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梦中战斗的猫 于 2007-3-21 09:05 发表
如果你愿意去,清真寺是对每个人敞开的.和某某国专用是两回事,我进去过一次.希望你也先调查在说.别动不动就"愤青",就民族文化心理不成熟".这纯属你个人的片面见解不要拿出来误到读者.中华民族历史 ...

据我所知,清真寺(尤其是其中供教众祈祷的部分)是只对教徒开放的,至于你当初是在什么情况下进入以及进入做什么的,我不好置评了。
当年的友谊宾馆是主要的涉外宾馆,一般中国人是无法进入的,就像直到不久前的一些涉外公寓一样。至于友谊商店里面使用的是所谓外汇券购物,一般国人发工资是拿不到这种票子的,(请注意我在措词里面提到的是一般中国人),年龄小的人也许对这些东西没有概念了。利用外汇券限制多数人的消费权益,这算不算是一种不公正和歧视呢,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当年没有人提到这些字眼,反而现在局面开放之后使用的比较多。
我的观点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展开,如果某些人始终无法接受,那么产生的效果在其眼中自然类似于局限为个人观点,这也是无法强求的。但是是不是停留于片面,那可就不是一句话就可以定性的。
同时我也没有兴趣讲这方面的讨论引向现在已现端弥的口水战和人身攻击上面去,在此将我的观点大制作一个小结,为的是明晰我的中心意图所知指,避免枝节上的无谓纠缠。在此再次重申的是,我对这条所谓的新闻的异议在于反对这类刻意渲染民族情绪和夸大族群矛盾的新闻兴奋点和读解方式,认为这种哗众的宣传方式对我们的现代化文明建设和成熟的社会文化心理害处甚大。至于具体到网吧不为中国人服务对不对的问题,我认为如果初衷是为了针对性地为韩国人服务为他们在异乡提供便利,那就可以支持和宽容;如果是出于对于中国人的排斥和侮辱的,那就应该反对。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到底在什么样的范围和表征下面才能客观地定义所谓的排斥和侮辱,也就是如果界定相关的度的问题。而我现在发现的问题是有些人,特别是不经事的年轻人,往往有不假思索地夸大和渲染这个度的倾向,事实上这是个危险的倾向。尤其危险的在于表面上充当的是振兴中华的急先锋,挥舞的是维护民族利益的伟大旗帜,但是急功近利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却可能是促发国际冲突和矛盾,阻碍现代文明建设,从而在宏观和长期来看实质上是在严重损害民族全局利益。举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日本的右翼分子们,表面看来他们是最激进最爱国最有毫无保留的牺牲精神,事实上他们的行为的效果却是在伤害日本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地位,妨碍日本成为成熟负责任的现代国家,所以实质上他们扮演的是国家的罪人的角色,而其慷慨激昂的表现对这一实质是根本帮不上忙的。
看到不健康的危险的倾向和现象,发声加以警示,是属于社会人的职责,我不敢怠慢自己的职责,该说的不能不说得苦口婆心详详细细。至于说了以后是不是有人会来砸我家的玻璃,那虽然是不被希望的,但是也是出于职责的关系无暇去顾及的。就像我曾大致讲过的,对于挑衅者的防御或者回击,往往也会被在第一时间定义为挑衅,互动的社会性行为总是有类似表现的。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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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1 08:27 发表

案例看了吗?故宫那案例和这件事有啥区别吗?

你给的貌似两个好像只有一个,
我已经说过了,如何界定“不公平不合理”是个需要事实辅以法律加以进行的过程,不是某些人看到觉得心里不太舒服作为依据的。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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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1 14:58 发表

http://news.sina.com.cn/s/2003-09-27/03211823703.shtml

这个例子和青岛那个离子异曲同工,我是不支持这类新闻的兴奋点和解读方式的,原因上面已经解释过了。
具体到这件事情上,我并不认为此工商部门基于“民愤”做出的相应处置是理性而且有依据的行为,因为在解释法律的相关“不公平不合理”的条例上面,并没有特别有说服力的证据,我认为有选择性的服务本身不构成“不公平不合理”的事实,即使是在国籍的选择性这个敏感的地带上面。中国强力行政单位长期以来不依据法律,只依据“民愤”或者利用“民愤”为借口任意作为做出的荒唐事情已经很多了,这样纵容甚至滥用“民愤”的行为,只能是对开民智塑造现代公民社会以及相应的文化心理有消极的影响。
“民愤”的有选择的针对性其实也很耐人寻味,某些“发廊”根本不接待女性,现在好像也不会激起“民愤”了,某些夜店只为海外人士ABC服务,“民愤”也视而不见,可是现在只要是有了日本人韩国人台湾人之类的参与,“民愤”立即就兴奋起来了,个中的原因不知道有些人士有没有好好思考过。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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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1 15:30 发表
法律法规本来就是这样,不可能包括所有的情况,只能给个相对笼统的定义。
侮辱国旗是违法的,何谓侮辱国旗国徽?
如果我用国旗包粽子,算不算?

很多事情本来就不好明确定义,那只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为准, ...

事实上所谓“大多数人的意志”是根本无法现实表述的,尤其是目前中国这样缺乏民主管道的状态下面,
所以就造成了“大多数人的意志”的名义被冠以诸如“民愤”的面具,被一部分人-- 尤其是那些喜欢表露慷慨激昂的行为方式和巨大音量的人 -- 低成本甚至无成本地加以滥用的现象,其中的具体表现在几千年的历史里面那是太多太多了。
所以要想摈弃这类弊端,现实可行的方法就是加强立法,加强对法律的严肃维护和理性贯彻,而不是继续散布“大多数人的意志”这类集权机关善用的迷雾。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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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ycoc1999 于 2007-3-21 15:53 发表


也不尽然.记得小时候没有那么多日本商人满地横行的时候,我们经常提到友好的日本人民,以使用他们质量优质的产品为荣.我觉得现时的民愤选择日韩印美几国人作为民愤焦点,是和他们国民普遍在面对中国国民时那种狂妄,那种自大,那种优越,以及由此产生的歧视,都是分不开的.虽然这种民愤如果缩小到个人,又可以小到忽略不计.
我觉得LZ发的例子正是一个歧视的缩影.并不是我们因自卑而敏感,再敏感,你一个服务行业,在中国的行政土地上说不接待中国公民,这还不是歧视么?什么叫服务特定对象?象网吧这种公众事业,既然拿招牌开张,就应该遵守最基本的行业道德,搞VIP可以,搞拒载就不行.我们中国其实也有很多日本人莫入店,不接待日本人的背后是什么,可以明白的说,是仇日.这种店你开到日本去试试?同样,韩国人拒绝接待中国客人的背后是什么?很明白的,是看不起你中国人,觉得你中国人素质低,觉得你中国人不配跟他坐一起上网嘛.韩国人敢把这种"仇中"的店开到中国来,其实本身就是一种挑衅,根本没必要辩解嘛.
不知道若干年后,有没有人会说:当年日本客人送精武门一块"东亚病夫"的匾额,以激励精武门的斗士们强身健体,最后将中华武学发扬光大,本着的是国际主义友好精神啊.嘿嘿,人嘴两张皮,结果就一个.

我的观点是如果不按照法律办事,只按照自己的主观感觉办事的人,虽然觉得自己仿佛是什么都很明白,还是不能算做有成熟的现代文明心理的社会公民的。这样的人如果在自己的国家还是觉得不安全,觉得自己随时在体会狂妄和歧视的话,那么到了别人的国家精神分裂的几率是很高的。
我敢说如果我在日本或者韩国开店子只接待中国人的话,当地的工商部门绝对不会找我的麻烦,因为在我的商业地盘上这是我的经营自由,他们必须依法办事。但是保不准会有人来扔石头,想也不用想是哪些人干的,除了极端民族主义分子还有谁呢?
我很清楚有些情绪和感受是来自一生的积累,早已成型的反射心理早就自然而然,是很难调整的。但是如果有对自己的内心世界有些深究和反思的兴趣的话,无妨把我说过的话多读几遍换个陌生的立场好好想想。如果没有这个兴趣和准备的话,我尽管说了再多,自然还是效果甚微了。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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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1 16:21 发表
换位思考我早就用过,如果我是店主,我是不会这么做的,可以以韩国人为主要顾客,但是没有必要拒绝中国人。

这么做的店主心理其实早就知道会遭致不满。这种行为和一个美女穿三点式深夜走在土人区一样,她当然没有犯法,但是没有人怀疑她脑子有病。

而我们这些"愤青"也只是在表达对这种人的不满而以,我们没有做任何过激的事,我们有按照法律办事。

所以希望也请散人换位思考一下,不要老是维护你认为没有违反法律的韩国店主,这里所有的人都没违法,大家都在表达对那种贱人的不爽而以。

如果你看到贱人,你会觉得他贱,还是首先想到他没有违法?



所谓的换位思考不是这个意思,换位不是用自己的思想去侵占对方的思想并为对方拿主意,事实上应该是全然反过来才对,应该将自己完全置于对方的角度立场上尝试去理解为什么他要这么做,怎么思考才会合理,而并不是用自己的思维进入他的躯体加以批评质疑最后证明对方是个疯子然后再高高兴兴地退出来。这样做仍然是顺位思考而不是换位。同理你既然设计出了类似的一个美女,就必须设身处地去设想就是自己本人处于这个情境下,并且要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理性和可行性,让美女能够全身而退,这才是真正的换位。
我的整个讨论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我所认为的国家和民族利益,希望它们的一种现代化和理性的文明发展成为可能,对某些人表达什么特定的不满并不是我关心的所在。所以为了维护这种核心的利益,我着眼的重点首先是要强调维护法律和法制,对特定的人物的价值评判并不是优先关切的所在。同时我也认为,将基于个人价值评判的主观情绪优先于理性的法理性评判的思维方式是不值得提倡的。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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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hmail2 于 2007-3-21 16:29 发表
五湖散人 白痴一个 不想跟你多废话  垃圾

请注意你的表达方式,我虽然早就申明有被扔石头的心理准备,但是同时也保留作出相应反应的权利。
不处理你的发言是为了保留一个我在这里所全力反对的非理性激进行为方式的极好反面例证,可以让大家看看这类行为方式除了破坏性之外到底还有什么文化上的积极意义。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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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1 16:40 发表
真理性,整个事件出现了法律法制被破坏的情况吗?
你维护了什么?

我所希望维护的事物上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请认真阅读,谢谢。
维护同时有预防和保全的含义,等到被破坏殆尽的时候,那就已经太晚了。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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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1 16:45 发表

理解他怎么做,怎么思考才会合理,还不是得用你自己的脑子?
你为什么认为他本身的思考就是合理的?如果他本身就是个疯子呢?
你倒是来分析一下,如果你是店主,为什么不要中国客户?不要扯什么市场定位,市场定位只是根据angebote来柔性的区分客户群而已,而不是硬性的规定哪些人才能是客户。

的确我始终都在鼓励大家好好用用自己的脑子,而不是其它的器官。
如果我是店主,我在市场竞争里面希望有自己的奇招和优势,不是去和多数人同质重复竞争,在此前提下我看好例如韩国人的人群数量和消费能力,所以才用细分市场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吸引这个市场份额并为其提供专门服务,我认为这个很清楚的营销策略,本身哪里有什么疯狂的成分呢?只是因为受到了民族主义的解读,这种营销策略才遭遇了现实困难。试问如果我在这里把营销对象从韩国人换成比如说是盲人或者是聋哑人,你还会觉得这种思路有问题么?为什么韩国人就会引发问题呢?问题出在店主那里那是别人那里?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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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3-21 16:50 发表

虽然我们这些愤青只是在网上喊两句,却被您敏锐的看出了我们破坏我国法律法规的苗头,并及时地进行了预防和保全,我代表楼上各位谢谢你了

如果这种表态是诚恳的,我愿意虚心地加以接受。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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