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一篇,看看效果]和痞子在一起

三年前了。
不小心认识了一痞子,痞子人挺好,就是有点痞。
那时候的我,年轻,气盛,心态不成熟的狠;爱穿战靴、比自个儿肥差不多4倍的背带儿裤和囚服似的横条上衣,活脱儿一美国卧底女雷子。到现在我也没琢磨过来那会儿怎么想的。
不知道痞子怎就看上我了,也不知道我怎也看上痞子了。反正一勾搭,俩人就好上了。反正痞子长的挺好看的。可能痞子都长的挺好看的。
我们俩一共好了8天,从我生日前5天到过完生日第三天,此间我也收获了为数不多的男友送的生日礼物之一——一个香薰小罐儿,至今搁在我们家厕所里,那时候的时候点上。
怎么就不好了呢?纠其原因在我。
在我生日前一天,他们哥儿几个组织八大处-香山一日游,我也去了。大冬天的,四个小子,一个我。好嘛,去了才知道,我们这哪是爬山去了?我们是去拓荒去了!由八大处奔香山,我们不走正道儿走邪道儿,专拣没路的路走!比如说前面有一片荆棘灌木丛,明明没路,可打头儿的哥们儿一转身,背向树丛用力一躺,再几乎滚着轧过去——就基本成了一条简易的路。鲁迅先生说过什么来着?——躺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我真没见过这阵势,手也刮了脸也花了衣服也破了不说,那痞子还不顾我自己在前头蹦的挺欢式!我受过这罪啊?那不能!非得撒气,非得报复!
他们找地儿休息了开始,我不休息,我开始满地的找石头,挑最大的最尖的拣!痞子坐下了,我也坐在他离他不远处,逐渐向他砍石头。咱不是没谱的人,知道轻重,咱不砍他上半身,专砍他脚。咱得让他知道咱不乐意了是不是!他是男朋友,交往三、四天正是培养感情呢他不管我哪儿成!不惯这毛病!
一个;俩;仨……砍的他坐也不稳,气的直嚷:“不歇了不歇了!接着爬!”
我是没当回事,但这算一坎儿:我不温柔,爱砍人。
再有还是我的毛病,但是是小事了都。我给他的狗洗澡时总是叫唤着揪狗耳朵,弄的我叫狗也叫;下楼不好好走,他蹦4个台阶我就蹦5个,把脚崴了蹲那儿半天起不来,比较幽默的是他背也背不动,我确实胖那会儿;给他戴耳环的时候极其地不认真负责,导致耳环滚进他的裤裆里,在大街上捣鼓半天也弄不出来,扎了他一路……
总之后来他说什么也不跟我好了,在他眼里我差不多就是“霹雳女鬼”。他的狗快死的时候我去看过一次,当我穿着战靴踢里突噜走到他跟前时,你猜他跟我说什么?
“你帮我把点点解决了吧,我下不去这狠心,我知道你行。”我那阵儿玩了几天架子鼓,手里握了副鼓棰儿,他把咱当成丐帮的了。
他一哥们儿十分佩服我,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从小到大看丫交了这么些个女朋友就没一个治得住丫的。八大处回来之后丫就一直嘟囔:‘奶奶的,咱们这踢球的就怕伤脚,她还专砍我脚……还没一女的敢砍小爷呢……’”呵呵,谁知道他这么宝贝他那脚丫子呀!要知道我就照他脑袋上扔了!
就这么着,他痞,我也痞,于是就没成。
最后说一个点睛的事。就是看狗那天,人家痞子已经交到一个新的女朋友了。我进去的时候她还在床上坐着吃豌豆脆,等我们一行人等下楼要离开的时候就听痞子喊人没了。
我本来执意要赶紧走,但痞子把我拦住了非叫我去路边的公共厕所看一眼她藏没藏那儿。我犹豫了一下说那好吧,我心想要是我我可不跟你玩这么低级。
我正好进去撒了泡尿,美颠颠出来了。
他问:“有没有?!”一副很关切的样子。
我回答:“只有屎。”
他撒丫子就跑了。估计是不知道如何同我对话了。
呵呵,把一痞子气成这样儿,我也挺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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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姐姐混哪儿的?改天我。。。。。绕道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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