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约] zt--n种法律模块信件,回国6个月,护照随身,入籍,法援--zt

本帖最后由 酒色财气 于 2011-8-6 10:33 编辑

酒色财气06.08.11注:原帖来自多蒙板块之精华区。原帖的内容多为转载或搜集自网上。
由于换行之间有很多乱码,编辑太费时间,故不转了。大家去看原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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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酒色财气 于 2011-8-6 10:32 编辑

ZT:

大致目录:


ShwW 注,本楼所有法律模块的信,都出自athena_hu的版权,来自那个被此屏蔽网站的德国法律板块
文中提到的一些名字如Sparkasse皆为举例,各位自己灵活变通。
量比较大,个别位置没对齐,各位用到的时候自行调节

向银行讨钱 (ShwW注:比如未及时更新学生证明,被扣钱了等

对保险公司(或者手机公司)说,换账号ShwW 注:同上)

问银行要Auszuege

换地址,适用于保险公司,银行,手机公司,大学等等

kun房子
kun手机o2

Kündigung meines Versicherungsverhältnisses /*  Kündigung meines Mobilfunkvertrages / 辞职信Job / Kun掉DeutscheBank账户
版权皆属于yingying_wang

拒绝online和邮寄的广告信7 w& U, 版权属于xls,出处同上


Kun Bahncard 版权属于mixmas, 出处同上

回国超过半年的签证法律问题

护照是否必须随身携带Aufenthaltsgesetz § 3 Passpflicht
版权属于老大:太有才了 出处同上

北威入籍相对容易-材料的准备主要版权属于丁丁的白雪马甲 后面由log补充,出处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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