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登记




刚才查了一下教育处的网页
http://www.edu-chinaembassy.de/m ... showpage&pid=22
          留学人员主要分为三大类:即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留学。
        A)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如国家留学基金委派出的普访、高访学者;原国家教委派出的大学生、研究生;中国科学院公费派出的研究生、访问学者;根据中德两国政府协议由教育部选拔派出,德国DAAD、DFG、阿登纳、塞德尔、艾伯特、克鲁伯等基金会资助的学生、学者;欧洲共同体奖学金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派出的学生、学者;在歌德学院培训的中国德语教师、我在德的汉语教师及在德高校任教的其他教师;从第三国转来的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等。

        B)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原单位同意和支持,取得德方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留学人员。如中德校际交流协议、研究机构的合作项目;洪堡奖学金,马普奖学金;DLR研究中心等以及国内单位保留公职来德的留学人员。

         C)自费留学人员:国内辞去公职或国内无职业,通过自费渠道来德国的留学人员。

    各类(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和自费)留学人员抵德后都须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这是每位在海外留学的中国公民的责任,是保证留学人员在德国学习,生活和其它各种人身权利的基础,没有填写过留学人员登记表的留学生将无法得到中国大使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材料。

       您可点击“留学人员登记表”。将表格填写好,邮寄至你所在地区分管的教育处负责人。


“留学人员登记表”
http://www.edu-chinaembassy.de/CNB_Docs/dengjibiao.doc

“优秀人才信息表”
http://www.edu-chinaembassy.de/CNB_Docs/youxiurencai.doc

[ Last edited by 大象 on 2005-12-15 at 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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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还是从教育处网页上看来的


办公地点: Dresdener Strasse 44, D-10179 Berlin

办公时间: 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9:00 -- 12:00, 下午15:00 -- 18:00



留学生管理:

李洪伟  电话: 030-24629318  手机: 0174-6035572

负责Bremen,Schleswig-Holstein,Mecklenburg-Vorpommen,Sachsen-Anhalt和Thueringen州

教育处传真:0049-30-24629325

应该不是咱们学生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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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成回国工作,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留学人员回国时需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外留学人员首先要到我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并在学成回国工作前,按照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手续

1、在德国大学、科研单位工作、学习或进修半年以上的各类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留学人员必须在我处填写过《留学人员登记表》(可补办)。
3、留学人员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草表
4、向教育处提供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德国正规大专院校的学生注册证明、毕(结)业证书,或者德方指导教授、研究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进修或工作证明(要注明进修或工作学习期限);肄业生须提供大专院校的注销学籍证明(Exmatrikulation)。
5、缴纳5欧元手续费。
6、《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能开具一次,对于短期回国休假、探亲等不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改变原出国身份再次出国的留学人员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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