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相关网络法律法规 网民处理淫照可能刑责

处理方法::浏览
浏览是否违法:不违法
可能刑责:-
处理方法:储存
是否违法:不违法
可能刑责:-
处理方法:转贴
是否违法:违法
可能刑责:因公众人士可以接触,等于分发淫亵及不雅
处理方法:物品电邮及手机传送
是否违法:可能违法
可能刑责:传送给朋友都可能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视乎发放数量而定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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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给大家一种行为尺度上的参照,如果觉得自己是处于虚拟状的网络空间里面,就无法确认自己的尺度坐标的话,我觉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总能给人一个很好的基点,如果自己不希望受到类似的对待的话,也就不要用这类轻率的方法去对待别人。
尤其应该意识到是,事主们并不仅仅是图像和名称符号而已,而是与你我同种平权的活生生的人。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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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的知情权是有边界的,最基础的边界就是道德,这是每个人类社会的一般共识,也才是每个个体能够得到基本保护的根本文明基石。要知道,这样的边界不仅仅是在保护着看来不相干的他人,其实也同时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个人。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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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说你该说的,我可以删我该删的,现在涉及到了非常具体的个人,性质自然不同。
其实我觉得事情很好理解,如果诸位想一想类似的画面换上自己的面目和名字,在这类场合看到后自己会是什么心情,大概就应该了解是不是合适的尺度了。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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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零距离 于 2008-1-31 23:37 发表

我只是说 他说的那句话实在很2 什么叫 你可以说你该说的 我可以删我该删的? 你以为你是圣人?你觉得你该删的 并不就是真的就该删, 剩人同志 明白了? 你随便删 但是说出这种话 就是在找骂

我所用的简洁表述,你这类人无力理解,我真的一点都不感到奇怪。这次不妨帮你一个忙给你提供一个注释,不过也是下不为例了,可以说你该说的的意思就是你的属于得体范围内的语言和表态,我自然不会干预,我可以删我该删的意思就是属于我份内需要处理的不得体的内容,我自然是必须加以干预的,就是这个意思,好像还不是文言的抽象程度吧。
此外还需要做一个好像无关本题的注释,坦率地说来,正是因为你这类水平人物的出没,令我对这个论坛品质的期望和认同大打折扣,眼下所留下的无非是一些责任感性质的牵系罢了。虽然我尽可对你这类继续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但是你如果还是要像这样蹦出来无事生非的话,我们大可以遵循一下旧例,反正我也不经常说话了,你就陪着我闭嘴养性好不好啊?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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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些前脚跟着后脚来寻求精神自虐的人物们又开始兴奋不已地提着自己炮制的“民愤”出现了,真难为了你们这么好的精神。
不过大概会让你们失望了,在我看来,既然是对某类人不太可能有什么有价值的影响的话,那么还是当作他们不存在好了,至少不要让他们对自己有什么有负面价值的影响。这样的世界也许相对会和煦一些。
想自虐的,想兴奋的,请便了,go on。自己玩自己的,不要觉得有什么挂碍。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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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力过剩的话,还是用喜欢的方式自娱去好了。
顺便宣布一下,从此刻起就正式地将此类人士当作透明的不存在物了,希望能得到点耳根的清净。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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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视而不见的是蠢话和废话,并不包括这类露骨的攻击。
在此我再次警告你,不要将宽容当作软弱,一而再再而三,得寸进尺到给鼻子上脸,那你可是找错对象了。
要耳根清净,也可以不需要别人的配合,简洁的方法还有很多。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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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8-2-1 03:46 发表


无辜的人 在哪里? 指给我看看啊

你在这里混淆了一些概念,
耶稣在保护要被群氓石刑的通奸女人的时候说,谁没有犯过任何罪行的,就可以投出第一块石头,结果人们都心虚地散去了,可见没有人是绝对没有犯过过错绝对无辜的。反过来也可以说,任何人都是有污点的,但这并不成为他们就应该受到惩罚的必要理由,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世界上也就没有人有权利生存下去了。
同理,事主的私生活不论如何不检点,但是只要是控制在其私生活本身的范围内,没有去伤害和妨碍他人并且事实违法的,就不能越权将其行为定义为必须受到惩罚的严重过错,更不能用侵犯其隐私权益的方法私下地对其进行伤害和妨碍。从其行为没有违法的性质本身来说,相关的事主都是无辜的。但是如果参与了侵害事主隐私权益的行为的话,这类有意识的主动行为因为一定程度上已经违反了法规,就不能称为是无辜的了。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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