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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天佑中华",看看天涯发贴注意事项:         4.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你说我写的帖子是你写的,然后你父亲是某军区的是么.

最好你不是中国留学生,如果你是,我保留在国内起诉你的一切权利,告你冒充别人进行国家颠覆(我先不说你冒充别人诈骗),好吧!
如果你不是中国留学生,或者真是外国走狗,算你牛比.

让咱们把事情搞大,
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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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诚实可靠小郎君~ 于 2007-10-14 15:17 发表
sehr lustig


是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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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沙洲 于 2007-10-14 15:59 发表

没看明白,但这点,哈哈,LZ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人家培养个间谍走狗什么的是得花很多钱的啊。


"德国天佑中华"先在天涯转我帖子说是自己写的
然后说自己家是军区的,有钱
接下来的网友都骂其家里怎么怎么样
然后他说你们骂他家里就是精神病什么的
然后这个帖子被天涯和谐了
然后又被解封了
然后他继续转我的帖子说是他写的,把我的帖子改的很贱,并且以我的名义说一些很讨嫌的话.
然后被我看见了.

这个世界没有自由到想干什么干什么,是有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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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沙洲 于 2007-10-14 18:05 发表

那你应该高兴啊,人家这么葱白你,说明是看得起你啊。如果有人转我的话,看得起我,我高兴还来不急呢。


关键是他对我的名誉造成了伤害,说我家是军区的,以我的身份说讨嫌的话,遭到大家的漫骂,所以那些帖子的原作者,就是我的名誉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也就是说我的利益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受到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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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眼镜 于 2007-10-14 18:57 发表
楼主想想,在德国有什么仇人没有


好像没有啊

[ 本帖最后由 天佑中华 于 2007-10-19 23: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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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眼镜 于 2007-10-14 19:01 发表
呵呵.得罪了小人可就难办了.



就是啊,多烦人啊,他转帖子就说转呗,就算不说转,他也不能胡说我家里怎么样,然后以我的名义说一些我不喜欢的话啊.
简直太卑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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