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qbx060615 于 2007-2-26 20:39 发表
荷兰的天空是湛蓝的。



我不知道你的联系方式,只能这样和你说话。你是聪明的女孩子,你知道我是谁。



我和他,相知相遇相爱已经一年多。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也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正如你前天。

...

最好私下解决,你用这种方式,更是招人讨厌,换了我是你男朋友,你更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我願意把美麗與健康帶給你。
Mary KayKathy´s shop
爱,并非没有争执,而是每次争执过后,爱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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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ely 于 2007-2-27 07:56 发表


你太业余了,这种事情不按住屁股不算数,按住屁股提上裤子依然不算数的,没有照片,拿出来说嘴谁不会?

老大你真高。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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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bx060615 于 2007-2-27 07:00 发表
还不够明白吗,需要再给你看一遍你们的聊天记录吗。爱本就不该有第三个人存在这一点你应该明白。Qian,你问过自己吗,能给与他多少的爱?


你太业余了,这种事情不按住屁股不算数,按住屁股提上裤子依然不算数的,没有照片,拿出来说嘴谁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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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id_gq 的帖子

还不够明白吗,需要再给你看一遍你们的聊天记录吗。爱本就不该有第三个人存在这一点你应该明白。Qian,你问过自己吗,能给与他多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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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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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id_gq 的帖子

我们大家都挺你!!!
老老实实处事,简简单单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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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伤了。

LS周末一直和组织在一起,组织保证,啥也没发生。QBX应该是搞错了。
不过我觉得还是不要轻易说分手吧。
相信他看见你的帖子,会更珍惜你的。
MSN messenger:
johnzm7@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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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语,不管是不是我,你也得把事情搞明白再分手阿,你这样,简直乱弹琴!!!!还伤害了一个你最爱而且又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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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去哟,希望明天还有名额:naugh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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