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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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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初秋 2002
我的大学室友,兼现在的室友Richel是一个生命不止,奋斗不息的人。 毕业3年后,也就是今年,她准备到Filipine一展身手。景仰之余,我们大学同一寝室的人决定为她开一个欢送会。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大学的寝室是巨无霸类,共栖息了八位来自全国各地的”精英”。
聚会地点选在徐家汇,PS 我最喜欢的一个市中心, 汇金百货的7楼,一家吃Pizza的西餐厅,大家一致认为西餐厅的气氛比较符合我们所追求的高雅,人均消费50。由于觉得阴气太旺,我们强烈欢迎带男性朋友参加,所以又来了3位男同胞,两位是准未婚夫,一位状态仍在探索中。
长话短说,聚会基本比较郁闷,所以拍了不少照片,单人的,集体的。事后看看照片又觉得聚会还不错,同学之谊值得珍惜啊。这样一个聚会在惺惺惜别中结束,徐汇区辉煌的灯火让我看见每个人脸上的不舍,毕竟是要远赴他国,跟到苏州不一样的。Richel, 这个有着佼好面容,玲珑身段的小女子,明日就将舍我们而去了。
我带着惆怅的心情,跟我的另一位同居室友兼大学室友Swift回到了我们位于植物园附近的蜗居。无须否认,在大学里建立的友谊是比其他朋友关系要坚韧的多的,尤其在上海这个残酷的很温柔的城市。Swift回到家后就倒头大睡了,剩下孤苦伶仃的我百般无聊于是上网,时间快接近午夜12点。
我最近热衷于在ICQ与老外练口语,所以看到list上所有网友都不在状态,于是开始我的新一轮搜索,大献殷勤的给几个连网者发出了Chat邀请,但接到这些人的回音前,半途杀出个程咬金金 – 外国版的。 一个名为Mounzman的就写短消息给我了:
Do you still remember me, Ms. Wang?
这着实让我吃了一大惊,花容失色之余赶紧调动一切可利用记忆,该死,还是想不起这是哪方神灵,居然还知道我的姓,并俨然一付怨妇姿态。我小心翼翼的问:
Could you remind me by something ? sorry I cannt remember…
Mounaman 很快打了一堆话,如果要加动作的话,应该是向我砸过来:
I am a German, pre-lawyer, we met weeks ago, you said you went to a party and then left me…
Oh, 我一下子想起来了,几个星期前,当我的电脑还呆在专卖店的时候,我确实在网吧里跟他聊过一小伙,我们还曾就长江的英文名较真过,我说是“chang jiang river”, 他说是” yangtze river”,其实我知道老外们还停留在扬子江的老名上,还老把我们的中文按他们的发音习惯翻译成我们不习惯的发音,这也是一种文化殖民吧?
懒得跟他辨,就说Both Okay . 那位可不答应了,说回头要到图书馆查查!哦,这个德国人果然有点意思,我不禁喜欢上他的孩子气了,也因此记住了他。只不过我还是菜鸟级的ICQ USER,忘了把他加到我的LIST 上,所以就失去了他的联系。
这下他逮住了我,开始幽怨的倾诉了:
I miss you very much, and I feel sad that you left me. I wanted to delete you from my list, but I donot, I feel that you are something special.
我看了之后又是倒抽一口凉气,他是在说喜欢我吗? 天哪,这就是传说中的外国人的热情和浪漫么?我暗自陶醉了一下,决定采取先挫后扬的战略:
Oh really? we know little about each other. But I am glad to meet you again,I decide to postpone my schedule to bed.
果然蛮奏效的,Mounzman 乐的屁颠屁颠的,开始自我介绍起来了。他的真名叫Oliver Mark Stone,然后很专业的说Smoky肯定不是我的真名,紧追不舍的索要我的中文名。我倒是不习惯在网上公布我的真实情况,处于防卫的心理,我打着哈哈说名字只是符号,没有什么意义,况且你又不会念中文!
Oliver很有风度的停止了逼问,开始跟我聊了起来,说他有多么思念我。我也乐得跟他“打情骂俏”,用蹩脚的英文。我从来没料到他会对我今后的生活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
聊到很晚,快两点时,我的上下眼皮开始kiss了。我得跟他说bye bye了。他很有礼貌的问我:
May I have the honor to add you on my list?
天哪,这是头一回有人问我这个问题(虽然说不定他已经加我了),每个人不都是想加就加,想删就删的么! 令我联想到中世纪的骑士!(把教养和风度了发挥到愚忠的程度!)我受宠若惊的回到:
It’s my pleasure, and may I have the honor to add you on my list?
于是他从此霸占我的LIST达三年之久,也许还要长。
加完彼此, 我不禁想开个玩笑:
May I have your pic?
Oliver二话不说,就答应发照片了。然后跟着就要我的,来而不往非礼也,他也懂这一套啊。不过我电脑里确实也没有照片:
Sorry, I donot have a digital pic on my computer yet, I will send you when I have. Could you send yr pic to me first?
他用ICQ发给我,碰上我这个菜鸟不知道如何接收,于是他耐心的一步一步的教我,十几分钟后我还是没收到,不知道是我操作不当还是网速太慢。终于好象收到了,可是我可能按错了键,照片不知道被保存到哪个文件夹了!
Oliver: I have to go now , a date with friend
Sissi: okay, I will tell you my thoughts about yr pic next time
当Oliver下了之后,我开始了大海捞针行动,请不要笑,我当时还没掌握正确的文件查找途径。所以在我快睡着时,他的照片突然出现在我的屏幕上,把我惊的睡意全无,不是因为他太帅或太丑,而是来的毫不防备。他看上去很平凡,象所有在大街上看到的朴实的老外。但我居然对着照片傻笑了起来,他的笑容温暖了我,觉得心被轻轻触碰了一下。我于是重新上网,把我的阿谀奉承之词传给了他,然后心满意足的睡觉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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