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拿鸡毛当令箭 于 2008-1-5 19:22 发表
这也是最牛的学生会主席了,容不得半点质疑,怒了,就要找律师来告中国留学生。让我想到了"我拿出证件出来吓死你~~!"



我好怕怕~~

说的不是你,你怕什么,楼主说的也不是一般质疑的人,质疑和诽谤造谣是两回事,满大街说xxx贪污受贿,要没这事还不被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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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国伟(柏林) 于 2008-1-6 03:47 发表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66808400&ptid=288185][/url]



拜托!这是谋杀案, 是刑事犯罪! 根经济赔偿一点不沾边!
难道楼上的认为,如果被告人支付一笔赔偿金, 就可以不受法律制裁, 或者可以从轻发落? 这种中国式的 “花钱买命” “赔钱减刑”
表面上看到是个皆大欢喜的好办法,从长远看必然是弊大于利。

套用一句胡紫薇引用法国外交部长的话 “中国在能够输出价值观之前,不会成为一个大国。”·

拜拜拜拜你个大头娃娃鱼子酱油瓶托啊.楼上的什么时候说过不受法律制裁和从轻发落?皆大欢喜你个裤头!!!
你一直幻看呢吧,还是一直在YY.奇了怪了,怎么还就让你从墙上又跑回洞里去了
真是一砣,老天没眼那

[ 本帖最后由 火山 于 2008-1-6 08: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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