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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守洞 于 2008-2-7 23:17 发表 
如果不从体制上解决。你的“知情权”“选择权”永远只能在csuchen上呼吁。
外办的领导有次问我中国学生会多少会员? 我说10个。我能明确联络通知并得到回复的只有10个。我在csuchen上发散式的通知,我不知道 ... 这些问题都是可以提出讨论,从而加以解决的。
一开始就提出暧昧不明,容易遭到抵制的会员制问题,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现下你说的这些,让人容易接受多了。一开始就这样提出,无意义的骂战也不会开始。
但这并不代表我完全赞同你的想法。
一.我相信大家都在国内上过几年不等的大学,应该也能看见,或是听说大学社团的种种。报名人众多(不少是冲着找女朋友去的),活动开始几次后,参与人数就会锐减。我也听说过有办得好的协会,比如武协,在招新开始前就有了一个学期的计划,对会员的会费也有了安排(在这个例子中,舞协从外面请来了舞蹈老师,会费是用于老师的教学费)。而没有明确计划的社团,退团率很高,没退的也不怎么参加活动,于是社团里剩下的,就还是那么些人。
试问,现在新拟定的章程,能保证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吗?
就算是入了会的,该不来的,还是不会来;会临时出现的,依然是临时出现。我不认为,这样会使你们的工作变得轻松。难道是,没有报名的会员,临时入场就会被拦?怕是只会使想要报名的非会员也无法参与而已。
而且这样,不就是一个俱乐部吗?学生会的其他职能呢?怎么办?要不就像投票帖中的选项3一样,另设一个学生会下属的俱乐部好了。毕竟你提到的主要矛盾,还是集中在派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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