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湖散人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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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大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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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老虾 于 2006-3-22 00:19 发表 散人老兄,不太同意这个观点。法治社会,法律在任何时候都高于道德,只有在法律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才只能通过道德加以谴责。
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3-22 00:54 发表 嗯.等你凉了之后, 一定帮你在道义上谴责他:man.gif. 放心好了lol.gif
原帖由 德国中文网首页 于 2006-3-22 01:01 发表 老大,你还是小心点吧 看前面的帖子,我觉得,如果你不删贴,你就违反了德国法律,而fengzi在国内, 到底算不算还不一定。 可怕可怕 其实你当初就不应该站出来,闷声删贴就是了
原帖由 woshifengzi2 于 2006-3-23 05:56 发表 我恳求版主,你要封就封,不要删除我,因为这样他看不到我的留言。 我的最终目的只是要他跟我私下解决。 有些事情我真的不想做。 他每次看了我这里的留言才会去我的博客看。 你,去看看我的博客。 要不我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