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鲁皮娜 于 2006-3-5 22:45 发表
为猫痛骂了那个女人十句的人,请痛骂这个凶手一百句.

这人不用骂,他(她)的行为以及其后果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定义,爱咋咋吧,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辈子不还下辈子还。
我们就是要骂死那个死女人,她以为有法律保护她的人身安全就没事了。嘿嘿,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lol.gif:man.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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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完美音符 于 2006-3-5 23:36 发表
到今天才发现猫的命明显比人的命值钱!死只猫全天下人关注,死几个人就没人理了!什么世道!
原帖由 鲁皮娜 于 2006-3-5 23:38 发表


而且是"一只猫"对"好几个孩子".

你们希望网民要如何“理”杀人事件呢what.gif

一个社会需要白纸黑字的法律和维护法律的专业人员,是为了更有效率地打击犯罪人员,保护木有违法的人的正常生活。简单地说就是为了尽量提高犯罪人员的成本和风险,同时降低全社会打击犯罪的成本。
即使全民痛骂这几个杀人犯,也伤不到他们一根毫毛。你们要求别人痛骂杀人犯等于是要求提高社会打击犯罪的成本,因为骂人很消耗力量,骂别人的时间无法做别的事。情节极为恶略的罪犯非常多,一个个骂下来,人民就无法正常生产生活了。

~~我们要骂死那个死女人是因为如果我们都不理她,她就不会付出任何代价,而且会继续干那天理难容的事情。当年大汉开国皇帝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杀猫者废其双足。如今“杀人者死”被天朝继承并且发扬了,杀猫的条文却被野蛮落后的八国联军偷走了,我们要把这一条骂回来!

~~依天朝法律,那个死女人没有犯罪。舆论可能搞死她。这两件事情大家都承认,爱猫骂她的人也很了解。问题在于,既然她要无成本伤害小猫,我们也要试着“无成本”搞死她。事实上她严重伤害了爱猫的人。

有一件事情两位可能没想到,假如天朝有对付那个死女人的法律,她挨的骂和揭露和“可能的迫害“会少很多。

~~那麽,好啊,来呀!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得有吃了会死的心理准备。还素那话儿: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lol.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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