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付先财那小子漫天要价啊!
这里还有网友造谣,说是地方政府贪污移民安置费,还说中央政府其实是关心付先财,站在付先才一边反对地方政府贪污的,责任全在地方政府。看来蓝色兄要好好反驳这些挑拨我国上下级政府机关的人。
我捐的钱算我没脑子,白送给付先才这个“有组织攻关能力”、有外国后台的强势人物了。
“德国造个水坝尚且要拆迁”,这话最好找点证据,比如哪个水坝,哪次拆迁,我们中国人讲话一向实事求是,不会凭空诬蔑德国鬼子,对不?德国鬼子估计一直在骗人,说自己几十年没造水坝,更没拆迁移民。你一定要拿出案例揭露他们恶劣虚伪的人权状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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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柳漫 于 2006-7-18 15:56 发表
原来是付先财那小子漫天要价啊!
这里还有网友造谣,说是地方政府贪污移民安置费,还说中央政府其实是关心付先财,站在付先才一边反对地方政府贪污的,责任全在地方政府。看来蓝色兄要好好反驳这些挑拨我国上下级 ...


我之前说了一句话,如果你想验证事实,请站到拆迁第一线去.
然后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这样好的多.
你现在听见的只不过是德国媒体的单方面说词.
至于实际情况,我不清楚,你更不清楚.

至于说德国有没有水坝,我不得不遗憾的对你说,仅仅巴伐利亚已水电年发电能力超过100亿KWH.
请问都是什么时候造的?天然品还是人工造?
不要睁了眼睛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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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咱们给柳漫一个台阶,或许那些都素瀑布???直接下面就能做水电?
那德国不就成了瀑布天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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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蓝色指南针 于 2006-7-18 16:10 发表
或者咱们给柳漫一个台阶,或许那些都素瀑布???直接下面就能做水电?
那德国不就成了瀑布天国了么???



很遗憾的说,我不会捐钱给付先才.
甚至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从不素爱关心新闻的人(很同意您的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所以很奇怪您为什么还是发言了)新闻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时候我更不会去看.(该"新闻带有强烈政治色彩"这个论断是怎么得出来的,只要是国外媒体就必然带有政治色彩?那中共国内宣传有无政治色彩?或者那些媒体才是完全中立以致您愿意一瞥的呢?)
我只信奉一条,把钱留给最需要的人,而不是最出镜的人.(最需要和最出镜两者似乎没有什么逻辑关联,最有需要的人同样可以是最出镜的人,并且在很多情况下出镜也不是一厢情愿能实现的)
既然那仁兄那么有组织攻关能力(在媒体面前接受采访如何推知此人“那么有组织公关能力”?媒体,或者外国媒体只采访有此能力之人?),那他完全可以"自救救人"了...
不过是个拆迁,不过是个法定的拆迁,(“不过”二字很传神,也许背井离乡在您眼力的确不过如此)以地易地,或者以房易地(“易”? 绝非“易”,“易”是建立在双方平等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的,平等和自愿在此例中似乎很难看到).
德国造个水坝尚且要拆迁,难道中国就不需要?(问题明显不在于拆迁,谁也没否认建水坝要拆迁,人不满的是拆迁善后)无非中国人口多,密度偏大,不同意的人也就会多.
但是毕竟如果一旦成文,拆是必然的.这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素这样 (对!一旦成文各国都这样,问题在于如何成文,成文过程中有没有设身处地考虑移民切身的生活问题.)
一塾中密友在四川参与拆迁工作.
其实他说的很简单,满足不了那些漫天要价的.(合法公民面对拆迁要价的权利都不该有么?什么叫做漫天要价?拆迁说到底就是政府和人民的谈判,政府有义务用一切方法调和矛盾,很难想象当政府的报价完全公平的时候还会有很多人不顾死活漫天要价)
难道放在德国,就满足的了了???

让新闻报去把...他有精神有能力将来可以申请个政治避难不要做中国人也成...(你这句话就完全不是辩论了,似乎是赌气的孩子说出来的)我如果捐,我就捐给还有着希望的人们... (还有什么希望?顺民?没想政治避难的?)
至于说德国有没有水坝,我不得不遗憾的对你说,仅仅巴伐利亚已水电年发电能力超过100亿KWH.
请问都是什么时候造的?天然品还是人工造?(德国有水坝能证明什么?证明移民工作必然困难?人工造又能证明什么?您这列出的论据跟移民安置问题实在没有任何关联)
不要睁了眼睛说瞎话.(有时候人引用这句话的时候自己眼睛也正睁得很大)

或者咱们给柳漫一个台阶,或许那些都素瀑布???直接下面就能做水电?
那德国不就成了瀑布天国了么??? (还是那句话,水库天然形成也好人工修建也好,跟移民安置问题没有任何联系。不过这的确是个很好的台阶,您宁可暴露出自己缺乏逻辑的思维及孩童般的联想以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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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意您的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所以很奇怪您为什么还是发言了,该"新闻带有强烈政治色彩"这个论断是怎么得出来的,只要是国外媒体就必然带有政治色彩?那中共国内宣传有无政治色彩?或者那些媒体才是完全中立以致您愿意一瞥的呢?.

当然都有政治色彩,你怎就知道我只看一家之言,臆断是最无聊的推断法.
我发言不是针对事件本身,而是针对有人一相情愿的攻击政府.
政府不会是完美的,但经济利益下驱动的人心,却更为琢磨不定.
我已经十年没看新闻联播了.谢谢.

最需要和最出镜两者似乎没有什么逻辑关联,最有需要的人同样可以是最出镜的人,并且在很多情况下出镜也不是一厢情愿能实现的,在媒体面前接受采访如何推知此人“那么有组织公关能力”?媒体,或者外国媒体只采访有此能力之人?“不过”二字很传神,也许背井离乡在您眼力的确不过如此,“易”? 绝非“易”,“易”是建立在双方平等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的,平等和自愿在此例中似乎很难看到.
问题明显不在于拆迁,谁也没否认建水坝要拆迁,人不满的是拆迁善后


请记得,他们并不是没有得到补偿,而是他们认为或者想要到更多的补偿.
当索取的超出国家计划的时候,那么,这个问题就很难谈的妥了,但是最后一点,千万记得,土地国有制.
这是谁也触动不了的立法基础,国家分配的土地,完全有权再分配,补偿是出于保护公民利益的基础.
或许补偿过程中会有双方的损失,但是请记得,作为一个公民应该明白,三峡工程虽然要让他们背井离乡,但素其本意,大多还是水利民生.
你或许可以质问为什么土地要国有而不能私有,懒的解释.
至于平等自愿原则的话,那就不用说了,没多少人愿意离开故居的.
有些人给再多也不愿意搬的,好比老人,每次大规模拆迁中都有很多老人是宁死不搬的.
那是否就不拆了?

对!一旦成文各国都这样,问题在于如何成文,成文过程中有没有设身处地考虑移民切身的生活问题.

首先一件事,任何一个决策都不可能完美照顾到每一个人.
如果这个决策本身是失败的,那么,有意见的将不仅仅是几十个人几百个人,在三峡工程中,受印象的那素上千万人.
请问,如果大家都有问题,事情是否还是现在这样?


合法公民面对拆迁要价的权利都不该有么?什么叫做漫天要价?拆迁说到底就是政府和人民的谈判,政府有义务用一切方法调和矛盾,很难想象当政府的报价完全公平的时候还会有很多人不顾死活漫天要价
很难想象把,在江苏一地做拆迁,有人叫出二十平米的屋子两百万的价格。并且影响到了一群人
当然最后还素按照平均指标给强制拆了,但是那群人也哭爹喊娘的说政府不公.
可二十平二百万即便按照上海的房价也素天价了.
在三峡安置工作中,出现很多群众不满的事情是必然的,但是如果协商无结果的事情却很少,一般来说都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补偿不是无限度的.

你这句话就完全不是辩论了,似乎是赌气的孩子说出来的,还有什么希望?顺民?没想政治避难的?

我从来只把钱留给最需要的人们,譬如说,读书的孩子.
顺民或许在您眼睛里不值一提,但他们往往是这个国家的基石,顺民怎么了?

德国有水坝能证明什么?证明移民工作必然困难?人工造又能证明什么?您这列出的论据跟移民安置问题实在没有任何关联,还是那句话,水库天然形成也好人工修建也好,跟移民安置问题没有任何联系。不过这的确是个很好的台阶,您宁可暴露出自己缺乏逻辑的思维及孩童般的联想以荐作者

请您看仔细了,我针对的是某人说,德国几十年无水坝工程不需要移民.
即便是在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如果国家拆迁工作和公民利益产生冲突,在协调无法进行的前提下,还素会有法院强制执行的.
即便在米国,也素这样,

美国的世贸大楼所在地为纽约市著名的电子街,有好几百家经营电子产品的商铺。1962年在纽约市政府的带领下,纽约港务局开始了对世贸大楼的征地活动。代表商铺利益的商人协会对此作出上诉,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1963年,美国最高法院驳回商人协会的上诉,纽约港务局终于得到了世贸大楼的楼址。法院的意见是:该地区毗邻华尔街和纽约港,乃是美国甚至世界经济的象征,世贸大楼的修建将吸引全世界对美国的投资,会给纽约乃至美国带来更大的繁荣,而这一切是几百家商铺所做不到的。
是不是全世界鼓吹着民主自由平等的国家都会不强制拆迁呢?
答案是否定的,美系法律里有"重要空间法"
这个法律制定初期也是为了保证绝对的公共利益项目.
即便个人有再多不满,也必须遵照国家利益而执行.

这个法律概念在全世界各国,广泛执行,即便在中国也一样.
当然也有相关的维护公民利益的法案,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Nor shall private property betaken for publicuse,without just compensation"
大意是,政府无权征收个人土地财产,除非给予合理的赔偿。

但请记得,中国是土地国有制国家...,没有西式的Privat gr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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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为商业征地,我支持大家坐地要钱.合理合法有什么不可以的?机遇...那就是机遇...
但是如果作为公共利益项目,我个人以为,适当的补偿是最好的手段.而过分的要求,则是无理取闹.
如果国家给的补偿过于低,那么我想有愤怒乃至反抗的不会是少数人,而是被拆迁的所有人,也就素上千万人.
目前看来并不是这样的,大多数人虽然不愿意背井离乡,但是还是在政府沟通下搬家了.

当然,如果有人一定要坚持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我以为,在国有制土地基础上的他们,完全可以自生自灭甘愿不享受一切国家利益,包括水利,电力,那么,那他们拒绝一切民众为国家出力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

另,西方发达国家在超迁工作中,国家利益与民众利益冲突有四个环节很重要,1.政府裁决部门;2.拆迁方;3.被拆迁方;4.社会公信力代表
中国目前缺乏足够的力量做为社会公信力代表.
这点上说还是很遗憾,并且急需的.

但有一点,国家不能因噎费食.三峡拆迁必须做下去.


[ 本帖最后由 蓝色指南针 于 2006-7-18 18: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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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蓝色指南针 于 2006-7-18 18:19 发表
请记得,他们并不是没有得到补偿,而是他们认为或者想要到更多的补偿.
当索取的超出国家计划的时候,那么,这个问题就很难谈的妥了,

你是指付先财"索取的超出国家计划"?那边还有几个共奴说,付先财索取没有超出国家计划,只怪地方政府贪污。到底怎么解释,你们先串通一致后再来发言,好不?省得你们自己互扇耳光,我还没冲龙王庙,一家人就不认识一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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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柳漫 于 2006-7-18 18:28 发表

你是指付先财"索取的超出国家计划"?那边还有几个共奴说,付先财索取没有超出国家计划,只怪地方政府贪污。到底怎么解释,你们先串通一致后再来发言,好不?省得你们自己互扇耳光,我还没冲龙王庙,一 ...


我和谁也不是一家人.我只和我妈我爸素一家人.我一不喜欢套近乎,二不喜欢戴帽子.
你说我共奴的话,我要不要说你是民贼啊?你还不配.
地方政府贪污与否我没有调查过,不好发言.
但是有一点,如果任何人,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做出贪污,那么一旦被查证,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中国并非法治健全的国家,很多时候,可能某些事情上的贪污的结果要比平时贪污严重的多.
我不斟酌这个,有人自会斟酌.
我没说是付先财一定是漫天要价,但是很明显,他希望得到的,和当地政府给他的,一定谈不妥.
事实上,拆迁地区都会有一种说法是,官员一定贪污了。
不可否认,确实有一些地区存在贪污行为,好比重庆库区,238名官员下马,但是他们并不是以减少被补充群众的补偿金而下马的,而是因为虚报移民人数.
我未曾做过更细致的调查,不过,很多信息来源我会相对快一些.


[ 本帖最后由 蓝色指南针 于 2006-7-18 18: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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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柳漫 于 2006-7-18 18:28 发表

你是指付先财"索取的超出国家计划"?那边还有几个共奴说,付先财索取没有超出国家计划,只怪地方政府贪污。到底怎么解释,你们先串通一致后再来发言,好不?省得你们自己互扇耳光,我还没冲龙王庙,一 ...


另,提醒您一点,少说什么别人都是串通一气的话.
你不值得任何人串通了来说你.
而我,不代表任何政治立场,我只用我的帖子写世界.
如果你再有下一次说我是共奴之类的话,我会还以颜色...
你还不配做大水,就您这点三脚猫的文字,没事还要说自己是资深IT逻辑人员的家伙,您就把吹嘘留给自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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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国内强制拆迁有多少是法院执行的?   国家所有政府管理, 政府管理就是官员管理, 结果官员大发横财, 民众一无所有.  政府凭什么来管理国家财产?  至少应该有由大部分民众授权.  否则其不是:  此山是我开, 此树是我栽, 想要从此过, 留下买路钱.
没有哪一个参考系相对于其它参考系是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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