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各位俯卧撑党看看事实然后再说话。
案发地点是是一座高出水面不过一米、跨度小而且仅容两三人并行的人行桥。且周围都是居民区!你会选择在这种地方强奸杀人?脑子进水?
这件事真是闹剧一场,四个年轻人。死者是17岁却还在读初二的“成绩优秀”学生。据死者家长说,另一女生和他们家孩子相识多年。而另外两个20岁男生,一个是死者男友,另一个是死者朋友。
也许是感情纠纷或是别的原因,女孩子轻生了。而家长认为,女儿的死,他的同伴有责任。因为人是你叫出去。如果死者真是因为感情纠纷轻生,家长就更咽不下这口气。有传言说,他们家开了每家50万的价码。当地民风彪悍,另外三家也觉得这就是敲诈。你家孩子自杀关我什么事。双方肯定都在找人找关系,也有蛮横者去用暴力解决问题。
就我看,这个案子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三次尸检都没有找到奸杀的证据,第三次尸检还大张旗鼓地拉了当地村民有声望的人过来看。尸体一直都在家长手里,而且关键的是连死者家长的申述书都没有提到奸杀之说。

值得深思的是这件普通案子为何会引发这么大的风波。其实官方总结得不错。官方的信用被透支太多,而当地民情复杂。要知道,瓮安是有名的假币基地。这个女孩子家里也绝不是省油的灯,能闹成这样,没有几十个得力的打手是不可能的。
推荐各位去西西河看看相关讨论。附两个链接
http://www.cchere.net/article/1689914

http://www.cchere.net/article/168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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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第一版家属申述书

“我女李树芬生前系瓮安三中初二年级学生,为读书方便,租房居住於瓮安城关三小彼邻刘金学私房。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十八时许被同班同学王娇喊离居所地,同日二十三时十二分,王娇用本人手机向死者之哥李树勇(瓮安二中高三应届毕业生)电话告知,称李树芬已在她家同她玩,在她家睡,已确定不回家了。次日凌晨29分,王娇用同一手机通知李树勇称“你家妹在西门河大堰桥被水淹了”李树勇即呼在墙外屋晚休的熟人刘开龙作伴直奔西门河大堰桥,二人赶至北门仓库外岔道口巧遇公安巡警,警察询问得知同去出事地点,时正凌晨36分左右,现场的西门河大堰桥上站着两个不明身份的男青年,李树勇等人问该二人李树芬和王娇呢,该二人答李树芬在河里,王娇在上面……。刘开龙即跃入水中打捞未果。王娇来到现场,与先站立现场的两个青年都说李树芬跳水前一道在家里喝米酒,在出事地点喝啤酒,吃烧烤,李树芬说其父母隔外她,她想不开了,要先走一步,接着就跳下水去了。经李树芬的施救人员刘开龙丶杨锡友丶杨道忠等要求,出现场的两个民警才将嫌疑人王娇丶陈光全丶刘言超三人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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