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燃灯 于 2008-1-28 17:32 发表
估计等个 2,3 年才能审判吧,

最多判个 5 年,  6 年不得了了..........

德国的法律在西方国家 最 落后, 最迟缓了,  是杀人犯的天堂了!!

要是他在美国, 早被陪审团判处 死刑了!!



个人觉得法律允许有杀人的可能,片面上也让有些不能被法律制裁的人有被他人制裁的可能,类似于好人被逼急了杀坏人,所以对第一次杀人的人轻判有他合理的地方。
失恋是太胖,寂寞是太胖。胖是万能错误的主宰,胖是全世界女人及其情人的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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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跟杀人动机有关,如果是情杀,或者报仇,或者等等很多情绪上原因,因人格不完美造成,或许法院会轻判,类似于神经病杀人不用坐牢一样,另德国没有死刑,这点很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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