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ittyanthea 于 2008-9-27 18:53 发表

觉得驴子说的有道理。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尽量帮她的,我自己也是,可是到后来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要求也提得过分了。谁也不可能被她多次骚扰后还耐着性子帮她处理她自己份内的事情。素昧平生,本来帮她就是看 ...

当然有不帮她的权利啊,但是也不至于群起而踏之啊。看看那个帖子吧,有几个人表示了同情。这里多久没有这么热闹啦。

[ 本帖最后由 xhg 于 2008-9-27 18: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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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乐乐 于 2008-9-27 18:58 发表

被你整死了。你若真想帮她解决实质性困难,不让她再这样每天晚上去寻找住处。就该把她介绍去学生会,让组织安排她。这样她也容易心安。不会有一个人漂着的感觉。每天去骚扰别人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把大家都吓跑 ...

是啊,学生会不只是组织旅游的组织吧,也要有一点帮助弱者的行动啊,这个事儿闹那么大,不会没有学生会的人不知道吧?学生会的人就是帮忙找个房源,人家给钱,不放心,让她先把钱交上,再交上押金。总可以办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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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inadoufu 于 2008-9-27 19:15 发表
看你这个马甲注册时间,你再看看我的马甲注册时间!!!!
你以为我愿意发那个帖子???
LZ你说话也要注意别人的感觉,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是很多人!
最开始碰上了谁没有帮过她??说中国人怎么样怎么样,你也是一个中国人! ...

你帮了别人就能随意践踏别人人格?
你说的好多东西都是在误导大家,就说房租的事情,谁读了就觉得是她拖着房租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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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人鱼小公主 于 2008-9-27 19:28 发表
楼主就是jp女的真身吧

偶是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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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尹梦梦 于 2008-9-27 19:29 发表

恩,而且感觉楼主也没有攻击别人的意思,只是想劝大家适可而止。

知音啊。我绝对没有攻击任何人的意思。
我刚开始读了那个帖子,也觉得应该敬而远之,但是,几天后又看到她,觉得,她绝对不是所谓的“装出一副"无辜"的摸样”。
一个人在如此陌生的城市找不到栖身之所,再看到自己的同胞在帖子上如何点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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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inadoufu 于 2008-9-27 19:38 发表
LZ 就好人做到底吧,跟她正面接触,问问她到底有什么实际困难,你就多费点心帮她解决掉,这个世界就安静啦..............
懒得跟你争论什么,你去发挥你伟大的同情心吧!

听乐乐说,豆腐是kawo的领军人物,如果你是靠在大伙面前欺负一个弱者来立信的话,真是不敢苟同。
就算这个弱者,有再多的不是,你这个帖子对她有多大的影响,有什么后果,你可曾考虑过???
你可以当面给她讲明,过了12点不许打电话敲门,等等,她若不听,你可以找警察。
但是你发帖子一辱而后快就是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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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戆爸 于 2008-9-27 19:53 发表


有人和她说过,被她骂回来了,你这个帖子里就说不应该叫警察,现在又说可以叫警察。那个帖子对她有多大影响,她做的对那么多学生又有多大影响。你很会为人考虑,很会理解别人,那就对大家都理解理解,别光理解她 ...

我是建议别叫警察,但是觉得你们受到了骚扰当然有权利,总比拉出来开批斗会要好点儿。
人总是同情弱者,你们都是强者,至少不用露宿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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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8-9-27 19:57 发表
要真和她熟的,就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也好帮她
你光在这谴责一个被她骚扰的忍无可忍出来抱怨两句的人

要是帮一个人最后还落的一肚子气,谁乐意?


我和她没有那么熟。也不知道她人在哪里。我也没有谴责任何人,是告诉大家,那个很多人用来消遣的帖子已经影响到了别人的生活,可能再也从国人手里租不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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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所有的kawo受害者都到齐了,我再发最后一次言。
就算是别人砍了你一刀,在警察局没有定论之前,你没有任何权利在公共场所说别人是罪犯。
也就是,别人再坏,没有犯法,只是挑战了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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