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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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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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上了年纪,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个男人朝我走过来。他在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对我说:“我始终认识您。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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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忆起这个只有我自己还能回想起而从未向别人谈及的形象。它一直在那里,在那昔日的寂静之中,令我赞叹不止。这是所有形象中最使我惬意、也是我最熟悉、最为之心荡神驰的一个形象。
  在我的生命中,青春过早消逝。在我十八岁的时候,繁花似锦的年花早就枯萎凋零。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之间,我的容貌朝着一个意料之外的方向发展。十八岁的时候我就衰老了。我不知道是否每个人都是这样,我从来也没有打听过。似乎有人对我说过,当你正在经历一生中最年轻、最受赞美的年华时,这段时光的突然推进有时会使你感到吃惊。这种衰老来得太唐突了。我眼看着我的相貌日渐衰老,我那线条的比例也随之改变,眼睛变得更大,嘴巴更加突出,额头也刻下一道道深深的皱纹。我对此并没有感到惊恐,相反,我是带着一种似乎象是追求小说中情节发展的兴趣去观察我那衰老的面容的。那时我同样也晓得我并没有弄错,我相信总有一天这种衰老会缓慢下来,恢复正常的速度。那些在我十七岁回法国时认识我的人,在两年以后,即我十九岁时重新见到我时都感到惊奇。后来我终于保留下了那副新的面孔。它曾经是我的面孔。当然它还会衰老下去,不过其速度毕竟要比原先缓慢一些。我现在有一副面容衰老、布满枯深皱纹的面孔。可它却不象某些容貌清秀的面孔那样骤然沉陷下去,它依旧保留着原来的轮廓,只不过质地被毁坏罢了。我有一张被毁坏的脸庞。我还能跟你说些什么呢?我那时才十五岁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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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湄公河的渡船上。
  这个形象在整个渡江的过程一直存在着。
  我才十五岁半,在那个国土上并没有四季之分,我们正处在那唯一的季节中,炎热而又单调,我们正处于地球上狭长的热带地区,没有春天,没有更新。
  我在西贡一所国立寄宿学校里住宿。我只是在那里睡觉、吃饭,但我在外面一所法国中学念书。我的母亲是一位小学教师,她希望她的小女儿能够接受中等教育。对你来说,你应该上中学。这对母亲来说已经是心满意足了,可女儿却再也不以此为满足。先上完中学,然后再争取得到中学数学教师的学衔。自从我开始上学,就一直听妈妈唠叨这句口头禅。我从来没有想象过我会逃避数学教师学衔考试这一关,我很高兴能让妈妈有这个盼头。我总是看到妈妈无时不在为她的孩子以及她自己的前途而操心。到了那一天,当她再也无法望子成龙时,她也只好另做打算,虽说孩子们没有多大的出息,但也总算是那么回事,他们也算尽了自己的职责,没有虚度年华。我还记得小哥哥(指作者的二哥)学习会计课的事。他学的是函授学校的教材,任何年龄、任何程度都可以学。母亲常说,应该好好追上去。小哥哥补习数学最多能持续叁天,从来也坚持不了四天,没有,从来没有。每当搬家的时候,小哥哥就得辍学。于是他只好到另外的学校里从头开始。母亲整整坚持了十年之久让小哥哥选学课程,到底也没有学出什么名堂来。就在哥哥不在的时候,妈买下了一块租地,这可是一种冒险,不过对我们两人来说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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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听说我之所以过早地衰老是由于整个童年时期受阳光强烈照射的缘故。但我从来就不相信这种说法。也有人对我说过穷人的孩子爱多思。不过,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严重的饥馑而造成少年老成的现象是有的,但并非我们这些人,我们从没有挨过饿,因为我们是白人的孩子,我们曾经为此而感到羞耻,虽然我们也卖过自己的家具,但我们并没挨过饿,我们还雇过一个佣人,虽然有时我们倒也真的吃过一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吃过水鸟,吃过凯门鳄,不过这些脏东西也是仆人替我们煮好的,并且是由他伺候我们吃的。我们有时也拒绝吃这些东西,因为我们可以摆阔而不想吃。不,当我十八岁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件事(指作者的大哥把她奸污了),使我在这个年龄更加枯干、衰老。事情是在夜里发生的。我当时真害怕我自己,也害怕上帝。只是到了白天,我才不那么害怕,死亡也不显得那么严重。但是死神的魔影仍不离开我。当时我真想把我哥哥杀了,真想把他杀掉。我真想制服他,就是一次也罢,然后看着他死去。那是为了当着我母亲的面,除掉一件她心爱的东西,就是她这个儿子,他恩将仇报,他惩罚母亲却是因为母亲对他如此厚爱,同时,我想也是为了从哥哥的手里拯救出小哥哥的生命。哥哥可以说是小哥哥身上一块遮着阳光的黑布,是一个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人。他虽属人类,却行禽兽之道,在我的小哥哥有生之时,他无时无刻不在他的生活中制造恐怖,而当这惊恐怖及他的心灵的时候,遂即令其丧生。(作者的二哥在二十七岁时因病死去。她认为二哥是因为长期受大哥恐吓致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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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我家里人的描写已经花了许多笔墨,不过当我描写他们的时候,我的母亲和我的兄弟还活在世上,可我只围绕着他们,围绕着这些事情来描写,并不直接破笔其中的底细。
  我一生的历史是不存在的,的确不存在。从来就没有什么重点,没有道路,也没有线索。有些宽阔的地方会让人们以为那里必定有人存在,这不是真的,其实那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年轻时那一丁点儿故事我已经多少写过一些了,我想说的就是那段依稀可辩的历史,我所说的正是这个故事,也就是我那段过河的故事。不过我这里所写的既不相同又却一样。从前,我所说的是那些明亮的时光,那些被照亮的时刻。而这里我要说的是那同一青春里被隐藏的时光,我将通过某些事实,某些感情,某些事件把这段历史挖掘出来。我是在一个使我十分害羞的环境中开始我的写作生涯的。那个时候为他们所写的东西还是合乎道德的。可现在写起东西来似乎就再也没有那么多讲究了。有些时候我也懂得这个道理:如果思路不清的话,桩桩往事就会混淆在一起,假如是出于虚荣心,随风飘荡的话,那么写出来的东西必将一文不值;有些时候,我也懂得这个道理:如果思路不清的话,所有的事物就会被一种无可名状的溶剂化为一体,这时写出来的东西充其量不外是一篇广告。但是,我往往缺乏主见,我觉得所有的场地都敞开了,再也没有墙壁,使得你落笔之后就无法寻找藏身之处,不知如何收场,如何表达,并且让你那些有失统的言行不再受人尊敬。不过,在此以前,我并没有想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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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看到当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十八岁,甚至十五岁,我的脸上就挂着后来人到中年,酗酒成疾而颜容尽毁的先兆性痕迹。对我来讲,酒完成了上帝所没有的功能,它还会杀我,杀人。我这张酗酒的面孔早在酗酒之前就有了。酒只不过起了公认的作用。我自己早就有好酒的愿望,这一点我和别人一样,原先就知道了,只不过这种嗜好来早了。这如同我身上早就有情欲的愿望一样。我在十五岁的时候脸上就挂着享乐的模样。可我当时还不懂得什么是享乐。我的这副面孔实在太明显了。恐怕妈妈早就看出来了。我的两个哥哥也看得出来。对我来说,一切就是这样,从我这张外在的、疲乏不堪的面庞和这双过早带有黑圈的眼睛开始的。
  十五岁半,这正是人生过渡的年华。每当我旅行回到西贡的时候,尤其是当我乘车旅行的时候,我总要在这里乘船过渡。那天早上,我在沙沥搭车,妈妈是那里一所女子学校的校长,当时正是学校假期结束的时候,我再也记不起是哪个假期。我到妈妈工作的那间小小的屋子里度假。那天我正要返回西贡那所寄宿学校去。当地人乘坐的客车是在沙沥市广场发车的。和往常一样,妈妈送我上车,并把我托咐给司机,她向来是把我托咐给西贡客车的司机,以便面对万一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故,火灾、强奸、海盗的袭击以及轮渡半途抛锚等事故时好对我有所照顾。和往常一样,司机让我坐在前面,挨着他的身边,这个座位是专门留给白人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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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这次旅途中,那个形象清楚地呈现出来了,它本来可以画得更清楚,更完整,它本来可以保存下来,本来也可以拍下一张照片,就象在别的地方拍下其他的照片一样。可惜没有给这个形象留下一个镜头。也许是由于眼光过于浅薄而没有产生留下一个镜头的动作。如果能早预料到这次过河事件对我的一生将是如此重要的话,这个形象原该收入镜头而保存下来。然而,正当这个形象出现的时候,人们甚至还没感觉到它的存在。只有上帝才认识它。因此,这个形象也只能如此而已,也许它根本就不存在。它被疏忽了。它被遗忘了。它并没能脱胎而出,没有露出清晰完整的轮廓。可这正是它美的所在,绝对的美,是美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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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乘渡船横渡湄公河的一条支流时,我从客车上走下来。这条渡船往返于永隆和沙沥两地之间。在交趾支那南方的一片泥和稻田的辽阔平原——“鸟乡”平原我下了车,我向着船舷走过去,观看着眼前的河流。妈妈曾经对我说,我一辈子再也看不到象湄公河和它的支流这样美丽、壮观而又汹涌澎湃的河流。这些河流注入大海,这些水乡的土地也将消失在大海的胸怀之中。在这一望无际的平坦土地上,这些江河水流湍急,仿佛大地是倾斜的,河水直泻而下。每当汽车爬上轮渡的时候,我总是要从汽车上走下来,哪怕是在夜间过河也得一样下车,因为我总是害怕,害怕那渡船的拉绳折断而把我们漂泊到海洋里。在那急流旋涡之中,我看到了我性命的末日。流水是如此无情,它可以带走一切,无论是石头、还是教堂、甚至连整座城市也都难以幸免。在大河的流水深处,正掀起一阵风暴,阵阵狂风相互撕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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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着一件真丝的连衣裙,它已经破旧不堪,几乎是透明的。从前这件连衣裙是妈妈的,有一天她不想再穿它了,因为嫌它过于透亮,所以把它给了我。这是一件无袖的、袒胸露肩的连衣裙。那真丝是茶色的,在当时是一种十分流行的颜色。这是我所记得的唯一一条连衣裙。我觉得它很合身。我在腰部系了一条皮带,也许那是我哥哥的一条皮带。我已经记不得当年穿过什么鞋,我只记得那几条穿过的裙子。我常常光着脚丫穿着一双布拖鞋,我指的是在我到西贡上中学之前的情况。自从我上了中学以后,当然我是一直穿鞋的。那一天,我该穿上这双少有的金丝高跟鞋。那天因为我找不到别的鞋可穿,所以就把它穿上了。这是妈妈给我买的处理品中的处理品。我穿着这双金丝鞋上中学去。我上中学穿着这双缀有用废金丝编成的小图案的鞋上中学去。这是我自己的意愿。我只穿得惯这双鞋,甚至现在还是如此,这双高跟鞋是我有生以来头一双皮鞋,它很漂亮,超过以前我穿过的所有为了跑步、玩耍而穿的平底白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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