情,足以打消昨晚一切委屈。
  
  
  
  
  
  下了班,心情还不错。
  
  
  正好回家吃饭,顺便陪陪父母。
  
  
  一开门,饭菜香便已经飘到门口,我深深呼吸,顿觉饥肠辘辘。
  
  
  从小我就在这60平米的屋中生活,虽然家庭环境非常普通,直到我大学毕业,才穿了第一一件有牌子的衣服。
  
  
  可是,我仍然深知父母爱我至深。
  
  
  听见开门声,母亲赶紧从厨房奔出来,见是我,一张脸笑成菊花:“回来了?怎么不早说,妈妈马上做你最喜欢吃碎肉芽菜。”
  
  
  我想钻进厨房和她说两句贴心话,可是厨房实在太小,两个人根本转不过身。
  
  
  我只得,依在门口看她欢喜地忙碌。
  
  
  母亲年轻的时候是个真美人,长得颇有些象女明星许晴,特别是那对小酒窝,笑起来,是可以颠倒众生的。
  
  
  母亲也把这酒窝遗传给了我,但是我并没有用它颠倒众生,连志谦都已经看厌了它。
  
  
  可如今,连母亲的这对酒窝也埋没在皱纹里,该是我拖累的她吧。
  
  
  我不禁有些心酸,一股歉意涌上心头。
  
  
  
  
  
  吃饭的时候,气氛非常融洽,我已经有整整一周没有回家吃饭了。
  
  
  “锦诗,志谦向你求婚了吗?”母亲笑眯眯往我碗里夹菜。
  
  
  “还没呢!”我随口答。
  
  
  “你们在一起都这么久了,再不结婚,别人要说闲话的!”母亲叹口气。
  
  
  “那,志谦回来,我和他商量一下,找个时间登记了事。”我吞了一大口饭。
  
  
  “那你们什么时候买房子?现在成都房价涨得厉害呢!”母亲放下碗,盯着我。
  
  
  我胡乱应道:“志谦说,用我们现在租的房子结婚。等以后房价降了再考虑买房!”
  
  
  “什么?租房结婚?我不同意!”母亲突然恼了。
  
  
  “可志谦拿不出那么多钱买房的!”我也放下筷子。
  
  
  “当初就叫你不要跟着这个男人,长得平凡,工作普通,没钱、家庭条件一般,一身坏脾气,又不爱说话。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母亲早对志谦不满,当初反对没有成效,今日她终于忍不住抱怨出来。
  
  
  “他有才华!”我提高声线,有些恼羞成怒。
  
  
  是的,志谦是我选的,已经这么多年了,时间、青春、精力,感情,我统统给了他。就算现在发现不合适,已经晚了。一切不能再回头,天大的委屈,我也只有忍了。
  
  
  如今,我只能看他的优点,缺点必须统统视而不见。
  
  
  “才华?对着电脑,动动鼠标,合成几张图片就叫有才华?有才华怎么没见他买套房子给你……”母亲也火了。
  
  
  “总之,不买房子,他就别想娶你!”母亲用力把碗摔下。
  
  
  “我爱嫁谁,你管不着!”我觉得委屈极了。
  
  
  父亲赶紧打圆场:“一切都慢慢商量,如果志谦钱不够,我们出一点。总是要买房子的。”
  
  
  “为什么我们要出钱!一个男人娶老婆的本事都没有,还要来干嘛!”母亲站起来,眼泪顺着眼角落下。
  
  
  我立即噤声。
  
  
  父亲赶紧把母亲拉到卧室,隐隐,我听见父亲柔声软语地劝她。
  
  
  
  
  
  
  
  
  我父亲梁柏涛是个老式男人,一辈子将母亲含在嘴中,虽然没有钱,但是数十年如一日的将她捧在手心,大概,在母亲面前,他觉得一辈子都欠着她吧。
  
  
  我外公是国民党高级军官,外婆是县太爷的独女,我的母亲自是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
  
  
  我的父亲出生书香世家,我爷爷是北大的教授,可惜,两个好家庭的青年人,遇到文革,竟然都落魄起来。
  
  
  母亲仗着美貌,本可嫁得很好,一生衣食无忧,偏偏遇上我父亲,倾慕于他。
  
  
  也难怪,我父亲,到现在也还是个儒雅有风度的男人,何况当初他拉一手好琴、画一手栩栩如生的国画,写的情书流畅动人。
  
  
  虽然穷,母亲还是嫁了他。
  
  
  只望如此有才气的男人一定有出头的一日,然而,老天并没有给他如此好的际遇,他就这样沉沦下去,成为一个小单位的小科员。
  
  
  他让她吃了苦,故此,他觉得一直欠着她,不能在物质上满足她,只有给她更多的爱。
  
  
  
  
  
  
  
  
  我知道,父母从小对我期望殷切。
  
  
  家里经济最拮据的时候,母亲仍然坚持让父亲送我学小提琴,逢年过节必有一套有趣的新书送我做为礼物。从小学至高中,家里所有的报纸都用来给我练习毛笔字。为了培养我的气质,连芭蕾也学了。唐诗宋词,更是自孩提时就已经耳熟能详。又辛苦将我供到医科毕业。
  
  
  母亲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我能嫁得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
  
  
  弥补她这一生的遗憾。
  
  
  看他们给我取的名字就知道了,梁锦诗,锦诗——大概希望我一生都如最华丽的诗篇吧。
  
  
  可惜,我偏偏不争气,选了个极之普通的男朋友,职业平平,相貌平平,连说两句讨未来岳母欢心的话也不会。
  
  
  不过,志谦,是个不善表达的人,他连对我,都没有说过甜言蜜语。
  
  
  这样木纳,怎么过得了我母亲这一关?
  
  
  都怪我任性。
  
  
  可惜,现在我只能为我的任性付出代价。
  
  
  
  
  
  这顿饭不欢而散。
  
  
  回到自己家中,我觉得心中始终憋着一口气,为自己,也为母亲不值。
  
  
  这样委屈,不知道为的是什么。
  
  
  连带最爱我的母亲也跟着受气。
  
  
  喉头哽着,眼泪汩汩流下。
  
  
  想到近一年来,被志谦忽视,我禁不住悲从中来,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
  
  
  正哭着,电话响了,接起来——是母亲。
  
  
  我赶紧止住哭泣。
  
  
  “锦诗,妈妈说了过激的话,别放在心上。妈妈只是觉得他配不上你,为你不值。但只要你喜欢,妈妈就会接受他!房子的事情,以后我们再考虑。”母亲尽量把声音放得很低,温柔如水。
  
  
  是的,这声音是带着水的,母亲一定也是忍着泪给我打的电话。她一定不放心负气离家的女儿。
  
  
  我不禁泪盈于睫。
  
  
  哦,我的母亲!
  
  
  志谦与我吵架,永不会放低姿态来予我道歉。
  
  
  我的母亲竟然向她的女儿低头。
  
  
  我强装笑容,与母亲胡乱说了两句。
  
  
  挂了电话,我扑到在床上,眼泪恣意流出来,弄湿了被子、弄湿了整颗心。
  
  
  妈妈,对不起——
  
四天后,志谦回来。
  
  
  一周没有见他,我有些想念,但这想念又不似初初相恋时那般迫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般,反复煎熬着一颗心。
  
  
  这想念,是黄昏里淡淡太阳的影子,不温不火,似有还无,却又难以真正挥散。
  
  
  真见了面,又没有想象中欢喜,只握住他的手,往他怀里靠一靠,觉得极之安心。
  
  
  夜里睡觉也觉得容易些了。
  
  
  也许,老夫老妻的感觉,就是这样。
  
  
  还没结婚,就已经如此,结婚以后的生活,更加不敢想象。
  
  
  
  
  
  生活平淡,感情麻木,还只是小事,重要是志谦竟不肯好好与我说话没,动不动就冷嘲热讽。
  
  
  晚上,我翻开时装杂志,想看看那种面膜补水效果最好。
  
  
  志谦坐在电脑桌前,赶他的设计图。
  
  
  “锦诗?”志谦唤我。
  
  
  我赶紧走到他跟前。虽然志谦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可是非常耐看,颦着眉的时候,有种天生的桀骜不逊。但凡靠近他的人,都觉得他浑身上下有种让人安心的气质,似乎天大的事情发生了,有他在,一定能迎刃而解。
  
  
  任何时候,志谦都保持着他气定神闲的姿态。
  
  
  志谦说过,做人姿势最紧要,一个人得到再多,赢得再漂亮,姿势不漂亮,总有些缺憾。
  
  
  
  
  
  “锦诗,现在白糖涨价了吗?”虽然我特意走到他跟前,可是他还是头也不抬,自顾自的说话。
  
  
  “没有啊?”我有些诧异,志谦一向不肯过问柴米油盐的。
  
  
  “那为什么咖啡里不放糖!”口气极之不屑。
  
  
  我差点晕厥!
  
  
  看,他就是这样,不肯好好跟我说话,非要挖苦我两句才甘心。
  
  
  
  
  
  “志谦,你非要把工作带回家做吗?”我望着他,忍不住抱怨。
  
  
  “啊!不工作,还可以干什么?陪你看肥皂剧?亦或研究那本杂志上的衣服最好看?”他终于抬起头看我。
  
  
  我忍住气:“陪我说两句话也好!”
  
  
  “好吧,你要说什么?”志谦反坐在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压着火,尽量心平气和地和他说话。
  
  
  “志谦?你想结婚吗?”我严肃地看着他。
  
  
  “结婚?怎么,你向我求婚吗?鲜花在那里?钻戒在那里?”他哈哈笑起来,似乎在看一个头脑简单的蠢女人。
  
  
  然后他一把拽着我,环住我的腰:“傻瓜,随时可以结婚的!难道你着急了?担心年龄大了,嫁不出去?放心。明天我们就去登记!”
  
  
  “明天是星期天!”我瞪着他。
  
  
  “那就后天!”他随口答,一点也不认真。
  
  
  “志谦,结婚是要买房子的!”我盯着他。
  
  
  “谁说结婚要买房子?我结婚就不买房子!我们租得这个地方不是很好吗?”他有些吃惊,似乎我问了一个非常荒谬的问题。
  
  
  “可我不想在别人的房子里结婚!”我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锦诗?你知道现在房地产泡沫有多严重吗?你今年买了房,可能明年房价就跌到你负资产!我们不是有钱人,博不起!”志谦也严肃起来。
  
  
  “可是,要是房价不跌,我们是不是永远不结婚?”
  
  
  “暂时租房住不行吗?”志谴有些不耐烦。
  
  
  “可是,我父母就我这一个女儿,总不能让他们委屈地把女儿嫁了吧!”我不高兴了。
  
  
  “果然,梁锦诗,我就知道是你妈的主意!嫌我没钱不是?逼我了是不是?告诉你妈,我就是不买房子,她愿不愿意嫁女儿,无所谓!”志谦已经甩开我的手,把我推到一边。
  
  
  我身体僵住,但还是企图好好跟他说:“志谦,不是我妈的意思,是我不想!”
  
  
  “你到底是要嫁给我,还是要嫁给房子?你那么想要房子,找个有房有车的嫁了,别跟着我!”志谦大声冲我吼。
  
  
  他一吼,我就手足无措起来,心也跟着跌下去,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我爱了五年的男人,我突然觉得他很陌生。
  
  
  “有什么好哭的,我又没欺负你!”志谦继续冲我吼。
  
  
  一年以前,只要我流泪,志谦还是会手忙脚乱地放低了声音来哄我,可是现在,就算我哭哑了喉咙、哭肿了眼睛也不会再心疼了吧。
  
  
  
  
  
  “志谦,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还想解释,可是声音都在抖。
  
  
  “我让你别说了——”志谦站起身,走进卧室,用力将门关上!
  
  
  天,什么主动权都被这个男人占尽。
  
  
  旧时的女人和男人吵架,撒手锏是让男人睡客厅,睡沙发。
  
  
  可现在的男人,比女人还先奔进卧室锁了门。
  
  
  我用力敲门,可志谦却在房间里轻蔑地说:“你不是不想住在租的房子里吗?那你走啊!”
  
  
  我为之气结。
  
  
  突然想笑,可是,心却象被扔进了无边的苍凉荒漠里。
  
  
  
  
  
  我走出门,用力关上房门。
  
  
  漫无目的地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眼泪还在脸上,夜风一吹,象刀割一般得痛。
  
  
  我心乱如麻,旧的泪痕被风舔干,新的眼泪又涌出来。
  
  
  我一边走,一边回头,志谦并没有追出来。
  
  
  我忘了,我们已经不再热恋,他早对我了如只掌。
  
  
  他永远都知道怎么对付我,他知道我没有地方去,到头还是得回到他身边。
  
  
  我看着路边的橱窗,我苍白得象个高危病人,连嘴唇都是紫的。
  
  
  我这才发现,光顾着和他赌气,出门的时候,连外套都没穿,只片刻,我已经抖得如风中落叶。
  
  
  
  
  
  不能回家,我又能到那里去呢?
  
  
  出于医生的本能,我知道,再走下去,我一定会生病,必须尽快找个暖和的地方待着。
  
  
  一抬头,我看见街边上有一家小酒吧,“花语”。
  
  
  我钻进去,暖气顿时包裹我,我立即舒了口气。
  
  
  人一暖和,心里顿时没有那么多怨气。
  
  
  我坐下来,服务生过来问我喝什么。
  
  
  我才想起自己出门没有带钱包,我赶紧全身上下摸了摸,竟然一分钱也没带。
  
  
  服务生不耐烦地看着我:“小姐你到底要什么?”
  
  
  我尴尬地冲服务生笑笑:“不要了!”
  
  
  我站起来,离开。
  
  
  刚走到门口,服务生把我叫住:“小姐,那边那位先生,送你半瓶蓝宝石!”
  
  
  我愣了,回头一看。
  
  
  竟然是他,哪个我在MIX遇到过两次的男人。
  
  
  我略一迟疑,留下,还是走?
  
  
  留下?我不惯与陌生人搭讪。
  
  
  走?外边那么冷,我又能去那里呢?
  
  
  
  
  
  我衡量一下,想到志谦得意的样子:我就知道你走不了多久!
  
  
  我决定坐下。
  
  
  我在隔了他两张桌子远的地方坐下,我想,要是他坐过来与我说话,我就离开。
  
  
  服务员把酒给我倒上。
  
  
  我喝一口,温醇甘烈的酒顺着我的喉头滑下,一股暖流从舌尖流到心脏,再自心脏蔓延向全身。
  
  
  我精神为之一振。
  
  
  
  
  
  他不说话,只含笑看着我。
  
  
  我顾不得介意他的目光,连喝了好几口酒,身上才有了热气儿。
  
  
  等缓过气来——
  
  
  我对他笑笑:“谢谢!”
  
  
  他也对我笑笑:“不客气!”
  
  
  我发觉他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并且笑起来的样子很有几分象梁朝伟。
  
  
  见他不象要坐过来的样子,我放下心来,决定大方一点。
  
  
  志谦说过,做人最要紧姿势好看。
  
  
  志谦?又是志谦!
  
  
  今天晚上,我要忘掉这个男人。
  
  
  
  
  
  “一个人?”我扬声问他。
  
  
  “一个人!你呢?”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
  
  
  “一个人!”我也笑。
  
  
  
  
  
  然后,我们不再交谈,各自喝着酒,想着心事,也间或隔着桌子举杯,对饮一杯。
  
  
  忍不住,我偷偷看他,如同第一次一般,小心躲避着,惟恐被他发现。
  
  
  他有非常优雅的侧面,喝酒的姿势有一点潦倒,有一点寂寞,似乎有什么事情一直困绕着他,就连他偶而抬头对我笑,那满含笑意的眼睛里,都有藏不住的心事。
  
  
  一个这么好看的男人,也会寂寞吗?
  
  
  这样的男人,应该天生有拥红偎绿的资格吧。
  
  
  可是,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呢?
  
  
  那么寂寞!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那样从容的气度,那样淡定的表情……应该是大公司的高级职员吧,或者是个成功的生意人?
  
  
  我猜测着!
  
  
  
  
  
  突然看见他,也正望着我。
  
  
  四目相接,他的眼睛明亮而深黝,我的心顿时慌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拼命抑制自己的心跳。
  
  
  这个男人的眼睛,也如梁朝伟般会放电呢!
  
  
  他会怎么想我?
  
  
  一个在酒吧里流泪买醉的女人?
  
  
  一个弃妇?
  
  
  是呢!我穿着如此单薄的米色羊绒毛衣,没有外套,一分钱也没有,肿着眼睛、挂着泪痕,散着头发,直接冲进酒吧。
  
  
  象不象,刚刚被别人的妻子从床上揪起来,慌乱地夺门而逃的情妇?
  
  
  天,太象了!
  
  
  我简直不敢再想,只觉得脸越来越烫!
  
  
  他为什么要送酒给我呢?
  
  
  可怜我,亦或生活苦闷,想添点乐趣,看多点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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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
  
  而为什么每次遇到他,我也一个人?
  
  呵呵,一个人!
  
  孤孤单单,又欠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豪气。
  
  只得挤进喧闹的酒吧,企图用别人的热闹来伪装自己。
  
  一个人!
  
  如果,以后还能在酒吧里遇见他,我决定在心里叫他“一个人!”
  
  
  我胡乱猜测,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窘迫万分,一定不自然到极点。
  
  我闷闷的喝酒。
  
  玺彤要是知道,我喝一个陌生男人的酒,而且与他眉来眼去,一定会晕死过去的。
  
  想到这里我又有些想笑,忍不住牵牵嘴角。
  
  奇怪,刚才还为志谦与我吵架伤心欲绝,此刻又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了。甚至,可以坐下来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馈赠。
  
  
  酒吧里放梁朝伟的“为情所困”,歌声如泣如诉,缠绵哀怨,一时间,整个空间都凝固,我在这歌声里沉醉,有刹那失神。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我想起了,初初遇见志谦的事情。
  
  
  
  那一年,我刚刚大学毕业,皮肤晶莹得发亮,头发柔顺乌黑,身体刚发育停当,簇新,发出芬芳的气息,没有一丝多余脂肪……穿雪白医生服,满口医学术语,却只是秩嫩的实习生,跟在带我的医师身后唯唯诺诺。
  
  
  
  那是个炎热的夏日,蔷薇爬满墙,粉红菲菲,象最丰盈的青春。
  
  
  
  那一天,我如常工作,因为马虎,填错了给病人开的药品名,只一字之差,被带我的医师当着一屋子病人的面责备。
  
  
  
  心里又恼又羞,终于脸上挂不住,泪盈于睫。
  
  
  
  正好,志谦陪同事来看病,目睹整个过程。
  
  我强忍眼泪,逃出病房。
  
  没想到,志谦跟出来,一言不发,递我一方手帕揩眼泪。
  
  我至今记得那方手帕被叠得方方正正,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有淡淡太阳晒过的香味。
  
  那一刻,我的心顿时平静下来。
  
  也从那一刻,我对志谦有了莫名的好感和依赖。
  
  后来,志谦带我到医院外边的一家小咖啡屋,请我吃了一客冰淇淋。
  
  我们就开始了五年的恋情……
  
  志谦是个不擅表达的人,可是每每回忆起相识这一天,他的眼波会分外温柔:“哪天阳光很好,照进病房里,整间屋子都镀了一层金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细致玲珑的一张面孔,白皙如水晶一般,因着尴尬委屈,涨得通红,尖尖下颌,大眼睛里蓄满泪水,看了让人心生怜意。我屏住呼吸,原来医生也可以这样美丽。当你奔出房间,我如同被魔附身,身不由己,也跟着你走出房间。你躲在角落里,单薄肩膀轻轻抽动,我的心也跟着被抽动,不由自主,想安慰你,想抹去这张脸上的泪水……”
  
  我极喜欢听志谦描述这一刻的情节,觉得他形容得十分传神动人。故此,我常常要求志谦描述,刚开始,他总是不厌其烦,后来,心情好的时候也偶尔会答应我。现在,如果我再提这要求,他会不屑一故,装作没听见。
  
  我叹口气,抬起头,“一个人”也呆呆握着酒杯,似乎也在回忆什么。
  
  因为他唇边也挂着一个似有还无的笑容,可能他和我一样,也在这歌声里寻找失去的回忆吧。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突然,我的气消了。
  
  我站起身,想和“一个人”说声再见。
  
  但见他一直陷在他自己的思绪里,也不便打断。
  
  
  
  我悄悄离开。
  
  
  
  街上风很大,我的身体瞬间冻僵。
  
  
  
  我僵着身子,努力回忆哪个芬芳的夏日来取暖。
  
  
  
  刚走到楼下,突然一个黑影从花丛边蹿出来,我骇一大跳,失声尖叫。
  
  
  
  那人似也被我骇住,往后退了一步。
  
  
  
  我定睛一看。
  
  
  
  是志谦,他手中还握着我的大衣。
  
  
  他看我一眼,也不说话。只把大衣披在我身上,用力握住我的手,轻轻搓了搓。他的手干燥、温暖——
  
  
  但我的手已经僵住,根本无法动弹,甚至合不拢。
  
  
  
  他有些急了,又似乎有点心疼,责备地瞪我一眼,撩起衣服下摆,将我的手贴在他温暖细致的皮肤上,用力环住我,似乎想将自己所有的热量都传给我。
  
  
  
  我一靠近他,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手心处他的体温,迅速传到我的全身。
  
  
  
  我的眼泪忍不住又滑落。
  
  
  
  终于,志谦还是来找我了。
  
  
  
  可是,我们也有了如此深的裂痕……
  
  
  
  我伤心的想。
  
  
  
  
  
  
  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抹干眼泪,去洗澡。
  
  
  
  滚烫的水,从身上淋下来,包裹住我,如同志谦细腻平滑的皮肤,我的心平静下来。
  
  
  
  走进卧室,志谦正躺在床的左边,那是我睡的位置,我上床,他立刻回到他自己的那一半床。
  
  
  
  我躺上床,这一半的被子、床单已经被他温好,一点也不冰凉了。
  
  
  
  志谦就是这样,每个冬天,他都会比我先洗澡,然后帮我把被子暖好,让给我睡。就连半夜里,我起夜,他也会朦胧地主动睡到我的地盘来为我暖被子,我上床,他再让给我。
  
  
  
  平日,我很为他这个小动作,感动。
  
  
  
  然而今天,我忍不住想:只为我暖暖被子,付出一点体温,就妄想不买房子和我结婚。一个小动作,可以省几十万呢!
  
  想完,我又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汗颜。
  
  也许志谦也在想:我为你付出这么多,夜夜不厌其烦为你温暖被窝,事无巨细为你想到,你却为了一套房子,身外物,与我翻脸。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
  
  志谦想来抱我,我僵直身体,不肯理他。
  
  他悻悻地转过身,背对着我。
  
  我胡乱想着,朦胧起来,思维逐渐散乱,睡意终于征服了我。
  
  半夜醒来,发觉我在志谦的怀里,志谦的手握着我的手,十指相扣,是我们每夜睡惯了的姿势。
  
  多么可怕,吵架了,翻脸了,赌气了,决裂了,无论多么坚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会得让你为它妥协。
  
  可是,这个姿势让我睡得那么安心,那么舒服,为什么不继续呢?
  
  什么东西,都是习惯了的好!
  
  我还来不及细想,又睡了过去。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开心的也好,不开心的也好。
  
  平淡的也好,溢满激情的也好。
  
  时间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公平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介意任何人的心情,更不会看任何人的脸色。
  
  只匆匆一瞬,红颜已经足够衰败成白发。
  
  柔软鲜活的身躯,也将灰飞烟灭。
  
  
  
  
  这周,我仍旧上白班,我很开心——因为不用上夜班。
  
  我憎恶夜班,冬天的夜,辗转在一个个心跳极端不规律的病人中间,非常寂寞凄清。
  
  我怕冷,一早将空调打开,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志谦则在看一个央视的深度新闻节目。
  
  我们同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一坐上去,整个人都陷下去。
  
  我觉得很温馨,可志谦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捧着杂志翻啊翻,间或抬头看志谦两眼。
  
  呵,他够酷。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屏幕。
  
  已经很久了,我们已经很久如此,相对无言,各做各的事情。
  
  其实,我和志谦的性格爱好非常非常的不相同。
  
  
  
  
  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味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呆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得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
  
  连看电影,我们都各有喜好。
  
  看,我们是这样的不同。
  
  但是,我爱他,愿意迎合他的生活。
  
  两个人要过下去,总得有一个迁就另一个,他不肯,只得我低头。
  
  但人们总说,先低头的那一个,爱得要深一些,付出要多一点。
  
  每次我把这句话说给志谦听,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胡乱翻到某一页,志谦突然说话:“这条裙子很好看!”
  
  我如梦初醒,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
  
  啊,这是条春天的裙子。直身的,粉红色,淡淡的,轻飘飘的,裙子上有碎花,碎花集中在裙摆,而长度刚好在膝盖上。一走动,必定如落英缤纷。
  
  哗!果然好眼光。
  
  连看电视,顺便一瞥杂志,都能揪出最精华的这一件衫。
  
  “你真的觉得好看?”我问他。
  
  他已经太久没有注意过我的衣着,明知道我很在乎他的意见,但他也不肯为我指点一二。
  
  “对!这是一条每个女人都该拥有的裙子。而且,气质特别配你,很温柔,有一点俏皮。”志谦笑着看了看我。
  
  然后,视线又转回荧光屏。
  
  我立即兴奋起来,也许,我穿了这条裙,志谦会得对我另眼相看。
  
  我决定改善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差点为了这条裙子失眠。
  
  
  
  
  第二天,一下班,我就到太平洋百货,找到这个专柜,对着杂志买下了这条粉红色的落英缤纷裙。
  
  果然,试穿上身,每走一步,那上面娇嫩的花朵,就仿佛要从膝头坠落一般。
  
  虽然,这还只是冬天,要到春天,还漫长得很。
  
  但我希望,这条春天的裙子能够再度吸引志谦的眼光。
  
  
  
  
  我买了裙,急赶家。
  
  喘着气,将裙子穿上,薄薄的裙,贴在身上,根本挡不住寒气。
  
  我又披了米色羊毛披肩,还是很冷。
  
  我笑想:冻人美丽!
  
  终于志谦回来,他头也不抬,就钻进书房。
  
  我赶紧跟了上去。
  
  努力在他面前晃啊晃。
  
  但是志谦还是不肯把视线投放在我身上,似乎压根没见我穿了这条为他而买的不合季节的裙子。
  
  志谦已经对我视而不见!
  
  多么悲哀!
  
  我努力提高自己的兴致,看了这条裙,志谦就会再把目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咳嗽两声,提醒他。
  
  终于,听见我咳嗽,志谦抬起头——
  
  “锦诗,你是不是感冒了?”话还没说完,志谦盯着我,眼睛都要瞪出来。
  
  “锦诗?你脑袋有毛病啊?”他看着我:“这么冷的天,你穿这么菲薄的一条裙?疯了?”
  
  “好看吗?”我问他。
  
  “好看?你不想活了,快把裤子穿上!”
  
  “你说这条裙很好看的!”我也盯着他,努力让自己笑靥如花。
  
  “我说的?我什么时候说的?我根本没见你穿过!”志谦象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昨天晚上,你看了杂志后说的!”我强颜欢笑,看着他,希望他能想起来。
  
  “我说过吗?”志谦皱起眉,一点也想不起来的样子。
  
  我的心一下从空中摔下来,重重跌在地上,跌进冬天的泥泞中。
  
  原来志谦只是敷衍我,只是随口说说,也许,他根本没有看一眼我的杂志。
  
  “陈志谦——”我红了眼睛。
  
  原来,他已经这么地忽视我,连带对我说话,也口不对心。
  
  不!根本,是没有用心!
  
  我穿再漂亮的衣服、化再明丽的妆,他也不会再用那种炙热的眼光看我。
  
  我觉得委屈极了,我才27岁,我还没有结婚,为什么我要被我爱的男人忽视。
  
  我渴望异性的眼光在我身上留恋,我渴望被这目光将脸颊烧烫……
  
  我看着志谦,心里失望到极点。
  
  转身,奔出去。
  
  
  
  
  “锦诗——你到那里去……”志谦的声音追出来,但人没有!
  
  “别管我,让我静一静!”我用力关上门。
  
  
  
  
  我又离家出走了。
  
  我忍不住笑。
  
  到那里去呢?
  
  这么冷!
  
  我总是将自己放在如此被动的位置。
  
  在寒冷的冬夜里,上一次没穿外套,这一次穿着春装。
  
  我在心里嘲笑自己沉不住气。
  
  不过,总算吃一堑长一智,我带了钱包出门。
  
  
  
  
  到那里去了?
  
  夜里,温暖的地方不外是酒吧。
  
  上次那里还不错。
  
  我只得又进去。
  
  天,竟然没有位子了。我仔细四处打量——到处是双双对对,或者三五成群的男女,把这冰凉的冬夜也渲染地温暖起来。
  
  只是这温暖不属于我。
  
  今天是周五,难怪生意如此好。
  
  好不容易找到吧台旁边的位子。
  
  刚坐下,突然觉得旁边有人在看牢我笑。
  
  我仰起脸——“一个人”!
  
  竟然是他!
  
  我又遇见了他,难道他天天都泡在酒吧?
  
  不,也许,他也认为我天天泡酒吧。
  
  “一个人?”他的声音里有掩藏不住的惊喜。
  
  我点点头问他:“你也一个人?”
  
  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非常迷人,有种慵懒的散漫的味道。
  
  这个笑容,一定让很多女人动心,也一定让更多女人伤心!
  
  我偷偷想,禁不住将笑容摆上了脸。
  
  “喝蓝宝石?”他摇摇手中的杯子。
  
  “好啊!”我不客气地点头。
  
  总是遇见他,虽然不曾交谈,但在这全是陌生人的酒吧里,我们两已经是老熟人了。
  
  
  
  
  碰碰杯子,很清脆的响,象水晶落在地上,裂成碎片,有种放纵的快乐。
  
  “你的裙子很漂亮,很衬你!非常女性、非常温柔!”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裙角,目光温柔如水,裙角上的花朵,也在这水中一朵朵盛开……
  
  我笑笑,沉默不语。
  
  “你不怕冷?”他看着我。
  
  “冷?怎么不怕?”我反问他。
  
  “每次看见你,你都穿得特别单薄,似乎从另一个季节而来。我这里是冬季,而你,是从春天走来!”他的手把玩着透明的酒杯,手指修长、指甲干净整齐。
  
  “看过《开往春天的地铁》没有?我刚从那列地铁中下来!”我仰起头。
  
  “哈哈,难怪。看见你,觉得异常温暖。”他的笑容澄明。
  
  “为什么每次都一个人?”我忍不住问。
  
  “你为什么也一个人?不寂寞吗?”他也反问我。
  
  “相伴寂寞,不如独自寂寞!”我睨他一眼。
  
  “相伴寂寞,不如独自寂寞!”他重复这句话,仔细回味,竟有点怅然起来。
  
  然后,他轻轻碰我的杯子:“为独自寂寞干杯!”说完,一仰头,饮尽杯中酒。
  
  我也抿了一口。
  
  
  
  
  我们聊起来,话题很多,他是个健谈的人,知识非常丰富。
  
  但不涉及双方的私人问题。
  
  然后,我们喝了很多酒,我觉得有点飘飘然。
  
  和他说话很愉快,他始终看着我的眼睛,专注而认真,却又有点漫不经心。
  
  矛盾的眼神,矛盾的男人。
  
  我笑……
  
  有个胖子,从我身边挤过,不小心,我被他凸出的肚子撞下凳子。
  
  他及时伸出手挽住我:“小心!”
  
  他温暖的气息呵在我颈后,他半揽着我,贴我很近,那暖作一团的空气,依附在我的颈部,然后扩散到耳根、发梢、唇边、肩膀。
  
  我呼了口气,反映竟是酥软。
  
  我想我是醉了——我抬眼偷偷看他,他正望着我,那眼睛里,有浓得化不开的笑容。
  
  浓黑的眼眸里面光彩不停的变换,深绿, 深蓝,深紫,深灰——不是我眼花,我真的看出这么多颜色。
  
  我竟呆住了,随即发现自己还赖在他臂腕中。
  
  一张脸迅急涨得通红,直烧到耳根。
  
  我赶紧站直身体,坐到凳子上,喝了两口酒,慌乱地掩饰自己:“刚才哪个男人身材可真好!”
  
  “什么?”他睁圆了眼睛,比了比肚子:“身材好?”
  
  我才发现自己说错话,不能让他看破我这一刻的软弱和窘困,我只得故作镇定:“是啊!球型也是身材啊!”
  
  “球型也是身材?”他反应过来,忍不住哈哈笑起来,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你真逗!”
  
  “怎么,你不知道吗?这句话是著名的加菲猫说的。”我笑着看向他,这才镇定下来。
  
  “是吗?你看动画片?你是幼儿园老师吗?”这一刻他笑得象个孩子,似乎故意为了陪衬我这个“幼儿园老师”。
  
  我也笑:“你是幼儿园小朋友吗?那么开心?”
  
  “真的,这么久以来,今天晚上我最开心,最放松!告诉我,加菲猫还说了什么?”他眨着眼睛看我。
  
  我叹口气,既然他觉得我是幼稚园老师,我不如就当到底:“它还说,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
  
  “哈哈哈……很经典……”
  
  “……”
  
  整个晚上,我们都在笑……
  
  奇怪,这一刻,志谦到那里去了……
  
  我觉得,我的心里又重新恢复了信心,又寻到了生活的乐趣。
  
  原来,我不是那么乏味得让男人不肯正眼看一看的女人。
  
  
  
  
  午夜十二点,酒吧最热闹的时候,我们决定离开。
  
  出了酒吧门,我们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
  
  挥手道别的那一刻,竟都有些依依不舍,但是我们还是没有互留姓名或者联系方式,甚至没有约好下一次再见。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呢?
  
  看着他高大颀长的身影,一点点溶入夜色,我竟略微有一点怅然……。
  
  
  
  
  回到家,我的心里盈满欢愉。
  
  我以为志谦又会象上次那样,偷偷带了衣服在楼下等我。
  
  但是没有,回到家,志谦仍然在埋头赶他的设计图。
  
  他的表情淡定,原来他根本不知道我是负气离去。
  
  当然,我的委屈,我的喜悦,我的伤痛,他已经麻木,不再关心。
  
  我穿了春天的裙子,他只以为我是一时贪靓,发神经。
  
  我匆匆离开,他以为我约了玺彤或忻怡,急着赴约。
  
  我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他早已经看惯,连带我这个人都不再放在心上。
  
  
  
  
  我独自沐浴,上床。
  
  心里反复想:下一次,还会不会遇见“一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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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今天,我开始上夜班了。
  
  要上整整一个星期的夜班,我的心情也因着夜班而低落下来。
  
  上夜班意味着,整整一个星期都无法和志谦见面。他上班的时候,我在睡觉,我上班的时候,他在梦中。
  
  完全没有交集。
  
  出门的时候,志谦刚好下班回来,我抬头看他,他却低头穿鞋。
  
  “志谦,我又上夜班了。”
  
  “恩!”
  
  “你会想我吗?”
  
  “啊?”志谦抬起头,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有什么好想的。你每个月都要值夜班!”
  
  我叹口气,是啊,例行公事而已,独独我那么看不开。
  
  
  
  
  走出门,天空灰蒙蒙的,如同罩着一层雾气。
  
  都市里已经很少看到蓝天白云,说得好听点是烟霞笼罩,实情是空气污染到极点。
  
  每个人脸上都似蒙着一层灰,敷多少面膜都不管用,洗把脸,水都是浑的。
  
  到了医院,例行公事,与上一任班的医生做好交接,循例到病房走了一圈,没有什么特别严重的病人。
  
  做完一切,我松口气。
  
  但愿晚上没有突然转上来的病人,不然就别想休息了。
  
  
  
  
  休息室很冷,混合着浓浓药水味道的空气,完全穿透我厚重的衣服。
  
  我起身盖了件羽绒服在身上,却还是冷。
  
  其实,也并不是真正因为气温低才觉得冷,冷是发自骨子里的寂寞、清冷造成的吧。
  
  一个人形单影只,难免如此。
  
  
  
  
  我斜斜靠在单人床上,随手翻开案头的一本医学杂志。
  
  真的很枯燥,让我不得不想念志谦。
  
  心动不如行动,我干脆给志谦打了个电话。
  
  “喂?”
  
  “志谦,你在干嘛?”
  
  “赶一个设计图,上次去上海的哪个设计没有通过。对方很苛刻!!”志谦的声音非常平淡,真的寻不到一点想念我的味道。
  
  “我想和你聊聊,晚上暂时没什么事情。”
  
  “我没空,你无聊,我可忙得很。”志谦非常不耐烦,也不等我说完话,就断然把电话挂断了。
  
  听着电话里的盲音,我的心也沉下去。
  
  以前不是这样,以前每夜我值夜班,志谦总是会殷勤地和我通电话,常常整个通宵都有说不完的话题。
  
  也许,当初话太多,严重透支,所以现在我们才会相对无言吧。
  
  原来,激情真的有个期限,只是不知道爱情有没有期限。
  
  也许,一切完美的爱情,都是因为还来不及变坏,就突然变故,嘎然而止了吧。
  
  最佳例子便是——梁祝。

接连两天都相安无事。
  
  做人真是矛盾。
  
  一方面我希望没有新病人转到住院部来,好图个清净;一方面,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又希望多几个病人来,我忙乎一下,也就天亮了。
  
  今天是星期四了,再熬一天,我就解脱了。
  
  虽然白班有更多繁琐的事务,但是可以每晚见到志谦,沐浴更衣,躺在自己没有药水味道的床上,是最幸福不过的事情了。
  
  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翻书。
  
  “粱医生,有病人转上来!情况很严重!”护士小林匆匆跑过来。
  
  我迅速披上白大褂,冲出休息室。
  
  “什么症状?”
  
  “病人心跳极端不规律,出现过几次短暂休克,刚从急症室转上来。”小林和另一位值班护士小吴赶紧向汇报情况。
  
  我拿过急症室开过来的初诊病历简单瞄了两眼,便冲进病房检查病人。
  
  病人名是86岁的老婆婆,情况很糟糕,生命体诊非常弱,幸亏急诊室已经对她做过一些应急处理了。
  
  我赶紧吩咐护士密切观察病人,然后开好药单,让小林赶紧给病人输液。
  
  我有些慌乱,我还太年轻,27岁,连到门诊部坐班的资格都才刚考取,院里还不放心我到门诊部,特意让我在住院部再多留一年。
  
  
  
  
  虽然,当医生已经5年了,但是遇到这种突然的情况,我还是有点担心。
  
  毕竟交到我手里的是人命!
  
  我特别怕遇到这种年纪特别大的病人,心脏一出毛病,很容易瘁死。
  
  我怕我的病人在我眼前消失……
  
  我一直有这方面的心理恐惧,几乎不能摆脱。
  
  
  
  
  “梁医生,三号床病人脉搏突然减弱,她喘不过气来了!”小吴跑过来唤我。
  
  我赶紧冲到三号床去。
  
  三号病人心跳十分紊乱,一直张大口用力喘气。
  
  我还没来得及对她做检查,小林又跑过来:“梁医生,新转上来的病人又休克了!”
  
  “梁医生,又转上来一个病人,在男病区,你快去看看!”护士小张也急急冲过来!
  
  我急出一身冷汗,以前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可是刚才的高龄病人是我最怕遇到的,三号床我也还没检查,现在男病区又转上来一个!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象鸵鸟,顾得了头就顾不了尾!
  
  偏偏今天晚上值夜班的医生只有我一个人!
  
  冷汗顺着我的脊背往下流。
  
  三位护士都看着我,我只得说:“你们先稳着病人,我处理完三号就到男病区!”
  
  小张是刚从门诊转上来的护士,她见我实在忙不过来,又太年轻,有点不放心:“梁医生,要不,我到急诊请医生上来帮忙,反正这个病人是他刚转上来的!”
  
  此刻面子已经不重要,我赶紧点头!
  
  
  
  
  好不容易,匆匆将两边的病人安顿好。
  
  我赶到男病区,病人已经靠着呼吸器昏睡过去了。
  
  我检查了他的病历,然后又给他添了一瓶平衡液。
  
  这才长长松了口气。
  
  靠在门框上,我都有些站不稳了。
  
  小张看着我:“梁医生,幸亏刚才余医生肯上来帮忙,本来不管他的事的。”
  
  “余医生?”急诊室什么时候来了个余医生?我有些纳闷,低头看急诊转过来的单子上写的名字——余绍明。
  
  “我以前怎么没听过这个医生的名字?他什么时候到急诊的?新来的医生吗?”我问小张。
  
  “哦,他以前是内科门诊部的医生,上个月急诊的刘医生出国培训,才把他调到急诊的。怎么,你以前没见过他吗?”小张好奇地看着我:“你连大名鼎鼎的余绍明医生都不知道?”
  
  “有什么好奇怪的?医院这么多医生,如果不同科,平时没有交道,我那里能全都认识。”我觉得小张有些大惊小怪,医院里至少有一半医生我从来没有和他们打过照面,还有三分之一的医生,我叫不出名字。
  
  
  
  
  我笑笑走开。
  
  看来这个余绍明医生的值班顺序和我一样,以后他会象刘医生一样和我频繁打交道的。
  
  不如下去主动和他打个照呼,顺便感谢他今晚帮了我的忙。
  
  要是他到处跟人说今晚的事情,我可能又要挨主任的骂了,这样下去,恐怕明年我就别想到门诊部工作。
  
  医院里,同样需要搞好人际关系。
  
  
  
  
  我下电梯,走到对面一楼的急诊医生办公室。
  
  整栋大楼都冷清清的,有些萧瑟的味道。
  
  我的汗毛不自觉地竖起来,它们一定企图伪装成毛衣来为我抵抗寒气,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真奇怪,在这里已经呆了整整5年,可是只要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大楼里,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以前学校里,大家讲的那些医院里有鬼的故事。
  
  似乎到处都魅影重重。
  
  办公室的门半掩着,我轻轻叩了叩,发出轻微的脆响
  
  
  
  
  “请进!”一个温和的略微有些疲倦的男人的声音传出来。
  
  我轻轻推开门——
  
  “余医生,我是——”看着坐在桌前的男人,我惊呆了,整个人僵在那里,到口边的话全都被吓得倒退了回去……
  
  心简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虽然作为一名医生,我知道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是他!
  
  是他!
  
  是他!
  
  是他!
  
  桌前的这个男人,约莫30出头,英俊的面孔,散漫疲倦的神态,软而服帖的发角,额前一缕发斜斜扫下来,如果不是穿着与我同样的白大褂,我会毫不犹豫地叫出来——“一个人!”
  
  “一个人”,不!
  
  应该说,余绍明医生也看着我,显然他也陷入极度惊骇当中,一脸得不置信,微张了口,如果不是他突兀的表情,他的嘴唇,简直是在诱惑一个吻。
  
  
  
  
  我们僵持了足足有一分钟,不,也许更长……
  
  “你也是这儿的医生?”我们同时脱口而出。
  
  随即,余绍明笑了起来,他一笑,我的心跳的更快,糟糕,刚才在楼上手忙脚乱的窘态全部他看去了,他一定在肚子里笑。
  
  这个女人怎么配当医生?那么稚嫩,手足无措,一点也不专业。只配夜夜流连酒吧买醉度余生!
  
  看着他微笑的眼睛,我后悔莫及。
  
  我后悔前段时间频繁出入酒吧,后悔接受他送的酒,后悔与他搭讪,后悔刚才请他来帮忙,至后悔——不应该下来,丢这个脸!
  
  “怎么不说话?吓到了?还是太开心了?”余绍明望着我,看见我呆在那里,表情尴尬到极点,眼睛里的笑意更浓了。
  
  我轻轻咳嗽一声,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我是心内科的梁锦诗,刚才谢谢你帮我忙!”
  
  我自己都能感觉这句话说得机械无比。
  
  说完,我虚弱地笑了笑。
  
  “哦,刚才就是帮你啊?没关系,我们的值班表一样,以后有机会合作,需要帮忙说一声。我刚从内科转下来,对急诊还不太熟悉!”他已经完全放轻松了,一双眼睛紧盯着我不放。
  
  我胡乱客套了两句:“楼上不敢离人太久,我走了,以后再聊!”
  
  顾不得姿态,我几乎夺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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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进幽暗的楼道里,我按着碰碰跳个不停的心脏。
  
  
  太刺激了,简直不能接受,要是明天他对着每个人说:看,梁锦诗是我在酒吧里勾搭上的。
  
  
  我矜持的美名就全毁了。
  
  
  我完全不敢想——自己之前所有狼狈窘迫的样子全被他看去了。
  
  
  只因是个陌生人,几分钟前,我还在想,要是能再在酒吧遇到他就好了。
  
  
  现在,我只求时间能够倒流,就是冻死街头,我愿从没遇见过他。
  
  
  好不容易,我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走进住院部大楼,我忽然看见镜子里,自己竟然满面绯红。
  
  
  我赶紧用手冰了冰面孔,让滚烫的脸颊降温。
  
  
  “梁医生,你见过余医生了吗?”小张笑眯眯地走过来。
  
  
  这个小张真多事。
  
  
  “见过了,打了个招呼,以后会经常打交道嘛!”我故意淡淡的说。
  
  
  “他长得很帅吧!院里很多护士和实习医生都暗恋他呢!”小张夸张得强调。
  
  
  “也包括你吗?”我反问小张,抢白她两句。
  
  
  “你不觉得他长得象梁朝伟吗?”小张一点也不在乎我笑她。
  
  
  “不觉得。完全没法比!”我故意装出努力回忆他长相的样子。
  
  
  “难怪她们说梁医生是最矜持含蓄的女医生,老气横秋一点都不象年轻人。”小张对我吐吐舌头,转身开溜。
  
  
  我真想一把揪住她,问她到底她们还在我后面说了什么坏话。
  
  
  我这样低调,竟然还是有人说三道四。
  
  
  难怪人们都说,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是非。
  
  
  医院里最多的就是女人——为什么没有男护士?
  
  
  
  
  
  躺在休息室的床上,我辗转反侧,始终无法入眠。
  
  
  眼前老是晃动着余绍明似笑非笑的表情——这个可恶的男人。
  
  
  
  
  
  早上8点,我把昨晚新转上来的几个病人的情况仔细告诉了接我班的医生,然后迅速回到、家。
  
  
  从出租车的后视镜里,我看见自己苍白憔悴的面孔。
  
  
  女人上了年纪真不能熬夜。
  
  
  该死的余绍明,害我担心了一整夜。
  
  
  回到家,志谦已经不在了。
  
  
  我赶紧沐浴更衣,好好把身上的晦气和药水味道冲洗干净。
  
  
  然后我躺上床——
  
  
  被子里竟然有个滚烫的,用毛绒巾包好的大号热水袋。
  
  
  看得出来,热水袋是刚灌好的,还非常烫手。
  
  
  我心里一暖。
  
  
  我揽过志谦的枕头,那上面淡淡的,他的味道,熟悉而让人安心。
  
  
  终于,抱着热水袋,我沉沉睡去。

我梦见各种希奇古怪的场景,恍惚中,我竟然回到古代。
  
  反复对着哪个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心脏病人——患有心悸病的倾国美女西施,企图游说她做心脏手术:“美女,还是做了手术好,心脏就不会痛了!”
  
  她始终不肯,情急之下竟然恼怒:“梁锦诗,你真笨!活该你只有一个男朋友。我那里是有心脏病,不过做个含蓄妩媚点的姿态,好让男人疯狂,女人模仿,后世传诵而已!”
  
  我愕然!
  
  随即忍不住哈哈大笑,赶紧磨她传授两招媚惑男人的招数。
  
  “锦诗——”志谦的声音冲进梦中。
  
  我睁开眼,睡眼惺忪,哦,原来真是志谦回来了。
  
  我竟然一觉睡到黄昏。
  
  “锦诗,你在笑什么?睡着了,还笑得那么诡异?”志谦帮我把被子盖严实。
  
  我忍不住又笑起来,兴致勃勃地将梦告诉志谦。
  
  志谦也笑起来:“傻瓜,你每天想什么?成日做怪梦?”
  
  
  
  
  晚上,我们到门口的牛肉馆子吃饭,志谦点了我最喜欢的泡椒牛肉丝。
  
  这家的牛肉,非常鲜嫩细滑,百吃不厌,连我这从来不吃牛肉的人都一吃就上瘾。
  
  吃饭的时候,我又想起哪个梦,然后忍不住把梦境更详细描述给志谦听。
  
  志谦今天心情似乎特别好,鲜有的,他饶有兴趣地听我说着,并不时微笑。末了,他还说一句:“等一下回家,我把它做成FLASH,一定很有意思。”
  
  我一听,立即来了精神,匆匆吃了饭,拖着志谦回家。
  
  我最爱看志谦做的FLASH了,他以前常常把我们生活中的趣事做成FLASH给我看,逗我开心。
  
  记得刚认识志谦的时候,他就把我们初初相遇那一刻,做成了FLASH,画面唯美极了,当时就打动了我。
  
  从哪天起,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直到现在。

回到家,志谦打开电脑,开始专心的制作FLASN,我守在他旁边,津津有味地看他。
  
  
  志谦,真是最普通不过的男人,扔进人海里,未必能把他挑出来。
  
  
  可是,他身上就是有种特殊的气质,看了让人觉得十分舒服、熨贴,似乎发生天大的事情,只要有他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
  
  
  而且,志谦看事情非常有个人见地,往往独到,别具匠心。
  
  
  总之,他深深吸引我,如强大的磁场,让我离不开,舍不下。
  
  
  我盯着志谦,他盯着屏幕。
  
  
  我最爱他全神贯注工作的样子。
  
  
  又恨他只顾着工作,忽略我。
  
  
  
  
  
  忍不住,我凑上前吻他。
  
  
  此刻志谦正做到兴头上,下意识,伸手推了我一把。
  
  
  力道过大,我差点从椅子上栽下去。
  
  
  我以为他逗我玩,又俯身靠近他。
  
  
  谁知,他还是一把将我推开:“锦诗,别闹了,你没看我在忙吗?”
  
  
  我不依:“你别只顾着看电脑啊,你也看看我!”
  
  
  “看了你,就做不成西施了!”志谦颦一颦眉,有点不耐烦。
  
  
  “可是,我们好几天没见面了,你不能陪我聊一会儿天吗?”我求他。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又要聊天又要做FLASH,你以为我是超人?上班已经够累了!”志谦声音非常不悦。
  
  
  “先陪我说话,然后再做FLASH。”我仰起脸。
  
  
  志谦曾经说过,我微微仰起脸的样子最好看,脸部线条柔和完美。
  
  
  “梁锦诗,做人不要太贪,以免得寸进尺!”他的语气非常生硬。
  
  
  我立即不悦:“什么得寸进尺,我要男朋友陪我说话,就叫得寸进尺?”
  
  
  “你不要蛮不讲理!”志谦似乎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好了,什么都不做了,睡觉!”
  
  
  他推开我,关了电脑,自顾自洗澡去了。
  
  
  我呆坐在沙发上:明明好好的,怎么又被我搞砸了?
  
  
  我闷闷地想,心里堵得慌,迟早我要从医生轮为心脏病人的。
  
  
  
  
  
  志谦洗过澡,便埋头大睡。
  
  
  因为工作太累,他很快就呼吸均匀,进入梦中。
  
  
  而我,因为才一觉睡到黄昏,此刻,完全无法合上眼睛。
  
  
  黑暗中,我睁圆了眼,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和志谦,曾经那样心动、那样恩爱,怎么会沦落到今天的局面呢?
  
  
  稍有言语不和,即刻大吵大闹。
  
  
  我知道,黑夜总是紧跟在白昼之后的,但同样,白昼也终会战胜黑夜。
  
  
  可是,我担心我和志谦的关系,就如同白昼转换为黑夜。而这黑夜,是失眠人的黑夜,漫长得没有边际,也许永远到不了头。
  
  
  唉,别人说,同床异梦的夫妻最悲哀。
  
  
  我说不!
  
  
  同床异梦至少夫妻两可以同时入睡。
  
  
  最悲哀,是一个已经梦到酣处,另一个却睁眼看天明。
  
  
  
  
  
  周末总是过得特别快,虽然整整两天,志谦都和我呆在家中,可是,我们的生活还是没有交集。
  
  
  志谦看书,我看电视。
  
  
  我看书,志谦上网。
  
  
  我上网,志谦又忙着看他那些艰涩的法国大导演拍的艺术片。
  
  
  那些电影,节奏缓慢,完全似催眠曲,看不到一半,我就能睡着,比安眠药还要有效果。
  
  
  可是,志谦却看得津津有味,一部接一部,甘之如饴。
  
  
  
  
  
  下午,我正在看亦舒的《喜宝》,突然手机“滴滴”叫,拿过来一看,是一条短信。
  
  
  “在干什么?”
  
  
  我看看号码,非常陌生,可对方的口气却十分熟稔,便狐疑地回过去:“你是谁?”
  
  
  很快对方回过来:“余绍明”
  
  
  这三个字如火炭屑飞进我的眼睛,烫得我差点眼珠掉出来,就连手中握着的手机都差点落到地上。
  
  
  天,这个人阴魂不散,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惊慌失措,连忙把手机扔地远远的。
  
  
  可是,短信又来了。
  
  
  怕志谦起疑心,我又忙不迭扑上前,抓过电话:“怎么不说话了?”
  
  
  该死的余绍明。
  
  
  我本来止水一般的心,又开始乱跳起来。
  
  
  不回短信,万一他又打过来怎么办?
  
  
  我吓得赶紧把手机关掉。
  
  
  斜眼看看志谦,还稳坐电视机前。
  
  
  我这才又松了口气。
  
  
  志谦要是知道,我与一个陌生男人在酒吧里眉来眼去,一定会立即把我赶出家门。
  
  
  
  
  
  该死的余绍明,他的影子一直在我脑子里萦绕不去。
  
  
  他是怎么弄到我手机号的?
  
  
  哦,一定是值班表上!
  
  
  或着向人打听的?
  
  
  向谁打听的?
  
  
  别人会不会疑心他为什么要找我的号码?
  
  
  我猜测着,心绪不宁中度过整个下午。
  
  
  晚上,连吃饭都没有胃口。
  
  
  
  
  
  志谦倒是吃了两大碗,而且还笑眯眯对我说:“这个周末真舒服,难得你这么安静,一点都不烦我。”
  
  
  我还是不肯说话。
  
  
  “锦诗?你不舒服吗?”志谦有点怀疑地看着我:“你一沉默,多半是生病了!”然后他伸手来摸我的额头。
  
  
  我摔开他的手:“你才有病!”
  
  
  “那你是有心事了?”他盯着我。
  
  
  “你才有心事呢!我能有什么心事!”我心里被他问得毛毛地,赶紧猛扒了两口饭到嘴巴里,一着急,又呛到。
  
  
  志谦哈哈大笑:“你这个稀里糊涂的脑袋,还能有什么心事?不外又是看中那件衣服,觉得价钱太贵,想买,又怕我说你浪费奢侈?”
  
  
  我白他一眼,不作声。
  
  
  他有哈一声笑:“被我说中了!”
  
  
  我还是不说话,就这样混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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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周一。
  
  还好,终于上白班了。
  
  周一总是忙碌一点,不过还好,时间过得特别快,一转眼就到中午。
  
  我和小张、小林两位护士妹妹一起到食堂吃饭。
  
  食堂的菜色永远简单如一,味道不咸不淡,却也没太多其他的滋味。
  
  我总能从中吃出洗碗布的馊味,不过不敢说出来,怕别人说我自持矜贵。
  
  我挑了几样素菜,端着碗与小张她们一起寻找座位。
  
  
  
  突然小张眼前一亮,拖着我往前面走。
  
  原来有张桌正好有三个空位。
  
  待走过去,我才发现,桌上坐的是余绍明,要转身已经来不及。
  
  小张已经一张脸兴奋地涨红了:“余医生,我们可以坐下来吗?”
  
  余绍明抬起头,看见我,眼睛里竟闪过一丝喜悦!
  难道我看花了眼睛?
  
  但他眼中的确有一抹亮光?
  
  一定是我忙晕了头,看见他就紧张,出了幻觉。
  
  “没关系,坐啊!”他温和的说。
  
  其实,不等他答应,小张、小林已经坐下,小张还拼命拉我的衣角。
  
  “好象有点挤,我还是换个位置好了!”我东张西望,企图找个空位坐下。
  
  “梁医生,算了吧。将就坐一下,肯定没位置了。一个人吃饭多孤单啊!”小林好心地说。
  
  小张则口无遮拦:“难怪他们都说梁医生特别讲究,连吃饭都嫌地方挤!”
  
  我红了脸,有点不好意思,瞪了小张一眼,悻悻地坐下来。
  
  我从来没有发现小张是这样多话的一个人,她滔滔不绝地对余绍明说话,余绍明一直温和地听,偶尔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而我则从头到尾,将脸埋在碗里,根本不肯抬起头来。
  
  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到余绍明的目光一直肆无忌惮地停留在我的身上,那目光里一定还有几许好奇和好笑。
  
  终于,该死的小张把话题转到我身上。
  
  “余医生,你以前没有见过梁医生吗?”
  
  我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赶紧仰起脸,死死盯住余绍明的嘴巴。
  
  要是余绍明说经常在酒吧里见到我,我立即把整碗饭叩到他脸上。
  
  下意识我抓紧了碗沿。
  
  余绍明故意顿一顿,捉狭地看我一眼:“真的,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啊,简直不知道,医院里还有这么漂亮的女医生!”
  
  他话一说完,我顿时脸涨得通红,但随即也放下一颗心来。
  
  小张夸张地对我余绍明说 :“看 ,梁医生脸红了。梁医生最爱脸红了,她是我们医院最矜持含蓄的女医生了。”
  
  我的脸更红了,我分明看见余绍明脸上那个难以置信的表情。
  
  是啊,谁会认为一个夜夜衣衫不整,流连酒吧,与陌生人一同买醉的女人会矜持含蓄?
  
  “脸红是最昂贵的胭脂,花钱也买不到的,女人一脸红,就容易让男人想入非非。”余绍明看牢我说,说完又独自笑了起来。
  
  小张和小林也呵呵笑起来。他们倒是聊得开心,难为我牺牲自己成为笑柄。
  
  这个可恶的男人。
  
  好不容易吃完饭,正要离开。
  
  “余医生,不如晚上下班一起吃饭?和你聊天真是很愉快。”小张希翼地看着余绍明。
  
  “好啊,顺便把梁医生叫上。”余绍明立即答应。
  
  “我,晚上有点事情,恐怕去不了!”我想也不想就拒绝。
  
  “你能有什么事?你下了班不外是回家或者一个人看电影。不要据人于千里之外。”小林很诚恳地看着我。
  
  “梁医生,我们才认识,我不至于让你这么反感,一起吃顿饭而已,不用这么快就回绝吧!”余绍明话都说成这样了,我还能怎么样?
  
  要是不顺着他,他到处乱说话,岂不更糟糕。
  
  只得点点头妥协:“好吧!”
  
  
  
  
  因为这顿饭,我整个下午工作都心神不宁。
  
  我真是怕了这个余绍明。
  
  其实,我并不是特别爱到酒吧。
  
  只是这两次出了一些意外状况,才会频繁出现在酒吧里,没想到每次都被他碰到。
  
  这难道不是一个鸡蛋吃不饱,一个罪名背到老?
  
  尽管我一再祈祷下班时间不要到来,又在交班时,特别细心,甚至有点罗嗦地对值夜班的医生千叮咛万嘱咐,拖延这时间。
  
  但是在小张和小林的催促下,我还是不得不下班了。
  
  
  
  
  走到医院大门口,余绍明的车已经候在那里了。
  
  一辆白色的威驰,非常整洁,含蓄低调,但不太配笑起来有几份邪气的余绍明。
  
  我特地抢先坐在车的后排,把副驾驶的位子留给了小张。
  
  小张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小张一定暗暗在心里琢磨:难得愚钝的梁医生今天醒眼了呢!
  
  真亏了小张,那一点点下班时间,她还精心化了个妆。
  
  我平日除了描一描眉毛,基本上素面朝天,志谦说他喜欢我纤尘不染的样子。
  
  我也就纤尘不染了这么多年。

小张挑了距离我们医院很远的地方吃晚饭。
  
  是在成都电视台附近的“九盛”吃鹅唇。
  
  其实,一走进店里,鼎沸的人声就差点将我淹没,这里生意出奇地好,味道想必也很有特色吧。
  
  成都味道好的餐馆都必须排队,只要有人排队的地方味道也一定差不到那里去。
  
  其实,以前我很喜欢在热闹的地方吃饭,从小我就偏好美食,对吃特别讲究。
  
  可是自从和志谦在一起以后,我就很少到人多的地方吃饭了。
  
  志谦讨厌人多的地方,又怕等,又怕吵,如果餐馆环境再恶劣一点,卫生条件再差一点,他根本就无法动筷子。
  
  我只得顺着他,少吃了很多美食。
  
  
  
  这家鹅唇味道确实很不错,肉质十分细嫩,浸泡在滚烫的红油里,有种特别的味道。配上清香的青笋,新鲜的花椒,香浓的芹菜……真是很美味,香辣爽口。
  
  可能有余绍明在,小张和小林都有些顾忌,吃得很少,大半时间都在和余绍明聊天。
  
  反而我,一来插不上嘴,二来也不愿意多说话,三来,平时和志谦在一起,很少吃这些美味小吃,干脆大块朵颐。
  
  小张特别好笑,因为涂了特别好看,有一层淡淡得,闪闪得金粉得唇膏,因而吃东西的时候也舍不得擦掉,只好一小口,一小口,小心翼翼地吃。
  
  而我,根本不顾忌形象,反正我最狼狈得样子已经被余绍明看去了,吃得好无顾忌。
  
  余绍明笑说:“梁医生,你真象我的小侄女,每次吃东西糊得满嘴都是!”
  
  我当场呛得咳了起来……
  
  该死得余绍明。
  
  果然,小张,小林都忍不住笑起来。
  
  我顿时觉得颜面尽失,什么胃口都没有了。
  
  我突然想起,志谦,每次我吃东西弄到脸上,他总是宠爱地帮我把脸擦干净,微笑着注视我。
  
  我觉得很幸福。
  
  不过,这一刻,我真想挖个地洞钻进去。
  
  
  
  
  突然,这餐饭的变得漫长起来……
  
  好不容易吃完饭,我刚吁了口气。
  
  “余医生,不如,我们找个酒吧坐坐?”小张竟然还舍不得放余绍明走。
  
  余绍明用探询的目光向我望来,我赶紧说:“酒吧我就不去了,我回家了。”
  
  小林赶紧帮我说好话:“梁医生从来不去酒吧的,她一下班就回家,至多一个人去看场电影。”
  
  我更想钻地洞了,这话听在余绍明耳里,不知道是不是讽刺呢?
  
  
  
  
  我不等他们商量好到哪间酒吧,我再也坐不住了,急匆匆道别,抓起外套就奔出门。
  
  没有余绍明在,空气果然好很多,虽然冷一点。
  
  反正晚上回家也只能和志谦大眼瞪小眼,还不如散散步,帮助消化。
  
  象我这种年纪的女人最尴尬,保养好一点,还勉强可以充20出头的女孩,保养差一点,别人会以为你是5岁小孩的母亲。
  
  所以饭后走走,保持身材很重要。
  
  我一边鼓励自己,一边在寒风中缩手缩脚地顺这马路走着。
  
  
  
  
  “梁医生——”天是余绍明的声音。
  
  我向路边看去,余绍明开着车,缓缓跟着我。
  
  该刹那,我竟然有拔腿就跑的冲动。但太没风度了,我还是极不情愿地走过去。
  
  他已经把车门打开,而且是副驾驶的门。
  
  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车,才发现车上只有他一个人:“小张和小林呢?”
  
  “她们已经走了。我说突然有点急事,找借口走了。”余绍明看着我。
  
  夜色里,他的眼睛闪着精光,我不得不再次承认,他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
  
  我一时喉咙有点干,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呆呆望着他。
  
  好半晌才挤出一个完整的句子:“我要回家了,不麻烦你了。”
  
  我转身欲推开车门。
  
  “等等,梁医生——”余绍明喊住我,语气有点急切。
  
  我停下来,回过身看着他。
  
  “梁医生,我能和你说几句话吗?”他突然严肃起来。
  
  我只好静下来听他说话。
  
  “你为什么总躲着我?不回我短信,见到我就想跑,从头到尾低着头不肯看我。好像我欺负了你一般?告诉我为什么?”余绍明密切观察着我的表情。
  
  我能说什么?难道告诉他,我怕你把我的事情到处说?
  
  我只得抬头看着他,有些结巴地说:“我,没有,故意躲你啊?”
  
  他突然笑:“我知道,你一定很注意自己在同事当中的形象。我知道你想转到门诊部挂牌,还在考察阶段,所以怕有是非。放心,我不会把之前的事情对任何一个人说!我保证。我们是那天在医院值夜班时,才认识的!”
  
  说完,他对我眨眨眼睛。
  
  我突然松了口气,他应该说话算话吧。几天来,压在心口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我对他笑了笑,这次这个笑容很轻松,相信他也看得出来。
  
  “梁医生,我觉得,我和你之前聊得很投机,我们又总是不期而遇,应该是有点作朋友的缘分吧。我很想私下和你交个朋友,你有空的时候,我们可以出来坐坐,聊聊天。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呢?”余绍明话说的十分诚恳婉转,让我无法拒绝。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确定他眼睛里都是诚意,便放心地点点头。
  
  其实,我并不排斥他,在不知道他是我同事之前,我甚至愿意再在酒吧里遇见他。
  
  
  
  
  他也松了口气:“这下好了,我可以正常说话了,说实话,我不太愿意很严肃地说话,平时工作已经够紧张了,但我知道你是那种很慎重的人,所以只好严肃一点!”
  
  我忍不住笑,催他开车。
  
  “我请你喝蓝宝石?”他试探着问。
  
  反正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何不大方一点:“不去酒吧好吗?我知道一家咖啡很不错,不嫌弃的话,我请你!”
  
  “好啊!”他也老实不客气。
  
  一路上,我们随意聊一点医院里的事情,气氛相当融洽。
  
  距离近了,我发现,余绍明居然用香水,而且是高夫的那一款,有淡淡烟草味道的男士香水,很有点让人迷醉的感觉,一点也不妖娆,而且很Man。
  
  这是一个很讲究的男人。
  
  
  
  
  喝咖啡的地方是一家叫左翼的小店,十分精致,但生意很冷清。
  
  不过,这里的咖啡十分地道,当着面亲自为你研磨,整间屋都溢满浓浓咖啡香。
  
  单是闻这味道,都可以让你失眠一整夜。
  
  我为余绍明点了这里很醇的一道咖啡,自己则要了红茶。
  
  余绍明十分自在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寻了个舒服的姿势,瘫在沙发里。
  
  我见他如此随意,也更轻松起来,也选了个自己喜欢的姿势,斜靠在沙发里。
  
  我们继续开始的话题。
  
  “你刚才为什么要找借口离开小张她们?”我有点好奇。
  
  “小女孩唧唧喳喳让人受不了!你也是小女孩,单低调含蓄,很不可多得!我宁愿和你多待一回儿,反正回家也没事。”他耸耸肩膀。
  
  “哈哈,我还是小女孩?我都27岁了!”我忍不住笑,其实,下个月,我才满27岁,我总喜欢把自己年龄说大一点。
  
  “可你看上去,比她们更象个小女孩,可是表情又很严肃,有小大人的感觉。”余绍明看着我,突然笑起来:“尤其是你吃饭的样子,很坦率,一点也不造作,非常可爱,象个孩子。”
  
  我被他笑得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脱身的?你的两个崇拜者,怎么肯让你离开?”
  
  “我偷偷用小灵通拨打我的手机,然后假装接了个很紧急的电话,就离开了!”他笑起来,一副诡计得逞的自得。
  
  “余医生——”
  
  “别叫我余医生,叫我绍明。我很想叫你锦诗,老是医生医生地称呼,太见外了,好像又回到医院里一样,让人无法轻松起来。”余绍明摊开手,看着我,似乎在求我。
  
  我叹口气:“绍明——”
  
  他满意地笑起来。
  
  “真奇怪,以前怎么没在医院见过你?”余绍明感叹。
  
  “是啊,算时间,我们应该同事了有3年了,而且每年肯定在一起开过大会,吃过团圆饭的。”我也觉得奇怪。
  
  “那岂不是很象《向左走,向右走》?无数此擦肩而过,却始终无缘见面。”余绍明笑起来。
  
  我歪这头想想,是有一点象。
  
  但是以前我们的工作丝毫没有交集,医院几百号人,没见过也很正常。
  
  况且,五年来,我心中只有志谦一个男人,旁的男人,不管多出色,从我旁边走过,我也不会特别留意的。
  
  “你很喜欢泡酒吧?”我忍不住问,同时不忘向他解释:“我不太爱到酒吧去,尤其一个人的时候。前几次都是因为特殊原因,才去的。”
  
  “我?不排斥到酒吧去,但是也不是常常去,遇到你的那几次,正好心情比较郁闷,遇到点烦心的事,所以频繁光顾了几次,还都遇到了你,真是巧!”余绍明一便解释,一边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告诉他,我偷偷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一个人”。
  
  余绍明一听,眼睛都瞪圆了:“不会这么巧吧?每次遇到你,你都一个人,我在心里也暗暗叫你‘一个人’!”
  
  说完,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自最近的电影说开,然后说到各自喜欢的导演和演员,最后又说到武侠小说。
  
  他喜欢金庸,我喜欢古龙,我们为此竟争论起来,而且面红脖子粗,相当愉快。
  
  临别时,竟然有点意犹未尽。
  
  余绍明送我回家,到我家楼下,我们争论得话题还没结束,双方都还谈兴正浓,他舍不得走,我舍不得下车。
  
  只好,约定改天有时间,一定再找个安静得地方继续没聊完得话题。
  
  
  
  
  他的车停在院子外面,院子里有点黑,他故意把车头调转,对着大门,打开车头得大灯,为我铺亮了整条路,十分细心。
  
  直到我上了楼,他才把车开走。

回到家,志谦已经睡了,听见我关门的声音,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因想着自己和另外的男子约会,回家晚了,特别心虚,蹑手蹑脚,连灯都不敢开,只得胡乱摸黑沐浴上床。
  
  
  躺在床上,怎么也平静不下来,脑袋里反复出现余绍明的笑容,心情却出奇地好。
  
  
  很快,在“他”的注视下,我就睡着了,连梦都十分悠然自得。
  
  
  
  
  
  我至怕冬天的早晨,起床只觉十分痛苦,把手拿出温暖的被窝,伸到冰冷的空气中拿起寒气逼人的衣服套在身上,无疑是一项酷刑。
  
  
  每日志谦总会催促我无数次,我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被窝。
  
  
  可是,今晨,志谦还没醒,我却已经醒了。
  
  
  利落地翻身下床,套上衣服,然后沐浴,让滚烫的水把皮肤烫染成蔷薇色,敷张面膜开始做早餐。
  
  
  煎好四个圆润金黄娇嫩的鸡蛋,然后用鲜牛奶兑巧克力粉,香气顿时在整个房间里溢开来。
  
  
  这是,志谦也起来,见我已经准备好一切,颇为诧异地说:“咦?太阳自西边升起?”
  
  
  我淡笑不语,喝一口巧克力牛奶,气定神闲地望着他。
  
  
  窗外有玫瑰色朝霞,我心里始终涨满欢愉,我甚至化了妆。
  
  
  虽然只是淡妆,只描了眉,涂了少许睫毛膏,扫了淡淡粉色胭脂在双颊处,抹了薄薄的樱花色唇膏,一张脸,竟然格外生动起来。
  
  
  连志谦都咄咄称奇:“今天,有重要人物来医院参观?”
  
  
  我白他一眼,套上一ELAND的格子外套,看起来竟然很有点学生味道,然后关门上班。
  
  
  一路上,清冷的空气也分外清新。
  
  
  缘何今日心情如此好?
  
  
  我心里一个细小的声音代我回答:因为今日说不定可在医院看见余绍明。
  
  
  我心中轰然一震,呆在出租车上,怎会因着一个相识不过数日的男人欣喜如此?
  
  
  我顿觉浑身一颤,为这意外的答案。
  
  
  
  
  
  一路上我惶恐不安,怎么能为了志谦以外的男人如此忐忑憧憬?
  
  
  我可以骗所有人,但骗不了我自己,无疑,我对余绍明有一份难以解释的情怀。
  
  
  而我已有了志谦,怎么能让旁的男人左右我的情绪?
  
  
  我开始不安起来。
  
  
  
  
  
  不知不觉行到住院部楼下梅林处。
  
  
  顿时沁人心脾的腊梅香味如油丝一般,扑鼻而来,令人精神为之一振。
  
  
  我最爱这黄色小花,小小单薄的一朵,便可释放满室的芬芳。
  
  
  如同爱情,一旦爱上一个人,顿时整个世界变得美丽可爱。
  
  
  似乎,这香味可以解忧,我顿时忘记一切烦恼。
  
  
  腊梅尚可在寒冬里独自芬芳,我为什么不能在心里偷偷享受一份无伤大雅的感情带来的喜悦呢?
  
  
  顿时,因着这份独特的芳香,我释怀了。
  
  
  我和余绍明,不过是朋友,所有情愫,只是我心中的一份秘密,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为什么我不能偷偷享受呢?
  
  
  一个人一生中,能够心动的机会并没有几次,为什么不仔细品味呢?
  
  
  我笑笑,决定坦然对待自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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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结局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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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现实中是不是真有这样的男人,就会傻乎乎的爱,用自己的方式。爱情飞走的时候,他一定是世界上最委屈的人,可惜他不知道,一个她更加委屈:(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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