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应该和邀请母亲的没什么区别吧,因为法律上她也是你的母亲呀.我知道邀请母亲的怎么办,首先去STADTHAUS 要一个Pflichtserklaerung.这个东西就是邀请涵了.而这个邀请涵的最终完成,是有两个条件的,就是你要给你的岳母买来德国其间的保险. 可以去ADAC买,之后,要出示你的房屋证明给STADTHAUS看.
有了保险和房屋证明,你就基本上能拿到邀请涵了,寄给国内,让你岳母拿着这个东西,带上自己的护照,再带个存折去德国大使馆办签证就成了.

PS 我不清楚你是要为岳母做担保还是要她自保.如果你是学生身份是不允许给国内的亲人做担保的.读博的我就不清楚了.你要再去问问. 我只知道国内亲人自保的怎么办. 在这办理邀请涵的时候只要告诉办理人,你的亲人是自保. 然后国内的亲人,只要拿着拥有一定数量的存折去给签证官看就成了.
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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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自保也不需要很多钱的.要看你亲戚在这呆多久了,一般三个月吧,那一个月按照一万人民币算就肯定足够了,那就带个三万的存折去就成了吧.反正建议带的越多越好吧,具体的也没人清楚.而且只是给签证官看一下而已,也不会扣留,只是为了证实你是有旅行的资金能力的.
至于被扣留房产证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的亲人是拿存折去自保的.你要再问问别人了.

关于你担保,据我所知,我们BONN这学生是不能为亲人担保的,不管你存折有多少钱,都不允许担保,前几年是这种情况,现在有没变化,我就不清楚了,或者你可以去STADTHAUS亲自问一下.

如果你工作了,我觉得应该带工作合同工资收入证明去办理邀请涵就行.因为最关键的是证明你是有固定收入来源并有能力支付你国内亲人在德其间的消费的.
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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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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