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


我穿着拖鞋跑下去,隔着大门上的铁格子看见一个穿着深灰色大衣的人在朝我微笑。真的是他。

我红着脸飞快地打开门,却一下子局促起来,不知说什么好。

“你跑来干什么?” 我问程明浩。

他扁扁嘴,轻轻地说,“我来让你一眼看到底。” 样子有点像做了错事的小学生。

“我又没说要看你。你有什么好看的?” 我低下头把右脚踩在左脚上,再放下来,把左脚踩在右脚上。

“我来都来了,就马马虎虎看一下,行不行?” 他走近一步,牵住我的右手。

“不行。” 我把手往回抽,抽到一半,又慢慢地放了回去。记得郑滢说过这样会“跌身价” ,我才不管呢,天那么冷,而他的手那么大那么温暖。於是,我小心翼翼地让他握着,发现自己还是很爱他。千真万确,毋庸质疑。

“你怎么来的?”

“开车。”

“这么远!你开了多久?” 我很惊讶。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是从mapquest.com上面打印下来的,从旧金山到拉斯. 克鲁斯的行车指向,上面密密麻麻,最下面写着“预计时间:17小时零2分钟” 。

“再加上一个小时,因为我转错了一次弯,费了好大功夫才绕回去。当然,不是连着开的,中途睡了一觉。”

“你到底跑来干什么?” 我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

他很温柔地看着我,“我想见你。”

“就因为我在电话里哭了?其实,我那天并不是… ” 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我揽进怀里,“我很想你,一直都很想。”

他紧紧地抱着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曾经想过,假如有一天他来找我,一定要好好地把他骂一顿,至少把所有的委屈和后悔都吐出来。现在他真的来了,离我这么近,我却一点都不想骂他。我变得只会很没出息地傻笑,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他一来,所有的委屈和后悔就都找不到了。

原来他一直都在我心中,只是被隔离起来,并没有彻底删除。现在隔离一取消,顷刻间,他又充满了我整个心灵,让一颗心变得沉甸甸的,感觉非常厚实。谢天谢地我没有把他删除掉。

“你会嫌我太矮吗?” 我问他。

“我还想知道,你会不会嫌我太高呢。”

“当然会,知道吗,个子越高的人越迟钝。” 我终於又会说话了。

“为什么?”

“个子越高,头脑离心脏的距离就越远。心里想什么,反映到头脑里去花的时间就越长。” 我一本正经。

“歪理十八条。” 他把我抱起来,让我那两只穿着毛绒拖鞋的脚站在他的脚上。我看见他嘴里在嚼什么东西。

“你在吃什么?”

“口香糖。不好意思,今天早上没找到地方刷牙。所以建议你暂时离我远一点。” 他调皮地眨眨眼睛。

我勾住他的脖子,把脸颊埋在他的颈窝里。

“喂,很冷的呢。”

“我不管。你长那么长的脖子,就是给我取暖用的。”

那一刻,我希望他永远不要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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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吃晚饭的时候,我问程明浩,“你怎么知道我的地址?”

“我去问郑滢,她告诉我的。”

难怪前一天临睡前煲电话粥的时候,她莫名其妙地问我哈雷慧星多少年回归一次,我说76年,她说“我觉得好像没那么久嘛,说不定,你希望它回来,它就会回来”。当时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原来她早知道了。

我问他,“郑滢还说什么?”

“她把我骂了一顿。”

“她骂你什么?”

“一定要说吗?”

“嗯,一定要说。”

“她骂我‘你这只猪猡算是睡醒了啊?睡醒了就快点给我滚过去,老实告诉你,喜欢关璐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你再发呆,就被人家追掉了’。” 他很认真地把自己又骂了一遍,然后说,“所以我就马上滚过来了。”

“骂得好,”我差点喷饭,“你滚过来,是怕我被人家追掉吗?”

他点点头。

“假如我已经被人家追掉了,你会来把我抢回去吗?”

“那样的话,” 他顿了一顿,“看你要不要我把你抢回去。”

“假如我说不要呢?”

“那,大概就不会吧。” 他有点为难地看着我。

“不对,无论我说要还是不要,你都应该来把我抢回去。”

“为什么?”

“因为我有可能是口不对心,嘴上说‘不要’ ,其实心里呢是要的。听见没有?”

“听见了,” 他点点头,然后“扑哧” 一声笑出来,“你这个小不点。还不快点把饭吃完,否则就凉了。”

我觉得很幸福。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我高兴的时候,总是起得特别早。

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没有和郑滢通过电话,就拨给她,她睡眼惺忪地接了,一听见我的声音,立刻兴奋起来,“烧开了吗?”

“烧什么?”

“我是问你们那两锅温开水烧开了没有。”

“不正经,我还没怪你知情不报。” 我忍不住笑起来。

“废话,这种事情,就是要让你惊喜才浪漫;知情就报,多煞风景。唉,说真的,昨天程明浩睡在哪里?”

“客厅的沙发上啊。”

“哎哟,这个男人真没用,跑这么远过去还不把水烧开。” 她叫起来。

“下流。我问你,你干嘛要那么骂他?”

“你不觉得他欠骂?”

“骂归骂,你为什么要说什么喜欢我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根本没有。”

“那是在帮你抬身价。再说,你长得也蛮好看的,说一抓一把也不算过分。杜政平不就像蚂蟥那样死叮着你不放,是你自己铁石心肠把他发配到纽约去。”

“万一他相信了你,真的以为有那么多人在追我,就……”

她有点不耐烦,“我明白了。就是说,从今天开始,那只猪猡就变尊贵了,不能骂了,对不对?”

“也不完全对。我可以骂他,人家就不能骂。” 电话那头突然没有声音了,“喂,喂,你在听我说话吗?”

好一会儿,郑滢才懒洋洋地又开口说话。

“你在干什么?”

“我在吐,你刚才那句话实在太恶心。这么一会儿功夫,我变成‘人家’ 了?好啊,你这个重色轻友的东西!”

“我不是…” 我被她说得很不好意思。

“不要紧,我拎得清,从今天开始,我在你的心里正式退居二线,” 她说着说着激动起来,“哼,看来还是应该找个男人,女人哪……”她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你看好,我也去找个男人,让你骂不得! 还有,我知道你现在的智商不高,所以提醒你,加州比新墨西哥晚一个小时,现在是星期六早上七点五十五分,除非旧金山发生了7.5级以上地震你想知道‘人家’是不是还活着,拜托不要在星期六早上八点之前给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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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你生我气了?” 我不知道没得恋爱谈会不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致容易动肝火。

“哪里哪里,我怎么敢生你的气。你现在有人撑腰了,我打得过你也打不过他,” 她打个哈欠,“真诚地祝愿你们快点把水烧开,明年生出只把千僖小猪猡来叫我干妈。”

我现在相信没得恋爱谈的确会导致人的荷尔蒙失调以致容易动肝火。

小学的时候,参加过一次作文比赛,题目是“等到2000年” 。我天马行空地展望将来,从程控书包、自动厨房、机器人家务助理一路写到开发月球资源,得了全校第二名,照片和文章贴在布告栏内供观摩达两个星期,很出了一番风头。那时候觉得2000年简直远在天外,所以放心大胆地吹牛皮,想不到一眨眼就已近在眼前。仔细想想,我在作文里信誓旦旦的东西好像一样也没有实现。然而,那又有什么要紧呢?

2000年前夜,我和程明浩一起“守岁” 。与之相比,月球上的资源,以及其它其它,都已无足轻重。

我们一起看电视里纽约时代广场千僖年庆祝活动的现场直播。那里有很多很多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然而,对我来说,只要身边多一个人就足够了。屋子里多了一个人,就不再寒冷。

我把脚跷在他腿上,抱着一袋巧克力豆大嚼起来。

他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突然冒出一句,“你的脚其实还是蛮大的。”

我惊愕,把自己两只六号的脚放到他那双不知几号的脚旁边,“怎么亏你讲得出口?”

“不是跟我比,” 他笑起来,“你知道前几天我为什么会给你打电话?”

我摇摇头。

“记得你送给我的那盆非洲紫罗兰吗?我一直把它放在办公室桌子上。那天,有个人来找我,看见它,说‘这盆花应该换个大一点的盆’了。我看看好像也是,就跑到超市去,在那里看见一个很特别的花盆,做成一双套鞋的形状 -- 就是我们小时候下雨天穿了去上学的那种套鞋,现在已经不大看见了。那个花盆淡蓝的底,鞋帮上还画了两朵兰花,挺漂亮的,我就把它买了下来。结果你猜怎么样,我把花盆带回家,从盒子里拿出来的时候,突然想到说不定你可以正好拿它当套鞋穿… ”

“你是说,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我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不过,现在看起来你的脚要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

“后来呢?”

“后来我就开始想你。”

“就是说假如没有那个花盆、假如当初我没有送你那盆非洲紫罗兰,你就不会想起我了?” 我心里一阵感动,但还是想出个问题来为难他。

“应该还是会的。” 他深情地看着我,把我的手紧紧攥在手里。我钻到他的怀里。

十二点快到了,我们一起看着钟倒数。数到零,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盘磁带递给我,“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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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

“听听就知道了。”

我把磁带放进录音机。那是一种我从来没有听过的声音,忽高忽低,忽缓忽急,时而像风掠过红木森林的边缘,时而像空谷中的回音,时而像大地深处传来的一声叹息,时而又像海浪在窃窃私语。仿佛透过一个巨大的螺壳去聆听世界,滤掉甚嚣尘上的繁杂,只剩下真正的天籁之声,没有韵律可言,却无比和谐。

“是浪管风琴?” 我猜到了。

他点点头,“来美国之前买过一个小录音机,还是第一次用,效果挺不错的。”

“很好听。什么时候去录的?”

“就是今年夏天你要走的那天早上。本来是想让你带走做个纪念。”

“后来呢?”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为什么?”

“因为你说过再也不想看见我了。”

“你就相信我了?”

“不要骂我。”

“其实那天我在办公室里看见你的。后来,我跑下去,你又不见了。自己不等我。”

“真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他低下头温柔地吻我。我的心里充满了喜悦:两年,三个夏天,我们只是绕了一段弯路。也许我是伤心了很多次,也许我吃的亏比他多,但那又有什么要紧的呢?毕竟,他走一千七百多英里的路而来,是为了我;而且,他也说过对不起了呀;这样一想,什么都是值得的。我们,扯平了。

临睡时,他过来帮我关灯,隔着被子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晚安。”

我裹在羽绒被里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说,“因为你好。”

我以为他会回答“因为我爱你” ,可是他没有那么说;我希望他说“我爱你”,那样的话我就有机会说“我也爱你” ,可是,他却说了“因为你好” ,总不见得让我说“你也好” 吧。於是我笑笑,说“新年快乐” 。

我以为他第二天会对我说,他没说;我以为他临走的时候会对我说,他也没说。

我反复思考“好” 和“爱” 这两个字,想来想去,它们依然不是同义词。爱,是不分好坏的;爱,就是说,即使我不好,他也会一样爱我;爱,是不讲条件的。

他没说,我也就没问。因为我觉得有些话不应该是逼供逼出来的。逼出来的,就没意思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快乐,下定决心回旧金山湾区。而且,我突然明白,从前嫌堪萨斯和佐治亚“太远”,下意识间,都是以为旧金山来作为基点。原本就离家万里,谈什么远近?所谓“太远” ,其实是离他太远。

半年时间快到,我原来的主管已经写过一次电子邮件婉转地催我快作决定。一月底,我即将在录用通知上面签字,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

郑滢进入新的公司工作快一个月了,觉得新环境还不错,唯一的抱怨是“男人太丑” 。

她骂骂咧咧,“简直好像有人用了一个大漏斗捞掉帅哥,然后把渣统统倒进这家公司。不开玩笑,到现在为止,只有两个男人还可以看看,一个是公司保安,另外一个是餐厅里烤汉堡包的厨师。其他人,打起分来,统统在B-以下。”

“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嗤,把程明浩削掉二十公分再换上一副苦瓜脸,我看你还迷他迷得发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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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是你眼界太高了。” 以郑滢阅帅哥无数的经历,假如男人也搞个选美,她就算轮不到做颁奖嘉宾,评委席也是一定上得去的。

“才不是呢,丑就是丑,没得话讲。不过,说来也怪,丑男人好像普遍胆子比较大。以前那家公司帅哥多归多,哪个男同事要是喜欢哪个女孩子,一般会先在餐厅、电梯,或者走道里先色眯眯地朝她看几天,然后笑眯眯地看她几天,最后到她的同事那里去打听,在基本确信没有男朋友的情况下才找借口搭讪。现在好了,这一套全免,哪个男人看上了我,直接了当冲上来当炮灰,一开口就‘你有绿卡吗?’”

我说,“这说不定是个好现象,说明他们办事讲效率,开门见山,不搭花架子,不搞官僚主义。”

“今天中午在餐厅里有个愣头青坐到我旁边,他问‘这个位子有人坐吗?’ ,我说‘没有’ ,他坐下;然后他问‘你是新来的?’ ,我说‘是的’ ;他看见我在吃土豆条,就说‘今天的土豆条炸得挺好’ ,我说‘嗯,是不错’ ;然后你猜怎么样?我们干坐一会儿,各吃各的饭,他突然结结巴巴冒出来一句‘今天我很高兴,因为我的绿卡批下来了’ ,我说‘祝贺你’ ;结果他说‘我打算今年之内买房子,你看怎么样’,我只好闭嘴,因为我很怕他下一句会说‘我打算在年底之前娶老婆,你看怎么样’。”

“这还不明白,他是用一种很朴实的方式在含蓄地邀请你共度锦绣人生。”

“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那种邀请绝对绝对不应该是对着一摊土豆条发出的。”

“我觉得这其实恰恰说明你有魅力,让人家乱了方寸,唯恐错过机会,哪里还顾得上眼前是土豆条还是法国大餐。” 我笑得肚子发疼,“好好把握机会。”

“哼,你以为我出国、念书、找工作、吃这么多苦是干什么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层次,找个优秀的男人。现在好不容易混到现在,更加不能苟且;要找,就找称心如意的,否则,宁可不要。”

男人的志气往往来自于寻找自我价值;而这个女人的志气却来自于寻找好男人。

牢骚发完,她言归正传。她们公司由於去年跳槽人数实在太多、青黄不济,今年不仅普加工资,还专门出台一项新政策,凡公司正式员工,如果为公司推荐一个人,等那个新员工签约,就可以领到六千块钱的奖金。公司以本伤人,希望通过此举挽救人力资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郑滢脑子一动,想到了挖老东家的墙角。

“来吧,来吧,我们学位一样,你进来工资应该跟我差不多,还有签约奖可以拿,这里的福利也比以前那家要好。噢,对了,那笔推荐奖金我们四六分成,怎么样?”

“我六你四?”

“废话,当然是我六你四。别忘了,我还要装模作样地‘推荐’ 一番,得填好几张表呢。”

“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我,你上哪里去剪毛?”

“行,那就对开。你把简历寄给我。”

“唉,我可以去面试,不过不能保证到时候一定签约。以前那家公司毕竟环境已经比较熟悉了。”

“我担保你会觉得现在这家公司好,而且,将来我们还能拉帮结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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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滢的巧舌如簧之下,我去她们公司面试。

下飞机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小的意外。我等了好半天,才从转盘上找到自己那个有拉柄的小行李箱,把它拿下来,一个轮子已经不翼而飞,不能拖了。我把箱子递给程明浩,对他发牢骚,“早知道这样就随身带上飞机了,费事一点,总不至於坏掉。”

他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算了吧,箱子本身还是挺好的,我不舍得换。以后大不了一直拎着。”

面试其实也挺辛苦的,整整一天日程排得很满,要见四位主管、三位项目经理,连吃饭的时候也由人事部的人“陪同” ,算起来相当于见八个人。郑滢告诉我,一般情况下,我见的第一位主管日后很可能就是我的主管,所以是最重要的人物。

这位“最重要的人物” 叫艾米,她给我留下了相当美好的第一印象 -- 华裔,中年,女性,长得不算很漂亮但让人看着挺舒服,风度极好,听不出任何口音的英语,眼睛炯炯有神,一双瘦瘦的手握起来力道足得像男人,还有,她居然和我差不多矮小,这一点给了我一种亲和力。我一直不太喜欢同比我高大很多的人打交道,莫名其妙地觉得他们可能会欺负我。然而,奇怪的是,我却从来不觉得程明浩会欺负我。

一天下来,大部分的人对我好像都很满意。结束时,艾米送我到楼下,再次用夹核桃的劲头握住我的手,满脸笑容“谢谢,你面试得相当不错,一有消息我就给你发电子邮件” 。

我把面试的经历讲给郑滢听,她的脸上浮起一种复杂的表情,“老处女?”

“她怎么了?”

郑滢告诉我,老处女,也就是艾米,其实是中层主管,在一般情况下,中层主管不管基层员工,但她是个例外。由於某种原因,她手下除了几个基层主管,还有一个基层部门。

“看来你大概要到那个部门去了。”

“不好吗?”

“其实挺好的。老处女是公司里提升最快的中层经理,特别会钻,很有手段呢。在这样的人手下干活不吃亏。” 郑滢一边说一边做了一个“往上爬”的手势。

“你是说她是‘睡’ 上去的?”

“那倒不是,美国公司这一点特别严厉,绝少有人敢去踩那条火线。再说,” 她挤挤眼睛、做个鬼脸,“你觉得她有往上‘睡’ 的条件吗?她就算想这么干,会有人跟她‘睡’吗?”

郑滢的话提醒了我,“你知道她多大吗?我看,应该有三十二、三岁了吧?”

“不止,按照我的那个除以二加七的公式,她起码可以找六十岁的男人。”

“阴损,” 我笑起来,“对了,她还没结婚?”

“结过,离了,大概因为她太凶,老公吃不消吧,留给她一栋有游泳池的大房子一个人住。叫她老处女,是因为她发起脾气来不好对付。”

“挺可怜的。”

“哼,她整起人来可一点都不留情,听说去年有个员工跟她闹了点小矛盾,脑子一发昏去人事部告了一状,结果她纹丝不动,弄来弄去那个员工反而被炒了鱿鱼。她这个人的脾气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在她手下,最重要的不是能干,而是听话。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呢,老处女善於和上层打交道,很多事情通过她,也特别好办一点。所以呢,总的来说还是利大於弊。” 郑滢对人际关系的敏感和灵通让我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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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看上去倒是很亲切,一点架子都没有。” 艾米说话行事的态度简直可以用“如沐春风” 来形容。

“这就叫做会咬人的狗不叫。越有本事踩着人家往上爬的人往往看上去越亲切,否则谁借肩膀给她爬?等发现受骗上当,她爬都爬上去了。老处女对你还满意吧?”

“嗯,还可以吧。她说我面试得相当不错,一有消息就通知我。”

“那就应该差不多了。那些人里头老处女级别最高,又是自己部门招人,还不是她说了算。我看下面也就是走走形式大家通过一下,说不定她明天就会通知录用你。”

郑滢猜对了,第二天艾米就给我发电子邮件来说决定录用我,而且开出一个比原来那家公司高好一截的工资,说公司人事部的正式通知两个星期以后寄到。

“乖乖,起薪比我多好几千呢。老处女果然厉害,开起工资来都比一般主管高。怎么样,叫你来,不吃亏吧?”

我的确动心了 -- 倒不全是为了高工资和股票,也不是因为觉得和郑滢“拉帮结派” 能成什么气候,而是因为那天吃饭时,人事部的人告诉我这家公司对女员工相当好,虽然公司章程规定产假三个月,但大部分女员工怀孕没多久就开始停薪留职休假,休上一年再回来工作,有些人还能延长一年,一般主管都不会为难。

我兴冲冲地把这点告诉郑滢,然后说,“我下定决心了,去你们公司。”

“就为这个?” 她睁大眼睛,然后哈哈笑起来,“你们不会已经打算生小猪猡了吧?”

“当然不是,我是说… 以后…不跟你烦了,公司这方面的福利好一点总不错吧。” 我脸上直发烫。

“不要害羞嘛,”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你刚才讲的完全印证了一本书上的理论,说女人呢,有一种‘筑巢’ 的本能,一旦找到了自己爱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跟他结婚生孩子,然后呢,人生几乎所有的决定都围绕这个中心。”

“才不是这样呢。” 我嘴上这么说,暗地里却不得不承认郑滢道中了我的心事。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有道理,她现在果然长了见识,嘴里时不时吐出块象牙来。

程明浩来看我,手里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给你的。” 箱子比我以前的那个大一点,式样笨笨重重的,像块大砖头,我注意到,在一个角落上,有一道用颜料画的彩虹。

“你画的?” 我问他。

他点点头。

“很漂亮。”

“彩虹大概是最容易画的东西了,” 他摸摸脑袋笑起来,“这样的话,以后你在机场领行李,一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了。”

“哎唷,你就不能买个稍微洋气一点的?” 郑滢酸溜溜地问。自从“猪猡” 事件后,她一直有点吃程明浩的醋,因为她觉得“只要这个男人一跳出来,你的视网膜上就没有我了”。

“这个牌子的箱子出名的牢,据说有人曾经在枪战里拿它来挡子弹,救了一命呢。” 程明浩解释。

“乌鸦嘴,” 郑滢白他一眼,“你指望它什么时候也能救关璐一命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它耐用,十几年都不会坏。” 程明浩有点着急。

“所以呢,你就给关璐买上一个,算着她以后十几年不用换新的了,对吧?啧啧,好大方。” 郑滢的嘴厉害起来简直让人百口莫辩,我想,当初程明浩送上门去让她骂“猪猡” ,恐怕也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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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浩有点委屈地看看我,脸上的神情好像在说“帮我对付她”,我歪着头朝他微笑。听说有些人生来命相不和,相互看不惯,郑滢和程明浩或许就是如此,见面难得不吵;但是,我喜欢看他们拌嘴,因为我知道他们都很在乎我。

我把箱子打开,里面已经放了一包东西,打开,是十几罐我喜欢吃的咸菜和酱瓜。程明浩说,“给你带回去。不过不要天天吃,这些东西好吃归好吃,营养都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这下,郑滢没话说了。

晚上,我忙着整理东西,她躺在沙发上跷着脚看电视,突然叹息一声,“唉,真希望也有个男人这么一门心思对我好。”

“不许抢我的噢。” 我笑起来。

“稀奇死了,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找个愣头青,还要陪他一起白手起家,累都累死;我要找就找个事业上轨道、什么都有的,当然要爱我,非常爱我,” 她踌躇满志,“我才不像你,一只行李箱就打倒了,要追我,哼,起码拿个把PRADA 包包来。”

我曾经在“时尚” 杂志上看见过 PRADA 的包,很有味道,也很贵重。但是,贵重并不一定能让人幸福;对我来说,幸福就是拎起一个他送给我、并亲手画上彩虹的箱子-- 即使那个箱子并不是太好看。

第二天,程明浩送我去机场。离登机时间还早,我去买一杯咖啡。我从 Starbucks 排完队出来,突然头上亮了一个灯泡,想起一个多少年没有玩过的无聊游戏,叫做捉迷藏。於是我绕到一根柱子后面,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他,我想看看他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如果会,有多着急。

十分钟后,他开始左顾右盼;二十分钟后,他站起来去找我;三十分钟后,他脸上的表情让我开始有罪恶感。於是我慢慢地绕到他背后,轻轻拉拉他的手指头。

他猛地转过身来,一脸焦急,“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就在那边啊。”

“你在那边干什么?”

“我…我跟你开个玩笑。”

“你觉得很好玩吗?” 他板起脸,“我告诉你,刚才要是再找不到你的话,我恐怕就要去服务台去寻人了。”

“有没有搞错,这是飞机场,不是菜市场,你以为我会走失吗?” 我嘟起嘴。就算是我不好,他这么凶我干什么?

以后的时间,我们并排坐着,程明浩好像真的很生气,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却紧紧抓着我的左手,好像真的怕我走失。我也不说话,但心里很感动;他真的会着急,而且非常着急。

“我喝不完了,你帮我喝掉。” 要登机了,我把手里的薄荷摩卡递给他。

“喝不完你买这么大一杯干什么?”

“我买的时候又不知道会喝不完,” 我瞪他一眼。他耸耸眉毛,接过那杯咖啡。我顺势轻轻地拉拉他的袖管,“对不起,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他看着我,叹了口气,终於无可奈何地笑了,把我散在脸颊边的头发拨到脑后,“你怎么就这么让人不放心呢? ”

“让人不放心?让谁不放心?”

“让我不放心。行了吧?”

“就是要让你不放心。” 我也笑了,伸出手把他的头发弄弄乱。我不要他放心。他不放心,就不会舍得不管我。

飞机腾空而起,我突然发现,这一次告别,心境一点也不凄凉。因为有人守候,就不再害怕分离。

我在飞机上一边吃花生米一边想起他头发被我弄得乱乱的样子,不由又笑起来。这个傻瓜,给我买了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足够用上十几年的箱子,却不知道我其实根本不想去用它。我才不想东奔西跑那么辛苦,也一定不会去有枪战的地方 --万一哪颗子弹打穿箱子,我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干。我只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不去天涯海角,在你身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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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段时间,收到杜政平的一个电子邮件。发给很多人,内容简洁,告诉大家他一切都好,另外有一个链接,是他新做的个人主页。

他的主页上有一个相册,点进去,先是好几张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照片都是在纽约拍的,那个女孩神情温柔地靠在他身边,两个人脸上都阳光灿烂,很幸福的样子;他大概追上了那个喜欢煲汤的女孩子。我翻到最后一张,是杜政平的单人照,看样子好像是在办公室里拍的,他身后大玻璃窗后面的楼房说不定就是世贸大厦。他在照片上显得很神气,一副少年得志的样子。

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衬衫和领带上,跟着呼吸也屏住了。那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粗条纹的领带,我认识,而且我还知道它多少钱,因为它就是我买来送给杜政平的,是他去年的生日礼物;而他身上穿着的那件衬衫,是一种很淡很淡的银灰色,淡得几乎看不出来,和领带一配,却交相生辉,比白衬衫有神采得多。送他领带的时候,我随口说这样配色好看,记得当时他说过要我今年送件衬衫给他。才一年时间,什么都变了,现在,他如期穿上了这件衬衫。食言的,是我。

我突然开始想,那件衬衫究竟是他自己买的,还是他女朋友送给他的呢?

想了半天,当然没有结果,我觉得自己太可笑:管它谁买的,反正不是我买的。

正看着照片,郑滢打来电话,“是杜政平长进了,还是我看男人的眼光降低了?” 她也收到邮件,一看照片上的杜政平,居然“惊艳” 。

我说,“我看你是丑男人见多了,偶尔来个稍微好一点的,就觉得特别醒脾。”

“他现在好像变好看了,你没有这种感觉吗?”

“人靠衣装,工作了,打扮得整整齐齐,当然比较顺眼。怎么,你总不会觉得‘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纽约曼哈顿’ 吧?” 我笑起来。

“才不呢,小杜人还不错,就是太嫩。对了,他那条领带蛮风骚,不知哪里弄来的,我也想买一条。”

“HUGOBOSS,五十几块钱吧,不过是去年买的,不知道现在这个款式还有没有了。” 话刚一出口,我意识到,女人,是不打领带的,“买给谁?”

“不买给谁,随便问问,” 郑滢立刻扯开话题,“哇,真没想到你还为他动过血本。”

我不相信,觉得她八成是有了新男朋友,不知道那个男人送过她PRADA 没有。可是,她为什么不愿意说呢?后来我想,可能他们刚刚开始,她想等稍微确定一点再告诉我吧,於是也就没有追问下去。

“那个女人起码比你低十分。”

“我觉得她长得挺好啊,还会煲汤。”

“哼,小杜大概就是被她的汤给泡熟的。说正经的,我觉得他好像对你余情未了,你看他这张照片上的眼神,含情脉脉、花痴一样,还打着你送的领带,根本就是专门寄给你的。他可能希望你会后悔。”

“瞎说,只是凑巧而已吧。” 我轻描淡写地带过。很多事情,都过去了,还提什么呢?而且,我并不后悔;或许有点失落,但不是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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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和后悔,究竟有什么区别?

我回忆起和杜政平之间的那段感情。我想,我是爱过他的 -- 至少在某些时刻,否则又怎么会和他去谈恋爱?然而,到底爱得不够深,所以分手也就分手了,不会想到要重新开始,我甚至都不嫉妒他现在的女朋友。

失落,是在水晶球里回放一段时光,看着它慢慢重演,无论对错;而后悔,则是要拼命地想打破水晶球,把一切错误都纠正过来。我对杜政平的爱,够我失落,但还不够后悔。

对着回忆的水晶球,杜政平会觉得失落还是后悔呢?好像都不应该吧,因为他并没有做错什么。说来奇怪,爱情的版图上,倒酶的,常常是没有做错事的人;伤害别人的人,永远逍遥法外。

即使真是如郑滢所说,他对我余情未了,我也无能为力。终究,人只能先成全自己的幸福,然后才有余力去成全别人的幸福。

“喂,你在想什么?” 郑滢把我从思绪里拉回来。

“没什么,对了,昨天晚上你到哪里去了?我给你打电话,家里老是没人。”

“张其馨和她那个眯眯眼吵架了,拉着我去买衣服。本来我已经累得差不多,还陪她出去跑了整整一晚上,一面逛,一面听她在我耳朵旁边叽哩咕噜,简直受罪。每次都这样,姓林的不乖,我就倒酶。张其馨你也知道,发起脾气来‘作’ 天‘作’ 地‘作’ 死‘作’ 活。你快点来吧,以后我们轮流值班。”

“林少阳又新认了个干妹妹?” 林少阳去年下半年升了一级,他把这归功于夏天陪他干妹妹兼三线主管的女儿打网球、口口声声“看见了吧,哪里有人哪里就需要搞人际关系” ;张其馨大不以为然,说“你的实力本来就够升级的嘛” ;林少阳反驳“实力够的人好多呢,为什么升我就不升人家,有时候,要学会四两拨千斤,懂不懂”。两个人闹了一阵别扭,好在他那个“干妹妹” 做完实习就回东部上学去了,并且和从前的男朋友鸳梦重温,这件事情才算过去。

“比那可怕。不是新的,是旧的;不是干妹妹,是老情人。杀伤力加倍。” 原来,昨天,林少阳的大学同学在旧金山聚会,张其馨陪他去,结果和林少阳以前的女朋友碰个正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个眯眯眼自己不争气,大概多看了人家两眼,跟人家说了几句话。好,醋罐子打翻,醋统统泼到我这里来,而且还是镇江老陈醋,后劲十足。”

我笑起来,“林少阳大概和田振峰一样是贾宝玉投胎。”

“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昨天我们把梅西百货女装部从上到下兜了两个圈-- 一层不少噢,然后又去对街的男装部兜了两圈,困得我差点趴在柜台上睡着。”

“买什么了?” 我知道女人发起火来通常喜欢虐待信用卡。

“不要提了,她本来信誓旦旦说要刷爆一张卡然后把发票扔给眯眯眼,反正他今年涨了工资,我听了还挺兴奋。结果你猜怎么样,挑来挑去,自己只买了瓶护肤霜,衣服都是帮林少阳买的,说什么 Calvin Klein 大减价,错过可惜,根本就是她自己没用,我都后悔陪她出去。” 郑滢的语气里满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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