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组织参加过一次选举。一共10多个人名字吧。没一个认识的,从此我就知道咱们“先进”选举制度与西方“从不喜欢的人中选出一个稍微能接受的人”的实质差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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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Tknight 于 2006-7-20 17:55 发表



按照你的逻辑,恐怖分子用枪指着人质,也自然是无可厚非了,虽然人质反抗代价很大,但他毕竟还是有反抗的权利,他不反抗也只是自己放弃了反抗的权利而以。

这种情况大,的确大部分人质都不会反抗,是不是 ...

这个比喻好!yes.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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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si776 于 2006-7-20 18:14 发表
也许拿希特勒举例是有点极端。那就说说“完善”的民主下选出来的吧,象布什这种满世界出兵,把他的国家和人民变成恐怖分子报复的对象,这种总统如何?

挺好的。好比一个刑警到处打击黑社会分子,自己家人受到威胁也正常。
伊教如何大家心里都清楚,但只有美国挑名了和他们干。相比起来,欧洲国家的做法就是个人自扫门前雪,两面不得罪人。我就是欣赏美国敢说敢做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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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ig_xp 于 2006-7-20 18:20 发表


反恐是遮羞布,实质是侵略与侵占

我不这么认为。干掉了萨达姆,干掉了阿富汗,美国可是干了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但是坚信对的就做下去,我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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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ig_xp 于 2006-7-20 18:49 发表

我赞同,但是我不赞同那个叫柳曼的言论,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套着追求民主的外衣企图推翻现政府,再根据此人的粗俗言论,我认为它是包含祸心,另有所图

那人只是个小屁孩,不用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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