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1 17:03 发表

如果你觉得这是诚恳地,你大可以开心的接受

如果能在投入心力之后能换回些微的诚恳的话,虽然通常是难以期待的事情,但是一般来说是还是值得人开心的。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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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1 17:03 发表
这个所谓的很清楚的营销策略在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的理论基础上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放弃特定客户的理由只有2种
1是因为该客户所需的产品和服务所导致的成本高于销售额。
为了能保证企业的产品范围不过于宽泛而导致价格竞争力的下降,才要放弃这样的客户。
2是因为特定的客户群的存在会影响其他更的客户群。

就网吧这个例子来说,只要是个人,往电脑前面一坐,他就可以上网,对商家来说毫无成本上的区别,所以1不成立。

如果原因是2的话,那就是商家认为,中国人的存在会影响韩国客户的情绪并导致销售下降,那就是他有民族主义,而不是我们。


真的很惊讶你的营销学理论是出自于哪家的,也很钦佩你的活学现用能力,那么我们试用你的理论来推演以下亦无不可
1是因为该客户所需的产品和服务所导致的成本高于销售额。为了能保证企业的产品范围不过于宽泛而导致价格竞争力的下降,才要放弃这样的客户。
的确是这个道理,尤其是后面一句。商家为了突出自己的特色服务,为了吸引在他看来的优质客户赢得超额利润,所以要在营销能力有限的前提下放弃低利润的一般客户。这里的成本虽然没有本质的差别,但是在利润上面有相当的差别,所以这个原因是成立的。
2是因为特定的客户群的存在会影响其他更的客户群。
的确,为了突出只为特定客户服务的特点并且维护相应的卖点,就需要在服务中做到忠实地维持这一经营理念,否则也就根本无法达到提出这一理念的初衷,更无法获得预期的超额利润。所以这个原因也是成立的。为了维护这一点考虑的原因可以来自于纯粹的商业思维,并没有一定出现民族主义考虑的必然性。
如果阁下真的在学习营销课程的话,在考试中最好不要用这样仓促的手法做出判断才好。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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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梦中战斗的猫 于 2007-3-21 17:12 发表

你不是在维护理性和法律,只是在维护你个人对理性的理解和认识.虽然你的理是歪理,但我还是得麻烦的回答你.
我有幸在朋友的邀请下参加了穆斯林的礼拜,穆斯林是开门收教徒的,不会以国籍和血统为限,相比那网吧好 ...

很高兴你有机会在邀请下看到了一般人非教徒看不到的东西。
我认为人在国外,不断地大开眼界之后,就会发现越来越多的所谓歪理其实本有其道理。我现在还不是这方面的专家,现实例子手边还真没有,不过我已经说过了,在西方世界不论哪一个国家,如果我开一个只对中国人营业而不为本地人服务的场所,只要我申明这样的服务是为了给本国人提供便利而不是种族歧视的话,在法律上是不会遇到困扰和阻碍的,而在西方社会也不会因此有什么“民愤”出现,这中间的差别很值得人深思。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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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1 17:32 发表

很惊讶你在上网这种消费行为中,将中国定义为低利润客户。 上网不是买porsche,中国人连按价格表上个网的钱也不够了?
"突出只为特定客户服务的特点"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韩国客户的满意程度,中国人不 ...

如果通常的上网费用是一小时一元钱的话,我开设的专门给韩国人的收一小时三元五元甚至更多,这中间有没有利润差别呢?为什么非要用那么激愤的表达方式呢,想办法挣老外的钱本身没有错啊?
韩国人集中到我这里来上网不是因为我这里贵得可爱,而是因为有特别设置的语言和文化环境,有和自己的同胞聚会的熟悉放松的感受,这就是满意度的所在,我说了半天的换位思考,在你那边始终变成了自说自话,这个让人觉得很辛苦。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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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1 17:47 发表

别说3,5元,就算3,5欧,只要上了门的,就是表示能消费,不是什么低利润客户。何必预先硬性过滤自己假设的所谓无法消费的群体?

不过你的第二点还是挺有道理的,但是如果店主能按你所说的在那个标牌下做个简短的说明,那不是就很能服众了?

他这么简单的说 韩国人专用,不让人往那个方向上想是不可能的。

你刚才也说了有两点考虑,它们会互相影响,一个是成本和利润方向上的,一个是服务特性上的,
虽然说第一点上面会有些中国大款不在乎差这几个钱,但是如果同样接待他们了就会影响第二点的方针,影响到服务主要客户群众中的定性和口碑,从而根本影响到整体业绩和经营。而且这个排他性的服务并不是专门针对中国人的,同样不被接待也包括日本人美国人等等,所以并不应当是出于什么有考虑的歧视。
关于店主的经营细节方面,如果他真的没有去尝试做任何铺垫说明的话,那是他经营操作手段粗糙。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事实也许未必如此,我们看到在相关新闻里面似乎理所当然地全然没有给店方提供自我开脱解说的空间和文字,更要命的是读者们显然对这个也根本没有什么兴趣,所以说这类所谓新闻的兴奋点所在无非是又给“公愤”创造活跃一回的机会罢了。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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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梦中战斗的猫 于 2007-3-21 17:47 发表
你在德国开了家只为华人服务的店,你敢以不服务德国人的理由拒绝顾客,你就知道民愤了.不要只假设,我在德国还没见过这样的店呢.其实老百姓大多都一样,喜怒的原因也差不多.我们中国人并非不理性,不包容,民族心理也不比西方差.

我的初衷并不是要极力主张并支持这类特殊服务方式,而是对在合法的范围内出现了这类服务方式后引发的过激的非理性反应表示异议,我认为冷静的读者应该能把握这个区别。
你去过一些大汉把们的很牛的迪厅么,大汉们看你不顺眼,没有任何理由不让你进去你就是不能进去,这类的例子已经很平常了。等到在德国的中国人已经富得不行了,那样的店子想来也应运而生的,德国人进不去只能耸耸肩,你现在没见过只是因为生错了时代,其实对特定人群服务的设施多了去了,哪里见到有什么民愤?
你说得不错,百姓大多都一样,我们中国人也并非不理性,不包容,很多时候简直是太理性太包容了。但是中国人里面现在有一些有民族主义思维倾向的人,不但言行举止非常的不理性不包容,不仅如此更反而引以为傲,这些人的文化心理和基本素质那是比西方的水准差得太远太远了。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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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九月鹰飞 于 2007-3-21 17:59 发表

看了你的回帖,感觉你压根儿就不配作为中国人,缺少民族气节,反诬他人极端民族主义。缺少起

码的政治觉悟,却又在此长篇大论,胡搅蛮缠。

讨论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明确一点,此案例是否已经构成民族歧视?

让我们来看一下民族歧视的定义:

民族歧视是指按照民族成分划分人们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限制和侵犯民族的基本权力的现象。它是剥削制度和专制制度的产物,表现为在政治、经济、文化及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等方面对其他民族的限制、约束和压制。

这个定义包含的要点有三:

1.是否以民族成分划分?

   此“网吧”只对韩国人开放,显而易见是以民族成分划分。(下面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哪里去了?它们是如何被民族化划分的呢?

2.是否是限制和侵犯民族的基本权力的现象?

   公开营业的网吧不对中国人服务,显然是限制以及侵犯了中国人上网的基本权利。(养老院现在不为我服务,是不是侵犯了我的养老权利?发廊不为小娃娃服务,是不是限制侵犯了小娃的性权利?

3.是否有在政治、经济、文化及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等方面对其他民族的限制、约束和压制的表现

    但凡对事务有点儿分析能力的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种表现毫无疑问的存在。而且是无视中国人嚣张的存在着,不要忘记此网吧是开在中国的青岛。这既是对青岛人的歧视与侮辱,也是对全体中国人的歧视与侮辱!(凡是....都
...的文革造句法,这种表现毫无疑问的证明了打击异己,阻止观众畅所欲言的xx用心。

作为一名中国人不对此种现象予以讨伐抵制,反倒为之行狡辩之词,不知阁下意欲何为?

我这两天在这里奋力反对的一种我定义为最糟糕的民族主义的“民粹主义”有几种非常招牌化的外在表现,各位看官不妨可以留意一下。
首先就是这帮人总是自诩为最有“民族气节”,时时刻刻都在通过空洞无物的口号炫耀这条自己贴在脸蛋上的金商标,力求证明他们才是国家兴亡的希望所在;
其次就是这般人打击异己的杀手锏就是“汉奸论”,不合其口味的就打入另册,甚至剥夺你的国籍不允许你再做中国人,因为只有他们自己才是最正统的中国人,别人都没有僭越的权利。
说到底了这就是这类人的所谓文化修养和政治觉悟,其实这也不是什么专利,类似的觉悟其实早就在多年前被前辈们发扬光大过了,当初希特勒和他手下的热血冲锋青年们也就是将这两招运用得出神入化的大师高手,所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的发明。
至于上面对于民族歧视加以断章取义的所谓诠释,基本就是驴唇马嘴不值一哂。我在这里只能奉劝某些仁兄,如果真想要担负起民族大任的话,还是好好先去打造一下自身的综合学问和逻辑思辨能力,不要只在攻击性字眼的力度和音量上面去下功夫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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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梦中战斗的猫 于 2007-3-21 18:35 发表

很牛的第厅选择顾客是严格的坚持市场定位和出于安全考虑.假如你穿着笔挺的西装,你的女伴穿着拖地晚礼服去蹦迪的话,大汉们多半是不让你进的.反之,你要是只穿牛仔裤T恤衫去参加那些高档派对也会被挡出来的.
但大汉们不会以顾客的肤色与血统或是国籍什么的作为理由,拒绝顾客入场(包场专场除外).我们争论的焦点是该不该以国籍做为市场定位和划分顾客群的标准.

我举这个例子首先是为了现实证明社会上对选择性服务的宽容度。
我们争论的焦点并不是该不该以国籍做为市场定位和划分顾客群的标准,你在歪曲我刚才一再声明过的主旨。我不是要主张和鼓励这种行为,反之认为这是种很笨拙很幼稚在现实世界中难以贯彻的经营方法,我的目标是想指出,在合法的范围内的这种行为,诱发出的一些在我看来是过激的社会反应经常是不理性甚至有害的。
这已经是我在一再重复我的观点了,请认真阅读我的回帖,谢谢!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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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梦中战斗的猫 于 2007-3-21 19:02 发表

社会情绪不会没理由的被激起,你应该关心的不是大众的不依不饶,而应该思考胆大妄为和他们胆大的原因.我们包容太多.你口口法治,法治的关键是不让任何不合法的苗头出现.那个网吧已经触犯了(请看上面网友的帖)。群 ...

谢谢,你的回复我都有看过,不然无法有的放矢地加以回答。
国别为市场定位,限制顾客.在中国限制中国人是合情的,因为这可以是出自于纯商业的营销考虑,详情上面提到过,请参阅。而且在中国的外国人的独处权也应该得到保障,这个我上面也说过了。
这类出于
商业的营销考虑的行为我认为是合法的,因为我认为该事实本身没有违反“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为如果店家把自己的经营理念解释得很清楚的话,大家照章办事,愿者上钩,也没有对消费者有什么不公平不合理的事实,如果你作为消费者觉得不公平不合理的话,应该也不会为了看个演出专门再跑回家换衣服还毫无怨言。反之我觉得像另外一个例子里面的工商局因为“民愤”的原因加以草率处理反而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这样模糊了事不严格执法是不利于全面现代化建设的。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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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hyhj 于 2007-3-21 19:56 发表
要是只招待韩国人,牌子及其它标识都用韩文写就是了。用中文写网吧和韩国人专用就。。。
想象一下,如果有中国人在德国开家网吧,上用德文写上中国人专用,结果会如何?(

你觉得结果会如何呢?在这个随处可见残疾人专用停车场,妇女专用休息区以及禁烟区的国家,你觉得一般人会怎么反应呢?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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