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ong cannot afford defeat but Right can.
别跟我学。姐是个传说,姐用自己的行动写着自己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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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此事和拉萨事件还是有不少区别。每个事件都其独立性,最好不要胡乱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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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chinalong 的帖子

别说得那么绝对。
如果所有当官的都很腐败的话,社会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要是让你在他们的位置上,你确定你能做得更好么?

[ 本帖最后由 hettyw 于 2008-6-30 19: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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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网友在行动(瓮安6.28事件)

6月29日上午,我不小心看到了关于瓮安的新闻,我知道会被和谐,于是保存了中国青年报论坛里的《贵州瓮安女高中生被强奸致死导致. 》的文字和照片。下午,我从绵阳坐火车到成都,在火车上的时候用手机收邮件就看到有四个网友发来链接,问我是否会去瓮安调查,我说我不能确定,因为我已经买了30号成都飞往广州的机票,准备七一到香港看香港的民间组织上街游行。

到成都后,我见了几个朋友,不约而同提到这件事,于是我决定改变行程去瓮安,化名为“陆小项”的女士还赞助我1300元机票钱。晚上我搜索瓮安相关资料,然后从四点半睡到五点半,只睡了一个小时。早上七点携程网客服才上班,我于是打4008206666让他们把我广州的票退了,然后买了成都到贵阳的8: 45 起飞的机票,七点半的时候出门,打的到双流机场,9:30左右就到了贵阳市。我到贵阳后,买了11:30开往瓮安的长途大巴,中途在福泉市的时候来了两个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便衣登记每个人的身份证,我说我到“牛场镇”,我还以为他们会阻止我这个外地口音的人接近瓮安呢。结果15:00的时候我大摇大摆的到了瓮安。在瓮安没有见到什么记者,不知道是他们被截住了,还是我来的速度太快,亚洲周刊的张洁平说来了两个同事到瓮安,可能他们想办法进了县城了吧。

在瓮安下车后,发现公路左边是那条西门河,右边是县城,县城的每个路口都有拿透明盾牌和来福枪的戴头盔的武警,.了县城,我当然怕怕啊。我于是去找吃的,吃的没找,先找了一个厕所放水,出来后问路人那个死了的女生在哪里,路人说让我跟她们走,原来她们都是来看热闹的。我和她们一起顺着西门河走,然后就看到河对面有很多人在围观。

我也走过河去,结果有警察堵在桥的那一头不让靠近,我就远远的拍照,后来胆子大了,并且有些人以为我是记者给我行方便,我说我是从四川回湖南路过贵阳的来看热闹的湖南人,于是站到和警察并列的位置继续拍。死者是瓮安三中初二年级学生李树芬,据当地人介绍,她已经死了十二天了,是六月二十二是凌晨打捞上来的。

警察拉起了警戒线,人们在警戒线外围观,不时鼓掌,我隔得太远,听不懂在宣读什么,也不知道为何鼓掌,录像里的录音也听不出什么要点,我还是上图片吧,明天再写我听到的各种细节并编辑视频。

当然,我和死者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联系上了,我拿到了《瓮安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尸体检验鉴定书》和《诉状》的复印件,明天再录入到BLOG,我今晚太累了,要睡一下了。我拿了五百元帮”陆小项“捐给他,告诉他全世界都在关注他,我会继续记录这件事,我说还会试着联系刘晓原律师或法学教授贺卫方对此案发表看法,欢迎与这两位常在网上写文章的人联系密切的读者转发本文链接给他们,能转发给其他人了解此事也好,请高抬贵手,多多转发。

我照例又用左手盲拍和当事人李秀华合影一张。

合完影后,我便撤离了,人们总是围住我,我被他们当成焦点,从最初的怀疑我是记者、公安或黑社会线人到纷纷要求我如实反应情况,群情激愤呐,我生怕一不小心犯点什么忌讳就会被他们围攻,会被他们用口水喷死,于是我用一些不严肃的方式打消他们对我的关注,我说此地不宜久留,我说也怕我会成为第二个躺在河边棺的人啊。后来在李秀华一个亲戚的护送下坐上了去福泉市的车,在福泉我也没什么熟人,我只有一张身份证,不敢去网吧和酒店上网,我急于把所知道的东西分享给网友,只好再花四百元包车到了贵阳一个朋友家。上网,发图片,写日志,我要去睡一会了。醒来再补充一些东西。

照片在这里:
http://picasaweb.google.com/iamzola/TPQgFB

照片已经压缩成rar文件,可以在这里下载:
http://www.sendspace.com/file/qu5i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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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报瓮安"6.28"打砸抢烧事件真相(全文)

  中新网7月1日电 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今晚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事件原因,并就有关社会和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贵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晓云表示,6.28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广大群众十分关注事件真相的查处和瓮安县社会秩序恢复的情况。在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部的指导下,黔南州和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周晓云说,目前,6.28事件的真相已基本查明,瓮安县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介绍说,6月28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目前事件已经平息,真相已基本查明。

  王兴正表示,由于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现将公安机关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媒体公布:

  一、关于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实。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二、关于死者以及在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三、关于李树芬死亡后有关部门的处理经过

  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娇、刘言超、陈光权等人赔偿50万元。

  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的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现已决定,在今晚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我们一定会高度负责地做好检查鉴定,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四、关于"6.28"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 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由于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五、关于在"6.28"事件中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情况

  在"6.28"事件中,少数不法分子冲击党政公安机关,打、砸、抢、烧,已严重触犯刑法。目前,经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发现,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的为首人员中,已发现多名当地恶势力团伙成员,现已抓获50余人,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

  王兴正说,目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各项工作,有关情况将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周全富,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瓮安县副县长肖松,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据贵州电视台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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