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长弓 at 2005-5-15 11:41 PM:



啊   

cry2.gifcry2.gifcry2.gif

dozingoff.tongue.giftongue.giftongue.gif

我还等着那个叫什么山羊的回话呢


好了,别哭了,下次你们单独拍哈~

现在你们拍,很容易就会被误认为极端的行为的~

现在风头劲那~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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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ucky_Strike at 2005-5-15 11:41 PM:

那也叫冲?晕倒:


当然,当然,我觉得就是呀~

所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每个人对很多事情,即便是同一件事情的理解角度都是不同的,

与其这样的互相攻击,倒不如真真正正的想想余下来的事情~

但是我的立场还是:不能姑息养奸!

就像一个伤疤,脓包一样,

再痛你也要把里面的脓挤出来,

否则永远都好不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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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ergter at 2005-5-15 11:44 PM:


你在aachen,怎么有所作为在hannover版,还给我吧lol.gif


那不行,哼哼,你到时候要徇私怎么办?!bushuo.gif

嘿嘿,做斑竹的感觉还是很好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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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ucky_Strike at 2005-5-15 11:48 PM:

那现在什么都不说,等待澄清的人.
还有请一开始说出"10几人打一人"的那位给个说法.做广告吗?那么夸张干吗?


哈哈,不要揪住别人的话不放嘛~

相信那个人也是好意的~

(我还不知道是谁说的,看的头都晕了额!)

男生要大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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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ucky_Strike at 2005-5-15 11:54 PM:

哇靠,现在可成了1人打一人了,komisch...


呵呵,你看你又误解了人家的话,是不是?!

人家说打伤守门的是那个前锋,

并没有否定别的,是不是?!

就算是法律上追究也是只追究致命的那个人吧!

就比如:A,B,C,D,E5个人都和你有了争执,可是A,B,C,D只是打了你一下,或者推了你一下,或者只是把你按在身下,而E才是那个把你头打破,这里我们可以想的严重一点,然后你流血过多,死去了,你说警察会追究谁的责任?!

(我这里不是案件重演,只是打比方哈,打人的时候我不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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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ucky_Strike at 2005-5-16 12:00 AM:

首先这不是气量的问题,再且难道我们就能放过那种不负责任的报道?夸张失实就是好意?如果是2个人单挑的话,又没有使用武器,那被打破头我也无话可说,谁让自己打不过人家啊?


你还没有给我道歉哪?!

嘿嘿,凡事都有一个先来后到吧~

倒了歉,再聊这个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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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ucky_Strike at 2005-5-16 12:16 AM:

我干吗要给你道歉???


是你自己说的,如果我觉得你说话冲,你就改,对不对?!

那你总要有点诚意表示你愿意改吧?!

算了,和女生都那么斤斤计较,我也懒得再说什么了~

反正足球队的人都说了,交给警察和法律吧,

我同意他们英名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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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春 at 2005-5-16 10:43 AM:
唉说什么好,楼上有人说私了,强烈反对,一定严惩!


同意!14.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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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ucky_Strike at 2005-5-16 12:06 AM:

请你理清你的思路,理顺你的思维,"是对方的前锋突然出手,打伤去劝架的守门员"根据这句话不是"1人打1人"还能是什么?


后续呢?!你怎么知道后来是不是一个人在打?!还是一群人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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