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上说得过去,道德上说不过去。
或者,他生在美国或者其他地方的话,谴责会少一点。
这也许就是价值观的差异吧。
从小到大都一直被灌输着舍己为人,先人后己等等等等一系列英雄主义价值观。什么样的人是好人,什么样的人是坏人,从小就已经被定型。舍己救人的就是好人就要被赞扬,不舍己救人的就是坏人,就要遭谴责。

我只知道,人每当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受到威胁时,就会不顾一切的去保护他。至于什么才是自己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价值观的问题。有人觉得自己命最宝贵,所以一遇到什么危险的状况什么都不顾,保命要紧。有的觉得自己爱的人最宝贵,所以拼死也要保护她(他)......,还有自己的女儿,自己的父母,甚至一条狗.....。
如果我们撇开重小开始灌输的价值观,客观的看待这件事,难道他应该被谴责吗?

[ 本帖最后由 Gott659 于 2008-5-30 22: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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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眼镜 于 2008-5-30 22:15 发表
他其实当时跑了就跑了,也没怎么着.顶多被学生骂2句.
关键后来自己开博客,大肆宣扬自己的那套价值观.这不是找骂呢么.


这个年代,想出名的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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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眼镜 于 2008-5-30 22:24 发表
出名的四项基本原则:
才,财,色,不要脸


最重要的还是要有胆量.....敢挑战强势群体。如辽宁女就够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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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tchetman 于 2008-5-31 14:42 发表
作为绅士,应该救妇女和儿童。lady and children first


命都难保了,还绅士?
正确的做法还是先保命,然后再救人。
而且那是一瞬间,根本由不得你多想,一切都是靠自己的本能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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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tchetman 于 2008-5-31 14:59 发表
地球上的女人如果都死光了,人类也将灭绝,不救妇女违反生物学


那如果地球上只剩下女人,人类也是要灭绝的啊。说到底无论男性女性还是变性都得救,
看你当时的第一反应该救还是该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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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属于脑残份子一类的.....。两个字,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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