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我告诉程明浩,在美国现代作家之中,我一直觉得马克. 吐温是最潇洒而且最有幽默感的,难以想像他会说出这么悲伤的话来。

“他只是在陈述一个有关旧金山气候的事实啊,而且说得很客观。我并不觉得它悲伤啊。”

“假如真是马克. 吐温说的,那么他当时肯定在失恋。” 我说。

“你怎么知道?” 这回轮到他惊讶。

“凭我的直觉 -- 只有失恋的人才会这么去想。”

他在电话那头笑起来,“你的直觉真有意思。”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问他,“我也来考你一下。在马克.吐温出生和去世的那两个年份中,都出现了一种罕见的自然现象。是什么?你也有三次机会。”

“这么难?小姐,我连他哪年出生、哪年去世都不知道。”

“提醒你一下,马克. 吐温出生于1835年,去世于1910年。已经是个很大的提示了。”

“地震?”

“不对。”

“龙卷风?”

“不对。我说的是自然现象,不是自然灾害。”

“我真的猜不出。” 他放弃了。

“什么东西每隔七十六年在地球上出现一次?”

“哈雷慧星?” 他叫了起来。

“看来你还是孺子可教嘛。”

“我小学参加过天文兴趣小组。一九八六年哈雷慧星回归的时候,我们学校组织过观看。”

“看见了吗?”

“没有。大概是我们的器材比较差。你呢?”

“那个时候我好像对什么星星月亮都不感兴趣。想想真是有点可惜,一辈子才一次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

“不要紧,再过六十四年,它就又会回来了,到那个时候再看好了。” 他的语调很轻松,好像他说的是“再过六十四天” 一样。

“再过六十四年?我能活到那么久吗?” 我笑了起来。

“怎么不能?那个时候,我们才不过八十六岁嘛。”他话里的“我们”莫名其妙的给了我一种“地老天荒”的感觉,好像到了八十六岁,我们真的可以一起携手看哈雷慧星一样。那句话让我心里很温暖。

第二天,我和郑滢一起从学校回家。下午五点钟,正好是一天里面最热的时候。路上一棵树也没有,我们顶着太阳骑自行车,都可以感觉到车胎下面的柏油马路粘粘的像嚼了一半的口香糖,一边还散发出刺鼻的味道。

郑滢抱怨,“这个地方看看纬度和中国的青岛差不多,怎么这么热?”

我兴致勃勃的问她,“八六年你看见哈雷慧星了吗?就是周期七十六年的那颗慧星?”

她摇摇头,“没看见,我也不想看。不过记得那个时候很多人瞎说什么世界末日可能快到了,我当时正在暗恋我们班班长,就给他写了封信。那个男生大概从来没收过情书,少见多怪,竟然去交给老师,后来班主任把我一顿好骂。我的初恋就这么结束了。”

“信里说什么?”

“说假如世界末日来了,我希望和他死在一起。是不是很幼稚?十几年前我希望和那个男人死在一起,到现在,却连他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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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可是,两天过去,程明浩还是没有回我的电子邮件,也没有打电话来。

我和郑滢合买了一个录音机,我们一起听杜政平寄来的“宽容” 。

郑滢听着听着笑起来,“他根本就是借这首歌在跟你表白嘛,你听听,什么‘看着明天,告诉我你不会紧张,跟着我,海角和天涯’,还有‘你的宽容,还有我温柔的包容’,意思不要太明显,你呢,对他稍微宽容一点,不要横挑鼻子竖挑眼,那么,他就会对你很温柔,很包容。懂不懂啊?”

不知为什么,杜政平居然把这首歌重复录了三遍。

他打电话来问磁带收到了没有,我问他为什么“宽容” 录了三遍。

他说,“因为这首歌好听啊。我每次听它,总要听起码三遍才会过瘾,所以我想你大概应该也是这样,就顺手多录了两遍,这样你就不用倒带了。”

郑滢知道了,说,“哇,他的心有这么细,此人嫁得。以后他一定会自觉的记得帮你买护舒宝的丝薄卫生巾 -- 不对,美国好像不流行护舒宝,是那个叫什么Always的。啊呸呸呸,卫生巾怎么起这么个名字,一个月几天已经够人受的了,还 Always呢。”

我说,“我才不会要我喜欢的男人干这种卑躬屈膝的事情呢。”

第三天晚上,九点半,程明浩突然打电话过来。

他说,“前两天我去圣何西一个亲戚家了,所以没有看见你的电子邮件。”

原来如此。我就把在电子邮件里面已经说过的内容大体重复了一遍,除了那个“P.S.” 。

“你那个同学真的想申请我们学校的化学系?” 他问。

我说是啊。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说,“可是,据我所知,我们学校好像没有化学系。再说,旧金山加大几乎所有的系科春季学期都不招生。”

是吗?我的脸一下子热了起来。我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借口,却没有去想一想那个借口究竟成立与否。

“噢,我那个同学目前只是有这个打算,想了解一下情况。”我慷慨的帮其馨撒了一个谎,“其实你也见过她,她叫张其馨,跟我们一起来的。”

“是这样。”

好像没有什么话好说了。於是,我问他,“你们那里天气怎么样?” 谈天气,总是安全的。

我的印象中,旧金山好像是个四季如春的地方。没想到,他说,“很冷。”

“旧金山会冷吗?现在才七月份啊。” 我问。

“当然。有太阳的时候当然不算冷,可是,等太阳一下山,风就吹得人直发抖。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

我脱口而出,“这句话怎么那么悲伤?谁会讲这种话?”

“猜一猜,是一位著名的美国作家。你有三次机会。”

“杰克. 伦敦?”

“不对。”

“欧. 亨利?”

“不对。最后一次了。”

“海明威?”

“还是不对。”

“还能有谁?”

“告诉你吧,是马克. 吐温说的。”

“怎么可能呢?” 我十分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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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可是,我对他真的没有感觉 -- 一点点都没有。我们以前还坐在一起上过选修课,坐了足足两个钟头呢。要有感觉的话,那个时候就应该有了啊,还等到今天?”

“笨蛋,感觉是可以培养的呀。我教你,你只要每天晚上睡觉前对自己默念三遍‘我爱他’ 、‘我爱他’ 、‘我爱他’ ,时间一长,你就会真的爱上他。” 郑滢煞有介事的说。

“恶心死了,像念咒一样。我是不是还要找来个像他的布娃娃天天亲几下?” 我觉得哭笑不得。

郑滢却一本正经,“就算你短时间不会爱上他,至少也要给人家一点希望。否则,他一腔热情被你这么一瓢一瓢 --不,是一桶一桶冷水泼下去,哪一天他灰心失望、另外寻找目标,你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我想不出我有什么理由会后悔。”

“可怜,杜政平已经把你宠坏了。”郑滢做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他错就错在一开始就把自己的心摊在手上给你,偏偏你又看不上。他以后日子一定很难过。”

“这样不是很好,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让他少点痛苦。”

“这你就不懂了。爱情,其实有点像讨债。你亏欠他的越多,他只会更加爱你。一直到你欠他欠到破产,那个时候,你再怎么拉他也拉不回来。所以,我的爱情哲学就是宁可欠很多人的,也不要在一个人那里欠到破产。反正通常都是男人亏欠女人,所以,偶尔被女人亏欠亏欠也不要紧。”

“那蒋宜嘉现在欠你多少?” 我反问她。我知道蒋宜嘉已经给她打过好几次电话了。

郑滢歪起脑袋,“我们现在基本上是礼尚往来,收支相抵,谁也不欠谁。以后,等他和他女朋友分手了,我就会开始欠他。”

“他真的会为了你同他的女朋友分手?”

“你以为我像是那种和人家分男朋友的人吗?”

我想起其馨,“那你不是和那个抢田振峰的女人一样了吗?”

郑滢居然理直气壮的说,“在这个问题上,我和曹操英雄所见略同: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她大概已经忘了自己刚才是怎么骂人家的。

我的天,我心里暗想,幸亏我只是你的“女” 朋友,否则,迟早死得很难看。

第二天上完课后回家后,我从笔记本上翻出程明浩的电子邮件地址,给他发了一个邮件。在邮件里,我说,我有一个同学可能打算申请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想请他帮忙打听一下他们学校化学系春季学期入学有没有拿奖学金的可能性。我竟然很高兴其馨的事情给了我这样一个借口。

结尾时,我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即使我知道他很可能会回我一个电子邮件,我仍然暗地里希望他会打电话过来。不知为什么,我很想和他说话。

在按下那个“发送” 键的前一秒,我犹豫再三,终於在邮件里又加上了“P.S. 你好吗?”,然后又改成“P.S.一切好吗?”

平时我写邮件从来不用 “P.S.” ,怕人家觉得我漫不经心;可是现在,我却希望他觉得我是在漫不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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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我们提议其馨和班里其他同学联系一下,看有没有人也在旧金山。那几年大学毕业生出国的风气极盛,经常弄得一个毕业班里出国的人比留在国内的人还多。当时有人评论说中国重点大学的理工科变成了外国大学研究生院的预科,不是开玩笑的。我们几个第一批出发,仅仅到我们走的时候,就知道班上有不下十五个同学也要来美国。

其馨不愿意,她说,“这样子的话,他们岂不是都知道我失恋了吗?我不要。” 她是个要面子的人。

我立刻想起程明浩,说,“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加大吗?我们可以去问问他啊。”

其馨说,“算了,跟他又不熟。我自己去申请好了。”

刚挂上电话没一会儿,铃声又响了。是杜政平。他很高兴的说,“终於打通了!我从九点半开始拨,每十五分钟拨一次,居然一直是忙音。你们女生怎么这么喜欢煲电话粥?”

然后,他花了二十分钟告诉我奥斯丁有多热,又描述了他的居住环境、室友和一天的日程,最后说,“也没什么事,就是跟你问个好。”

我听得有点不耐烦,顺口回答他,“我很好。谢谢你。”

他说,“我已经复制了一盘张信哲的‘宽容’ 给你寄了过去,应该过几天就能收到了。”

放下电话,已经十一点多,但我和郑滢还都睡意全无。我打开随身听的小喇叭,开始放“爱如潮水”。这是我、郑滢和其馨都最喜欢的歌,从前在宿舍里,我们经常会在晚上熄灯以后一遍又一遍的听,一直听到随身听没电为止。

张信哲温柔而忧郁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既然爱了就无怨无悔

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

我的爱如潮水

爱如潮水把我向你推

……



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

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

你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这是一首伤心的情歌。好像我们喜欢的情歌,十有八九都是伤心的。

郑滢看着磁带盒上的张信哲,说,“其实,张信哲要是稍微粗犷一点,就更加有味道了。”

我笑了,“知道吗,连杜政平都觉得他娘娘腔呢。”

她转过头来,“你好像对杜政平有成见。”

“没有啊。”

“你对他很不好。”

“我有责任对他好吗?”

“你对他不好,是因为你知道他喜欢你,但你不喜欢他。女人对自己不喜欢却偏偏喜欢自己的男人是很不留情的。”

“他喜欢谁,关我什么事?” 我突然想起其馨,“你觉得杜政平和其馨会不会般配?”

郑滢瞪我一眼,“少无聊。你以为你在赈灾吗?”

“没有啊。我只是觉得其馨很可怜。她需要一份新的感情。”

“那也不应该是杜政平。他现在对你爱如潮水,已经差不多淹没了整个德克萨斯,要一路淹到新墨西哥来了呢。你想要他中途改道?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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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其馨在电话里哭了十几分钟,才断断续续的告诉我们,原来田振峰在美国这一年里,已经另外有了一个女朋友,是和他跟一个导师的同学。更糟糕的是,他们已经同居了。这次田振峰一把她安置好就跟她摊了牌。

“那他不早说?你可是为了他才去那个地方的呀!”我叫了起来。

“他说怕我受不了打击。”

“噢,他以为现在告诉你,你就不受打击了吗?”

“那个女人长得根本没我好看,还戴了副眼镜!”其馨一再重复这句话,好像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不是田振峰移情别恋,而是田振峰居然爱上了一个没有她好看、还戴眼镜的女人。

“Son of a bitch!”郑滢用她在TSE考试里得了50分的美国英语字正腔圆的骂起来,“这个王八蛋太不是东西了。他就忘了当初出国的时候他自己是怎么说的?还有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来勾引人家的男朋友!哼,你就告诉她,要把田振峰抢过去,先敲断一根手指头再说!不行,你把他电话号码给我,既然他拎不清,我现在就打过去帮他把脑子拎拎清!”

以郑滢的个性,退回几百年去绝对是个“侠女十三妹” 的料子,可是,她实在不善於安慰人。

我抢过电话,“其馨,你不要哭。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哭也没有用啊。再说,这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啊。记不记得我们看过的那部电影‘秋天的童话’?里面钟楚红也是一到美国就被陈百强甩了,但后来不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呐,陈百强要是不甩掉她,她也就不会有机会跟周润发谈恋爱,对不对?所以说呢,她被陈百强甩掉,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件好事,要不然,她就算碰到了周润发……”好像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其馨只是哭的更加厉害。

“他口口声声的说,要对那个女人负责。早知道,那个时候我就跟他…… 让他对我负责好了!” 我们暗暗在心里庆幸其馨那时没有干出什么浪漫而愚蠢的事情,她却竟然在后悔。

我还记得田振峰走的那天,我们去机场送他。其馨在他怀里哭成一个泪人。他信誓旦旦的对她说,“我在美国等你。” 又对我们说,“拜托好好的帮我照顾她,别让她被人家追走了。”

我们都恪守着诺言,他自己却食言了。

这一通电话从八点打到十点半,最后,其馨平静下来,说,“我打算转学,越快越好。最好就是下个学期。我没有办法在这里面对他们两个。”

“好啊,那你就转过来跟我们作伴好了。或者,你可以再试试亚利桑那大学啊,说不定,他们可以帮你保留奖学金。”

“我想去旧金山。” 其馨坚定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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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我们三年级的时候,田振峰要毕业了,他拿出篮球场上一往无前的劲头突击了半年考完托福、GRE,搞定了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奖学金,让我们刮目相看。因为当初他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就足足考了三次,我们每个人用过的模拟考卷都被他搜罗了去背。

其馨很不舍得他走,几乎天天跟他泡在一起。那一段时间,我和郑滢轮流帮她在大课上签到。

离别的时刻终於到了。田振峰临走前一天早上,其馨突然问我们,“你们说,我应不应该跟他做那个?”

我刚问,“哪个?” ,郑滢已经斩钉截铁的说,“你最好不要动那个脑筋。”

“可是,”她可怜巴巴的望着我们,“我真的很爱他。”

不错,断了一根手指头才捞来的男朋友,换了我,一定也会很爱。

我说,“我们知道你很爱他,可是,这和做不做那个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怕…他到了那边会忘记我。”其馨的眼睛肿肿的,我猜,她恐怕为了这个“做不做”的问题昨天一夜没睡着,“再说,我这辈子,只有田振峰这么一个男人了。那,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她大概想把贞操当作一份离别礼物。恋爱中的女人无私起来莫名其妙。

我和郑滢都很不认同其馨的想法,我们觉得“既然不过是迟早的事情,又何必操之过急呢?”最后,其馨乾纲独断,“我已经决定了。你们不许跟人家讲噢。”

我们瞠目结舌。我第一次发现,其馨原来是这么有主见的一个人。

郑滢说,“这个浪漫而愚蠢的家伙,”她不无失落,“我一直以为,我们三个人当中,应该是我先告别处女时代呢。”

结果,那天晚上,田振峰和篮球队那帮人一起吃饭,喝醉了酒,什么事也没发生。

一年以后,我和郑滢结伴到了新墨西哥州的拉斯克鲁斯。第一天晚上,我们两个人抱着毯子,头碰头的躺在中国学生会帮我们租的公寓空荡荡的客厅地毯上,郑滢突然问我,“你猜其馨现在正在干什么?”

我笑出来,“你这个大流氓。”

“我什么也没说啊!”她居然做出一脸无辜的样子。我们两个色迷迷的笑成一团。

我们三个人当中,其馨当初最不想来美国,她是被田振峰拉来的。郑滢最想来美国,因为她觉得好男人都出国了。我介于她们两个中间,谈不上太想或者太不想,只是隐隐约约的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应该可以找到属於我的一份幸福。

我和郑滢都想错了。一个星期以后,其馨从凤凰城打来电话,泣不成声。原来,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要和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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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一年级的时候,班里差不多有一半女生暗恋田振峰,其中包括我和张其馨。郑滢对他不以为然,因为她一进学校就和法学院辩论队的三辩、那个据她说从侧面看笑起来有点像周华健、辩论的时候最喜欢说“不是吗”的男生打得火热,天天“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连去哪个食堂吃饭都愿意和我们辩论一番。她觉得“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的代名词。

为了多看见他,我们参加了学生会做干事。每一次篮球队和人家比赛,我们都很起劲的帮着买饮料、看管衣服,和做啦啦队。那一段岁月,使我从对篮球一窍不通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球迷。

后来,噩耗传来,田振峰和我们系那位长得酷似孟庭苇的系花开始谈恋爱。暗恋者们或长或短的伤心了一阵 -- 对於我来说是一个星期,然后便逐渐康复过来,不再那么狂热。毕竟,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我很清楚自己长得不像孟庭苇 -- 她五岁的照片只怕都比我好看。

唯一没有变的,是张其馨。她依然去看他们每一次比赛,执着的站在球场的冷风里尖着嗓子喊“加油” ,一直喊到回来跟我要“草珊瑚” 吃。

有一次,她看球回来,很难过的样子。我以为他们输球了。结果她告诉我,他们赢了,但是那天,系花也去了,而且,就坐在她旁边。她亲眼看着田振峰每投入一个球都会转过头来微笑一下,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多微笑,但那些微笑都不是给她的 -- 平时田振峰连看也不会多看她一眼。她觉得爱情很残酷。

其馨说,“我真傻”。我心里想,好像是这样,但是没敢说出来。

一转眼到了二年级,大部分人都有了男朋友,只有其馨依然迷恋田振峰。我们都觉得她在浪费时间。

二年级下学期,田振峰和系花分手。其馨顿时倍受鼓舞,更加起劲的参加学生会活动,极尽所能要引起他的注意。

后来,田振峰想在系里组建一个女子篮球队。平时连跑八百米都视为畏途的其馨竟然去报了名。爱情,足以让人不自量力。

女子篮球队第二次训练,其馨就挂了彩。原因奇特:她被一个篮球砸中手,小拇指骨折,被送去了校医院。

我赶到校医院,一眼就看见田振峰坐在其馨旁边侠骨柔肠的捧着她裹着厚厚白纱布的右手小拇指,像捧了一个烫手山芋一样吹着。两个人都深情无比的凝视着对方,一脸甜蜜。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充满幸福的伤者,替她松了口气,王宝钏终於等到了薛平贵。

两年、三十七场球赛、一次小拇指骨折之后,其馨“拨得云开见月明” ,成为田振峰身边小鸟依人的女朋友、学妹们嫉妒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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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快下飞机了,张其馨趁洗手间关闭之前跑去刷牙洗脸,弄得干干净净的出来,一脸神采飞扬。我和郑滢冲着她做鬼脸。

郑滢凑到我耳边轻轻的说,“这是为见面时热烈拥抱接吻作准备呢。”

领完行李过海关的时候,其馨的箱子再次被统统打开,杜政平不幸言中,她带的几大包牛肉干全都被扣下了。其馨有点沮丧,“真可惜,他很喜欢吃这种果汁牛肉干的。”

临分手时,郑滢拿出相机提议大家一起拍张照片留念。

1997年7月1日,在旧金山国际机场美国海关旁边,我们七个人整整齐齐的站成一排,拍了一张照片。那一年,我们都是二十一岁,“少年心事当擎云” 的年纪。

程明浩站在我旁边。他轻轻的说,“早知道杜政平睡觉的时候还会流口水,我就不跟你换位子了。”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

杜政平听见了他的名字,追问我们在讲什么。我们两个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没说你啊。”

我的心里甜丝丝的,觉得好像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小小的、不是秘密的秘密。

美国比中国晚十几个小时,所以,我们在上海上飞机是7月1日,在旧金山下飞机的时候,也是7月1日。在这当中,时间好像停滞了,我们却从一个空间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

张其馨看看表,“哎呀,飞机已经晚了一刻钟,没想到过海关又花了这么长时间,他一定等急了。你们一路平安,到了那边就给我发电子邮件啊。”

郑滢白她一眼,“噢哟,人家等一会儿,你就心疼死了。”

我们在那里分手,我、郑滢、杜政平接着转机去达拉斯;张其馨、程明浩、许文磊和蒋宜嘉走另一条路去机场出口。

我对程明浩说,“希望以后有机会在旧金山见面。”

他点点头,“希望。”

我看着他的背影走远,心里觉得很失落。我们会有机会在旧金山见面吗?假如有,会是什么时候呢?

我为什么会期望和他再见面呢?难道,我已经喜欢上他了吗?可能吗?

我不由羡慕起张其馨来,至少她千里迢迢而来,心里知道这边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在等待。

刚才看着她小鸟一样雀跃的身影,我对郑滢说,“我觉得其馨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郑滢说,“田振峰能找到这样的女朋友,他才是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

张其馨的男朋友叫田振峰,高我们一级。我们刚进学校的时候,他是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兼篮球队队长,曾经在校际篮球赛下半场一个人独进二十八个球扭转乾坤、使化学系球队战胜了死对头数学系,得了全校冠军。加上他长得气宇轩昂,自然成了许多低年级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张其馨最终力挫群芳,把田振峰招安在她的石榴裙下,是吃了一番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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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政平居然真的一路睡到了旧金山,连吃午饭的时候,我们都推不醒他。实在让我怀疑他是不是错把安眠药当成晕车药吃了。

直到飞机上的地图显示我们已经在美国的西海岸线上,他才抬起头来,揉揉眼睛,看见旁边坐着程明浩,问“怎么是你?”

我听见程明浩回答,“你还以为是谁?快把头挪开,你把我的肩膀都快枕塌了。”

他抓抓脑袋,回过头来,对我笑笑,“不好意思,昨天晚上几个小时候的好朋友偏要拉我出去吃饭,我不肯去,他们就说我不给面子,没办法,只好去。结果没想到吃完了又去唱歌,弄到三点多钟才睡觉。” 然后叫起来,“有没有吃的?饿死我了。”

正在这时,机长拉成了嗓门说 Welcome to beautiful, beautiful, beautiful San Francisco。我们不约而同的向机窗外面看去,旧金山,已经在云端下面了。

那一天,在清晨的阳光中,旧金山安静的枕着她绵长的海岸线、碧蓝的海湾、还有和水连成一片的天空,带给我一种奇特的震撼。曾经在电视上很多次看见这个城市,然而,真的亲身凝视着她的时候,我依然摒住了呼吸。一个展开了怀抱的城市,这就是我对旧金山的第一印象。

曾经以为,那种感觉源于旧金山是我来美国的第一站;可是,直到现在,走过了美国的许多城市,每一次在旧金山上空盘旋,我依然喜欢凝望这个城市温柔而深情的线条。只有旧金山给我这种“展开怀抱” 的感觉。

不知是巧合还是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后来,我们当中大部分人的命运都和旧金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形中,我们像一群刚刚睁开眼睛的小鸭子,把漂洋过海而来看见的第一个城市当成自己在万里他乡最亲近的地方;而旧金山,变成了我们美国梦里的图腾。

大家开始唧唧喳喳,纷纷羡慕起那些可以在旧金山读书的人。

这时,飞机转了一个弯,擦过一座长长的拉索桥。“看,金门大桥!”张其馨叫起来。我们都凑到窗口去看,所有带了相机的人都对着它拍照。

程明浩站在我身边,我可以感到他的呼吸微微的拂动着我的头发。我突然有点伤感,旧金山是他的目的地,到了旧金山,我们就要告别了。

我对他说,“你真是挑了个好地方来念书。我们去的新墨西哥,据说只有沙漠和仙人掌。”

他朝我笑笑,“没关系。以后一定有机会来的。” 他的声音低沉而平缓,让人听了心里舒服。

我也朝他笑笑。不知为什么,他那句话给我了无限的希望。是啊,我愿意相信,以后会有机会来旧金山。

后来,等我真的去了旧金山,才发现原来那天在飞机上看见的根本就不是金门大桥,而是城市另外一侧连接旧金山和奥克兰的海湾大桥。我们只是对着自己想像中的金门大桥激动不已。

或许,爱情中,也有这样的时刻。你看见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你想像的。你只是和自己的假想在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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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政平通过他一个亲戚开的旅行社帮我们买了飞机票,价钱确实比较便宜,可是要在东京转机,然后飞旧金山。张其馨的男朋友会到旧金山去接她,我、郑滢和杜政平然后从旧金山飞到达拉斯,在那里,他去奥斯丁,我们去拉斯克鲁斯。用他爸爸的话说,“合算啊,一张票,可以看四个城市。”

很“凑巧” 的,我的位子和他的排在一起。

上了飞机,我觉得自己应该不再有“对他好一点”的责任,放好手提行李包坐下以后,马上拿出一盘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放进随身听。

他看见了,兴奋的说,“原来你也喜欢张信哲啊!”

我觉得他没话找话,那几年,张信哲的歌在校园里泛滥成灾,几乎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他的。

“我也很喜欢他啊!”他摆出一副遇到了知音一样的表情,“这次我带了好多张信哲的CD,可惜都放在托运行李箱里,否则就借给你好了。”然后想起什么,又画蛇添足的说,“张信哲的声线真的很好,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他这个人。”

“为什么?”

“因为他缺乏阳刚气啊。真的,我第一次听‘有一点动心’的时候,整整听了十几秒钟才分辨出哪个是张信哲,哪个是刘嘉玲。”

我不由笑了出来。

“对了,不如你把你学校地址告诉我,我把我带的那些CD翻录在磁带上寄给你好了。”亏他想得出这个理由来要我学校的地址。

我们交换地址。然后,他拿出两片药就着矿泉水喝下去,“晕车药,听说晕车的人容易晕机。”

“你晕车?”

他点点头。

“那你还说要开车?”

“其实,自己开车的时候,精神集中,是不会晕的。再说,来了美国,学会开车是生存需要,一定要学会。就象某些女孩子,的确不容易追,可是,难道就因为不容易追,就不去追吗?”

郑滢隔着走道笑了起来。我都替他觉得不好意思。

不知是因为刚才在机场和我妈应酬时眉来眼去太起劲了,还是那两片晕车药的效力,在东京转机以后没多久,杜政平睡着了。

我松了口气,继续听我的“爱如潮水”。可是,一只歌还没放完,他居然把一个大脑袋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剃的短短的平头像刷子一样刮着我的脸。

郑滢说过他故意让我们两个的位子排在一起,是因为他希望在途中我睡着可以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万万没有想到,现在,是我反过来做了他的靠枕。

我转过头看看他,他睡得很熟。我抖了几抖肩膀,想把他摇醒,他朦胧着眼靠回自己的椅背上去,可是,不一会儿,又理直气壮的靠了过来。如此几次,我干脆放弃。

两个多小时以后,杜政平的脑袋越来越沉,我已经不堪重负。这时,正好程明浩走过,我立刻向他示意。他看看杜政平,笑笑,说,“我跟你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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