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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国伟(柏林) 于 2008-1-6 03:47 发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66808400&ptid=288185] [/url]
拜托!这是谋杀案, 是刑事犯罪! 根经济赔偿一点不沾边!
难道楼上的认为,如果被告人支付一笔赔偿金, 就可以不受法律制裁, 或者可以从轻发落? 这种中国式的 “花钱买命” “赔钱减刑”
表面上看到是个皆大欢喜的好办法,从长远看必然是弊大于利。
套用一句胡紫薇引用法国外交部长的话 “中国在能够输出价值观之前,不会成为一个大国。”·
拜拜拜拜你个大头娃娃鱼子酱油瓶托啊.楼上的什么时候说过不受法律制裁和从轻发落?皆大欢喜你个裤头!!!
你一直幻看呢吧,还是一直在YY.奇了怪了,怎么还就让你从墙上又跑回洞里去了
真是一砣,老天没眼那
[ 本帖最后由 火山 于 2008-1-6 08:5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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