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问题,听说在大学语言班里的学期数也要被算入专业的规定学期里。是不是表示,如果我在大学语言班里呆了两学期,现在专业是第4学期,但是加起来要算我已经过了6学期呀?可是我觉得不公平呀,在大学语言班的时候,我们拿的还是语言签证呀。也不能打工什么的。入了学以后才给换的学生签证,可为什么算学期数的时候反而要算进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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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守洞 at 2004-1-29 10:58 PM:
不会是这样的。 文件是州里统一下来的。

“举例来说,在中国已经取得学士学位的一位女学生,既然她在北威州为硕士文凭(Diplom)而学习,从2004年夏季学期开始,就必须每学期支付650欧元的学费.。”

可是你文章里写的和你解释的不一致呀!比如上面这个例子。你的意思是,如果在国内已经本科毕业,但是2004年夏季前就已经入学的,如果没超学期数,就不用交学费了。2004年夏以后入学的才要交。我的理解对吗?但是你怎么解释上面那段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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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把语言班的时间加进去是太不合理了。哪个外国人来德上大学不得上语言班呀?这直接就导致了外国学生肯定是比德国本地学生学期数多呀!这法律简直就是歧视外国留学生,公开的不平等!!如果这样的话,为什么还要加上“专业规定学期“的说明呀?难道学语言也是专业里的一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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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去外办问了,应该是不算语言班的学期的。因为不是专业学期。但是具体的还没有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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