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回)

(第四十三回)


今天士兵捉到一个魏国的奸细,大哥对此事非常重视,派我和魏延亲自去审。

战争期间,捉到一个奸细很正常,为何此人还惊动了大哥呢?原来这个间细非同寻常,他自大哥进川就隐姓埋名藏进内务府,乔装成一个哑巴,每日里打扫卫生,干些杂活,因为见他是一个哑巴,所以我们有很多机密都当着他的面商议,因此此人知道我们的内情颇多,要不是有天夜里有打更的恰巧路过听到他在说梦话,估计我们至今也不会怀疑他。

我和魏延得了命令,便去牢房提审,到了一看,见此人绑在柱子上奄奄一息,浑身上下已经没一个好地方了,各种刑具摆了一地,可这人端的是条硬汉子,至今只字未吐。我平生最欣赏硬骨头,要不是他的身份特殊,我还真想跟他交个朋友。

边上的士兵过来低声道:将军,不能再打了,再打下去估计会死人的。

我们当然不是来审死人的,这可如何是好呢?我和魏延大眼瞪小眼地看了半天。最后还是魏延想了一个主意,魏延的意思是他不是不怕死,他是知道他一说出来肯定是个死,不说的话可能还能有转机,咱们吓唬他一下试试。

商量完了以后,魏延便去死牢里提了个犯人砍了,然后拖着半截血淋淋的大腿走进来,命士兵将那奸细用凉水泼醒,然后我故意问他:魏延,你拖的什么东西?魏延道:还不是上次吴国的那个奸细,上老虎凳时弄断了条胳膊,他央求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求我们帮他将断臂送回家乡,我见他可怜就照办了,谁知没几天他又断了一条腿,还让我给他捎回去,我回去想了一下这事不对头,他分明是有计划地想分批逃跑,你说对吧?于是我一生气就把他给杀了,喏,砍头去尾也就剩这么点东西了,幸亏我发现的及时,否则还真让他跑了。

魏延边说边在那奸细周围晃来晃去,可说了半天,唾沫星子溅了那人一脸,那人居然眼皮都没眨一下,更别说开口了。这下我和魏延都傻眼了,还是去找军师帮忙吧。

军师想了半天,要不你们用软的试试?试试用金钱美女等东西诱惑他一下。不行的话就再用硬的,然后再用软的,这叫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抡圆了给一个大嘴巴,让他眼冒金星的时候给他嘴里塞一个甜枣,他一咂摸嘴,哎,还真甜,生活还真美好,鲜明的对比说不定他一下就招了呢。

要不说军师有学问呢,这有学问的人就是不一样,平日里治国安邦的就不说了,连出个馊点子都这么专业。我和魏延连连点头称谢,然后照着军师的指示去忙活了。

没成想到最后还是失败了,首先金钱这招没用,都拿黄金把他给埋起来了,他无动于衷。至于美女呢,更别提了,派了一个妓 女去试探了一下,此人竟是一个天阉,曹操可真会选人,所谓知人善用啊。

眼看就快到大哥规定的时间了,把我和魏延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正好马超路过,问清了状况以后,马超自告奋勇地说他去试试。死马权当活马医,让他去试一下也好。谁料马超进去以后只在那人耳边耳语了几句,那人面色大变,竟连连作揖讨饶,随后马超命人拿来纸笔,那人便一五一十地开始招供。

马超摇头晃脑地走出来,我和魏延连忙迎上去,你在那人耳边说了些什么呀?马超哈哈一笑,原来他过去说:你要是再不招的话,我们就把你洗的白白净净的,穿的整整齐齐的,选一个阳光明媚视线良好的天,把你从大门送出去,临了儿还跟你挥手道别。

说这个他怎么会害怕呢?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我越听越糊涂。马超解释道:你想啊,他宁死不招为了什么?还不就图一个名声吗?我们这样做,别人都会以为此人已经变节了,曹操眼线众多,肯定会知道的,而且以曹操的性格,定会派人追杀此人,其手段估计比我们的还要残忍。为了名节宁死不屈还值得,死了还落一个叛徒的名声,便是傻子也不愿意的。于是他权衡利弊就招了。

  我和魏延听到最后恍然大悟,齐齐冲马超伸出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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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回)

(第四十四回)

今天又去听二哥讲列国故事,二哥说,列国时代有很多人都跟禽兽一样,他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吴起杀妻求将,说吴起当年在鲁国当差,当时齐国讨伐鲁国,吴起想做大将军带兵迎战,可鲁国国君嫌他妻子是齐国人,怕吴起到时候变节,吴起居然回家将自己的妻子杀死,拿着人头去见国君。另一个例子是易牙煮婴,易牙是齐桓公的一个厨子,做菜非常好吃,有一次齐桓公说:易牙做的饭太好吃了,只是还没有吃过易牙做的蒸婴儿肉。第二天,易牙就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

我听着听着突然想起一个人,这个人叫刘安。

当日芒殇山兵败的时候,大哥也东奔西跑的,有一日到了一个村庄,投宿在一个猎户家中,这个猎户就是刘安。刘安见大哥来了,慌忙准备饭菜,端上一盆热气腾腾的肉,大哥当时已经饿了好几顿了,狼吞虎咽之后,随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肉啊?刘安说是狼肉。等第二天大哥要走的时候,去后院牵马,忽然发现一个妇人躺在厨房里,已经死了,两个胳膊上的肉都被割了,于是惊问这是什么人,刘安老实交代说这是他妻子,昨晚吃的就是她的肉。

大哥事后说他当时感动得哭了,可我觉得要是我的话首先得吐了。

要说吴起杀妻是为了求将,易牙煮婴是为了讨好君主,按常理来看,刘安杀妻也是为了讨好大哥,以便取得点功名利益,但事实并非如此。

这事或许只有我和孙乾知道。当日大哥终于遇到了曹操,把此事一说,曹操也很震惊,于是派孙乾拿了一百两黄金给刘安送去。

很多年以后,有一天我忽然想起这个人,于是跑去找孙乾问起当时的情景。孙乾听我提起这个人,忽然有些紧张,我觉得不太对头,于是便连哄带吓,孙乾对我说了实话。

原来当日孙乾来到那个村庄,恰巧刘安不在,据说上山打猎去了,跟村民随便聊起来,才知道刘安根本不是为了大哥而杀妻的。此人是个烂酒鬼,喝点酒就对妻子非打即骂,后来有次下手重了点,失手将妻子打死了,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大哥恰好来了,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割了妻子的肉来孝敬刘豫州。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其实说起来失手打死妻子总比故意杀死要好一些,后来割肉就权当废物利用了。

那后来呢?你见到这个人没有?

后来?孙乾脸上又显示出扭捏的样子,后来……我就离开了,那一百两黄金我也自己留下了。

啊?你贪污了?

三将军,你有所不知,我虽然不才,可却生了八个孩子,加上老母妻妾,当时的那点俸禄根本不够用啊。

八个孩子!他还真能折腾,瞧他那小干巴样还真有两下子。我临走的时候嘱咐孙乾:好好干,多赚点银子,否则小心哪天你家揭不开锅,就是把你煮了都不够你那八个孩子吃一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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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回)

(第四十五回)

那年我们在新野,大哥命我去征兵。

战乱年代,征兵其实比较容易,有饭吃不说每个月还能领点俸禄,战死总比饿死强。

但我征了三天却只征了几百个人,觉得很纳闷。新野虽然不大,按后来许庶的话来说,新野也就是个屁大的地方。当然他的话有些夸张,谁的屁股也不可能有那么大,但新野的确是个小地方。

但再小也不应该就征这么点兵啊,当年我和大哥讨伐黄巾军时没钱没粮没名没望,还一天征了五百呢。我越想越奇怪,于是便走到街上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走着,忽然一个乞丐引起了我的注意,大街上乞丐很多,但这个乞丐却和别的乞丐不同,一般的乞丐都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他却白白胖胖的,穿的也很整洁,要命的是他的气质还非常好,往那一坐有种君临天下的气势,要不是他面前摆着一只破碗和身边的那根打狗棒,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一个乞丐。

我越看越纳闷,忍不住走过去,他见我来了却也不抬头,我掏出几文钱丢在碗里,他也不道谢,我越发觉得有意思。

低下身来,问他:我给你钱你怎么不谢我呢?

那人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说道:钱是你的,你想给便给,我为什么要谢你呢?

嘿,我忍不住有点恼火,于是伸手去碗里拿钱,嘴上说:那我现在不给你了,我再拿回来。

那人一抬手将我拦住,说道:慢着,现在这碗里的钱是我的了,你若想要得经过我同意。

我怒极反笑,哈哈,你这乞丐还真赖皮。算了,我也不跟你计较了。我索性也坐了下来。

你好胳膊好腿的为什么不去当兵而做乞丐呢?坐下以后我问他。

那人反问我:好胳膊好腿为什么就不能做乞丐而非要去当兵呢?

他这么一问我倒愣了,当兵驰骋沙场,好男儿应当为社稷立汗马功劳,做乞丐低三下四的有何出息?

那人接着问我:那你说这大街上为何有如此多的乞丐呢?

我四顾了一下,向阳的墙角里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乞丐,想了一下答到:因为他们吃不上饭了呗。

那他们为什么吃不上饭呢?
 
我被问住了,本来我就不喜欢想问题,被他这么问来问去的我有点烦躁,反问他:那你说来看。

那人忽然长叹一声:连年战乱,民不聊生,青壮年劳力都被征走了,大片的土地荒芜,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只能去做乞丐。因为吃不上饭所以去当兵,而当兵的越多,就有越多的人吃不上饭。刘豫州也好,曹孟德也罢,袁绍、袁术、孙策、刘表,他们谁得了天下我都没意见,只希望你们越早越好。

我愕然:照你这么说来,我们匡复汉室却跟曹贼谋权篡位没什么区别?

那人说道:匡复汉室?当年高祖斩白蛇揭杆而起反的是秦,你若匡复为何不匡复秦室呢?

我哑口无言,此言虽然大逆不道,却让我无从反驳。

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侯,世人都骂他为国贼,我们打着匡复汉室的旗号讨伐他,却不知我们捍卫的汉室也是一个反贼建立的,那我们却真的是师出无名了。

  大哥真的跟曹孟德没什么区别吗?匡复汉室真的无足轻重吗?我坐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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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itrone100 于 2007-11-14 19:02 发表


你才受刺激了呢





被你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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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回)

(第四十六回)


二哥最引人注目一是他的红脸,再一个就是他的胡子。

二哥的胡子足足有二尺长,而且特别顺,不跟我似的,乱蓬蓬的都找不到嘴。当年二哥在曹营的时候,上朝的时候皇帝看见了,忍不住赞了一句:真乃美髯公也!虽说当时的皇帝只不过是一个摆设,但毕竟也是皇帝,说的话都是金口玉言,于是美髯公这个称号不径而走,天下皆知。

二哥对自己的胡子异常的珍爱,每日都要细心地梳洗理顺,一般人洗脸很快就完事了,二哥洗一次要半个时辰。每到冬天,他还要给胡子戴一个特制的口袋,两边有绳系在脖子后。因为冬天气候干冷,胡子特别容易掉。

不过二哥由于名气大,走到哪里都有百姓夹道观看,更有顽童冲上来撕扯胡须,按说胡子掉几根没什么,可到了二哥这个年龄,当真是掉一根少一根了,于是二哥走到哪里一般都左有周仓右有关平,他们不是保护二哥,而是保护二哥的胡子。

说起来也好笑,有一天吃饭,我看着二哥的胡子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于是就问二哥:你睡觉的时候是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还是外面啊?

二哥愣了一下,歪着头想了半天,然后说:我还真没注意呢,你等我今晚回去留意一下明天告诉你。

第二天一早,我发现二哥的眼睛红红的,我吓了一跳,连忙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嫂子死了?二哥白了我一眼:死了还省心呢,还不是怪你,昨天问的那个事,我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上了心,居然发现我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也不舒服放在被子外面也不舒服,折腾了一晚上也没睡着。

竟然有这种事?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正这时,军师来了,他听完以后也忍不住笑了,然后对二哥说:云长啊,我给你讲个故事,说有一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一起过河,恰巧遇到一个女人也要过河,女人都是三寸小脚,过河不方便,于是小和尚就犹豫了,因为出家人是不近女色的,但出家人又要以慈悲为怀,正犹豫呢,忽见老和尚挽起裤腿背起女人就走。等过了河,一路上小和尚都在想着这件事,最后终于忍不住问道:师傅,刚才那个女人……老和尚微微一笑说了一句:我都已经放下了,你还放不下?

军师讲完了以后我和二哥都有点纳闷,这跟胡子有什么关系?军师接着对二哥说:你睡不着是因为心里想着胡子的事,其实放在里面放在外面都是个习惯的问题,你这一追究,反而觉得不舒服了。你索性把它放下,今晚回去倒头就睡,什么都不要想,早晨起床时你再看胡子在外面还是里面。

二哥连声称是,眉开眼笑地走了。
  
晚上我抱着酒坛子即将入睡的那一刻,想着军师白天讲的那个故事,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明白了一件事:一个人最严重的病不是绝症,而是心病;一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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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回)

(第四十七回)

在我成年了以后,周围开始有很多人信一个人,家中供奉着他的名字:大贤良师张角。传说中张角得到神仙亲授的一本《太平要术》,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每到一处便散施符水,可以治百病。在很短的时间里手底下聚集了十几万信徒,于是便开始造反,口号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个个头戴黄巾,称为黄巾军。打起仗来,个个身上贴满画符,口中念念有词,当真是勇猛无比。后来大哥和我们便是因破黄巾军而扬名天下的,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后来汉中出了个张鲁,他父亲据说也是个世外高人,平日里画点符,然后到处传教,凡入教者须交五斗米,于是朝廷称之为米贼。汉中号称鱼米之乡,果然富足,很快他的手下也有十几万人,不过他没造反,只是在汉中一带称王,朝廷也嫌路途艰辛没有派兵讨伐。等大哥进川以后,曹操出兵把张鲁给灭了。

张角和张鲁在很多人眼中都是神一般的人,而朝廷却说他们是装神弄鬼。后来证明他们的确不是神,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追随他们呢?

子龙说,要想成事必须找个借口,喝了一口水以后接着对我说:这么说吧三哥,你走在大街上肯定不是见到一个人就打吧?至少他踩了你一脚或者他瞪了你一眼。这跟造反的道理一样,老百姓吃不上饭必然要反,但一定要有个借口,比如张角的天平要术,比如张鲁的五斗米。

听子龙这么一说,我忽然想起小时侯听大人说书,最常说的就是高祖斩白蛇起义的故事。说书的说高祖本来就不是凡人,而是一条龙,还是红颜色的龙。说他喝多酒的时候身上有龙显现出来,我怀疑那可能是青筋,不过人家说的煞有其事栩栩如生,还说什么他斩了白蛇以后,一个老太太当街而哭道:我儿白帝子,被赤帝子杀了。这摆明了真龙天子的意思嘛,不过后来他真的当了皇帝,便不是真龙也是天子了。

按子龙的意思,这高祖当年斩白蛇也是个幌子了?忍不住又接着想了下去,如此说来,曹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孙权的世居江东,大哥的汉室宗亲,都只不过是他们拉拢人心的幌子?

想到这里我隐隐有些不安。当年高祖起事成了,于是他被称为高祖,张角则是乱party。这便是军师经常说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吧?

那大哥会是王还是寇呢?这大概要等很多年以后才有人做结论吧?反正我是看不到了。很多人的一生都可以盖棺定论,但有些人则盖上去又被挖出来然后再盖上去。
由此说来,其实做个普通人挺好的,至少死后很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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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  不好 脱离了三国   挂了个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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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回)

(第四十八回)


我总喜欢跟别人讲那个关于小草发芽的故事,因为总有人问我为什么脾气如此暴躁。可几乎没有人听完以后明白我的意思,或许是我的表达能力太差了。

有时候我搞不懂人活在这世上的意义,更搞不懂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比如大哥和二哥。军师说,子非鱼,安之鱼之乐?可大哥又说,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我既不是鱼,也不是大哥,因此我什么乐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当第三碗酒还剩三分之一的时候我仿佛成了仙。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目的就是寻找乐趣的。子龙对我说。

可乐趣在哪里呢?除了喝酒,我到哪里去找乐趣?

我看着子龙不辞辛苦地去山上采野花准备送给他新泡的妞;我看着魏延跟黄忠永不疲倦地斗嘴;我看着大哥和二哥相视而笑;我看着军师衣衫凌乱地被夫人推出门外;我看着马超面带微笑地与士兵聊天;我看着阿斗趴在地上观察蚂蚁;我看着张苞咧着嘴斗着蛐蛐。我突然发现我很寂寞。

他们说寂寞是高手的一种境界,是那种天人合一举世皆浊我独清的境界。可我不是高手,但同样寂寞。一个人独处时的寂寞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感到了寂寞。

我信步来到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出了城,又走了一会儿,看到前面有座独木桥,桥中间站了两个人,一个背着一捆柴,腰里别着把斧子,看起来是个樵夫。另一个则挑着一副担子,看起来象是个挑夫。两个人就那么面对面站着,一动不动,谁也不让谁。

我觉得有点意思,便找了块石头坐下来,看看到底是谁先认输。一柱香的时间过去了,两个人的脸上都见汗了。又过了一柱香,身子都有点摇晃了。正在这时,突然一个人一路小跑地赶过来,冲那个樵夫喊道:二郎,快回家,你媳妇生了!那樵夫听完以后身子没动,嘴上说道:不行啊,爹,我眼看就要赢了啊。却见后来的那个人走过去说:来,把柴给我,我替你背着继续,你赶紧回家看孩子去。这时那挑夫发话了:慢着,这不公平,你等着,我也回家叫我爹去。

后来他们到底谁赢了我也没看,但着实让我的心情变得愉快了很多,快中午了,我得回去吃饭了。回到城里,听说大哥中午请客,连忙赶过去,见众人已经坐好了等着开饭了,于是我也找了个座位坐下。吃饭的时候,魏延伸手夹了一个鸡翅膀,不巧没夹住,掉在地上了,子龙在边上开口了:我说魏延,你喜欢吃鸡翅膀也用不着藏一块吧?你以为你藏在桌子下面我们就不跟你抢了?魏延愣了一下居然反应奇快:没看我用脚轻轻踩着呢?你们抢不去的!嘿嘿……于是满桌的人一起哈哈大笑。

从饭桌上下来,我突然发现我的心情好得要命,于是明白,生活中总有一些乐趣等你去发现。你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快乐,但你可以努力把自己的心情调节到最接近快乐的那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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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回)

(第四十九回)


  蜀中气候潮湿,一年内难得见到几次太阳,来之前听人说蜀中的狗见到太阳都会感到很奇怪,以为是什么怪物,不停地朝太阳狂叫。乍一听象是夸张,不过来了以后才知道确有其事。

连着下了几天的雨,好容易盼到雨停,却只能隔着灰色的云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太阳,即使这样也很难得了。子龙来约我出去饮酒,据说城东新开了一个馆子,那里有道鱼头做得不错,于是我俩都换了便装,没骑马也没带随从,说着话溜溜达达地步行过去。

快到了的时候,忽见一家门口晾了一床褥子,中间有一大片黄色的痕迹,想来是家中小孩尿床所致。我和子龙不禁相视一笑,走过去后子龙突然又返回去,站在那里又端详了一会,我觉得有点奇怪,却见子龙笑道:三哥,你过来看,这象不象西蜀地形图?我走近了仔细看了一下,忍不住哈哈大笑,果然很象!

说起西蜀地形图来,忍不住要说起一个人,此人姓张名松,是个土生土长的成都人,当初在刘彰手下官居别驾。提到这个人总让我想起弥横,弥横是大脑袋细脖子长得挺吓人,张松是五短身材,尖嘴猴腮,獐头鼠目,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是哪个马戏团里跑出来的猴子。当年我见弥横的时候想下马揍他一顿,而我第一次见到张松时真想朝他脸上踹一脚。

就是这个张松,当年揣着一张西蜀地形图东奔西走,先到曹操那里准备把西川推销给曹操,结果差点让曹操给杀了,后来遇到了大哥,于是西川四十一州都归了大哥。

说起张松见曹操跟弥横有点相似之处,弥横是裸衣击鼓骂曹操,张松没那么大的胆,但同样没给曹操好脸色。先是出言顶撞,后来曹操领他去看兵马演习,想借此震一震张松,没想到张松不以为然,整个演习过程都是斜着眼看下来的(他眼睛本来就不正,想不斜眼的话需要把脖子转好大的一个角度)。曹操有点恼火,吓唬张松道:我的大军所到之处,战无不胜,攻无不取;顺我者生,逆我者死。张松连连点头说:是啊,曹丞相战必胜,攻必取,我早就听说了。比如濮阳攻吕布之时,宛城战张绣之日;赤壁遇周郎,华容逢关羽;割须弃袍于潼关,夺船避箭于渭水。这都是无敌于天下的事啊。这下可把曹操给气坏了,因为曹孟德一生打过很多胜仗,但也有几次惨败,差点儿连命也丢了。张松列举
的,恰恰是曹操一生处境最狼狈的几次。当下就要把张松给砍了,幸亏杨修拦阻才暂时把张松的脑袋留在他的脖子上。

弥横当年是持才傲物,张松虽说也有才,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惊得曹操连他的孟德新书都烧了。但张松这么张狂却不仅仅是自持有才,更重要的是他怀里有张西蜀地形图啊,西川四十一州画得清清楚楚,有了它取西蜀不过是囊中取物,所谓奇货可居,因此张松目空一切。谁想到曹操也是个吃生肉的主儿,虽说当时曹操刚在赤壁被烧了个须眉皆无,但曹操自命丞相坐镇许都,视天下皆为囊中之物,想来是不会为了区区四十一州而低三下四地去巴结张松的。其实张松的许都之行很失败,表面上的任务是想让曹操帮忙攻打张鲁,暗地里的目的是想把西川献给曹操弄个官做做,到头来却是一无所获。要不是后来遇到了大哥,他还得揣着图灰溜溜地回去做他的别驾。

按说现在我们坐在成都城里喝酒吃菜有张松的功劳,但实际上当年张松一出成都大哥就派人盯着他呢,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大哥的掌握之中,所以很多看起来偶然的事情其实都是必然的。
  
很多人说当年曹操冷落张松的主要原因是厌恶他的长相,这或许只是推测,但不能不说人的仪表有时候的确很重要,比如刚才向我们推荐鱼头的那个店小二,如果他能把牙缝里的菜叶子和指甲里的黑泥清理一下,或许我们就不会换饭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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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偶们来么么
精榜提名时,洞房花猪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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