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斑斑作品--[小资篇] 之 烟 酒 情人



最痛苦的一段日子,学会了抽烟。
就像某篇文章里写的,没有伤痕的女人,是不会爱上烟的。
抽烟,只是一种心情,一种感觉,跟尼古丁与焦油无关。
因为,女人的烟,不是一种生理需要,而是一种心理需要。

总觉得似乎只有忧郁的神情是与吸烟的女子相趁的。
点一支烟,夹在有着修饰漂亮的指甲的手指上,悠长的吞吐,
贪恋那吸吮的瞬间,火光忽然骤亮,然后化作袅袅婷婷的一缕薄烟,
看它徐徐飘散去,像是完成了某种心灵仪式的过程。

爱,是一种伤害,烟亦然。但是烟却能够止痛。
抽烟的时候,我不哭,因为没有时间亵渎。
吸烟吸到产生短暂的脑部缺氧,飘飘然,便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不重要了。
吸毒,是不是也是同样道理?

那段时期,爱上烟,也爱上抽烟的器具。
曾疯狂的跑遍全城,只为寻一只我满意的烟缸。
火机是随身带的,一定要是灌油的那种,喜欢啪的一声弹开盖子的脆响,喜欢煤油的味道。
即便是不再吸烟的现在,也依然保留着这个习惯,每每在厨房用它点燃炉灶,总会吸引别人好奇的目光。
去大街小巷的烟草专卖,买各种包装精美又稀有的烟草。
第一次知道CARTIER原来还产烟的。
最爱的是R1的Long Line,修长的一支,焦油含量却只有1mg。美丽的白色烟盒淡蓝色的字体。爱烟,其实是爱一种感觉。
情人曾特意为我留了一整盒的520,那种台湾产的过滤嘴上有着心型镂空的香烟。
可是我逃避得太久,等到我拿到时,只剩下8根。
一天吸一支,等我,等到我说,我们结束。
我只礼貌的当着他的面抽了一支,坦白讲,很难抽,入喉有咽不下的辣味,不知是心情还是烟本身。至此余下的那7根,被收藏入柜,不见天日。

伤痛渐渐淡了,远了,于是烟,也便成了精神的奢侈品。因为不再有伤痛需要它来压制。
于是束之高阁,不再去演练曾经的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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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常喝的。生在民风彪悍的东北,多少有点氛围。
好小的时候,爸爸就用筷子沾酒喂我,可是直到现在我也从不喝白酒,连啤酒都不喜欢。
那种苦苦的味道,觉得难受。只是不得不喝的场合,当作任务来完成。
只有在吃香辣蟹和烧烤的时候,才会觉得啤酒的可口,冰凉的一杯灌进去,怎一个爽字了得。
我曾笑言,不要给我喝啤酒,简直是浪费。
可是兄弟们喝酒,却喜欢喊我作陪。一桌子爷们,只有我一个女子,实在是幸福的,什么都不必动手,只要面带微笑端着杯子耍贫嘴就好,还可以边喝果汁边敬酒,最后清醒的,大体只我一个了。

真正爱上酒,是因为那段失眠的日子。
每天精神处于亢奋状态,但是身体却是倦极的。
累得躺在床上,却只能任由双眼盯着天花板发直。
数了成圈的羊无效后,起来抽烟,却越抽越精神。此时,只有酒精,才能拯救我的睡眠。
那段时期家里是常备了酒的。但我只爱果酒。红白葡萄,草莓,野莓,香梨 ,最爱的是梅子酒。有着淡淡酸涩的甘醇味道,入口缠绵,只有15%的酒精含量,后劲确是惊人的。
不须多,小小的一杯,就可以让我酣然入梦了。

说起确有好久没喝过酒了,在没有三五知己豪饮的日子,我的生活,单调的继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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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

情人,与烟酒一样,是一种毒。
若说烟与酒是中毒的表象,那么情人便是那下毒的人。





这个部分本来写了很多,但是临发出却又胆怯了。
总觉得此时此地,发表我的这种言论是不合时宜的。
那就不如空在这里吧,算作一个悬念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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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斑斑作品--[胡言乱语] 之 情字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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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青春期的开始,会突然多出种感情,一种对异性懵懵懂懂的感情,纯洁得很单纯得很的一种感情,或许只是一种对待异性的好奇,或者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强说愁吧。我不知道该给这种感情下一个怎样的定义,起一个怎样的名字,也没有那么多闲情逸致去查阅了,就笼统的叫它纯洁的爱情吧。那个时期的爱情是真真正正的纯洁的(就大多数而言),没有那么多太现实的东西存在。那时候的感情,也几乎是最美好的回忆了。之所以说只限于用来回忆,实在是太多的实践证明,这样的感情是长久不了的,容许我悲观的这样说。重点不是这里,这只是我胡话的开头罢了,各位看官大可不必理会,接着向下看,或者您选择换台,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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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纪步入二字头之后,大家似乎突然开窍了,被学校教育管制了十几年,这回终于可以不用扭捏的正正式式大大方方的谈个恋爱了。这个阶段的感觉是,要是没个恋人啊男女朋友啥的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人家都成双成对的,就你自己形单影孤的平时都不敢可哪溜达,就怕触景伤怀或者被人小小嘲笑下啥的。最可怕的是异地读书的单身学子们的周末,那才真叫一个无聊。发奋点的,读书去吧;打工挣钱?不太流行,不过也是个主意不是,逛逛街或者郁闷在寝室里好好蒙头睡一场,也挺爽;哦,对,不得不顺道提一下,后来流行的是上网去,还能谈段虚幻的恋爱啥地,就算长地再对不起观众,也可以躲在你花里胡哨的ID后面洗刷你恐龙的脸。不过这个阶段的爱情,仍然停留在一个相对还算单纯的阶段上。毕竟为了恋爱而恋爱,还不太可耻。校园里那一对对的小情侣,吃饭都是一个碗啊一个碗,一个勺啊一个勺,你一口啊我一口,不象话啊不象话.........汗一个先~~~~那让人看着叫一不舒服,表说偶酸葡萄哈,事实是,偶的确属于那种木有人要地超级食肉恐龙~~~。不提偶地血泪史了,接着掰俺地耐情理论。象牙塔里的爱情,毕竟还没太受外面污浊空气的蹂躏,还属于温室小花级地...脆弱,很容易就会夭折。就算你当初过五关斩六将在对手面前再英勇无敌在她面前把自己摆得再渺小,也抵不过最后那一纸薄薄的毕业去向。这就是面对爱情的时候,面包的诱惑力。有本事的,连女朋友的去向一并安排好了,可以度过一劫。啊,当然了,也存在那种爱情骗子,男女皆有,图人家那点关系而在最短时间内处理掉一个碗里吃饭的原配,以闪电般的速度以身相许,然后骗到了工作再拍拍屁股说,你看,我们这样不合适,我哪配得上您啊,还是算了吧云云,其实心里想的是,我tmd陪了你这段就当是报答了,照镜子看看你那德行吧,天使下凡脸先着地了。恩,我的打击面一向不会很广,因为接下来我会说,那种真正经得住考验经历了千山万水千辛万苦最终挺住了的比较伟大地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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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一些执著的人,喜欢将爱情进行到底。本人的大学密友,是个比我小了三岁的小丫头,却是懂事得紧,像个小大人似的。可能上学太早的孩子都有点被迫早熟的味道。小家伙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可是天公不作美,偏让她得了一种怪病。她的血液对某种蛋白质过敏,好多东西都不能吃也就算了,还要每周回家打针和清洁血液。最惨的是,每逢发病,就会有大块大块的头皮脱落,不能蓄发,经常是开学初一见,她又理了个近乎光头的发型。长长点是毛寸,倒也个性。(不过老天开眼,后来她的病基本稳定了,甚至可以说是好了,便又可以留她最爱的长发,不过这是后话了。)好在小东西天生乐观坚强,是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子,大家都很照顾她。我曾无数次的想象,这样一个女孩,该怎样的男孩子来配她,才算对得起她?若是她真地谈了恋爱,又会是什么样的景象呢?可惜,小家伙稀里糊涂的坠入爱河的时候,我人已经在德国了,我之所以得知,是因为小家伙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来汇报思想工作。交往的过程极其戏剧化,就像是小孩子的游戏,两个人在彼此不讨厌的情况下,又出于男大当昏,女大未嫁的理由,男孩子的一句话,女孩子考虑了2分钟,于是开始交往。---当然背后还有些别的小背景,大抵是什么示威啊、争口气啊、女孩子之间勾心斗角的那些事,我懒得一一赘述了,凭空臆测也是一番乐趣,哈哈。---后续的发展,我没有见证,所以没有发言权,倒是每次回国都要小聚一下,知道些零星的片断。女孩子在谈了恋爱后,的确会变很多,要说女人是为爱而生的一点不为过。不像男生,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衣服可以天天换,可是手足不能断啊。女子恰好相反,谈了恋爱就是BF或者LG最大,谁都甭想超越。虽然会嘴硬一下,时不时说个谁理他啊,爱干吗干吗去,实际上心里正嘀咕呢,NND又干吗去了,这都半小时没报到了。突然想起本人有一女性好友,经常在跟我逛街或我在她家的时候被BF急召,那叫一火速,30秒之内我就会被放鸽子或者打包出门,每次都会讪讪的想着,你丫就不能说我这有事,改天或者晚些再见?女人啊,怎么就这么不值钱啊?没义气!得,又扯远了,接着说小家伙的爱情。~~~再回家时,已经女大十八变了。以前还不懂,朋友们为什么总跟我说,小家伙早就不是以前的小家伙了,这回得见,真是此言非虚。小家伙的发质本就好得没话说,看过照片,是她小时候蓄了很长很长的头发,乌黑浓密。隔了一年半再见,她的发已如照片上的别无二样了。每每见到都艳羡不已,掐着她的头发都会在潜意识里到处寻摸剪子,想要除之而后快。(女人的嫉妒心真可怕,BS一下自己先)这次我回家,她特意从家坐火车赶来看我,打扮得小女人一样,尖尖的高跟鞋,毛领的呢子大衣,里面领子开口极大的羊绒衫,在颈间细致的系了一条同色系的丝巾。零下20几度啊姐姐,再低头看看自己,穿着笨重得像个狗熊,顿时失了出门的勇气~~汗han.gif。小家伙还是善良温柔善解人意的小家伙,见到我时还会像从前一样开心的扑上来,送行的时候还是一样抹眼泪,但是跟我在一起时,她多了一个习惯,就是每隔3分钟看一次手机。我表面上调侃几句,怎么,等男朋友电话呢?心理寻思着,看吧看吧,我们家这儿信号极弱,一般手机没辙,急死你(长期待字闺中的怨妇心理,大家宽恕我吧,阿门!cry2.gif)。说起小家伙之男友,是我同班同学,想当初俺做班长时,也算是俺手下的一员猛将了。长相还成,篮球打得不错,后来据说还升了系队的队长,唯一的缺点是长了一脸坑。两个人在一起总是蹩着,见不着又想,3、4年的恋情走下来,从单恋到双恋,从地下转地上再到地下(小家伙家里不太看好那男生),反正走的也不顺遂,不过估计以后基本就稳定了。因为俩人今年念了研究生,同校同系也就算了,还tmd同专业,我就问她,你们俩成天挨一块大眼瞪小眼的不腻味吗?答曰,我都快烦死他了,谁知道当初咋被他鼓捣的就报了这个专业,眼里却直犯桃花,连羞带怯的。只有哈哈干笑两声,心想以后找男朋友一定不能找身边的。不过这段感情俺是看好的,两个都是善良单纯的好孩子,对感情也都是认真的人,还近水楼台的,估计不烦到一定程度想分也不容易。那就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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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德国以后,突然深切地感受到一个词,叫做“郁闷”!头三天是兴奋的,一点都不想家,拿着相机走哪照哪,瞅哪都新鲜。心想这下天高皇帝远了,想怎么疯怎么疯,谁也管不着谁。不过三天一过,全变味了。首先是生活以及语言的问题,然后就是刻骨的乡愁与寂寞。尤其还郁闷的发现,俺当好孩子当太久,根本就没学会疯玩的本事,突然下放了这么大的自主权,还不会使了,唉,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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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德国的,大多是介于21-28岁之间的,低于的,那俺们没法跟嫩们比,忒年轻,高了的,那俺们更不能跟嫩们比,忒成熟。这个年龄段正好是性成熟期,青春躁动不已,所谓的爱情故事也就不可少了。俗话说,不在寂寞中变态,就在寂寞中恋爱。大多的人,选择恋爱,但是对象却成了大问题。来德国的女孩子一向少于男生,再加上档次参差不齐的,稍微入得了眼的,就格外抢手。偶自然是属于那种等外产品,不在被抢夺之列地,倒是可以隔岸观火一番,看看身边的有趣事。那时,同屋是个武汉女孩,稍有姿色,天蝎座的个性,又有着怪异而魅惑的吸引力。隔壁屋的男孩,与我国内同个语言班,又是老乡,自是熟得没话说,便经常假借拜访我为由,行追求我同屋之实。不过他也够失败,不知是戏作得太真,还是追求的目的不够明确,同屋经常酸兮兮的调侃,“他对你那么好,你就从了他吧,有个人照顾多好!”偶几欲倒地而昏,心里不禁苦笑,也只有摇摇头罢了。楼下住一清秀男孩,江南人士,眉目如画,就是个头偏矮,可惜。也有追我同屋之心,又偏巧还是我语言班同学,没办法,帮谁都是帮,不如大家自由竞争,也好让人家女孩多些选择。于是那段日子多饭局,却是吃得我胃疼,餐桌上明争暗斗的,好不热闹。后续的发展戏剧化得很。不得不承认,这女人啊还真就有那么点犯贱的心理。人家追你吧,条件再好,你不希罕,人家若不追你,你又该心里痒痒了。恐是那江南男孩追得太猛,缠烦了人家,而我那东北老乡又偏巧不温不火,成天跟我称兄道弟到处闲逛,惹得我同屋妒火中烧,终于在俺老娘来探望俺时,借口没地方呆而与隔壁暗通款曲了。直到现在俺还在自责,是不是我害了她啊,因为事实证明,她根本不喜欢隔壁男生,在同居仅1个月后,便转投他人怀抱去了。还闹得俺老乡怪郁闷的,着实受了不小的打击,从此面对女生多少有了点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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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德国4年,变态的人离奇的事自是见了不少,却不想再一一冗述了,只觉得,经历了些事情,可以让人快点成熟,学会冷漠淡然地对待感情。面对生活的热情自是不可少的,但是对待感情,还是低调些,再低调些吧。当然了,这是我的想法,您依然选择如火如荼的折腾您的青春,俺管不着,只能默默的祝福一句,兄弟,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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