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在国外捡了钱包就不能想着还给失主,不然就是自找麻烦!

以前曾听说过,一个中国人在法国捡了个钱包,里面有不少钱和卡,于是报了警,想把钱包还给失主。寻找过程和被警察及失主盘问的过程就不说啦,反正最后的结果是,警察和失主一致认为那个中国人脑子有病,不正常,在国外,谁捡了钱包还想着找失主,谁就是个大笨蛋。

LZ经过这事后,要引以为戒,下次再见到别人遗失的钱包时,要么将其一举拿下,当成是天上掉下的意外之财;要么视而不见,谁爱捡谁捡;或者将它一脚踢得远远的,省得被人怀疑你从它身边路过,有偷盗之嫌。

TOP

[quote]原帖由 Elinor 于 2007-2-27 19:06 发表
lz是被人家撞见在翻钱包好不好,这也算是拾金不昧? 要是没被撞见还真有可能进了自己口袋了呢~

我有些疑问:
既然失主撞见别人在洗手间里翻看自己的钱包,为什么当时不向捡钱包的人提出要求,让她陪失主一起查看钱包里的钱数是否正确呢?
再说,当时洗手间里除了她们两人之外,再无其他人在场,且捡钱包的人正巧又被失主撞见,她在翻看钱包,那么失主怀疑她动过钱包里的钱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如果失主提出当面点钱的要求,想必“小飞象”也不会拒绝,如果她没有昧钱的话。

失主大意,把钱包弄丢在先,而在钱包失而复得后,又没能及时地与捡钱包的的人一起,当面查看钱的数目是否正确。这只需多说一句话的事,就可以帮失主证明,捡钱包的人是否动过钱包里面的钱,而失主确没说,或者没有及时说出来,这就怨不得别人了。丢钱也只能自己认了,谁让你自己不小心,用那么多钱来挑战人的贪欲呢!

最后,祝愿那个拿了这300欧的人,在07年里,寝食难安,夜不能寐,吃东西食而无味,肠穿肚烂,出门被车撞,天天梦见鬼!

[ 本帖最后由 lili17798 于 2007-2-27 21:51 编辑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