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神呀!真巧啊!  刚才还跟别人在QQ上聊过这个问题,这会儿就见这里有人发贴来问啦!这个问题真有这么重要吗? 其实很简单嘛,只要有钱,在国内生也行,在国外生也行,随便啦!

[ 中国青年报 ]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今后将杜绝对超生者罚款

      本报北京1月18日电(记者蓝燕) 在今天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的座谈会上,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江亦曼在回答外国记者提问时说,超计划生育的公民除了缴纳社会抚养费以外,单位、社会不会对其进行额外制裁。
      江亦曼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尽管此前有些地方对超生者进行过不同形式的处罚,包括罚款,但今后这种
没有法律依据的处罚将被杜绝。法律规定超生者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而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因为,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

  江亦曼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很多条款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生育权。它体现在男女平等、公平发展、生殖保健、享受优质生殖健康服务、实行计划生育后获得奖励与社会保障等许多方面。法律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但在许多特定情况下,一对夫妇也可以生两个孩子。比如,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在多数农村地区,考虑到家庭对劳动力的需要,第一胎是女孩且已经超过4岁的;还有一些在高海拔地方和特殊工种工作的人,国家都给予了可以酌情生育第二胎的政策。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也宽于汉族。但是,仍有一些人经过宣传教育,不能理解国家的计划生育国策,坚持超生,我们也允许其生育。国家除了征收其社会抚养费以外,不会再进行其他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是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的惟一手段,也不是最终目的。

  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江亦曼解释,应按当地人均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全部费用上交国家财政。对那些实际收入大大超过当地人均收入水平的人,在征收时要根据其具体情况加以调整。绝不能造成“谁有钱谁就有权多生”的情况。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将由国务院制订。对于超生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据悉,对于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国家在养老、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许多方面对其进行奖励。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奖励方式和幅度不同。北京、上海和广东,目前都加大了奖励力度,宁夏对自觉少生的少数民族也制订了一些奖励制度。


其实,地区不同,征收的费用也有高有低。就拿辽宁来说吧,对二胎的处罚政策是,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仍然可以要二胎,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人生二胎,则要按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10倍征收。
针对目前存在的富人超生现象也会严格处理对于征收不来的社会抚养费,会通过法院判决解决。对于一些超生者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则会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各区县都有个别强制执行的情况。

看来,想超生,还得多挣钱  因为无论是生,是养,还是交罚款,都得有钱才行。
Share |
Sha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