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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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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经文“证明”上帝是三位一体的吗?
据说有些经文支持三位一体论。 可是, 我们看这些经文的时候应当记住, 圣经整体来说并不支持三位一体的教义, 历史的证据也显示这个教义不是来自圣经的。
任何提出来作为证据的经文, 都必须符合整本圣经的一贯主张。 上下文往往能澄清经文的真正意思。
三而一
《新天主教百科全书》提出三节所谓“证明”三位一体论的经文, 但同时承认说: “旧约并没有倡导圣三一的教义。 在新约里, 最古老的证据是在保禄[保罗]的书信中, 特别是格林多后书13:13[有些圣经译本列作哥林多后书13:14]和格林多前书12:4-6。 至于四福音, 只有在玛窦福音[马太福音]28:19的洗礼信条里才看到三位一体的确凿证据。”
根据思高圣经学会的译本, 这些经文将三“位”列出如下。 格林多后书13:13(哥林多后书13:14) 把三者放在一起: “愿主耶稣基督的恩宠, 和天主的爱情, 以及圣神的相通, 常与你们众人相偕。” 格林多前书12:4-6说: “神恩虽有区别, 却是同一的圣神所赐; 职分虽有区别, 却是同一的主所赐; 功效虽有区别, 却是同一的天主, 在一切人身上行一切事。” 玛窦福音28:19说: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成为门徒, 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他们授洗”。
这些经文说上帝、 基督和圣灵构成一个三位一体的神, 三者同体、 同权、 同样永恒吗? 没有。 正如我们同时提到国强、 家明、 志成三个人, 也不表示他们三位合为一体。
麦克林托克和斯特朗合编的《圣经、 神学、 教会文献百科全书》承认这类经文“只证明圣经曾经提到这三个对象……但经文本身不足以证明三者必然都有神性和同等的尊荣。”
这部百科全书虽然支持三位一体的教义, 论述格林多后书13:13(哥林多后书13:14)的时候却说: “我们没有理由推断三者都有同等的权威, 或有同样的性质。” 论到玛窦福音28:18-20, 这部百科全书说: “这段经文本身没有提出确凿的证据, 表明经文提到的三个对象都是有思想感情的个体, 也没有表示三者平等或同样是神。”
耶稣受浸时, 圣经也同时提到上帝、 耶稣和圣灵。 当时“上帝的灵好像鸽子降在耶稣身上”。(马太福音3:16) 可是, 这不表示三者是一体的。 圣经多次把亚伯拉罕、 以撒、 雅各并列, 但不表示他们是一体的。 圣经也曾同时提到彼得、 雅各、 约翰, 但他们也不是三位一体的。 再说, 如果耶稣是三位一体神的一位, 就应当自始至终都跟圣灵合为一体了。 可是圣经说, 上帝的灵在耶稣受浸时才降在他身上, 表明耶稣在此之前未受过圣灵所膏。 既然这样, 耶稣又怎可能是三位一体神的一位呢?
根据某些较旧的圣经译本, 约翰一书5:7也同时提到上帝、 耶稣和圣灵。 可是, 学者们承认圣经原本没有这段话, 而是在晚得多的时间才被人加上去的。 因此大部分现代译本都把这节伪造的经文删去。
其他声称能“证明”三位一体论的经文只提到两位(天父和耶稣)之间的关系。 以下我们看看几个例子。
“我跟父亲是合一的”
虽然约翰福音10:30没有提到圣灵, 却常常有人引用这节经文来支持三位一体论。 可是, 耶稣自己曾表明他跟父亲“合一”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约翰福音17:21,22, 耶稣向上帝祷告, 求上帝使他的门徒“全都合一, 正如父亲你跟我联合, 我跟你联合, 他们也跟我们联合……好叫他们合一, 正如我们合一”。 耶稣是不是求上帝使他的所有门徒都合为同一个人呢? 不是。 耶稣所求的, 显然是门徒在宗旨和思想上合一, 就像他跟上帝同心一意一样。(参看哥林多前书1:10)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3:6,8说: “栽种的是我, 浇水的是亚波罗……。 栽种的和浇水的都是合而为一的”。 保罗不是说他和亚波罗二人共有一体; 保罗的意思是, 他们是同心一意的。 在希腊语, 保罗所用的“一”(hen, 亨)是中性的, 字面意思是一件东西或一件事, 指同心一意。 在约翰福音10:30, 耶稣就是用同一个字眼来描述他跟天父的关系。 这也是耶稣在约翰福音17:21,22所用的字眼。 因此, 耶稣在以上两段经文使用“一”(亨), 所指的是宗旨和思想上的合一, 也就是同心一意。
约翰·加尔文虽然相信三位一体, 在《约翰福音注释》(拉丁语)中评论约翰福音10:30的时候却说: “古人误用了这节经文去证明基督……跟父亲具有同一的本质。 在这里, 基督要表明的不是本质上的合一, 而是他跟父亲同心一意。”
在紧接着约翰福音10:30的经文里, 耶稣有力地表明, 他根本没有说自己是上帝。 犹太人误以为耶稣自称是上帝, 打算用石头打死他, 于是耶稣质问他们说: “父亲赐我圣职, 差我到世人当中, 我说我是上帝的儿子, 你们竟然就说, ‘你说亵渎的话’吗?”(约翰福音10:31-36) 耶稣说自己是上帝的儿子, 而不是子上帝。
“自命跟上帝平等”?
另一节被人用来支持三位一体的经文是约翰福音5:18。 这节经文说犹太人要杀耶稣, 因为耶稣“把上帝称为自己的父亲, 自命跟上帝平等”。 情形就像约翰福音10:31-36记载的一样。
但谁说耶稣自命跟上帝平等呢? 不是耶稣。 他在接着的经文(第19节)驳斥这个诬告: “耶稣就对他们说:……儿子做什么事都不能自作主张, 只有看到父亲所做的, 儿子才能做。”
耶稣用这番话向犹太人表明, 他并不是跟上帝平等的, 不能自作主张。 如果真有一位个体跟至高的上帝平等, 他竟说自己“不能自作主张”, 那不是难以想象的事吗?(参看但以理书4:34,35) 值得注意的是, 约翰福音5:18和10:30的上下文都表明耶稣驳斥犹太人的诬告。 相信三位一体的人跟当时的犹太人一样, 作出了错误的结论!
“与上帝同等”?
根据《和合本》, 腓立比书2:6论述耶稣说: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 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 1609年出版的天主教《杜埃译本》(英语)和1611年出版的《英王钦定本》(英语)译法也差不多。 有些人引用这类译本去证明耶稣跟上帝平等的说法。 可是请留意其他译本怎样翻这节经文:
1869年: “他有上帝的形像, 却不想夺取跟上帝平等的地位。”——《新约全书》, 英语, G.R.诺伊斯译
1965年: “他确实具有神性, 却从没有自负地要跟上帝平等。”——《新约全书》(修订本), 德语, 弗里德里希·普费夫林译
1968年: “他虽有上帝的形像, 却没有想过要贪婪地争取跟上帝平等。”——《圣经协和译本》, 意大利语
1976年: “他向来有上帝的本性, 却不认为应当强使自己跟上帝平等。”——《现代英语译本》
1985年: “他有上帝的形像, 却不想夺取跟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耶路撒冷圣经》, 英语
1986年: “他虽然具有神的品格, 并不认为僭夺可以与上帝平等”。——《新译新约全集》(修订本), 萧铁笛译
1995年: “他原有上帝的本质, 却没有用力争取跟上帝同等的特权。”——《现代中文译本》附注译文
2001年: “他原先以上帝的形态存在, 却从没有想过要攫取跟上帝同等的地位”。——《圣经新世界译本》
可是有些人声称, 即使这些比较准确的译法也暗示(1)耶稣已经跟上帝平等, 但不想把持这个地位, 或(2)他不用夺取跟上帝平等的地位, 因为他已经有这个地位。
关于以上的看法, 拉尔夫·马丁在《保罗致腓立比人书》(英语)中分析希腊原文说: “这个动词的真正意思是‘攫取’‘以暴力夺取’。 有人说这里的词义转变为‘紧守’, 但这种论调能否成立实在很成疑问。” 《注释者希腊语新约》也说: “我们找不着任何经文显示ἁρπάζω[har·pa′zo, 哈帕佐]或它的任何派生词有‘把持’‘保留’的意思。 看来这个词的意思总是‘攫取’‘以暴力夺取’, 因此我们无法把这个词的真正意思‘夺取’变为‘紧守’。 两种意义根本完全不同。”
从以上的参考书, 我们可以看出《和合本》《杜埃译本》《英王钦定本》等译本为了支持三位一体的教义, 不惜歪曲圣经用词的一贯意义。 在希腊原文, 腓立比书2:6绝没有说耶稣认为自己应当跟上帝平等。 只要我们客观地看看这节经文, 就能看出原意正好相反。 经文的原意是: 耶稣认为自己绝不该这样做。
经文的上下文(3-5,7,8节, 和合)表明第6节的正确意思。 保罗劝勉腓立比人, 说: “只要存心谦卑, 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 然后保罗举出基督作为这种精神的典范: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基督有怎样的“心”呢? “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吗? 当然不是, 因为这就跟保罗的劝勉刚刚相反了! 耶稣的心意是: 看上帝“比自己强”, 所以从没有争取“与上帝同等”的地位, 反而“自己卑微, 存心顺服, 以至于死”。
保罗所用的字眼显然不可能指至高上帝的任何部分, 而是指耶稣基督。 保罗要说明的要点是: 谦卑地顺服造物主宰耶和华上帝是非常重要的。 耶稣正是这方面的最好例子。
“我是”
《详译约翰嘉音》(许干泰译)在约翰福音8:58把耶稣的话翻成: “亚伯拉罕未变成之前, 我是。” 有些英语译本的译法也类似, 例如《耶路撒冷圣经》说: “Before Abraham ever was, I Am.” 三位一体论者声称, 耶稣以“我是”或I Am作为头衔。 实情真的是这样吗? 按照《和合本》, 出埃及记3:14说: “上帝对摩西说: ‘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THAT I AM,” 英王钦定本)’”。 那么, 耶稣的话是否表示, 他就是《希伯来语经卷》里的耶和华呢?
在出埃及记3:14, 这些译本以“自有永有”或I AM作为上帝的头衔, 表示他真的存在, 而且必定实现自己的应许。 J.H.赫兹博士编著的《摩西五经与哈弗他拉》评论这个词语说: “对受奴役的以色列人来说, 这个词语的意思是: ‘虽然上帝还没有对你们显露他的力量, 但将要这样做了; 他是永恒的, 一定会救赎你们。’ 现代译者大都沿用拉希[法国一位注释圣经和《塔木德》的学者]的译文, 把[出埃及记3:14]翻做‘我要做什么, 都必能成事’。”
约翰福音8:58所用的字眼跟出埃及记3:14有很大分别。 耶稣所用的词语, 不是要作为名称或头衔, 而是要说明他在降世为人之前已经存在。 因此, 请注意其他圣经译本怎样翻译约翰福音8:58:
1869年: “有亚伯拉罕之前, 就有我了。”——《新约全书》, 英语, G.R.诺伊斯译
1919年: “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和合本》
1935年: “亚伯拉罕出生之前, 我就存在了!”——《圣经——美国译本》, 英语, J.M.P.史密斯与E.J.古兹匹德合译
1965年: “亚伯拉罕出生之前, 我已经是现在的我了。”——《新约全书》, 德语, 约尔格·青克译
1981年: “我在亚伯拉罕出生之前已经活着了!”——《简明英语圣经》
1993年: “亚伯拉罕出世以前, 我已经存在了。”——《圣经新译本》
2001年: “还没有亚伯拉罕, 就有我了。”——《圣经新世界译本》
由此可见, 在希腊语, 这节经文的真正意思是, 上帝创造的“头生子”耶稣在亚伯拉罕出生之前很久就存在了。(歌罗西书1:15; 箴言8:22,23,30; 启示录3:14)
我们再次从上下文看出, 这是经文的正确意思。 犹太人说耶稣还不到五十岁, 竟然自称“见过亚伯拉罕”, 于是拿石头要打他。(57节) 耶稣的自然反应是把自己的真实年岁说出来, 因此顺理成章地告诉他们: “还没有亚伯拉罕, 就有我了。”
“道就是上帝”
根据《和合本》, 约翰福音1:1说: “太初有道, 道与上帝同在, 道就是上帝。” 相信三位一体论的人声称这句话的意思是, 降世成为耶稣基督的“道”(ho lo′gos[霍逻各斯], 又译“话语”)就是至高的上帝。
可是, 请留意约翰福音的上下文再次帮助我们正确地理解经文的意思。 连《和合本》也说: “道与上帝同在”。(楷体本书所排) 如果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同在”, 就不可能是那个人。 耶稣会会士约瑟夫·菲茨迈尔所编的《圣经文献杂志》同意这一点。 这本杂志指出, 如果把约翰福音1:1的下半句解释为道就是“上帝”, “就会跟上半句矛盾了”, 因为上半句说道与上帝同在。
请注意一些汉语译本翻译约翰福音1:1的时候, 采用“神”一词, 跟“上帝”区别:
1952年: “在起初有道, 道和上帝同在, 道就是神。”——《新约新译修稿》, 吕振中译
1966年: “在太初里是道, 又道是与上帝同在, 又道是神。”——《详译约翰嘉音》, 许干泰译
1986年: “太初有道, 道与上帝同在; 道即是神。”——《新译新约全集》(修订本), 萧铁笛译
2001年: “在最初就有‘话语’, ‘话语’跟上帝同在, ‘话语’是个神。”——《圣经新世界译本》
以下的外语译本则采用不定冠词或形容性质的词组, 显示“话语”和“上帝”的区别:
1808年: “话语是个神。”——《新约修订译本, 根据纽科姆大主教的新译本改订: 附修正文本》, 英语
1864年: “话语是个神。”——《双语对照强调译本》行间英语译文, 本杰明·威尔逊译
1928年: “话语是具有神性者。”——《百周年纪念圣经·约翰福音》, 法语, 莫里斯·戈盖尔译
1935年: “话语是具有神性的。”——《圣经——美国译本》, 英语, J.M.P. 史密斯与E.J.古兹匹德合译
1946年: “话语是具有神性的。”——《新约全书》, 德语, 路德维希·蒂梅译
1958年: “话语是个神。”——《新约全书》, 英语, 詹姆斯·托马内克译
1975年: “话语是个神(或译: 是具有神性的)。”——《约翰福音》, 德语, 西格弗里德·舒尔茨译
1978年: “逻各斯是跟上帝相似的。”——《约翰福音》, 德语, 约翰内斯·施奈德译
在约翰福音1:1, 希腊语名词“提奥斯”(the·os′, 意思是上帝或神)出现了两次。 第一次指至高的上帝, 话语或道是与他同在的(“道[逻各斯]与上帝[提奥斯]同在”)。 第一个“提奥斯”之前有希腊语定冠词“通”(ton), 特指某一位个体。 在这节经文里, 所指的是至高的上帝。
另一方面, 约翰福音1:1的第二个“提奥斯”之前没有冠词。” 以上引录的译本显示, 许多译者把第二个“提奥斯”(谓语名词)译作“具有神性者”、 “跟上帝相似”或“神”, 跟第一个“提奥斯”的译法(“上帝”)不同。 他们根据什么权威这样翻译呢?
古希腊共同语有定冠词(相当于英语the), 却没有不定冠词(相当于英语a或an)。 如果一个谓语名词之前没有定冠词, 就可能没有定指作用。 名词到底有没有定指作用, 要视乎上下文而定。
《圣经文献杂志》说: “无冠词谓语如果在动词之前, 所表达的意义主要是形容性质的。” 又说, 这种语法结构表示, “逻各斯”可以比作一位神。 这本杂志还评论约翰福音1:1说: “谓语的形容作用实在太明显了, 所以名词[提奥斯]是不能看成具有定指作用的。”
因此约翰福音1:1形容“话语”或“道”的性质: 他“是具有神性者”, “跟上帝相似”, “是个神”, 但不是至高的上帝。 这一点跟圣经其他经文完全一致, 因为圣经表明耶稣是上帝的代言者(即“话语”或“道”), 地位比上帝低, 顺服至高的上帝, 受上帝差遣降世为人。
不少经文都有同一种希腊语结构。 在有不定冠词的语言里, 翻译员差不多总是加插不定冠词。 例如马可福音6:49记载, 门徒看见耶稣在水面上行走。 按照《英王钦定本》, 门徒以为看见a spirit(一个灵)。 在古希腊共同语, “灵”这个词之前没有不定冠词。 可是, 在有不定冠词的语言里, 差不多所有译本都在这节经文加上不定冠词(a), 好使译文符合上下文的意思。 同样, 既然约翰福音1:1表明道与上帝同在, 道就不可能是上帝了。 道不过“是个神”或“是具有神性者”。
有分翻译《美国标准译本》的学者兼神学家约瑟夫·亨利·塞耶扼要地说: “逻各斯具有神性, 却不是上帝。” 耶稣会会士约翰·麦肯齐所编的《圣经辞典》说: “严格地说, 约1:1应该译作……‘话语是具有神性者。’”
违反语法?
可是, 有些人声称, 这类译法违反了希腊语学者E.C.科尔韦尔在1933年发表的古希腊共同语语法。 科尔韦尔声称, 希腊语谓语名词“在动词之后就有[定]冠词, 在动词之前则没有[定]冠词”。 他的意思是, 如果谓语名词在动词之前, 就算名词之前没有定冠词(the), 也应该当作有定冠词一样理解。 在希腊语, 约翰福音1:1的第二个名词(提奥斯)是句子中的谓语, 而且在动词之前。 因此科尔韦尔声称, 约翰福音1:1应当译成“话语就是上帝”。
可是, 请看看约翰福音8:44两个例子。 在这节经文里, 耶稣说魔鬼“从最初就是杀人凶手”, 又说“他是说谎者”。 跟约翰福音1:1一样, 在希腊语里, 这句话的谓语名词(“杀人凶手”和“说谎者”)在动词(“是”)之前。 由于希腊共同语没有不定冠词, 所以两个谓语名词之前都没有不定冠词。 可是大部分英语译本都加上不定冠词(a), 因为这样才正确反映希腊语语法和符合上下文的意思。(另见马可福音11:32; 约翰福音4:19; 6:70; 9:17; 10:1; 12:6)
关于谓语名词, 科尔韦尔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说: “惟独上下文有这个意思, 这里才需要加上不定冠词[a或an]。” 由此可见, 连他自己也承认, 如果上下文有这个意思, 翻译员可以在这类句子结构中把不定冠词加在名词之前。
按照上下文, 约翰福音1:1需要加插不定冠词吗? 需要, 因为圣经自始至终都表明耶稣不是至高的上帝。 因此在这种情形, 翻译员应该按照上下文翻译, 而不该受科尔韦尔那有问题的语法规则所影响。 既然许多译本都在约翰福音1:1和其他经节加上不定冠词(a), 显然许多学者都不同意科尔韦尔的武断规则, 上帝的话语当然也不同意。
没有冲突
既然圣经说只有一位上帝, 那么把耶稣基督称为“神”, 跟圣经的话有没有抵触呢? 没有, 因为圣经有时用“神”这个词来指大有能力的受造物。 按照吕振中译本, 诗篇8:5说: “你却使他[人]稍微小于诸天神[希伯来语音译: 埃洛希姆]”。 在这里, “诸天神”指天使。 有一次, 犹太人指责耶稣自命为神, 耶稣为自己辩护说, “上帝的话语所指责的人, 上帝尚且叫他们做‘神’”, 可见“神”也用来指身为法官的人。(约翰福音10:34,35; 诗篇82:1-6) 在哥林多后书4:4, 圣经甚至把撒但称为“现行制度的神”。
耶稣的地位远高于天使、 有罪的凡人和撒但。 既然这些受造物也可以称为“神”(圣经原文的意思是大能者), 耶稣称为“神”更加当之无愧。 跟耶和华相比, 耶稣自有其独特地位, 所以圣经把他称为“大能的神”。(约翰福音1:1; 以赛亚书9:6)
可是有些懂外语的人说, 既然“大能的神”在某些外语排成大写(例如英语Mighty God), 那不是显示耶稣在某方面跟耶和华上帝平等吗? 绝不是。 以赛亚不过预言这是耶稣的四个头衔之一。 在英语或其他有大写的外语, 头衔是排成大写的。 虽然圣经用“大能”形容耶稣, 但圣经自始至终只把耶和华称为“全能的上帝”。
英国《约翰·赖兰兹图书馆通报》报道, 天主教神学家卡尔·拉纳说, 虽然新约把天主称为‘霍 提奥斯’, 而若望福音[约翰福音]1:1等经文则用“提奥斯”指基督, “但这些经文使用‘提奥斯’的方式, 都不足以表明耶稣就是至高的天主”。 这份通报还说: “在新约里, 差不多完全没有用‘天主’[或‘上帝’]这个词去称呼耶稣。 如果写新约的人相信, 信徒应该承认耶稣是天主, 这种现象怎么解释呢?”
可是约翰福音20:28记载, 使徒多马曾经对耶稣说: “我的主! 我的神!” 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呢? 在多马看来, 耶稣就好像一位神一样, 特别是当时的情况实在太神奇而令他惊叹。 另一方面, 有些学者认为多马只是太激动而惊呼, 虽然当时他向着耶稣, 但说话的对象其实是上帝。 无论以上哪一种理解才对, 多马都不认为耶稣就是至高的上帝, 因为他和其他使徒都知道耶稣从没有自称为上帝, 反而教导人惟有耶和华才是“独一的真神”。(约翰福音17:3)
我们再次能从上下文看出经文的正确意思。 在多马说出以上的话之前几天, 复活了的耶稣吩咐末大拉人马利亚去告诉门徒说: “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亲, 也是你们的父亲, 见我的上帝, 也是你们的上帝。”(约翰福音20:17) 虽然耶稣已经复活成大能的灵体, 耶和华仍旧是他的上帝。 甚至在耶稣得了荣耀之后, 他在圣经最后一卷书里仍把耶和华称为“我的上帝”。(启示录1:5,6; 3:2,12)
在约翰福音20:28之后不过三节, 也就是约翰福音20:31, 圣经进一步澄清这个记载的用意, 说: “但这些事写下来, 是要叫你们相信耶稣是基督, 是上帝的儿子”。 请注意, 经文说“上帝的儿子”而不是至高的上帝。 “儿子”所指的是真真正正的儿子, 而不是所谓“三位一体神”中某个神秘莫测的部分。
必须符合圣经的一贯主张
据说还有好几节经文支持三位一体的教义。 可是, 这些经文跟上述几节大同小异, 只要仔细分析, 就能看出经文其实并不支持三位一体论。 这些例子表明, 如果有人引用某些经节支持三位一体的教义, 我们就必须问问自己: 既然圣经自始至终教导人, 惟有耶和华才是至高的上帝, 那么, 这些经节的解释符合圣经的一贯主张吗? 如果有矛盾, 解释就一定是错的了。
我们也要记住, 在所谓能够“证明”三位一体教义的经文里, 根本没有一节说上帝、 耶稣、 圣灵合成同一个神秘莫测的神。 圣经也没有任何一节经文说, 三者同体、 同权、 同样永恒。 圣经自始至终都表明: 惟有全能的上帝耶和华才是至高无上的, 耶稣是他所创造的儿子, 圣灵则是上帝发出的动力。
[ 本帖最后由 qquchn 于 2008-6-12 22:3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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