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楼主的朋友能好好坚持下,,,,,,

不是为中国人争光的问题,而是为了个人的尊严!这个世界总是有公平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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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3-4 01:27 发表
当时要是抓到路别的证人就好了.
现在是双方各说各的, 法官信谁的啊!

这就要看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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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时候,行人和自行车肯定比汽车有先行权啊,,,,

相对的弱者最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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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3-4 01:53 发表

错! 在德国不这样
行人或骑自行车的人犯了交规,有责任, 要赔偿地.
开车人要是没错, 不用陪.
跟国内完全不一样.

怎么觉得你搞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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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3-4 02:16 发表

你有没有读过德国的交规呢? 有有没有德国的驾照呢?what.gif

很遗憾,我有,,,,,,,,要不我偷吸别人家油干什么?烧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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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尹梦梦 于 2006-3-4 02:20 发表


他说的是对的.如果是行人的责任,出了事,就算是人已经死了,还要反过来配车主的损失.这个以前有案例可查的.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优先权的问题,不是谁违反交通规则的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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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3-4 02:22 发表

那你是怎么混过的? 嘲笑你一下:P
你完全错啦. 对交规的理解...

当时塞给了考官100元人民币,,,:embara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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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3-4 02:24 发表

MMMM你比那个家伙聪明一百倍!yes.gifrose.giflol.gif

所以偶配她不上嘛,,,,: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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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说的搞反,不是说行人违反交规就不要追究,,,,
而是我觉得国内的交规对行人和自行车的保护没有德国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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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尹梦梦 于 2006-3-4 02:32 发表


他的问题就出来警察没来,然后又没有当时和那个女的谈好,就糊里糊涂地离开了.如果你当时是警察到了,还添了表什么的.就完全和他的情况不相符了.

看来在德国对待这样的事情还是要严谨啊,否则被人倒咬一口,真是有理也说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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