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真精不怕火恋 于 2006-12-4 18:45 发表


  支持啊,为什么不支持呢
  
  欧美人最喜欢猫猫狗狗这些宠物了
  
  我建议我国就采用哈巴狗作为我国的形象标志,估计外资引进方面可以提升5个百分点
  
  以后我们都可以自称“哈巴狗的传人”,多好啊
  
  还有,方便了外国人立牌子——以前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现在只需要写“狗不得入内”就行了
  
  真是太好了,光想想就兴奋得要射了。。。。...


存照,你回去也肯定是海外专家了,一定得把这个创意保留,标明是csuchen原创的,向中国文化部申请专项资金,形象问题可是大事,一定要摇头摆尾的哈巴狗,不贱都不行,人家愿意当狗的一定不会在乎作贱相。。。什么叫形象你知道吗?就是在作形象时一定要考虑主子的想法,不求最好,但求最贱!
孤独是自由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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