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unrisesunset 于 2007-12-15 11:17 发表
关于“零散门“事件之讨论,各方基本都已畅所欲言,鉴于观察到亦有相当部分常驻版友从始至终没有参与其中,貌似兴趣缺缺。为不影响正常板块交流娱乐活动,本帮主现将相关帖子置顶,有兴致的街坊可前往,继续观摩讨论 ...


  被太阳帮主点名了。。。。而且更多的是因为看到这次号称“零散门”事件引起各位朋友的广泛而且热烈的讨论,索性也来板起脸表明一下自己的个人看法。

针对争论本身,我的意见是各打五十大板,理由是双方各有过错,后来的封禁我认为散人确有管理失当之嫌。—— 此前太阳mm和我当时一反一正试图缓解局面,未能奏效,亦当连坐失职之责。

可能心态变了,也知道有太多太多能够引起误解的可能,所以现在委实非常非常厌倦吵架,所以也沉默了许久。
不过借此网友高涨热情,倒是可以讨论一下是否应该拟定本版的基本规则,规定一个明确底线。免得虽有无为而治之名,实乃无法可依之实。

例如,以下为大概三方面框架,还诚望各位有识之士共同改进明确。

1,言语方面,明确的或者事实上的人身攻击或诽谤应避免,劝告无效后禁止。
2,内容方面,触及私人隐私者禁止,淫秽图片禁止。
3,大量连续发无效贴,蓄意扰乱版面正常秩序,经确认当加以约束

—— 以上只是一些大概想法,其实如何明确量定标准是一个更难的问题。——也许这个想法本身就是很理想主义的想法,因为这个论坛的基础是私有的,而且还受到服务器不可抗拒原因中止的制约,但是我想大家既然多少都有一点民主情结,何妨在这里慢慢做起,比如成立一个监委会讨论应如何制定标准,如何执行相应标准,虽然仅仅是虚拟的游戏,不过既然乌托邦都会在现实中出现过,我们为什么不也尝试着玩一玩呢?

—— 也许又是我的理想主义在作怪,也许是我曾经经历过短暂的一个理想的花园,不顾现实状况,异想天开地在这里胡言乱语了。索性这样,自此,请大家自由发言,超过五项反对,则此帖自动失效,

[ 本帖最后由 Guo 于 2007-12-16 03: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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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ttyw 于 2007-12-16 08:59 发表

两位版主写个版规吧,呵呵,个人建议。


原帖由 GOM 于 2007-12-16 15:03 发表
简单的想法:

1.提案:开个版规征集帖,草拟出版规。
2.投票:草案确定后,开一个投票贴进行投票,选项设置:赞成,反对,弃权。由于投票的群体在人数上难以界定,应该是关心波鸿版的都可以投票,那就设定一个投 ...



呵呵,先谢谢hettyw,GOM 和太阳斑竹的认可
现实当中我也参与过一些规则制定,所以很清楚这个东东实际操作上的难度,我的意思也就是由大家提出草拟版规,然后大家讨论,然后投票通过,或者每条分别讨论,直至实施,仅仅是最后一条,我不知道该如何定义,因为网络虚拟人物没法和自然人联系起来,所以再次修改可能会引起个别人利用多个马甲的情况。。。。不过这个如何避免,在整个程序中都是一个难题。

还有一点提请大家注意,就是版规越简单,底线越清楚,越容易操作和遵守。所以很多具体情况,可能属于条例,但未必需要列入版规。这里是一个杂居板块,这样才不会伤害到这里的活力。我提出抛砖引玉的三条也是基于这个想法。

demonhoo要求处理置顶贴中的不当言语我觉得有些困难,因为我们现在要讨论的就是依照什么标准的问题,否则我执行了什么也只能是依照我自己的标准,还可能引起进一轮的争论,(但言辞已经引起网友不满,暂时予以屏蔽)所以请稍具耐心,不过我想你的意见可以作为反对制定版规的一条,还有四条反对意见可以让这个提议失效。

其他的讨论。。。。是不是另开一个帖子讨论更好些?



另外一点,夜半歌声不必担忧,我觉得也不必删贴,按照我自己的想法,有那么多人热烈的讨论这个问题,那个帖子其实应该是csuchen历史上的一个进步的记录,所以也擅自把那个帖子列入精华,希望和Q老大的初衷一致,我只是平平一版务,但在这里许久,至少觉得对于本版,那样的讨论帖子是有记录的意义的,当然可能冒犯散人,还请看在平时的薄面万万见谅。

[ 本帖最后由 Guo 于 2007-12-17 00: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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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risesunset 于 2007-12-16 23:40 发表

哇,大哥原来你在亚 ,早知道我就可以省点力气看书了:gawp:


呵呵,patpat,赶快看书去吧,今晚我顶着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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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薰衣 于 2007-12-16 23:37 发表
我自觉把论题拉回来。

关于版规,我觉得本来玩的好好的,多了些教条规矩啥的,感觉很不好。
但从管理层面上来说,自然是有规可依好些。
矛盾。

言而总之,总而言之,bochum版越来越不好玩了。。。。 ...


唉唉:noway: :noway:  不听老人言啊,每次找你出来和我们一起玩都不肯。。。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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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risesunset 于 2007-12-16 23:44 发表

不可能定得太复杂的,否则实际操作不起来,基本的东西,一般人都不会违反,违反了会有人提醒,提醒了不改才会惩处,应该尽量以不影响和保护大家的正常自由活动为目的。
而且现在还没确定要立,不是有5票反对么?你 ...


好吧,我声明弃权。。。。。。。你也知道我现在又懒又消沉,如果没人愿意一起我自己是绝对搞不出什么个鬼版规呢,csuchen高层居然一声不吭?本来就是他们的事情,而且积弊已久了,就我们几个小喽罗看到大家的热情也闹闹而已, 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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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薰衣 于 2007-12-16 23:50 发表



你什么时候叫过我了?!就会冤枉我。


嘿嘿,是有点冤枉诶,可是我绝对叫过。。。。。好吧,现在公开叫你圣诞节一起聚聚! 那里我保证绝对不会有人敢跟你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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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薰衣 于 2007-12-16 23:59 发表





but,别跑题~

  嘿嘿,终于答应了。。。ok,打住,换个帖子灌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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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mm下去看书吧,你也真是认真,本来这个论坛服务器和维护都是私人的,和你我一点干系都没有,我们平时这里玩玩而已,这次忙活的的也够多了,而且撤五湖、封散人的要求你我根本没有权限,nnd我刚发现居然连ip都看不了。一号斑竹散人不说话了,我可不敢封人,连你这么可爱可怜的小mm都快被人逼疯了,没个可依的规矩万一封了谁换个马甲玩个IP穿梭上来还洋洋自得的天天吵也吵死我。。。。闹了这么多天了也没见哪个所谓管理层的人出现,就你一个人在这里让人没完没了地欺负,我这两天又死忙,咱都不玩了,赶快休息去

[ 本帖最后由 Guo 于 2007-12-18 00: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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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monhoo 于 2007-12-18 00:12 发表

其实我们没逼你和sun版主,只是希望可以作出决定的人给一个决定,如果说不封五湖散人,可以,就像gritty所说的是的,我们也没办法的.大家看着又怎么样呢,管理员不还是管理员么??


。。。。太阳mm那么一个小姑娘,她来的不久连一个管理员都不认识,只是想大家和和气气聊天灌水,你非得一句紧一句地回她的帖子,看得我都快抓狂了。。。    真正的管理员倒乐得清闲,其实散人何尝也不是一个义工?

—— 唉,想想我连太阳mm的勇气都不如,鼓足勇气说了两句心里话,还得提心吊胆地想你是不是扭头来抓着我不放,我马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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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进男 于 2007-12-18 00:42 发表

也是,SUN版主是来不久,像阴山等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算了。

那您能把陈进男(三八)和陈进男(波士顿)解封么?他俩的确没说过什么话,也没有违反任何规定,也确实是美国的IP。


sorry,试过,两个都不行,——  “对不起,没有找到匹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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