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拔剑茫然 于 2006-4-5 08:12 发表



我看这个帖子不要删除,应该作为论坛一个饶有兴味的例子留下,让各位不太熟悉法律的留学同学从中吸取教益.

一方面,在虚拟社区指名道姓地指责一些人或一些事的时候,应该慎重,仅凭情绪容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

这个主意不错!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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