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国内的愤青太多了,害得别人要把正常人都当成愤青了。
送个熊猫有什么大不了么?人家有能力养好的话,给人家一两个又不是坏事。

[ 本帖最后由 hettyw 于 2007-9-16 14:38 编辑 ]
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别跟我学。姐是个传说,姐用自己的行动写着自己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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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olfang 于 2007-9-16 14:48 发表


假如你有个儿子,别人说给我吧,我有能力养活好,甚至养的比你养的好。你给不给?
说话不动脑子,还嫌愤青多。

如果你真的愛你兒子,你會願意把他給人家作義子.
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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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olfang 于 2007-9-16 15:07 发表


又来这一套,别转换概念。
“给人家养”,你懂不懂汉语里面这四个字的意思?

呵呵,是谁先转换的概念?谁先说到儿子了?

看看圣经出埃及记的开头吧,摩西如果小的时候不让别人去养,那就死定了,哪来后面拯救全体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呢?
所以有的时候,自己养也未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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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olfang 于 2007-9-16 15:37 发表

是啊是啊,熊猫要在中国养,早晚得死,所以抓紧时间能送全送出去。
你是这个意思不?

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
你的脾气怎么这么不好了?
今天我没工夫和你理论,我是整理东西累了上论坛来消遣消遣,下次再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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