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B3B4 于 2008-2-13 23:04 发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66844032&ptid=294714][/url]
  我楼上的为就为脑残解释一次!
  
  年轻人得到=29(找钱)+15(鞋子)=44
  
  老板损失=50还邻居-(50-29)找钱剩余=29
  
  邻居无损失和赚利
  
  老板总损失=年轻人所得+还邻居损失=44+29=73

完,我是算不来73,只算出44,看来属于脑残了。:fragezeichen:

[ 本帖最后由 mjkzp 于 2008-2-14 00: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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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残算法
小伙子= -50假币+ 15(鞋成本)+29(找回的钱)=44
邻居 = -50(给鞋店零钱,如果是真的话) + 50(鞋店还的,如果是真的话)= 0
老板 = +50假币 -50假币 +50(邻居给的零钱)-29(找给小伙子的钱)-15(鞋成本)-50(还邻居的钱,如果是真的话)=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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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8-2-14 00:52 发表
我觉得上面说的方法其实不清楚,
这样算更简洁,也就是简单的会计收入支出两项列表就行了,
老板的支出项是 50现金给街坊,29现金给顾客,15成本给顾客一共94
老板的收入项是21
94-21 得 73


老板收入是50吧,从邻居处换来的零钱(如果是真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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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uliwala 于 2008-2-14 01:08 发表
如果这样算呢?
50*2(假钞损失)-21(应得)-6(利润)=73


我觉得老板应得的就是利润的6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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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残算法2
正常交易,老板= 21- 15=6
其实,开始可以按正常交易计算,老板获得了这6块钱(假币换到邻居手里了),只是后来邻居要求偿还50块钱,老板才从邻居手里换回来假币。
所以这样算也是,老板= 6(应得)- 50(还邻居)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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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8-2-14 01:42 发表
问题的关键的确在这“重复计算的”29元,但是这个重复计算的事实是老板重复支出了这29元,一次是给了顾客,一次给了邻居,这两次都是现金净支出,而且是分明交到不同人手里的两笔不同支出,所以不能视作为同一笔支出 ...


五湖没有算老板从邻居手上换来的50块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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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得到的6块钱利润算不算损失?经济学上怎么定义的?:fragezeichen:

一出一入12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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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uliwala 于 2008-2-14 01:51 发表
邻居只是洗钱的作用 计算时不该考虑
如果钱是真的
那老板最后应该得到一张50的真钱
但因为是假的 所以就是损失
应该单独计算一次
而且不该是44
因为6的利润道理上是赚到了
按你的算法就该是29+15-6


那50不是老板应得的,开始时他也是帮着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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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uliwala 于 2008-2-14 01:56 发表
怎么不应的
如果青年的钱是真的
就是老板最后的收获


还得找钱,还得给你人家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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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五湖散人 于 2008-2-14 02:00 发表

这21元本来就是老板自己的钱,又不是邻居给他的从而凭空多出来,50元找零在老板自己身上发生的是零支出和收益。这21元已经作为货款计入了收入项,你们的算法其实是重复计算了两次21元的收益。


五湖没算付出的鞋的成本。这 21= 15(鞋成本)+ 6(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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