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Fatimah at 2004-10-30 12:35 AM:
告的话也看怎么告,是分有没有刑事责任可追究的,我就不信你告他S-B了你,还能让他过好日子.


那我们楼变态现在不是还活的挺好?他也老到图书馆底层看报纸。怎么变态都让我碰上了呀!!!!好难受呀心里!!!cry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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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ames_gmcn at 2004-10-30 12:37 AM:
告他没什么意义的,费时费力,怎么告? 玻璃蔡才懒得管呢。


要是有它的照片就好了。

这位仁兄言之有理,我也是想让大家认识他,以后就是一人呸他一下,也够他难受的。还不明白为什么。我每次被欺负了,都幻想自己会功夫,一脚踩裂一块地板!!!吓死他!

不过会不会有人让我赔呀?bushuo.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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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现在和韩国有什么冲突吗?会不会是政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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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atimah at 2004-10-30 12:43 AM:
总不能枪毙了吧,再说了当初你们告他什么了?几个人告的?分开告还是合告?都有很多讲究的阿.


我当初没和你讲过呀?我还能怎么告呀?还能真上法庭?算了不说这事了。总之女生就是容易受欺负,所以关键时刻学泼妇也不能当怨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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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atimah at 2004-10-30 12:43 AM:
总不能枪毙了吧,再说了当初你们告他什么了?几个人告的?分开告还是合告?都有很多讲究的阿.

除了幻想自己会功夫,我有时候还羡慕一下Fatimah的德语,要是你在场,肯定不重样的骂他吧?biggrin.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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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Fatimah at 2004-10-30 12:46 AM:
只要你要求上STRAFFANZEIGE(不是普通ANZEIGE),玻璃蔡必须管.

我没钱没时间没证据。cry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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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ames_gmcn at 2004-10-30 12:47 AM:
告是没有用的,中国人的事,德国人最多听听而已。我们是没有政治权力的,虽然我们也交税cry2.gifcry2.gifcry2.gif

还是做一个我们自己的wanted。。。

楼主先形容一下,我们以后要是看到类似的人就牌照,传上 ...

我前面写了:

“那个人据说总穿一身黑,分头,带金属边眼镜,背一个很大的书包,也是深色。驼背。一看就不太象中国人,现在越来越觉得象韩国认。年纪大概28左右。据说几乎天天都到大图书馆。图书管理员都对他有印象。我那个朋友也能认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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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我刚才得知,此猪确系韩国人,在这里长大,学机械。好多学期了已经。看来他的朋友确实没有骗我们。因为他告诉我的也是个德国名字,我开始还以为他不想告诉我们真名呢。我有个朋友和他是同学。如果经常去图书馆的人应该对他有印象。他的朋友胖胖的,小眼睛,典型韩国人的模样。混蛋,终于让我打听到了!!!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

[ Last edited by 晴格格 on 2004-10-30 at 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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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taiji at 2004-10-30 01:07 AM:
格格留下那个变态的老乡的地址和电话了吗?
不管那个变态跑没跑,你以后打不打算告,或者想找到这斯私下讨个说法,那个老乡是关键啊。
首先他是证人,事情的经过他都看见了,就算告官,警察那他是不敢撒谎的。
...

他老乡坐的离我们很远,他也是问了我们才知道怎么回事的。他看见的全图书馆的人也都看见了!biggrin.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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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taiji at 2004-10-30 01:14 AM:
功夫估计你是没戏了,不过教你一招,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最有效的办法是,一边捂着脸,一边就地打滚,就好象被硫酸烧了一样,做特痛苦状,这样一来估计那变态肯定不敢跑了,就算跑,周围的人一看事这么大也得把他截 ...


我今天已经够风头的了。从来没在这么安静的公共场所当着这么多人发飙过。embara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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